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美國總統大選已於11月6日星期二舉行。
為什麼美國不像許多其他國家,在星期六或星期日舉行選舉,而要安排在星期二呢?絕大部份美國人也都不知道原因。
美國法律規定,美國總統大選固定在十一月第一個星期一之後的星期二舉行,聽起來很繞口吧?
媒體訪問了多位國會議員,包括重量級的前參院外交委員會主席魯嘉,他也答不出來。
2004年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凱瑞被問到這個問題,也搖搖頭表示不清楚。
其實,19世紀前,美國總統大選是各州自行決定投票日期的。
直到1845年,美國國會才立法訂定大選日期,並於1948年正式實施。
為什麼選在十一月的第一個星期一之後的星期二呢?
當時的決定,純粹是基於經濟和宗教的考量。
因為19世紀美國還是農業社會,一切以農民作息為優先考量。
春天農民忙著播種,夏天忙著灌溉除草,秋天忙著收成,冬天下雪不利出門。
11月初,農作物收成完畢,雨季已過,雪季未來,被認為是舉行選舉最恰當的時間。
決定11月初舉行選舉後,再來就是決定那一天。
國會議員在考慮選舉日期時,首先就排除星期日。因為星期日民眾要上教堂。
而由於當時的交通工具是馬車,鄉下居民坐馬車長途跋涉到城裡投票,往返通常要兩天時間,因此星期六和星期一也被排除,因為如果星期六選舉,民眾可能無法在星期日趕來回上教堂。
如果星期一選舉,又因星期日上教堂,而無法在星期一抵達城裡投票。
星期三是許多城鎮每週固定的市集日,民眾忙於參加市集,也不適合舉行選舉。
星期四則因為前一天是市集,跟民眾星期日必須上教堂一樣,無法於第二天趕到城裡投票。
星期五是一週的最後一個工作天,也不適合舉行選舉。
因此,一個星期中,就只剩下星期二最適合舉行全國性選舉。
為什麼要像繞口令似的,規定大選必須在「十一月第一個星期一之後的星期二」舉行,而不乾脆規定11月的第一個星期二呢?理由也是基於宗教因素。
因為11月1日是萬聖節,是農業社會的重要宗教節慶,不適合舉行選舉。
為了避免11月1日剛好是星期二,因此就規定第一個星期一之後的星期二,完全排除於11月1日舉行選舉的可能性。
但是現在已是21世紀,從前必須在星期二舉行選舉的理由早已不復存在,為什麼到今天美國還維持星期二投票的傳統呢?你問我,那我要問誰?
其實,不只美國大選繼續在星期二舉行,民主和共和兩黨的黨內提名初選,重要選舉也多安排在星期二,因此才會有所有的「超級星期二」和「迷你星期二」。
不過一個叫「為什麼星期二」的民間團體,多年來熱心推動將總統大選日改到週末舉行,但是並未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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