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60-舞動人心的以色列舞者




2011/09/18 16:32




 



舞動人心的以色列舞者


前言


上一篇發表「魅力 美輪美奐」,大家似乎對「舞蹈」都感到興趣,難怪哲學家把「美」定義為人類「最大公約數」之一。巧的是好友 OK 也寄來一件「舞者」,讓我驚訝的是,這些表演者竟然都是「以色列」的舞蹈家!



美麗強悍的以色列女兵


以前我寫過「美麗強悍的以色列女兵文章中曾提到「以色列」是世界上惟一對婦女實行義務兵役制的國家, 1998 有位「現役」的以色列女兵,還榮獲「世界小姐」后冠;由此可見「美」是不分種族、國界,即使在「全民皆兵」的國度裡,也一樣有許多對「藝術」的愛好者!


作品欣賞 –Design: AMIR


由於寫絢麗東歐之旅」的「話說德國」,意外接觸到「康德」的「哲學思想」,他對「美」的看法和論述非常精闢,茲將這些日子來,所閱讀到有關這方面的「心得摘要」,穿插於精彩的照片之中,與各位分享。






康德將「美」分為「純粹美」和「依純美」兩種;「純粹美」的第一個特性是「純粹」的,所以與「真」、「善」和「利益」無關,也就是說與「認識」無關;它只是對象的形式給審美者帶來的某種「快感」。





「純粹美」的第二個特性是有其「針對性」和「普遍性」,只能對一個對象,而不能對一類或所有的對象,都稱為「美」;例如說這朵玫瑰花很美,但不能說所有的」玫瑰花都美。






康德所謂美的「普遍性」,是指「美」普遍地令人有愉快的感覺,也就是說它對每個人都是「有效的」,或是一種「不約而同」的「必然性」。






康德指出「依純美」和對象的內容相關,且涉及「利害關係」;這主要是受到「文化」、「歷史」和「價值觀」的影響;例如某個「珠光寶氣」的貴婦,她自以為很美,但在有見識的人眼中,是「俗不可耐」,甚至覺得「 醜陋」!






康德談到「自然美」和「藝術美」。他認為「自然美」是「純粹美」,而「藝術美」是「依純美」;他主張「藝術美」優於「自然美」。




康德的觀點認為,藝術能夠「美麗地描述或詮釋自然事物,不論它們是美或醜,都能表現出其深邃的美感。」尤其對「藝術美」的「獨創性」,包括文學、音樂、美術、舞蹈等是不可模仿的。






這些偉大的「藝術家」在康德的眼中,根本不是普通人,而是和普通人有「本質」上的區別,且具有令人「匪夷所思」的「天才」!康德還說:「天才就是那些天賦才能,他們給藝術制定法規。」



這些超凡出眾的天才們,不但告訴後來的藝術家們,如何創造真正有生命的藝術;而且告訴我們這些藝術愛好者,如何欣賞真正的「藝術之美」!


文献參考:五歌筆記


照片來源:Design: AMIR


音樂來源:五歌自彈鋼琴曲



 

相關網頁:



舞之魅力 美輪美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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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強悍的以色列女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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