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止觀
/明法比丘
把身心靜一靜就是“止”;看一看身,看一看心,就是“觀”。這個小動作經常練習就是實踐生活止觀。
把身心靜下來,有時是攔下、凍結、伏住躁動不安,有時只是檢證一下有無不安。而單純地、放鬆地、不加好惡評斷地看看身心,可奇妙地轉化不安或煩惱,這是平常就可以實踐,而且有藥到病除的即刻效果,不必等待靜坐時或密集禪修時才來化惱解厄。
在生活中,經常能靜一靜、看一看身心活動,減少或消除不必要的身心活動,如浮燥、攀緣、干擾他人等;增加必要的身心活動,如樂於助人、樂於聞法、不吝說法。願意做,馬上做,努力做,持續做,變成良好的自利利他習慣,這樣做可以不斷地洗煉內心的污染。
生活止觀的實踐,有時難以持續,是因為內心的片刻止觀不夠堅固,道念不夠堅強,而使潛在的或當下的俗事干擾得逞。俗事的干擾會發動貪、嗔、散亂、亢奮、猶豫。但自己若訂定一些處理原則並認真實踐它,可以使干擾減少或消失。內心無事,內心無事,就安住於無事;內心有干擾,明知有干擾,而出離干擾的意願、行動也能馬上產生,整個過程如果都具有覺念,雖有干擾產生,內心卻可以趣向于安定、解脫。
止觀就像車之兩輪,鳥之雙翼,缺一就無法達到解脫。《雜阿含經》464經說:
“修習于止終成於觀;修習觀已,亦成於止。謂聖弟子,止觀俱修,得諸解脫界。”
止觀必需雙修,且需時時實踐,使片刻的止觀持續、堅固並足以獲得片刻片刻的解脫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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