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証遺失 → ! 法令修改了



分類:保護自己

2011/03/23 23:20






(1)向警察局備案遺失  →錯誤示範 
 (2)開立遺失三聯單                 →錯誤示範  
 (3)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   →錯誤示範





一般民眾身份證遺失或被竊或被搶,直覺會向警察單位報遺失
正確做法應馬上準備:   


 1. 二月內大頭照黑白彩色均可, 二 吋的  
 2.規費 200元  
 3.帶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 
      [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 (役男可帶退伍令正本 ) 也可以 ]
4.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份證領 / 補 /換 發手續
  大約5-10 分鐘金資中心也馬上與戶政機關電腦記錄取得連線
  (<
http://www.ris.gov.tw/) ,日後身分文件以最後 一次「身份證
  領 / 補 /換發日」為主可上網查詢
http://www.ris.gov.tw/docs/ uping.html


  

  這樣 一來歹徒就無法籍著銀行體系,利用你的身分證辦理新開戶或
  信用卡或貸款之類 ...至於其他的麻煩,則可由戶政事務所的 "身份證
  領/ 補/ 換發申請書 " 來證明舊有 ( 原 ) 身分證已遺失作廢,申請 一張證
  明也才十塊錢而已,較之前面所述之法大大省事, 況且戶政事務所
  也很樂意為大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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