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唯識學心意識之探究(三)
(二)阿陀那識即末那識之非
《解深密經·心意識相品》中只有“意”名,而無“末那識”之名,按照傳統唯識學的解釋,意就是末那識,若通讀該經全品,似乎並未解釋“心意識”之“意”,也因此有了以下幾種說法:
(一)經中“廣慧,阿陀那識為依止,為建立故,六識身轉”至“與五識身同所行轉”一段,《瑜伽論記》引文備之意說:“備雲:心義已竟,欲辨意義,故以所依義總顯起識義。”[34]文備認為此段經文就是在解“意”的。
(二)略不解意。
(三)陳·真諦在世親《攝論釋》中,將染汙意說成阿陀那識,如說:“論曰:二、有染汙意,與四煩惱恒相應。釋曰:此欲釋阿陀那識。”[35]也就是說,《解深密經·心意識相品》中的“意”就是阿陀那識。真諦的這種說法,一直為中國佛教學者所宗,直到今日海內外學者也多有主張此說。如印順法師說:“……《解深密經》之阿陀那識為依止,確指末那,無猶豫餘地。”[36]
筆者的主張與上面三說都有所不同,認為《心意識相品》中對“意”是有解說的,不過比較隱微,這與末那識的思想演變有關。第一種說法姑且放在後面再論,現將第三說“末那識即阿陀那識”進行一些抉擇,認為阿陀那識並非意——末那識。這可從以下幾方面來看:
(一)從二者含義上看,阿陀那識意譯為執持或執受,即執持種子以不失,執受根身令不壞;末那識意譯為意,即思量藏識為我。兩者功用迥別,故阿陀那識非末那識。
(二)從二者開出的淵源來看,阿陀那識是由“輪回說”開出的,旨在解決有情流轉中的問題,是有情結生相續的主體;末那識是依“認識論”開出的,由部派佛教的“意根”之所建立,旨在解決有情認識功能上的問題,是前六識的“染淨依”。兩者開出之思想根源相殊,故阿陀那識非末那識。
(三)從二者相應心所來看,阿陀那識是本識,是本識阿賴耶識的前身,其賴耶相應之心所唯有五遍行,並無煩惱心所與之相應,故其性是無覆無記;而末那識卻有貪、癡、慢、見種種煩惱與之相應,故其性是有覆無記,依此《攝論》便說是“染汙意”。中國古代的學者認為阿陀那為末那,而說有四煩惱與之相應,乃是將阿陀那識的執持(執受或執取)義之“執”誤解為“執著”,便與末那識“執我”相混淆,而說阿陀那識為末那識。
(四)阿陀那識為一切種子心識,是一切種子的執持者,其種子生滅轉化,積集、集起,故又謂之曰心。後來的唯識學說阿賴耶識依內外四大種及所造色,隨緣變現根身器界,而阿陀那識為阿賴耶識之前身,變現器界這一思想在《深密》中便有提及,說阿陀那識是堅住器識。如說:
“雲何善知心生?謂如實知十六行心生起差別,是名善知心生。十六行心生起差別者,一者不可覺知堅住器識生,謂阿陀那識。……”[37]
此中有三與《成唯識》所說賴耶之相相同,即①不可覺知。此即《成唯識》所說的“不可知”,如說:“不可知者,謂此行相極微細故,難可了知,或此所緣內執受境亦微細故,外器世間難測故,名不可知。雲何是識取所緣境行相難知?如滅定中不離身識應信為有,然必應許滅定有識,有情攝故如有心時。無想等位當知亦爾。”[38]②堅住。此即《成唯識》說賴耶受熏時四種特性之“堅住性”,如說:“一、堅住性:若法始終一類相續能持習氣,乃是所熏;此遮轉識及聲風等性不堅住,故非所熏……”[39]③器識生。此即《成唯識》所說的賴耶變現器界,如說:“處謂處所,即器世間,是諸有情所依處故。……阿賴耶識因緣力故,自體生時,內變為種及有根身,外變為器,即以所變為自所緣,行相仗(杖)之而得起故。”[40]《成唯識論》所說賴耶之三種特性,其思想來源明顯是《解深密經》,即經中所說阿陀那識有不可知、堅住性以及有變現器界之功能。所以《瑜伽論記》對此也解釋說:
“一者不可覺知者,賴耶行相難知;堅住相續,名堅住。器識生者,能變能緣外器世界。謂阿陀那識者,此雲執持,執持根大及諸法種子。”[41]
由此可知,《深密》所說的阿陀那識乃是指本識而言,決非就是第七末那識。因為在唯識學中,只是說本識具有不可知、堅住、變現器界的功能,而沒有說末那識有此功能,所以阿陀那識並非末那識。
(三)執藏義的阿賴耶即末那識
從上所述,可知《深密》所說的阿陀那識並非末那識。而經中又無末那識之名,說意為末那識,此從何可見?筆者認為,《解深密經·心意識相品》中所說的“阿賴耶識”乃是就末那識而言的,如說:
“……亦名阿賴耶識。何以故?由此識於身攝受、藏隱、同安危義故。”[42]
阿賴耶(ālaya)識,新譯作藏識。關於此“藏”,在後期唯識學典籍中都說有三種,即能藏、所藏、執藏,而《解深密經》中所說的阿賴耶識,是否就具有此三藏義?筆者認為並不具足三義,只具三義中的“執藏”義。如《瑜伽論記》解釋經文時說:
“亦名賴耶,此雲愛藏,執受於身,複于身藏隱、同安危故。”[43]
“愛藏”,就是一般所說的末那識“我愛執藏”,也就是三藏義中的“執藏”義。其實,阿賴耶識在初期唯識學經典中,是只有“執藏”一義,並無如後來唯識學者所解釋的能、所藏義。此正如窺基法師在《唯識述記》中說:
“阿賴耶者,此翻為藏,藏具三義。……義雖具三,正取唯以執藏為名。”[44]
窺基法師說阿賴耶“正取唯以執藏為名”,正是就初期阿賴耶識而說的。那麼,為什麼說《深密》的阿賴耶識就是末那識?這可從以下幾方面來看:
(一)首先在唯識學的典籍中,說聲聞教法也有阿賴耶識,不過與大乘所說的阿賴耶識是有所不同的。認為聲聞所說的賴耶,那是如來的密意,不是了義之說。如無著菩薩在《攝大乘論》中說:
“複次,聲聞乘中,亦以異門密意已說阿賴耶識。如彼《增壹阿笈摩》說:世間眾生愛阿賴耶,樂阿賴耶,欣阿賴耶,喜阿賴耶。為斷如是阿賴耶故,說正法時恭敬攝耳,住求解心,法隨法行……”[45]
無性菩薩在《攝論釋》中說:
“……先總序,如彼《增壹阿笈摩》說者,是說一切有部中說。愛阿賴耶者,此句總說貪著阿賴耶識。樂阿賴耶者,樂現在世阿賴耶。欣阿賴耶者,欣過去世已生阿賴耶識。喜阿賴耶者,喜未來當生阿賴耶識。此性於彼極希願故,由樂、欣、喜是故總名阿賴耶。”[46]
在我們現在的《增壹阿含經》中,是看不見說愛、樂、欣、喜阿賴耶識的,但我們從無性《釋》中可以知道這是“說一切有部”的說法。雖然說有情樂、欣、喜三世阿賴耶識,但總的來說都是愛阿賴耶。此中所說的“愛”,無性說是“貪著”,也就是說有情時時貪著于三世阿賴耶識。那麼,說一切有部的阿賴耶識與末那識又有何關係?當知後世唯識學說末那識時時恒審思量,執賴耶為自內我,說明“愛阿賴耶識”即是第七末那識。無性說貪著阿賴耶識,這正好與末那識有四煩惱相應的“貪”相吻合,也與《瑜伽論記》解阿賴耶為“愛藏”完全一致。由此可知,說一切有部的愛、樂、欣、喜阿賴耶識乃是就“執藏”而說的,是指的末那識。
(二)有情將賴耶執為自內我,也就是於三世中愛、樂、欣、喜阿賴耶識,此即是障道因緣,所以《攝論》說要“斷(除)如是阿賴耶識”。若說此阿賴耶識便是末那識,為什麼又要說愛、樂、欣、喜阿賴耶識?如上所說,此是就末那執藏而說的,也就是執結生相續的本識為我,在《解深密經》中是指一切種子心識的阿陀那識。如經說:
“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暴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47]
佛陀對凡夫和二乘不說一切種子心識的阿陀那識,其原因是此識深、細,微妙難知,“恐彼分別執為我”。此中“恐彼分別執為我”,實際上就是末那識執為自內我,也就是後來所說的“執藏”。(“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也可解為:部派佛教之本識論有“實我”的傾向,以此不說阿陀那識。)
(三)阿賴耶義譯為“藏”,其“執藏”一般解說為“末那執阿賴耶為我”,即“藏”指阿賴耶識。此種解說在後來唯識學中是沒有什麼問題的,但在《解深密經》中“藏”又是什麼含義?筆者認為這與後期唯識學還是有一定差距的,我們從《解深密經》對賴耶的解釋來看,“攝受藏隱同安危”,此即明顯說阿賴耶義譯之“藏”是“藏隱”之義。“執藏”一名,這是在後期唯識學中才有的,《深密》中的“執藏”實際上就是“分別執為我”,是叫“執我”,而不叫“執藏”。前者“執我”實際上是指“執阿陀那識為我”;後者“執藏”是指“執阿賴耶識為我”。此即二者之間的差異,這是屬於本識論發展史上的問題。《深密》是以阿陀那識為核心,《瑜伽》及以後的唯識學是以阿賴耶識為核心,也就是說後期唯識學的阿賴耶識是對阿陀那識的發展,讀者可以參閱拙作《阿陀那識的思想根源及其演變》,文中對此有詳細的比較說明,此不贅述。前面說過,《解深密經》中的阿賴耶,也就是“藏”,有“藏隱”之義,這是最初阿賴耶識所具有的含義。但“阿賴耶識”為《瑜伽》及以後唯識學的核心思想,《解深密經》之翻譯成漢文,也是在印度唯識學的末期,對阿賴耶識的理解是多少受了中、後期唯識思想的影響,直接將其視為第八識——本識來處理的。如真諦將《解深密經》中解釋阿賴耶識的這句經文便譯成:
“或說名阿黎耶識。何以故?此本識于身常藏隱同成壞故。”[48]
我們不妨將《深密》這句經文譯成漢文的資料全部列出,從而進行一番比較,再進行說明。隋·笈多在世親《攝論釋》中譯為:
“或說名阿黎耶,于身藏隱普遍同衰利安否故。”[49]
元魏·菩提流支所譯《深密解脫經》說:
“……亦名阿黎耶識。何以故?以彼身中住著故,一體相應故。”[50]
從上面所列譯本來看,除菩提流支所譯的《深密解脫經》外,其餘都是大同小異的。若從阿賴耶識的特性上講,唐譯有三:即①於身攝受;②藏隱;③同安危。陳譯和隋譯只具後二種,而沒有“於身攝受”一義。菩提流支所譯的“以彼身中住著故,一體相應故”,實則與唐、陳、隋諸譯有很大的出入。“以彼身中住著”,此中“住”當是“藏隱”;“著”是愛著、貪著。“一體相應”當是末那識“若有心位,若無心位”,恒與本識“俱時生起”。由此可見流支所譯阿賴耶識乃是就“執藏”義而譯的,依筆者之見,是保持了阿賴耶識最為原始含義的一種說法,唐、陳、隋諸譯乃是受後來唯識學的影響多有本識的傾向。其實,在唐譯中有“於身攝受”一義,學者是解釋為“執持根身”的,其原因是賴耶執持根身,並于身中藏隱,與之同安危(成壞)。筆者對此解釋,認為是後期唯識學的說法,並非《深密》之本意,其由如下:
阿陀那識義譯為執持識,若從《成唯識論》來看,其義有三:即執持種子的“執持義”;執受根身的“執受義”;執取結生相續的“執取義”。[51]很明顯,“執持根身”在《深密》中是解釋阿陀那識的,說阿賴耶識“於身攝受”是“執持根身”義,似有難解之處。依筆者之見,“於身攝受”乃是指末那識分別賴耶為我,不然,為何《瑜伽論記》要解賴耶為“愛藏”?魏譯《深密》又譯作“住著”?一般學者認為“於身攝受”之“身”乃是“根身”之義,實則並非如此。如《深密》解阿陀那識時說“於身隨逐執持故”,若依經中所述,阿陀那識執持有二,即“有色諸根及所依”和“相名分別言說戲論習氣”,也就是根身和種子。若說“於身隨逐執持”之“身”是指“根身”,那麼也就是說阿陀那識只是執持根身,而不執持種子。所以筆者認為,此處之“身”,乃是“有情”之義,也就是說阿陀那識是有情結生相續的主體,隨逐有情死此生彼,而執持其根身和種子。相反,說阿賴耶識“於身攝受”,此中之“身”也並非是“根身”,而是指阿陀那識。根身為阿陀那識之所執持,而且阿陀那識也是有情結生相續的主體,有情不了此識行相,(末那識)即攝受此識為我,此即是《瑜伽論記》將其解為“愛藏”的原因。末那識執本識為我,其行相隱微,潛藏於有情身中,故稱之為“藏隱”。末那即執本識為我,則與本識是“一體相應”,於過去、現在、未來及欲、色、無色三界中都是與本識相應俱時而起。阿陀那識是有情根身的執持者,若阿陀那識舍去對身的執持,那麼根身即要壞爛,即通常所說的“死”,亦即經中所說的“危”;執持根身則有情得“生”,亦即經中所說的“安”。“同安危故”,也就是說末那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