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對“自殺問題”的看法--3

分類:自性論說
2012/06/23 16:21

  九、有些病人纏綿病榻多年,感到苦不堪言,因此要求安樂死,請問大師,如此也算是自殺嗎?再者,婦女墮胎也算殺生嗎?


  答:安樂死及墮胎的問題,長久以來一直廣受討論,尤其對於安樂死能否立法通過,有些國家已合法化,有些國家一直抱持保留態度,有些國家則斷然否決。


  在臺灣,關於安樂死的問題,有一半的人說可以,有一半的人覺得不可以。贊成的人認為,當一個人被病魔折磨得不成人形,甚至成為植物人,活得很痛苦,你不讓他死,活著的人看了都不忍心。而反對的人則說,上天都有好生之德,為什麼要讓一個生命提早死去呢?這是不道德的。尤其是中國的儒家思想,更是反對安樂死。只是反對或贊成安樂死都只是一句話,但對於家有親人長期臥病的人來說,往往一照顧就是幾十年,你們這些反對的人有幫過忙嗎?


  大約四十多年前,臺灣的中山女中有一個很優秀的學生叫王曉民,因為車禍成為植物人,當時臺灣有很多的官員、衛道人士都不贊成讓她安樂死。但是她的媽媽很可憐,一直陪伴她四十多年,就為這麼一個女兒奉獻一生。


  另外,有的母親懷了殘障兒,或者被人強暴而懷孕,她不甘願生下這個孽種,你說不可以墮胎,她就要扶養殘障兒幾十年,或和她不願意生的孩子生活在一起,她覺得對不起丈夫,怎麼辦呢?


  其實,安樂死或墮胎問題都不是宗教、道德、法律所能解決,只有愛他的人有權利決定,或是由當事人自己在明白因果業報的道理下,自己願意擔當後果,由當事人自己決定、負責。甚至安樂死到底算不算自殺,或者墮胎有沒有構成殺生罪?也是很難有定論。只是當一個人生不如死的時候,等於世緣已了,其實也不必再去藉助插管、氧氣筒等方法來延續,應該讓生命回歸自然。


  不過,有時候一個人即使重病彌留之際,能不能再生,也是很難斷言的。譬如在臺北,有一位 趙老 居士,非常熱心於電臺布教,並且經常往來於監獄,對身系囹圄的犯人說法。多年前,不慎跌了一跤,腦震盪,送到三軍總醫院,醫生寫上了紅字,宣佈回天乏術,甚至將他送到太平間,認為不久于人世。但是 趙老 居士至今仍然身體健朗,在臺北各道場往來走動。


  大家聽了這個例子一定以為佛教是反對安樂死的!事實也不儘然。佛教認為上天雖有好生之德,能夠存活的生命當然不應該結束他,但是所謂安樂死是在一種已經沒有意識,只是苟延殘喘的維持住一時的生命,可是他的內心、精神卻痛苦不堪,活不好,也死不了,這種痛苦比死更嚴重,他自己也希望能早一點死以免除痛苦,求得解脫。這種情形跟自殺不同,自殺是逃避責任,不肯面對問題、解決問題,而以死來逃避;安樂死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之下,自己不能自主,所以由愛他的人用愛來決定、來衡量要不要安樂死?


  安樂死能不能立法通過?墮胎能否合法化?其實世間上的事情,沒有絕對的可否、好壞、是非、對錯;世間上有很多的問題也不是法律、道德、輿論能夠徹底解決的。所以安樂死的問題,應該由最愛他的人用愛的一念來決定生死。因為人一旦成為植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真是痛苦不堪!在法律上也無法解決這類問題,因為牽涉到生權;而醫生也不能將他致死,因為這是犯法的。事實上,有很多病人活得很痛苦,對於照顧他的親屬而言,更是沉重的負擔。能不能執行安樂死,只有最愛他的人以愛為出發點,基於慈悲來做決定,才能解決麻煩的問題。


  同樣的,關於墮胎的問題,雖然天主教主張無論在任何狀況下都不能墮胎,但是佛教認為墮胎固然是犯殺戒,逃不了業報,但如果已知孩子是殘障,或是被強暴而受孕,勉強生下這個孩子,不但是社會的重大負擔,母親一生也會深陷痛苦,因此如果這位母親願意承擔殺生的業力,就該把決定權交還給母親,旁人無權置喙。


  佛教有種種的法門與方便,而一切的法門與方便,如果不能和大悲心相應的話,都是魔法,因此佛法以慈悲為根本,對於安樂死墮胎並不絕對否定它,也不斷然肯定它。對於每一個生命,我們都應該本著愛心、慈悲心,讓它健康地存在。萬一不得已,而施以安樂死墮胎,如果確認是出於慈悲心,不忍病人、親人受苦,也沒有什麼不對,重要的關鍵在於是否以慈悲心為出發點。


  十、最近世界各國的自殺年齡層都有逐年降低的趨勢,有愈來愈多的兒童有自殺的傾向,請問大師對此有何看法?


  答:在一般人的觀念裏,孩童時代應該是人生中最無憂無慮,最為快樂美好的時光。但隨著社會結構及生活型態改變,加上資訊多元而複雜的大環境薰染下,現代兒童普遍思想早熟,但在沒有獲得適當的引導下,經常傳出中小學童因功課壓力、人際受挫、家庭變故等因素而自殺,使得自殺年齡有逐年下降的趨勢。


  例如在臺灣,根據陽明大學衛生署福利研究所江宜珍所做的一項國小學童自殺意念相關因素之研究指出,臺北市有二成六的小四學生有過自殺念頭,多數是因為功課太多、心情不好、家庭支持程度低或是與同儕間的關係所致,而他們自殺的方法,大都得自媒體的報導。


  另外,根據內爾遜(Nelson,1994)的報告,在一九八年中全美國有二千一百五十一位兒童和青少年自殺死亡,五到十四歲的兒童占其中的百分之十二。在日本的文部省也有一項報告指出,二○○一年日本有一百九十二名六歲到十八歲的學童自殺,比前一年的一百三十三名增加四四%。其中一四%的自殺是牽涉家庭問題,七%是跟在學校遇到的問題有關。


  而香港新華社也報導,香港在最近三年有自殺傾向或曾企圖自殺的學童急遽增加,多達五百零七人。為什麼短時間內學童企圖自殺的個案會突然上升,原因與傳媒廣泛報導青少年自殺的個案,令年幼學童爭相仿效有關。


  因此,香港當局認為,青少年的自殺問題是一個多層面的社會問題,學校、家庭、傳媒、社會及政府等各方必須同心協力解決此一問題。他們除了呼籲傳媒在報導青少年自殺時要更為自律,同時教育署並為教師、學童、家長及學校提供各項服務,包括:


  ()為在職教師舉辦短期課程、研討會及研習班,以提高他們對學童自殺問題的認識,並加強他們的輔導及溝通技巧。同時編纂輔導教材,並設立求助熱線服務,使教師獲得更多的裝備。


  ()在小學課程內增加一門新學科,稱為常識科,更委聘香港大學心理學系在二十多間試點學校推行一項友輩支援計畫。


  ()積極成立試點家長中心,為家長教師會提供額外支援,並進一步加強對家長的教育。


  ()提供學校支援服務,幫助學校採用校本輔導方式,建立一個正面、關心及吸引的學校環境,令受到困擾的學童可以求助。


  香港的作法,有其值得學習、參考之處。此外,澳洲的自殺率是世界最高國家之一,尤其年輕人自殺問題日趨嚴重。布里斯本的格里菲斯大學(Griffith)於是著手推動全澳洲第一個防止自殺的大學課程,藉此對抗全球最高的自殺率問題。這項名為防止自殺學的學科,是專門針對輔導員、警員與處理邊緣青少年的社會工作者,指導他們如何防止及處理自殺行為。


  兒童與青少年自殺,這是國家社會的損失,尤其有些資優生因為課業壓力而自殺,或者有的孩童因為出於好奇,不知道死亡是什麼樣子,所以親身一試,也有的則是因為憂鬱症而自殺,這些都是值得關切的嚴重問題。


  一般人活著都有希望,因為對未來有希望,所以能夠忍受暫時的不如意。但是對於一個患有憂鬱症的孩童而言,明天比今天更灰暗,未來比現在更茫然。因為對未來沒有希望,所以容易陷入憂鬱的深淵,甚至沉溺於死亡的思考中,尤其是遇到挫折、委屈,或因親人死亡,都會推波助瀾地把孩子推入自殺的邊緣。


  其實,小孩子所以會自殺,多數是因為缺乏信心,沒有安全感,他們內心孤單,渴望得到家庭的溫暖及父母親人的愛。所以父母平時在家庭裏的身教很重要,應該多營造家庭的歡喜、和諧,讓兒女對生命禮贊,感受生命的可貴。


  有這麼一則故事。有一個小孩要到學校讀書,途中都會經過一座寺廟。有一天,他走進寺院的佛堂,拿出十塊錢給香燈師說要添油香。香燈師問:你這錢是哪里來的?小孩說:我撿到的。”“這麼好,你能拾金不昧,不但懂事,而且守規矩……香燈師講了很多好話讚美他。


  第二天,小孩子又來了,見到香燈師:師父、師父,我今天又撿到十塊錢。香燈師說:你的運氣真好,都是你撿到十塊錢,而且你又誠實、有禮貌,你真是一個好孩子。


  第三天,他又來了:師父,我又撿到十塊錢。香燈師心想,哪里會這麼巧?每天都撿到十塊錢?就問他:你說實話,錢是從哪里來的?小孩從口袋裏掏出一包錢對著法師說:你看!我家很有錢,只是我不快樂,因為在家裏,爸爸媽媽老是吵架,他們吵起架來就罵我,說得好難聽,我在家裏日子過得很不快樂,不如天天拿十塊錢來給您,可以聽你講好聽的話。


  所以,父母講話不要傷害兒童,要顧及他們的尊嚴。雖然父母為了生活,種種的辛苦,賺錢養家,種種的努力,為前途奮鬥,壓力也很大,不過人生就是要能負責任,要有忍耐的力量,否則日子不好過。我們學佛,最主要的就是學習承擔的力量、忍耐的力量。所以佛教有一個修行的法門,叫做忍辱波羅蜜,佛法中的忍是智慧,生忍、法忍、無生法忍都具足,對世間有透徹的認識,自然對世間的人情冷暖、好好壞壞、是非榮辱,都能放下。當一個人有了忍耐的功力,就會產生很大的力量,遇到問題就會懂得用智慧去解決,而不是以自殺來逃避。


  自殺是弱者的行為,是對生命意義無知的表現。每一個生命的殞落,都是社會的損失,因此希望家庭與社會都應該加強兒童與青少年的教育,不要給他們太大的壓力,應予以更多的自由空間,瞭解他們的所思所行,幫助孩子走出困境,讓他們認識,生命不是自己一個人的,每個生命都有與別人有共同的關係存在。例如,每個生命都與父母有關係,與家人有關係,與學校的老師及成就他的善知識有關係,乃至與國家社會有關係,所以不能認為生命是我自己的,我想要怎麼樣就怎麼樣。每個人一定要顧念到父母、家人、朋友,一個人活在世界上,如果完全不顧念別人,這種人活著也沒什麼價值。


  所以,今後我們的教育,希望父母、學校、社會,能多多的在這方面加強教育、宣導,讓兒童、青少年養成一種樂觀的態度,養成一種開朗的性格,養成一種積極奮鬥的人生觀,我想這樣才能幫助青少年立身於這個社會。


  十一、剛才說到,一個人所以會自殺,大多是因為心靈脆弱,缺乏抗壓能力。請問大師,我們平時應該如何關照自己的,如何才能增強自己心裏的力量呢?


  答:佛教講:佛說一切法,為治一切心;若無一切心,何用一切法。心是人的主宰,心想好事,自然就能行善;心想壞事,行為自然偏差。一個人的心如果自私自利,每天只想自己,必然會縮小生命的空間。


  話說有一位年紀輕輕的小姐,神情沮喪的在河邊徘徊,刹那間鼓起勇氣向河裏跳入,噗通一聲,河中濺起了浪花。老和尚剛好經過,趕緊將她救起來。誰知小姐非但不感激,而且生氣地說:你為什麼不讓我死,我討厭你。


  老和尚問:你為什麼要自殺呢?她說:我長得很醜陋,大家都恥笑我、批評我、不喜歡我,我覺得活著也沒什麼意思,不如死了算了。


  老和尚耐心的開導她:人有兩個生命,一個是自私的,只想到我自己,凡事為自己設想,但是那個自私的生命,剛才已經死了。另外,人還有第二個生命,是專為別人著想的,現在我已經把她救回來了。從現在起,你要改變你的思想、行為,隨時隨地的幫助人,為別人服務。


  醜女聽了和尚的話,就開始行善,天天為別人服務,因此她的美名善行就傳播鄉里。由於大家都讚歎她,無形中心情愈來愈開朗,人也愈來愈清秀,最後也找到了如意 郎 君,結婚了。


  醜女投河,由於老法師的一句話──“第一個自私為己的生命已死,第二個利人的生命可以再生,因而開創自己的第二個生命。因此我們為人不能太自私,不能只想到自己,有時要多為別人想一想,多關懷別人一點。一個人只要能建立信心,發願為人服務,當自己把生命的光熱散發出來,在照亮別人的同時,必然也能點亮自己的心燈。


  其實,每一個人從小到大,幫助自己成長的有兩種力量,一種是正面的力量,像是父母家人的關心、提供受教育的機會,以及社會大眾的助緣,讓你擁有一份很好的工作等等。另外還有一種負面的力量,就是有些人看你不順眼,打壓你、討厭你、抵制你,這種力量往往也會讓你奮發向上。就像皮球,壓得輕,彈得低;壓得重,彈得高。逆境、挫折反而讓你發現自己原來可以更堅強。


  不過,這種負面的力量很少人能懂。有句話說少年得志,其實未必見得是好,反而越早碰到困難,越容易堅強,越容易長大。但是,我們往往看不到這一面,就像臺灣九二一大地震後,很多人一時沒有辦法接受這種負面的壓力與困境,因此選擇自殺。其實只要懂得轉化,逆境可以幫助我們的成長,可以磨練我們的意志,讓我們更堅強。就等於再好的種子,如果沒有肥料,也不能成長;即使是一朵蓮花,也要有污泥,才能成長、茁壯。


  所以,世間上很多的不如意,很多負面的逆境,在一個有作為的人看來,並不是障礙,反而是一種助緣。等於暴風雨過後,經得起考驗的樹木就會更加的青翠,乃至地震、土石流等一些天災以後,可能建設更美好的家園。


  世間是無常的,地震、颱風會摧毀房屋,破壞建設,只要我們的信心沒有被打倒,我心中有主,心中有信仰,心中有力量,再大的災難都會過去,明天都會變得更好。因此,每一個人要成長自己的智慧,成長自己的力量;有了智慧,就能看清世間的真相;有了力量,就可以再奮鬥、再出發。


  你看,蜜蜂、螞蟻,或是小鳥,它們築的窩被風吹倒了,它會再來一次,甚至一次又一次重來。小小的動物都有那種奮鬥的毅力,身為萬物之靈的人類為什麼反而不如它們呢?所以,只要我們有信心,信心裏有無限的寶藏,信心可以產生力量,而且這個力量還可以感染給別人,讓別人也有力量來成就一切事。所以,人要有克服困難的勇氣,自然會有力量。


  十二、佛教是戒殺生的宗教,甚至連殺心都不能有。請問大師,殺生殺心之間的關係、輕重、區分在哪里?


  答:我們的身體、言語、念頭所表現出來的行為結果,有善有惡,另外還有一種叫無記性,也就是行為的當下沒有善惡的念頭。


  其實,善與惡有時很難斷定判別,有些行為有時看起來是兇惡的,細細推究它的情形卻是救人的善心;有時看似助人濟世的利行,卻反而害了對方。譬如殺人本來是犯罪的,但是當一個無惡不作的歹徒被繩之以法,執行法律的劊子手快刀殺了他,這種行為究竟是善,還是惡的呢?當劊子手在處決犯人的時候,可能也會耿耿於懷:上天也有好生之德,今天我又殺了一個人。同樣的殺人,歹徒的殺人是懷著兇殘、暴戾的嗔心而殺人,而執行法律的殺手對於殺害的物件,沒有深仇宿恨,只不過替國家執行一項除暴安良的工作,兩者的動機不同,行為的結果自然也會大異其趣。


  佛教非常重視心意犯罪的輕重,每一條戒相之中都有開、遮、持、犯的分別,犯同一條戒,因動機、方法、結果等的不同,導致犯罪的輕重與懺悔的方式也不同。如殺人時要具足是人、人想、殺心、興方便、前人斷命五個條件,才構成不可悔罪,這與刑法因重視犯意和犯罪事實而制定的犯罪構成要件、阻卻違法要件的道理是相同的。但是佛教心意戒的積極意義,在要求個人自發地觀照身口意的起心動念,防範不法于念頭起時,較世間法更為徹底。


  過去有一個小沙彌,夜晚走路時不小心踏死了一隻青蛙,師父知道以後責怪小沙彌說:你怎麼可以隨便踩死生靈呢?阿彌陀佛,這樣一來罪孽深重啊!你應該到後山跳懸崖捨身謝罪。


  小沙彌一聽,刹那間猶如五雷轟頂,這才知道禍闖大了,只好含淚拜別師父,萬分傷心地去到山后懸崖,往下一看,又深又暗,小沙彌心想:跳下去,粉身碎骨,必死無疑;不跳呢,三塗受苦,累世輪回,業報逃不掉,這可怎麼辦呢?小沙彌左思右想,真是進退為難,忍不住掩面痛哭起來。就在他哭得傷心的時候,有一個殺豬的屠夫經過,看到小沙彌跪在路旁痛哭,覺得奇怪,上前追問,小沙彌一五一十地把前因後果說了一番,屠夫聽了,頓時悲從中來,悔恨萬分的說:


  小師父呀!你只不過是無心踏死一隻青蛙,罪孽就這麼重,要跳懸崖自殺才能消業。我天天殺豬,屠來宰去的,滿手血腥,這罪過豈非無量無邊,不知有多深重了。唉!小師父呀!你不要跳崖了,讓我跳吧!應該謝罪赴死的是我啊!


  屠夫一念懺悔心生起,毫不遲疑地縱身朝懸崖一跳,正當他隨風飛墜,眼看就要命喪深谷時,一朵祥雲冉冉從幽谷中升起,不可思議地托住了屠夫的身子,救回了他的生命。


  這個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涵義,正是顯示修行懺悔的殊勝。一念的懺悔心有此功德,相對的,一念噁心想要置人于死,有時雖然沒有行動,但這一念心就足以講成犯行。


  所以,我們平時不要有殺心,例如摔碗筷、摔桌椅、用力關門、衝撞牆壁等毀滅性格,慢慢養成以後,不是殺人就是殺自己。不管自殺、殺他,或是見殺隨喜,都會養成不好的習慣。


  佛教的殺戒,又稱斷人命,不僅包括自己親手殺人,即使唆使他人殺人或勸說別人自殺,皆犯波羅夷罪。《梵網經》在止惡方面,尤其具體而又嚴格。以不殺為例,它不僅禁止殺人,亦禁止自殺,認為自己結束自己的生命,亦算犯戒。若自己沒殺人,亦未自殺,只是鼓勵,指使別人去行殺業也不行。若自己沒殺,也沒指使,但讚揚別人行殺業,如此心有殺生之念,亦應禁止。也就是說,該戒不僅要求身業清淨,也要求口業、意業清淨,不然就是犯戒。


  其實,宇宙萬有都有生命,有的是肉體上的生命,有的是思想上的生命,有的是事業上的生命,有的是道德上的生命,有的是時間上的生命,其價值雖有不同,但都應該珍惜。例如,一件衣服,你能穿三年,總比穿三個月好;花在開放,一個月,假如您把他摘下,一天就枯萎了,這也是傷害生命;桌椅、板凳、沙發,你保護他,能用個幾十年,最後甚至還能送到博物館、古董店裏,它的生命就能繼續不斷。


  所以,廣義言之,殺生不僅止於用刀杖加害,在日常生活中,惡言厲色也能傷人於無形,也會招致重罪。反之,有時雖有殺生之行,但無殺心,罪業也會比較輕。例如有些地方的居民,因為生活環境使然,必須靠捕魚維生。他們雖以捕魚為業,但沒有殺心,反能時時提起慈悲心,果報也會有所不同。


  另外也有些農藥行的商人說:我們開藥店,出售消除蚊蠅、蟑螂等害蟲的藥,有罪過嗎?農夫也問:我們栽種水果,為了收成好,要噴灑農藥,驅殺害蟲,有罪過嗎?當然,我不能違背佛法,打妄語說這些行為沒有罪過。但是根據佛法,驅除蚊蟲等,並不是很嚴重的大問題。因為佛法所說的不殺生,主要是以為對象,以殺人為嚴重,殺人,這是佛法所不許。但如果為了去除蟲害,能夠預防當然比殺害來得好,不過以人為本的佛法,為了生存,雖用農藥,並不是很大的罪惡。即使受過戒律的比丘,犯了此過,依佛法上來說,也不過犯了惡作而已。惡作的行為,是可以用懺悔的力量加以洗除的,並不如殺人那樣不通懺悔。


  事實上,我們平時在有意無意中殺害生靈的行為,縱使有罪,也很輕微,有些甚至無罪,最主要的是不能懷著嗔恨心而殺生,以嗔心而故意殺生,必然要墮地獄受苦。佛教之重視動機、存心,由此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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