斗燈的物品介紹
『斗燈』之斗內置油燈一盞,故名。『斗』者,係指『星斗』;斗內有燈,如星光閃耀,天上群星皆屬『斗部』,人之十二元神所宿者,故曰『元神燈』,象徵生命根源。『公斗』代表『祭區』信眾全體之生命;『私斗』以表全家之生命。俗信『祈之得福』,北斗解厄,南斗延壽。斗內除『彩傘』、『斗籤』標示外,餘皆具別意義,茲分述如下:
1、『米』:
斗內裝滿『白米』,使其安定,利於插器物,俾豎立不倒。『總斗』特大,並於米上加鋪木板,以便放置器物,再於斗中另置一小斗,木製,高『二十三公分』;直徑『十三公分』,亦裝滿白米。醮畢,既將總斗中之白米倒出,分裝於小紅紙袋,分發『祭區』信眾,滲入家中米煮食,俗信『具真氣』,食之可保平安,以利健康。
2、『彩傘』:
斗內器物,高大顯眼者,首推『彩傘』,總斗尤講究美觀,一般而言,傘頭布製,繡以雙龍,高『二十公分』;直徑『十四公分』,傘桿木製,高『一百十五公分』,頂端飾以小葫蘆,中彫龍頭,。其他諸斗所用者,則比較粗糙,傘頭用色紙糊製,高『二十公分』;直徑『十三公分』;傘桿用竹片,高『九十九公分』,彩傘僅是保護『斗籤』之飾品,無特別意義。
3、『斗籤』:
每斗均有『斗籤』一張,填寫『斗燈號』及『人名』,長『四十公分』;寬『七公分』之紅紙條,上印『天京正照祈安植福』;下印『本命元辰星君』。
4、『油燈』、『花生油』、『燈心』:
每斗一盞『油燈』,故與『斗』並稱為『斗燈』。多以玻璃杯裝『花生油』,插入『燈心』而成,稱為『燈火盞』;或用錫碟置小木斗中,南部則用青銅製、鍍鉻,高『二十公分』之茶壺形者,裝燈心於嘴而燃,燦然專目。『燈心盞』乃生命力之象徵,『醮祭』期間,應悉心維護,不得熄滅,祭畢攜返自宅,奉於神龕上,聽其油盡燈枯,自然熄火。
5、『劍』:
『總斗』內均置『劍』『兩口』,插於左、右兩邊,長『五十公分』,其他斗者,僅用『一口』,較小,質地應為『青銅』或『鋼鐵』,亦有木製者。南部則用『實劍』。
6、『鏡』:
每斗一面『鏡』,形製與大小,參差不齊。『總斗』者用圓形玻璃鏡,徑『二十公分』,周圍飾以木彫之火焰狀,直徑『三十七公分』,並附木柄一把,長『四十公分』,全長『八十八公分』,插於斗上,亦有用青銅鏡者,其他眾斗皆用小玻璃鏡,南部則絕少古式銅鏡,既用較厚之平銅板,製成直徑『十五公分』之圓形。
7、『秤』:
『秤』原應為真物,但今用小秤者少,『總斗』乃用來板,作成扁平葫蘆狀,長『二十八公分』;寬『八公分』,象徵戥子之容器耳,其他各斗多以玩具代用之,南部為實物。
8、『尺』:
『尺』亦每斗一件,已無舊制真物,『總斗』者用木製,長『五十七公分』;寬『三公分』;厚『一公分』,並有『刻度』,其他各斗,多用長『三十公分』竹尺,南部亦然。
9、『剪刀』:
『剪刀』一把係家庭日用之鐵製舊型者,長『十八公分』,少見用『洋式』、『日式』,南部則以『洋式』者普遍使用。此一剪刀,乃『金咬剪』之寓意也,以除凶神惡煞作崇,為避邪之一端。
10、『銅錢』、『紅紗線』:
斗中應置『銅錢』一串,必須有孔,多以往時方孔銅錢,或日據時圓孔銀幣代用之,用『紅紗線』一條貫串之。南部則有加放銑鐵碎片若干及木炭一小片,均用紅紙包住放入斗內。概『銑』與『炭』之閩南語音為『生傳』,意為子孫延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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