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種溺愛,10種傷害
10種溺愛,10種傷害
當今做父母的大都知道溺愛孩子有害, 但卻分不清什麼是溺愛,更不了解自己家裏有沒有溺愛。 “溺”,字典上解釋為“淹沒” 的意思。人被水淹沒了叫“溺斃”, 如果父母的愛流橫溢泛濫起來,那也會“淹沒”孩子的, 這就是溺愛,是一種失去理智,直接摧殘兒童身心健康的愛。 ~特殊待遇~ 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高人一等, 處處特殊照顧,如吃“獨食”, 好的食品放在他面前供他一人享用; 做“獨生”, 爺爺奶奶可以不過生日,孩子過生日得買大蛋糕,送禮物‧‧‧ 這樣的孩子自感特殊, 習慣於高人一等, 必然變得自私, 沒有同情心, 不會關心他人。 ~過分注意~ 一家人時刻關照他,陪伴他。 過年過節,親戚朋友來了往往嘻笑逗引沒完, 有時候大人坐一圈把他圍在中心, 一再歡迎孩子表演節目,掌聲不斷。 這樣的孩子自認為自己是中心,確實變成“小太陽”了。 家裏人都要圍著他轉, 並且一天到晚不得安寧,注意力極其分散, “人來瘋”也特別嚴重,甚至客人來了鬧得沒法談話。 ~輕易滿足~ 孩子要什麼就給什麼。 有的父母還給幼兒和小學生很多零用錢, 孩子的滿足就更輕易了。 這種孩子必然養成不珍惜物品、講究物質享受、 浪費金錢和不體貼他人的壞性格, 並且毫無忍耐和吃苦精神。 ~生活懶散~ 允許孩子飲食起居、玩耍學習沒有規律, 要怎樣就怎樣,睡懶覺,不吃飯, 白天遊遊蕩蕩,晚上看電視到深夜等。 這樣的孩子長大後缺乏 上進心、好奇心,做人得過且過,做事心猿意馬,有始無終。 ~祈求央告~ 例如邊哄邊求孩子吃飯睡覺, 答應給孩子講三個故事才把飯吃完。 孩子的心理是,你越央求他他越扭捏作態, 不但不能明辨是非,培養不出責任心和落落大方的性格, 而且教育的威信也喪失殆盡。 ~包辦代替~ 我曾問一些媽媽,要不要求孩子工作, 有的竟說:“我疼都來不及,還忍心讓孩子工作?” 也有的說:“叫‘小東西’做事更麻煩,還不如我幫他做了。” 所以三四歲的孩子還要餵飯,還不會穿衣, 五六歲的孩子還不做任何家務事, 不懂得工作的愉快和幫助父母減輕負擔的責任, 這樣包辦下去,必然失去一個 勤勞、善良、富有同情心的能幹、上進的孩子。 這絕不是聳人聽聞。 ~大驚小怪~ 本來“初生之犢不怕虎”,孩子不怕水, 不怕黑,不怕摔跤,不怕病痛。 摔跤以後往往自己不聲不響爬起來繼續玩。 後來為什麼有的孩子膽小愛哭了呢? 那往往是父母和祖父母造成的,孩子有病痛時表現驚慌失措, 嬌慣的最終結果是孩子不讓父母離開一步。 這些孩子就打下懦弱的烙印了。 ~剝奪獨立~ 為了絕對安全,父母不讓孩子走出家門, 也不許他和別的小朋友玩。 更有甚者,有的孩子成了“小尾巴”, 時刻不能離開父母或老人一步, 摟抱著睡,偎依著坐,馱在背上走; 含在嘴裏怕融化,吐出來怕飛走。 這樣的孩子會變得膽小無能,喪失自信,養成依賴心理, 還往往成為“把門虎”,在家裏橫行霸道, 到外面膽小如鼠,造成嚴重性格缺陷。 ~害怕哭鬧~ 由於從小遷就孩子,孩子在不順心時以哭鬧、 躺地、不吃飯來要挾父母。 溺愛的父母就只好哄騙,投降,依從,遷就。 害怕孩子哭鬧的父母是無能的父母; 打罵爸媽的孩子會變成無情的逆子, 在性格中播下了自私、無情、任性,和缺乏自制力的種子。 ~當面袒護~ 有時爸爸管孩子,媽媽護著:“不要太嚴了,他還小呢。” 有的父母教孩子,奶奶會站出來說話: “你們不能要求太急,他大了自然會好; 你們小的時候,還遠遠沒有他好呢!” 這樣的孩子當然是“教不了”啦! 因為他全無是非觀念,而且時時有“保護傘”和“避難所”, 其後果不僅孩子性格扭曲,有時還會造成家庭不睦。 以上10種溺愛的形式是比較典型的實例, 不是每個家庭全部都有的, 但是一般家庭在各種溺愛中會佔有幾種, 或各種都有輕度表現也是值得警惕的, 我們要以宏觀的愛,來保護孩子的健康成長。
圖檔:─sh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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