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佛必修的課程——四清淨明誨--1

分類:自性論說
2012/07/25 10:51


  我們學佛,無論目的是想獨善其身,作個自了漢;抑或是想兼善天下,實行菩薩道,自利利他;都可以在佛所說的無量法門中,選擇一科自己喜歡而又適合個性的,作一門深入的修持。唯獨是戒、定、慧三科,是學佛必修的課程,一定要受持,而且是要終身受持。特別是戒,是一切善法的根本,是出生定慧的父母,也是成就佛道的基層,所以學佛的人,絕對要依教奉行,不可或缺。 


  戒是甚麼?戒是佛為弟子們所制定律己修身的規則,凡是佛弟子,不管是出家在家,開始學佛,首先就要受持佛的禁戒;等如凡是公民,都要嚴格遵守國家的憲法一樣。 


  戒有大乘的戒,也有小乘戒;有在家弟子應守的戒,也有出家弟子必須嚴格受持的戒。小乘將佛所制的戒,分為四級:五戒,八戒(優婆塞、優婆夷戒);十戒,(沙彌、沙彌尼戒);具足戒(比丘、比丘尼戒);大乘還有在家菩薩戒,出家菩薩戒,以及三聚淨戒等等。其中以五戒為基本,以三聚淨戒為最高層。若然受持五戒不清淨,不得進而求受沙彌戒、具足戒、與菩薩戒。


  戒有戒法,戒體,戒行,戒相等四科的分別;戒法,是指佛所制定的戒法(戒律、規則);戒體,指求戒時,師資相傳,作法受持,而領納戒法於心,能生防非止惡的功德;戒行,是三業隨順戒法、戒體,一切如法的行動;戒相,是受持大小乘戒,各種差別形式,以及受持戒行時,開、遮、持、犯種種不同的相貌。而於開遮持犯的戒相中,又有遮持作犯,與作持遮犯的分別,例如:三聚淨戒中的攝律儀戒,是止持作犯,攝善法戒與饒益有情戒,是作持止犯。我們一定要認識清楚,然後受持,以免是非倒置,徒勞無益。 


  還有,戒可分為有相戒,與無相戒兩種。有相的戒是身戒,無相的戒是心戒;身戒是不作惡行,心戒是不動妄念。我們受持佛戒,身雖不犯,而心放逸,不名為戒;必須在持有相戒的同時,還要持無相戒;身固然不犯,心亦不起妄念,身心都清淨,方名持戒。 


  定,是一種止息妄念,破除散亂,集中精神於一境,能啟發心智的功能,又名三昧,或三摩地,可分為世間禪,出世間禪,與出世間上上禪等三種。 


  世間禪,又分根本味禪,與根本淨禪兩種,色界天所修的四禪,與無色界天所修的四空定,加以四無量心,合名十二門禪,是出生世間一切善法的根本,以其貪戀禪味,故名根本味禪。若然慧性多於定的人,修六妙門禪;定性多於慧的人,修十六特勝;定慧均等的人,修通明禪,淨化身心,因名根本淨禪;以其只能發有漏智,未得無漏慧,因名世間禪。 


  出世間禪,有觀、練、熏、修四種。觀是觀照,有九想,八背舍,八勝處,一切處等四種;例如修不淨觀,而生厭離等名觀禪。練是鍛煉,于初禪的離生喜樂地,二禪的定生喜樂地,三禪的離喜妙樂地,四禪的舍念清淨地,與無色界的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非想非非想處定,以及滅受想定,自淺至深,順序鍛煉,次第進修,於其中間,不雜異念,因名練禪。熏是熏修熟煉,前的練禪,於九次第定,雖然能次第進修,但未能逆序而出;今熏禪能順逆進退自在,如獅子的奮勇迅速,因名獅子奮迅三昧。修是精進修習,令定境更為精純深妙;熏禪雖能順逆進退自在,但未能超越自在出入。今更修練,而得超越遠近自在。由此觀練熏修四種禪,能引發無漏智,斷煩惱,了生死,出三界,證聖果,因名出世間禪。 


  出世間上上禪,是大乘菩薩所修的禪定。即菩薩地持經中所說的九種禪定:一自性禪:是觀一切法唯心,心能含攝一切法的禪定;二一切禪:是得一切自行化他功德的禪定;三難禪:是深妙難修的禪定;四一切門禪,一切三昧,皆由此而出的禪定;五善人禪:為大善根眾生所共修的禪定;六一切行禪:是含攝大乘一切行法的禪定;七除惱禪:是能滅除一切眾生苦惱的禪定;八此世他世樂禪:能令眾生得二世之樂的禪定;九清淨淨禪:惑業斷盡,得大菩提的淨報,名為清淨,連清淨之相亦不可得,故名清淨淨禪。 


  前面所說的,僅就最初修學禪定,由世間禪進而出世間禪,由小乘禪進而大乘禪,作簡單的介紹而已。至於其他大乘經論所說,諸佛菩薩果上所成就的三昧,其數量的眾多,其境界的深妙,絕非我們凡夫心之可思,口之可議,亦不是用筆墨可以形容。不過,楞伽經所說,四種禪定中的如來禪,就是楞嚴經中,佛教阿難所修的首楞嚴王大定,是一切大定中的大定,屬於諸佛所證的最高層次的境界。我們欲想進修此大定,必須從戒定慧三無漏學開始。 


  慧,是智慧,屬於眾生心性潛在的理解力,在分析世間事物現象的真相方面言智,在能通達事物本體的真理言慧。智慧不同於世間上的知識,世間人的知識是外來的;智慧是內發的。其種類可分為世間的有漏智慧,出世間二乘聖人的無漏智慧;以及諸佛菩薩甚深微妙的般若智慧。世間人的智慧,是由書本或經驗得來的知識,只能觀察事物的現象,加以識心的思考與判斷而已,始終無法深達事物的本體,即使是修習四禪八定所得的有漏智慧,亦不能瞭解事物的原理。二乘聖人的智慧,能知事物的總相,親證緣起性空的真理,引發無漏慧,名一切智。菩薩的智慧,雖同證真諦空理,但由大悲心的驅使,進而上求諸佛無量道法,下知眾生種種不同的根機,入俗利生,實行大乘法門,廣修諸波羅密,能照俗諦理,名道種智。諸佛的般若智慧,能契證諸法實相的原理,圓明遍照,總括二乘的一切智,與菩薩的道種智,因名一切種智。 


  我們欲想成就任何一種禪定,與開發智慧,一律都要以戒為基礎。圓覺經言:屍羅不清淨,三昧不現前。又言:無礙清淨慧,皆從禪定生。據此,我們應該知道,唯有持戒清淨,始可令人攝心不動,止息攀緣,如是心不取境,境不牽心,心境脫節,內外湛然,猶如風止波停,自然可以成就禪定,啟發心智。所以,佛在楞嚴經中,對阿難言:汝常聞我,毗奈耶中,宣說修行,三決定義;所謂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定發慧,是則名為三無漏學。 


  毗奈耶,譯名善治,正詮戒學,兼詮定慧。佛的意思是說:修行人對於戒、定、慧三個法門,是決定必修的課程;而且于此三種必修的課程中,又以戒為根本。因為戒的功能,可以收攝身心,滅惡生善;可以對治煩惱,增長智慧;可以利己利人,速成佛道。學佛的人,若能在持戒清淨的基礎上,向禪定進軍,必然引發無漏智慧,就可以降伏煩惱,解脫生死,超出三界,是則名為三無漏學。同時佛又於三無漏學中,特別提出戒學的殺、盜、淫、妄等四種根本大戒(四清淨明誨),作為教導我們進入三摩地的修學妙門,以戒助定,免招魔障,免生退屈。由是可知四清淨明誨,對於我們學佛修行的重要性。如果說:三無漏學是學佛必修的課程,四清淨明誨,就應該是學佛必修課程的根本。 


  第一清淨明誨——戒淫 


  阿難:雲何攝心,我名為戒?若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淫,則不隨其生死相續。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淫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淫,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彼等諸魔,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魔民,熾盛世間,廣行貪淫,為善知識,令諸眾生,落愛見坑,失菩提路。 


  四種清淨明誨中,第一種就是戒淫。其他經論,言及根本大戒,皆以不殺生居首,唯獨本經,旨在令人速離生死,得證菩提;而淫欲正是眾生,沉溺生死的主要原因,淫心不除,塵不可出,故佛第一先說淫戒。清淨,是遵守莫犯,終生嚴謹受持,令身心皆清淨;明誨,是十方古今諸佛,明明白白公佈世人,令眾皆知的教誡與訓誨。 


  人因內心充滿貪嗔癡,策動於身口,故有殺盜淫妄種種不道德的罪惡行為,若能攝心一境,不起妄念,對順境不貪,逆境不嗔,一定可以身心不犯,所以佛教我們斷淫殺盜妄,先要從內心做起,若能身心俱斷,是名持戒清淨,所以說:雲何攝心,我名為戒。 


  諸世界,是約穢土而言,穢土眾多,因名諸世界。世有過去,現在,末來三世;界有東南西北四維上下十方。世代表時間,界代表空間,在十方三世無量時空之中,充滿無量的生命,而無量生命中,又有四聖六凡的分別。諸佛菩薩,與二乘聖人,已經斷煩惱,了生死,超越時空,不再受時間與空間的限制。唯有天,人,阿修羅,地獄,餓鬼,畜生等六道眾生,皆以淫欲而正性命,因此流轉六道,生死不斷。如果其心不淫,則苦因既斷,苦果不生,必然可以出離生死。 


  三昧譯名正定。指外界色等六塵,能染汙人的身心;眾生不知六塵境界,無常苦空,幻妄不真,心起貪嗔,追求不舍,遂終日為六塵而奔波勞碌,身心不得安息;煩惱是塵勞因,能擾亂人心;生死是塵勞果,令人此死彼生,勞累不止,因名塵勞。修耳門圓通金剛三昧的人,目的是超出塵勞,解脫生死,今因淫心不除,不但塵不可出,反而墮落魔道。縱然有博學多智,善說諸法,或於世間禪定,能入善出,如不斷淫,皆是魔業,必然淪為魔眷。視其所修世間禪定境界的深淺,及福業的厚薄,上品,禪定勝於淫心墮為魔王;中品,禪定與淫心相等墮為魔民;下品,禪定劣於淫心墮為魔女。不管是魔王,魔民,或魔女,都自己說已經成無上菩提。此是我慢習氣使然,非果計果,大妄語成,福報享盡,必墮地獄。佛告阿難:我滅度後,在末法時期,此類魔鬼眷屬,充斥人間,以廣行淫欲,為善知識,使人生前受其蠱惑,死後墮為魔眷。 


  落愛見坑,愛指思惑,見是見惑,即被見思二惑纏縛,以廣行淫,為教化眾生的手段,不修學佛的正法,而失卻趣向佛果菩提的正路。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先斷淫心,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一決定清淨明誨。 


  修三摩地,即修習耳門圓通,亦即修首楞嚴王大定。佛囑阿難轉教世間,修學大定的人,必須先斷淫心,不止身不行淫,心亦不起淫念。這樣才是:如來先佛世尊,第一決定清淨明誨。如來,指今佛,先佛,指古佛。無論古今,十方諸佛,教導眾生修習禪定,皆以先斷淫心,令身心清淨,為第一種明確的教誨。 


  是故阿難,若不斷淫,修禪定者,如蒸砂石,欲其成飯,經百千劫,只名熱砂。何以故?此非飯本,砂石成故。 


  佛借譬喻以明淫心,非菩提根本。蒸喻修禪定,沙石喻淫心,熱沙如煩惱,飯喻無上菩提。淫心不除,而修禪定,欲成菩提,猶如蒸沙成飯,縱經塵劫,終不可得。因為沙非飯本,因果不類,徒自疲勞,益增煩惱而已。必須先斷淫心,以不生不滅心為本修因,方可證入菩提涅槃,不生滅性。 


  汝以淫身,求佛妙果,縱得妙悟,皆是淫根,根本成淫,輪轉三塗,必不能出;如來涅槃,何路修證。 


  此以法合喻。初二句合蒸沙石,次二句合經百千劫,只名熱沙;皆是淫根等四句,合此非飯本。因為淫心不除的人,八識田中,存有淫欲的種子,遇境逢緣,必引發淫行,因此名為根本成淫。由此惡業,必招三惡道的果報,不能出離惡道,然則人身尚不可得,何況修證佛的菩提涅槃? 


  必使淫機,身心俱斷,斷性亦無,於佛菩提,斯可希冀。如我此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即動機,身行淫的動機,是由心而發,而心淫的動機,則基於邪念的習慣性。若然邪念的習氣不除,則身心淫機的因緣未了;必須斷除邪念的習慣性,然後可以斷除淫行淫念的動機,令身心清淨無染,最後,連能斷除此邪念習氣之念亦不可得。故言:必使淫機,身心俱斷,斷性亦無。 


  若身斷淫機,即得律儀戒;心斷淫機,得定共戒;斷性亦無,得道共戒。身心的淫機俱斷,是此根初解,先得人空。斷性亦無,是空性圓明,成法解脫。自此得入菩薩正位,繼續進修,于諸佛所證的菩提果位,始有希望。 


  梵語波旬,譯名極惡。是欲界天頂的天王,因貪戀五欲塵勞,障礙他人修行,能壞人善根,害人慧命,被稱魔王。特別是末法時期,佛魔難分;故佛以四種根本大戒,以辨別邪正真偽;令末法修學佛法的人,知所鑒別。 


  若果如釋尊所說:修三摩地,必須先斷淫心,便是佛說,便是正法,應當信受奉行;否則,若說行淫,不礙真修,或誘人作不道德的行為,而說是甚麼雙修法,即是波旬魔王所說,不應輕信。佛教一向主張依法不依人,故凡是說:修習禪定,必須先斷淫機,連斷性亦無的人,雖然是凡夫,其所說亦等如佛說;反之,知名度很高的人,若說行淫不礙真修,即使自稱聖人,亦是魔鬼所說。所以是魔是佛,當聽其言,觀其行,是否身心斷淫,持戒清淨,作為判別的準則。 


  第二清淨明誨——戒殺 


  阿難,又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殺,則不隨其生死相續。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殺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褝定現前,如不斷殺,必落神道。上品之人,為大力鬼;中品則為飛行夜叉,諸鬼帥等;下品當為地行羅刹。彼諸鬼神,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鬼神,熾盛世間,自言食肉得菩提路。 


  戒是能防的善法,殺是所妨的惡法,能所並稱,名為戒殺。殺生亦是生死根本之一。殺生之人,必負命債,將隨惡業所牽,輪迥六道,不能出離生死。佛勸世人戒殺,不但身不殺生,心亦不起殺念,身心都不殺,苦因既斷,苦果不生,自可解脫輪回,不致生死相續不斷。 


  三昧,在修因時名止觀,在果位名定慧。止是定,能破散亂心;觀是慧,能除昏沉。修習三昧的人,定中有慧,慧中有定,定慧均等,即可斷煩惱,了生死;今因殺心不除,故塵不可出。縱然擁有世智辯聰,也能深入世間有漏禪定,但不戒殺,結果不免墮落神道。 


  ,是鬼道中有福德的一類,若然禪定與智力勝於殺業,神通福報俱大,則為大力鬼王,統領一切鬼神,宮殿樓閣,享用自在。若禪智與殺業相等,神通福報次於鬼王,則墮在飛行夜叉的一類,作為鬼神的統帥,勢力與享受,皆不及鬼王。若禪智劣於殺業,則報墮地行羅刹,或為魅魑魍魎,神通力薄,福報次於鬼帥,屬於鬼道兵卒之類,以眾生血肉為飲食,每用神通惑人,或顯靈作怪,令人傾心攝伏,殺生祭祀,以供享用。 


  據說:中國宋朝,有高僧名戒闍黎,是文殊菩薩的化身。當時有一五郎祠,時常顯靈,令當地居民,殺生祭祀。有一天知道文殊菩薩化身的戒闍黎,必經此地,便化一虎,阻檔去路。戒闍黎至,用手撥開老虎,而說偈言:汝是一郎至五郎,妄興禍福宰牛羊;老僧為說無生法,免得冤家累世償。之後,神祠無火自焚,居民不再受其干擾。 


  此等鬼神,亦各有徒眾,皆自言已經成無上道特別是佛滅度後,在末法時期,很多此類鬼神,出現人間,或托扶乩顯靈,或附人身說法,雖然行為怪異不一,但同言食肉不礙修行,亦得菩提之道。 


  阿難,我令比丘,食五淨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無命根。汝婆羅門,地多蒸濕,加以沙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為肉,汝得其味。奈何如來滅度之後,食肉眾生,名為釋子。 


  五淨肉是:一不見殺,二不聞殺,三不為我殺,四自死,五鳥殘。佛恐人問,既然食肉必墮神道,何以佛在世時,比丘乞食,亦食五淨肉?故佛言:我令比丘食五淨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無命根。或問:佛既可以用神力變化五淨肉,何以不變化蔬菜之類?佛解釋言:汝婆羅門,地多蒸濕,加以沙石,草菜不生。印度屬於沙漠地帶,天氣酷熱,蔬菜不易生長,且釋尊成佛之前,以婆羅門為國教,人皆以牧羊食肉為生;若然佛用神力,變化五穀蔬果,供給佛弟子專用,將違反世間現象,釋尊為了維持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的原則,所以由大悲心,化五淨肉,令佛弟子們,暫得肉味,聊養色身,實則,是沒有生命的假肉;如現代素食,假魚假蝦,假雞假鴨之類。奈何末法眾生顛倒,不知食肉,傷害慈悲,更不知五淨肉,是釋尊慈悲的變化,竟然食肉,名為釋迦如來的弟子。 


  汝等當知,是食肉人,縱得心開,似三摩地,皆大羅刹;報終必沉生死苦海,非佛弟子。如是之人,相殺相吞,相食未已,雲何是人,得出三界?汝教世人,修三摩地,次斷殺生,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二決定清淨明誨。 


  汝等當知,是教誡諸修行人,應該知道,食肉必墮。即使修習禪定,暫得心開,亦不過是相似三摩地而已,非真三昧。梵言羅刹,譯名惡鬼,以其兇狠惡毒,食人血肉維持生命故。殺生食肉的人,生前類似羅刹,一期壽命報盡,終必沉淪生死苦海,永作鬼類,非佛弟子。學佛的人,志在提升自己,希望斷煩惱,出三界;今因殺生食肉,欠負命債,來生當被人殺,如是互相殺害,互相吞食,血債未了,怎可以出離三界?是以釋尊敕令阿難,轉教世間學佛修禪的人,欲想修習耳門圓通,深入首楞嚴王大定,必須先持淫戒,次斷殺生;因為淫能障礙禪定,殺生則損害慈悲,應該嚴持不犯。此是古今諸佛,教化眾生,第二種決定不移的明確訓誨。 


  是故阿難,若不斷殺,修禪定者;譬喻有人,自塞其耳,高聲大叫,求人不聞,此等名為欲隱彌露。 


  佛再引用譬喻,說明若不斷殺,終難解脫。有人,指不斷殺而修禪定的人。自塞其耳,喻修禪定;高聲大叫,喻殺生食肉;求人不聞,喻食肉以為無罪。欲想無罪,必須戒殺,今不斷殺,而欲無罪;猶如欲人不聞,反而高聲大叫,正是欲隱彌彰。修習禪定,希望解脫,如人欲隱;但殺生食肉,難出三界,譬如彌露。 


  清淨比丘,及諸菩薩,于岐路行,不蹋生草,況以手拔?雲何大悲,取諸眾生血肉充食?若諸比丘,不服東方絲綿絹帛,及是此土,靴履裘毳,乳酪醍醐;如是比丘,於世真脫,酬還宿債,不遊三界。何以故?服其身分,皆為彼緣,如人食其地中百穀,足不離地。必使身心,于諸眾生,若身身份,身心二塗,不服不食,我說是人,真解脫者,如我此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我們受持不殺戒,不止要戒殺因,還要戒殺緣,方名清淨,始得解脫。清淨比丘,是小乘行者,諸菩薩””是修學大乘的人,無論是小乘或大乘,凡持戒清淨的人,皆應心懷慈悲,于岐路行,尚且不用腳踏,有生命的青草,何況用手去拔?更何況稱為大慈大悲的釋子,豈可殺害眾生,取其血肉任意食啖? 


  東方,是在印度之東,即指中國,絲綢絹帛,是中國特產;絲由蠶出,因為養蠶的人,用沸水燙蠶取絲,亦屬殺生。此土指印度本土,靴履是用牛皮製造,是獸皮,是馬毛,皆與殺生有關。乳酪醍醐,出自牛身,雖非殺生,食之與牛結下不解之緣,將會障礙解脫。持戒比丘,不止不殺生食肉,亦不食不用與眾生身份有關之物,則於世間,得真解脫,無須為酬還宿債,再來三界受生。 


  如人食其地中百穀,足不離地。是引劫初之人為喻。佛經記載,世界初成,光音天人,下生人間,原可飛行自在,既善良,又美麗,後因食地中產品,致使足不能離地,而且品性質素與相貌,皆每況愈下。佛言;持戒之人,必須令身心清淨,于諸眾生,不起殺害之心,以及不起飲食服用之想。眾生血肉骨髓,是屬於身,裘毳乳酪等是屬於身分;求出三界的修行人,必須使自己身無殺業,心無殺念,對於一切眾生的身與身分,亦不食其肉,不用其皮,不負命債,不結惡緣,身心二塗,俱斷殺因與殺緣,如是三界生緣既斷,始得真解脫。 


  如我此說以下四句,是判決邪正。若如我佛所說:修三摩地,必須次斷殺生,則是佛所說的正法,否則,若說食肉,不礙真修,何止傷害慈悲,抑亦令人墮落惡道,不能超出生死,故同於魔說。 


  第三清淨明誨——戒偷 


  阿難,又複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偷,則不隨其生死相續。汝修三昧,本出塵勞,偷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偷,必落邪道;上品精靈,中品妖魅,下品邪人。諸魅所著,彼等群邪,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熾盛世間,潛惹奸欺,稱善知識,各自謂己,得上人法,弦惑無識,恐令失心,所過之處,其家耗散。 


  世間物各有主,凡未經他人許可,私自盜取他人財物,或非法強求,都屬於偷;偷亦是生死根本之一,故應當戒除。佛言:若果六道眾生,其心不偷,則不致隨其業力所牽,生死相續不斷。否則,諸修行人,原本志在超出塵勞,今因偷心不除,何止塵不可出,反而墮落邪道;即使具有世智辯聰,又能修習有漏禪定,如不斷偷,亦難倖免墮落。 


  上品,指禪智勝於偷心的人,則墮落精靈一類;盜日月的精華,竊山川的靈氣,附山托水,惑人祭祀,如山精海怪等,為妖怪的領袖。中品,是禪功智力與偷心相等,則墮為妖魅,即魅魑魍魎,盜人物的津液,竊山川的潤氣,伺機作孽。下品,是偷心勝於禪定,則墮為邪人,個性邪僻,每為精靈所附,妖魅所迷,誑言欺世,詭異惑俗。 


  此等鬼怪,亦各有徒眾,邪知邪見,邪言邪語,欺世盜名,受人供養,各各自謂,己得上人法;上人之法即是菩薩法,以菩薩居聲聞之上故。尤其是佛滅度後,末法時期,此類鬼怪,或潛跡於都市人潮中,或藏匿於偏僻郊野之間,妖言妖行,稱善知識。或自言是佛菩薩再來,散播謠言,或言大水將至,應急避之;或言世界末日,大禍臨頭,要擇地搬遷,誘惑無知無識的人,令人恐怖,對現實環境,失去信心而求助於他,乘機騙取金錢,使遇上他的人,家財為之耗散。 


  我教比丘,循方乞食,令其舍貪,成菩提道。諸比丘等,不自熟食,寄於殘生,旅泊三界,示一往還,去已無返。雲何賊人,假我衣服,稗販如來,造種種業,皆言佛法?卻非出傢俱戒比丘,為小乘道,由是疑誤,無量眾生,墮無間獄。 


  佛制比丘乞食的原因,目的是令人捨棄貪心。因為貪心是根本煩惱之一,不除貪心,絕對不可能成就菩提。佛制比丘,不得自己烹飪熟食,必須循方行乞的意義有四:一福利眾生:因為三寶是世間最上福田,乞食能令施者種福故。二折伏憍慢:乞食可令貴族出家的人,折伏昔日憍慢的習氣故。三知身是苦:佛制乞食之法,次第行乞七家,若不得飲食,便應受饑餓,令知身是苦本,而精進辦道故。四除滯去執:小乘人執著,滯留深山,離群獨居;故佛制乞食,令深入社會,接近大眾,以便隨緣教化眾生故。因為比丘受供完畢,必須為齋主說法,以法施回報眾生的財施。 


  據說:佛在世時,有一位初出家的比丘,雖然沒有學問,但很用功,有一天,接受一對老年夫婦的供養。齋畢,夫婦倆敷設高座,請比丘登座說法;自己則跪在座下恭聽。初學比丘,既未多聞佛法,又缺乏口才,苦苦思索,不知如何說好,不覺脫口而出:苦呀!夫婦倆聽了,覺得比丘說的很對,自己年老無子,又疾病纏身,實在太苦;於是叩頭禮謝,請師父繼續開示。可憐初出家的比丘,想了半天,仍然不知,應該說些甚麼?但夫婦倆卻非常虔誠地等待著,不禁著急起來,大聲的說:真實是苦呀!說罷離座,急急跑回精舍。豈料,年老的夫婦聽了,卻共同進入沉思的回憶中,想起貧窮困苦的童年,想起命運坎坷的少年,再想起艱難奮鬥,辛酸勞累的壯年,又想起現在眾病煎逼,年老無依的晚年,啊!自己的一生,都是與苦結下不解之緣,想呀,想呀,終於給他們想透了人生真實是苦的真諦,結果,斷見惑,證初果。正當他們法喜充滿,舉頭謝師時,己經人去座空,唯有匆匆趕去精舍,當面禮謝法乳之恩。 


  正在一角靜坐的初學比丘,見他們趕來,雙雙拜倒在前,以為又是請求他開示佛法,心裏一急,突然靈光一閃,無漏智慧立即顯發,斷盡見思煩惱,證得阿羅漢果。竟然辯才無礙,滔滔不絕的為他們講解人生真理,令他們知集是苦因,慕滅修道;而夫婦倆也因聖人比丘的開示,激發善根,立刻舍俗出家,修學佛法,終成聖果。如果初學比丘,不實行佛制乞食,就失去度脫這對夫婦的機會,而自己的道業,也不會被逼速成,由此故事證明乞食,的確是可以隨緣教化眾生,利己利人。 


  還有乞食,一可以永除貪欲,令知止足故;二可以永斷諂曲,無希望故;三可以現離眾苦,無追求故;四可以所在安樂,無積聚故;五可以遠離恐怖,不畏盜故;六可以道業易成,無顧戀故。有如是種種因緣,故佛制比丘實行乞食,即使是日無供,也不應自己烹飪熟食。由於饑餓因緣,令知有身是苦,而此無常苦空的色身,只暫時寄居三界而已,終非故鄉;猶如旅泊之人,必須回家。在陸地投宿曰旅,在水上住宿曰泊,出家人寄居三界,等如旅客投宿旅泊,應該精進辦道,求一生成就,希望有朝一日,子縛既斷,果縛亦滅,即可超越三界,一去不還,豈可為此暫時寄居三界的殘軀,貪求名聞利養,愚惑眾生? 


  雲何賊人以下,是佛痛斥冒充弟子,形似出家,心不入道的人,假借僧服,以助其經營貨利,販賣如來,破壞佛教;或將佛法作人情,以套取他人的供養;或非法說法,法說非法,炫惑世人,卻說是真正的佛法。對於真正出家修行,具足比丘戒,三衣一缽,不積蓄金錢的佛弟子,反被誹謗,視為小乘;而身披袈娑,經營貨利,販賣如來的賊人,卻妄自稱為大乘菩薩。由於以假亂真,令無量眾生,真假莫辨,心生疑惑。或誤信邪說,或起邪行,結果,此等賊人,弟子與師,都要墮落無間地獄。 


  若我滅後,其有比丘,發決定心,修三摩提,能於如來形像之前,身燃一燈,燒一指節,及於身上,燃香一炷。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長揖世間,永脫諸漏,雖未即明,無上覺道,是人於法,己決定心。若不為此捨身微因,縱成無為,必還生人,酬其宿債,如我馬麥,正等無異。 


  此是佛教比丘,捨身懺悔。佛滅度後,末法眾生,障深智淺,如有出家二眾,發大乘心,決定舍諸有為,欲想從耳根進修如幻三摩提者(即修習首楞嚴王大定的人)。能於如來聖像前,在自己身中,燃燈、燒指、或燃香一炷,以供養佛,必仗佛力加被,銷除宿業。 


  無始宿債,是指眾生自從無始時來,因貪心偷盜他人財物,所欠負積累的業債,揖別意即永辭,世間指三界,諸漏指見思二惑,憑此捨身懺悔的功德,即可酬還完畢無始業債,而能長期揖別有漏世間,永遠脫離見思二惑,不再漏落三界受生。雖然一時末能明瞭五十五位真菩提路,但對佛果菩提之法,已經有了進取的決心;終有一天,成等正覺。若然不燃燈燃香,捨身供佛懺悔,則宿債未清,雖得無漏,還要受報;如紫金光比丘尼,已證聖果,仍為阿闍世王污辱,即使己成佛道,也要來人間酬其宿債。 


  如我馬麥,正等無異,是佛引自己作證。據傳記說:昔日舍衛國,毗蘭邑,阿耆達王,請佛與五百比丘,到王宮結夏安居,接受三個月的供養。國王非常恭敬,每日親自入廚,督促廚師設齋供佛及僧。至第七日,為魔所惑,在內宮耽戀五欲,竟然忘記供佛的事,宮人未奉王令,不敢擅自設供。當時有一馬夫,減半馬麥,供佛及僧,如是三月期滿,解夏回精舍時,王始記起,立即設齋供佛,求哀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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