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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生活綜合
那是指結善緣了惡業,沒有「了緣」的說法。
結緣的意思,是對沒有善緣或善緣不足的人,
大家增長善緣,彼此互助,
盡自己之所知所能與所有,
跟我們所接觸的人和眾生廣結善緣,
是應該的。
結緣並不是投資,而是施予,
不該想到回收。
以一己之力廣結善緣
而影響他人也廣結善緣,就是布施。
小則能夠造福自己當下所處的社會,
增進彼此的幸福;
大則可以影響一個國家乃至全世界,
成為人間淨土。
至於「了緣」,這是一個似是而非的名詞,
是由於因果觀念受到民間信仰的影響而
產生的誤解。
本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對的,
你對我好、我對你好也是對的,
結果卻由男女彼此恩愛而衍生為彼此互欠,
而既然互欠,就應該再來結為夫婦,
互相償還,
於是成為所謂的「了緣」。
流行於民間的武俠小說、
神怪小說
以及各種故事傳說,
都有三世夫妻、七世夫妻等的說法。
既是三世夫妻,那麼做了一世夫妻,
應該還有二世;
做了二世夫妻,也還有一世;
要做完三世之後才能分手。
要了宿世姻緣,一定要和某人配為夫婦,
如果不接受這樣的安排,
就會發生家庭變故乃至生命危險。
有些神棍也就藉此而說了一度緣、
數日緣
乃至數年緣,使異性受騙失身。
根據佛法,
男女之間的關係既然有恩有怨,
永無了期,
那就不僅是三世七世而是無量世。
所以《梵網經》說︰
「一切男人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
也可以說,任何異性都曾經是我的配偶,
那是永遠了不完的恩怨。
只有恩而沒有怨的夫婦是很少的,
何況即使彼此有恩無怨也是情執;
既有情執,就難以捨離,
豈只是三世夫妻、七世姻緣?
應該是無量世的恩愛關係。
唯有彼此因緣成熟而業力相當才能結為夫婦,
如果把違背社會倫理的男女關係稱為了緣,
既為世法所不容,更為佛法所不許,
那會使更多人受到不良影響,
是造了更多的惡業。
佛法說應結善緣而了惡業,
凡是易於產生惡業後果的任何因緣,
避之唯恐不及,怎麼還敢玉石俱焚、
自毀毀人?
因為非分的男女關係,
都會為對方、為第三者乃至給更多人
帶來災難,
所以「了緣」的傳說,不知害了多少人。
冤家宜解不宜結,不正當的、非分的、
為社會倫理所不許的男女關係,
都應視為冤家相逢、惡業顯前,
切勿聽信「了緣」的說法,
應該相信「了業」的觀念。
那就是欠人的應該還,
對所有逆境鼓起勇氣加以解決,
還債越多負擔越輕。
我們並不認為凡是男女關係都是造惡業,
事實上正當的夫婦是人間倫理的基礎。
但是,如果鼓吹了緣而影響善良風俗,
那就是造惡業,不僅來生不能成為夫婦,
更會遭受可怕的惡報。
出家人,不論男女,
也會受到異性的挑逗、引誘或試探。
出家人都是凡夫,都不是離欲的阿羅漢,
所以佛經中說男女之欲最可怕。
如果追究我們每個人的過去因緣,
都曾是無量眾生的眷屬;
若要了緣,就得跟一切眾生繼續不斷地
成為夫婦,
根本不可能有出家的機會。
因此,如果出家人也相信了緣,
那就沒有一個人能夠出家了。
出家是以信心和願心作為支柱,
自己願意出家,
就要把男女關係視為惡因緣壞果報,
不讓它永無盡期地繼續糾纏;
應該拿出智慧之劍,斬斷男女的情執,
這才算是真正的了緣吧!
(轉載 法鼓山全球資訊網)
引用:http://tw.myblog.yahoo.com/jw!iMKuLHmRHxq8TGNJCYbQyA--/article?mid=43529
人生何處不相逢
suen796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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