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五教止觀哲理探--上
華嚴初祖杜順大師造“五教止觀”,為中國大乘佛學華嚴宗奠立基礎,其影響極為深遠。所謂“五教止觀”,就宗教立場而言,原是指五種不同層次的修行境界:法有我無門、生即無生門、事理圓融門、語觀雙絕門,以及華嚴三昧門,杜順大師並將之應用在判教上,以其分別代表小乘教、大乘始教、大乘終教、大乘頓教,以及一乘圓教。杜順判教顯然在將小乘和大乘各教(有宗、空宗)均攝入華嚴一乘圓教之中,可謂用心良苦。然而從哲學的立場來看,“五教止觀”並不只是一篇重要的宗教文獻,其中還包含豐富的哲學思想與嚴密的理性論證。“五教止觀”文章本身的目的在引導佛教思想由小入大,其用意深刻,值得重視。
國內學界最早注意到“五教止觀”哲學價值的哲學家,是 方東美 先生。一般人以為華嚴的大宗師是法藏(賢首國師),方東美生則認為應當追溯到杜順大師。因為華嚴宗的判教都是根據“五教止觀”一文而來。而該宗的哲學體系,所謂法界三觀(真空觀,理事無礙觀,周遍含容觀)、四法界的理論(事法界、理法界、理事無礙法界、事事無礙法界),也是杜順大師創立的(這些則可見于“華嚴法界觀”、“華嚴一乘十玄門”等文)。“五教止觀”雖是一篇短文,但字字珠璣,能將華嚴宗體大思深的系統,和盤托出,可見杜順大師的偉大貢獻。本文將參考 東美 先生的觀點,就“五教止觀”文理脈絡進行分析,以說明其哲學價值。在此先應說明者, 東美 先生認為杜順大師的“五教止觀”採用了一套“後設文字”(meta-language),乃是一套說明宗教教義的象徵性文字。這文字不同於科學語言,只談物質與事實,杜順大師採用的是一套
探討精神與價值的語言,俾使宗教經驗便轉成為哲學思考的超越境界。[1]
一、“法有我無”---無我實在論
杜順大師立五教中的第一教,便是小乘的“法有我無門”。 東美 先生認為杜順大師判教從小乘說起,這小乘指的不是俱舍宗,而是成實宗。所謂“法有我無”,是先從實在論(realism)肯定一個客觀世界,然後再去瞭解那客觀世界必須把“我執”去掉,以保障其客觀真實的意義。這裏所謂“實在論”是西方哲學上的用語,與“觀念論”對立。“實在論”主張有一客觀外在、獨立于人心的現行世界真實存在。而“觀念論”則主張所有存在不能獨立于人心之外。“五教止觀”上說,小乘能破我執,但未能破法執。小乘認為“我執”有“四病”,於是可以“四藥”治之。所謂“四病”者:(1)執身為一我,(2)執四大(地水火風),(3)執五陰(色受想行識),(4)執十二入(六根六塵)。這“四病”可以“四藥”來醫治:
(1)如有執身為一有者,可以“色心二法”來醫。也就是說如果有人以為自己是一我,那可對他說“色心二法”,指出他雖然有具體形質的色身,但還有不可見的心靈。怎能說只是“一我”而已呢?
(2)有執著四大為一我者,則可以四大五陰的理論醫治之。所謂四大,是指地水火風,都是有形質的存在,也就是“色”,四大就是四色。佛學將四大合為一色,就是五陰中的色陰而已,怎能等同於一我?
(3)如果有執著五陰為一我者,則可以十二入的理論醫治之。先前佛學將四大合為一色,成為五陰中的色陰。再將剩下的受想行識合成一心,便成為十二入中的意入而已,又怎能等同於一我?
(4)如果有執著十二入為一我的,則可用十八界的理論來醫治。執十二入的內執我有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外執物有六塵(色聲香味觸法)。如果能令他瞭解十八界的理論,當可破解他的執著。所謂十八界是指內六根,外六塵,以及中間六識(眼耳鼻舌身意),共計十八種分別界。執著十二入,是對十八界之中六根六塵的執著,
也就是對“能知的我”與“所知的我所”的執著。此外還可有對六識,也就是我、我所結合的我見的執著。
要破除這些執著,則需從“名”、“事”、“體”、“相”、“用”、“因”等六種不同的範疇加以分析。以內六根為例,所謂“名”是指名言概念,口中言說便是。所謂“事”是指名言概念所指涉的實物,口中指稱、心念所想的便是。所謂“體”是指實物(如眼根)的本體。杜順並提出八種範疇(八微):堅濕軟動、色香味觸便是。所謂“相”是指實物的表相,說眼睛好像“香綏花”或者“蒲桃垂”。所謂“用”是指實物的作用與功能。如眼根有眼識的作用,眼根發揮眼識的作用,眼識是眼根的一部份,以及眼識有助於眼根的作用。而“因”是指阿賴耶識種子,六識的根源。杜順並以種種形狀比擬之:耳根如“斜跋窠相”,鼻根如覆爪相,舌根如掩月刀相,身根如立地蛇相,一根如芙蓉相,或者四惑相(四惑,我貪我慢我癡我見是也)。其餘六塵六識也准此,可做表如下:
| 內六根(以眼根為例) | 外六塵(以色塵為例) | 中間六識(以眼識為例) |
名 | 眼根口中是說 | 口中言說色塵 | 口中言說眼識 |
事 | 名下所詮,一念相應如幻 | 名下所詮一念,與眼識相應 | 名詮不及,妙得不亡 |
體 | 八微 | 八微 | 如來藏 |
相 | 眼如香綏花等 | 青黃赤白 | 清淨圓滿 |
用 | 發生眼識 | 引生眼識 | 得境了知 |
因 | 賴耶識根種子 | 阿賴耶識中色種子 | 賴耶識中眼識種子 |
如此十八界各有六個範疇,總計為一百零八界。表面看來有根塵識的分別,但都以藏識為體。如果能明瞭這個道理,便可破除我執。
總結以上所說,小乘主張“十二因緣”、“業惑緣起”,以“我”是由五陰四大、因緣和合而成,緣散即滅,“我”並非實有,故說“我空”。不過小乘雖能明白“我空”的道理,卻仍站在實在論的立場,主張六根、六塵與六識所構成十八界的真實存在,並不只是主觀心理作用的產物。因此小乘雖然知道“我空”,對於這一百零八界
卻執以為實,可說是“無我實在論”,而不是單純的“實在論”。
二、“生即無生”---人法兩空反實在論
五教中的第二教是能破“我法兩執”的大乘始教,“生即無生門”。 東美 先生認為這使小乘教轉化到大乘始教的境地,也就是般若空宗的中觀體系。在大乘般若空宗把物質世界變成生理與心理世界,把十二入、十八界歸屬到色、受、想、行、識五蘊的範疇,如此便成為“生即無生門”所說的“我法兩空”境界。[2]換言之,小乘教主張諸法實有,大乘始教必須破除這項執見。杜順大師於是從“名”、“事”、“體”、“相”、“用”、“因”六種範疇分析,說明諸法均出於識心的虛妄分別,並非實有。他的論證如下:
1. 以枕為例,以單名稱之為“枕”。
2. 若說“木枕”,則包含兩個名言概念,可說是“句”。
3. “名”的作用在指涉“事”(即枕本身)。
4. “名”本身並不是“枕”,只在指稱“事”。
5. 這裏所指的“事”是“相事”(“事”有多種,包括“相”、“理”、“色”),所指的“相事”是“方相”(因為枕是方枕)。
6. 這“方相”便是該枕的“方”,四棱六面的幾何形狀。
7. “名”、“相”是八識中第六識所攝。
8. 第六識的“因”是第八識的種子識,種子識來自見聞薰習。
9. 只有眼識見“色”,而“名”、“相”則在意識心中,而這“色”不是“六棱四面”(不是幾何形狀),而是眼根直接所見(所謂“現量”)。
10. “名”、“相”如在意識心中,則僅為心中記憶,不具備任何性質。
11. 記憶不是現前知覺,則“名”、“相”不得存在於現前知覺中(不得是“現量”)。
12. 心中有“方相”(“六棱四面”)的幾何形狀,是出於推論(從“枕”抽象而得),而不是出於現前知覺(即所謂“比量”)。
13. 由此可見“名”、“相”只在人心之中,並非實質的存在。只有“色”是可見的實質存在。
上述論證是在說明“法執”的基本概念“名”和“相”,都不是實有,而只存在於心的意識之中。無論是“名”或“相”,都不是感官直接所接觸的物件,而必須訴諸於有記憶作用的意識。只有感官(五官)直接接觸的物件才是真實無誤的,一但經過意識的分別作用,便可能產生錯誤。[3]感官直接接觸的是無分別的“色法”,具有質礙,是可知覺的事物,這事物本身是無分別的,故可說“法無分別”。而所謂“生即無生”,便是指諸法因緣和合而成,緣散即滅,並無自性,只有空性,故謂“生非實有,是則為空,空無毫末,故曰無生”。法無自性,因緣而有,是乃對先前小乘“無我實在論”的反駁,無以名之,只有說是一“反實在論”。如此一來,“我執”、“法執”皆破,大乘始教便可達到“人法兩空”的境地。就其實,這“反實在論”又有兩種“觀門”,一是“無生觀”,二是“無相觀”。所謂“無生觀”即觀照到一切法因緣生,無自性,非實有,只是“空”而已。既是“空”便沒有一點點實在,所以是“無生”(“空無毫末,故曰無生”)。所謂“無相觀”,是說一切法既然性空,便離開所有的表相,因為這些表相是因緣而有,一但緣散,便無相可言。如果能瞭解這些道理,便是所謂成“觀”,杜順大師曾謂:“一切皆空故,觀如是法離情執故,故名為觀。”如能做到“無生觀”和“無相觀”,便知道“法非實有,妄見為有”的道理,可破“法執”。不僅不再執著於一切法,就連對空法本身也不會執著。
東美 先生認為杜順大師提出“生即無生”的說法,還有另一層深意。小乘執著「空法”,大乘則要對“空法”的執著也要破除,如此才能使我們得到“實相般若”。若就哲學智慧來看待這因緣生法的世界,可賦以種種豐富的意義。[4]“生即無生”是在真空與妙有之間,搭起一道橋樑,達到“生即無生、無生即生”的境界,這便是中道思想的起點。這時講空,是不礙有的空,則即空而常有;講有,是不礙空的有,即有而常空。空有二見,自在圓融,便能產生亦空亦有且非空非有的中道哲學。[5]中道哲學不偏空也不偏有,即龍樹菩薩所說“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出”的“八不中道”是也。
三、“事理圓融”---一元唯心論
五教中的第三教是“事理圓融”的一元唯心論,也便是大乘終教。先前大乘始教已達到“人法兩空”的境界,但如前所言,大乘始教容易墮入“頑空”、“斷滅空”的陷阱,終而成為一種“虛無主義”。 東美 先生認為要談空而不墮“斷滅空”,談有又不墮“絕對有”,便需這大乘終教。這大乘終教好像《法華經》的教義,要引小入大,再引大入於一乘實教。如此便可像《大般涅槃經》將“常、樂、我、淨”從“無常、苦受、無我、不淨”的顛倒見中點化出來。不過大乘終教必須透過大乘始教“空有不二”的理論,方可來暢談“事理圓融觀”。[6]在“五教止觀”中,杜順大師是以“一心二門”的理論來說明大乘終教“事理圓融”、“空有不二”的道理。所謂“心”是有情眾生所同具的、精神思想的本體,這本體自身是恒常不變的“理”,是謂“心真如門”(the reality of mind)。這本體受到內外作用的影響,而產生種種生滅變化的“事”,是謂“心生滅門”(the appearance of mind)。“恒常不變”是“空”,“生滅變化”是“有”,一切法因空性,故得因緣生有;反之,以因緣生有,故一切法皆空。雖然“恒常不變”與“生滅變化”全然相反,但都為“一心”所攝,因此“事”與“理”都在一心之中,彼此並無質礙,而“空”與“有”原為一物兩面,互不相礙。所謂“空有無二,一際圓融”,“空有二見,自在圓融。隱顯不同,竟無障礙”便是此理。以上杜順大師所說, 東美 先生加以進一步地詮釋:這“事”是指構成現行世界的一切因素,而“理”則是指超越的真相,絕對的價值觀念,如真善美聖,以及這些價值之間的會通。[7]表面看來,“事法界”處於不斷變遷之流中,其間有種種差別相;而“理法界”則是不變的理體,其中萬有平等無別。“事法界”與“理法界”間有現實與理想的對立,也有理性與事實的對立。但“事理圓融觀”能將“事法界”與“理法界”溝通起來,使“理”攝受變遷的“事”,也使“事”攝受超越的“理”。如此“事若無理不成,理若無事不顯”,事理融貫交徹,產生統一的結構,乃成為“事理無礙法界”。
事理雖然對立,但卻能彼此相顯相成,相即相遍,而入於不可思議之境界。[8]
根據“空有無二,一際圓融”的道理,杜順大師提出“止觀雙行”、“悲智相導”的說法。所謂“止”是“止息”、“定”的意思,“觀”是“觀照”、“慧”的意思。在修行法門中,以心熄萬念,不著一相是“止”;以智慧觀照,諸法實相是“觀”。杜順將“空有不二”之理運用在“止觀”上,他說:“以有即空而不有,故名止。以空即有而不空,故名觀。空有全收,不二而二,故亦止亦觀。空有互奪,二而不二。故非止非觀。”這是使人保持動態思考的“辯證邏輯”,以“止”、“觀”為對立的概念,既予以雙重肯定,又予以雙重否定,其目的在令人“不要執著”。同理適用於其他對立的概念:如悲智、如生死涅槃、如水波等等。“悲”是慈悲之“情有”,“智”是般若之“智空”,說“悲智相導”,是指“有即空而不失有故,悲導智而不住空。空即有而不失空故,智導悲而不滯有。以不住空之大悲故,恒隨有以攝生。以不滯有之大智故,常處空而不證滅。”菩薩雖有悲情空智,但二者相導,故能不住空不滯有。同樣因為這“空有一際,二而不二”的道理,故菩薩“不住生死,不住涅槃”,而“水波一而不礙殊,水與波別而不別”。如此將空有、真如生滅、生死涅槃均納于一心之中,是乃以一心涵蓋一切的“一元唯心論”。在 東美 先生看來,這“事理圓融觀”可化解各種兩元對立。西方哲學中經常有尖銳的兩元對立,如在宇宙論中劃分形而上與形而下,神聖界與世俗界,靈魂超升與靈魂墮落,以及能所、心物、主客、內外、唯心唯物種種對立,而杜順大師提出的“事理圓融觀”似乎可以予以化解。但杜順大師既然主張“事理圓融”出於“一心開二門”,則不免陷於唯心論的邊見,故不得說能化解兩元對立。[9]
四、“語觀雙絕”---精神神秘論
五教中第四教是大乘頓教的“語觀雙絕門”。 東美 先生認為“空有不二”的中道哲學再往上發展,便成為“頓絕百非、見心無寄”的大乘頓教,這頓教很容易走到禪宗“語觀雙絕”的路上。[10]所謂“語觀雙絕”,杜順大師引維摩結經雲:“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就是說不以任何名言概念,甚至思想分別加諸於“真際”或“實相”。所有的存在都是“如是如是”(as such),本來如此。任何人為的心智言語加諸其上,都不能表達此真際實相。明白這個道理,就當摒除一切言說心思,而保持“默然”。但“默然”不是無言,而是“不言而言”,一入不二法門,便知道“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事實上“語觀雙絕”背後預設的便是“空有不二”的道理。因為“性空”是出於“緣有”,這“緣有”不是“實有”,故可令人泯除有見。而“緣有”出於“性空”,這“性空”不是“斷滅空”或“頑空”,故可令人放棄對“空”的執著。性空緣有,相即相入,於是“全體交徹,一相無二,兩見不生”。而當人體會到一切言說心念,都不足以說明這些道理實,便不得不保持“默然”。 東美 先生則指出這“默然”便是《維摩結經》裏所說的“聖默然”。[11]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