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疏文
齋醮、章表、疏文是演道的一種形式。現存的齋醮有開壇、奏請、灑淨、符水、誦經、神像開光、上疏奏表、存思、焚表;陰事的有:攝招、破獄、寶箓符等內容,可謂博大精深。疏文則為齋醮重中之重。 “疏文”簡單地說:“就是凡人祈求於神仙的文函”,它與人之間交往的書信相同;疏文是信仰神仙,敬天祭祖語言信息的表達形式,是人們將自己所求的事由,通過叩拜,存思天神恩佑;用筆墨於紙,徹於琅函,焚化後由神職司(年月日時)四值功曹,飛雲捧送天尊,再上達天庭,架起仙凡之間的橋樑,從而溝通人與神所表達的願望,來實現人們所祈求的目的。 常言道“舉頭三尺有神靈”,更不要說“三十六天界”的神仙了,因此,人們通過齋醮、章表,希望得到神仙的默佑。表示的方式有祈福還願、上章拜表、誦經懺悔等齋醮科儀;再加上靜思悔過,積德行善,從而擺脫苦難,消除魔障,自然“祈福福至,禳禍禍消”。 至於疏文最早應用淵源於古代“天子祭天地,或五嶽四瀆”。 東漢祖天師將祭天、地、水的祭祀儀式最初的範本《三官手書》繼承應用,《三官手書》內容要求在上元節(正月十五),將所求“祈願”寫成文函,再經過焚化,意存上天到“天官”那裏,以求天官賜福。在中元節(七月十五),將“消罪”事寫成文函,再經過焚化埋于山上,存想到達“地官”宮殿處,以赦其一切罪業(罪過)。在下元節(十月十五),將釋冤事寫成文函,再經過焚化投於水中,以求水官除一切災難厄劫。 因為,天、地、水三官主宰人間、陰間之禍福,故將疏文呈遞三官的宮殿“三元妙緯宮”與“三元都會府”。 張道陵創教以後,道教承襲了這種符與“疏文”的表達方法,後來,齋醮、章表、疏文經過北魏寇謙之、南北朝的陸修靜高道的整理,道教齋醮、科儀體系已是非常龐大,而且分門別類;直到五代時,號“廣成先生”的杜光庭進行彙集。 從此,開始有表詞,奏疏申用文,編篡成《靈寶文檢》與《廣成集要》。內容包括符箓、章表、奏箋牒紥(劄)之屬,也唯“消災度厄,祈嗣延生,祈晴禱雨,禳蝗及滅度煉屍”等內容,此書對後世的道教齋醮、科儀有很大影響。 《靈寶文檢》和《心香妙語》是道教疏文的集大成,在這兩書疏文序中則知疏文起因:“上古之人,草衣木食,崖居穴外皆壽百歲而正寢,遂人氏出,鑽木取火,人們烹飪。火食則損傷精血,不加修持,致百病叢生,不盡天年”。因此,祝融畫符,分上中下病因以《祝由科》咒誦治病。這也是齋醮“疏文”的前身。 “疏文”是以文字形成的章表文函,是溝通仙凡之間的橋樑,不論個人所求,還是國家大事都可為之。從疏文類型可分為兩個大的部份,即陽事與陰事道場。 疏文的書寫格式、字的大小都有嚴格的規範要求,其內容語言也比較嚴謹。更要注意寫清神仙的宮闕與其聖號,必須相稱。 一般“疏文”在神仙的聖誕日都要祝壽慶賀,上章拜表,或黃道吉慶日為善信做祈福等齋醮活動。《靈寶文檢》與《心香妙語》是專門涉及寫“疏文”的書籍,但在今天來說需要變革,既要有適用性,又要不失古之遺風。不但通俗易懂,而且理論嚴謹,保持書寫規範等。 《靈寶文檢》一書認為疏文的宗旨為“宣演道法,利世之津樑也”。其中的請禱之詞、表奏、牒劄已經分門別類,條文清楚。此書得到後人的整編,並為道經談及悉為歎賞。 另一冊《心香妙語》要求疏文“圓融條暢,敷詞要於確切,議意主於懇誠”。這樣一來,使人捧而讀之未嘗不歎斯道之大有,而神天之無不可格也。 拜叩神仙其旨在於請禱,必須以憑藉者疏意也;蓋意感自內心懇誠,意以疏動格神明,固心則必誠,故有《心香妙語》一書,其內容對請禱、齋醮分門別類,理明詞暢,各適其用以此所祈申義,致神天而可應。道以誠心為本,以疏文表奏為媒介,可見疏文在道教信仰中具有的重要性。 二、齋醮、章表、疏文的注意事項 齋醮科儀有一定的規範,章表、疏文更需嚴謹,關鍵應該注意哪些內容呢?做到文詞樸實簡練,“辭質而不文,掘而不乙,樸而不穢,實而不偽,直而不肆,辨而不煩,清而不濁,真而不邪,簡要而疏,誠則感天地,動鬼神,銜上天曹,報應立至。書寫者,須通達經典科儀,明曉申表格式,楷書恭恭敬敬以整治,勿褻瀆神靈”。 寫文奏表,須用軟綿的黃表,“當用潔淨紙張,殘壞油污之墨跡上者不納”。同時,“書寫不得令外人觀視及雞犬等入室;不得與外人語言,勿使筆畫分裂,遺漏脫誤。 紙張規格長1?至?2尺,上寬8分,下通蟻走”。這就是疏文的天地格式,應該注意“祖師(天尊)聖號不能落腳;第子,稱臣者不居頭,鬼字不居首,也不得懸生露死,抽破人姓名。 至於字的大小,要求為二或二分半,最後的年月向左空三格、四格都行,當然‘牒文’的文字大一些,為三分半至四分,如若任意大小則不成款式”。 給祖師上表,寫天尊聖號,必須落在黃道之格,從“今據”開始,按黃道日青龍,明堂,天刑,朱雀……。為記憶方便,可用:“道遠幾時,通達路遙,何日還鄉”十二字,偏旁為“走”者為黃道,如:道,遠。餘者為黑道。如果神號落在無走字者,可寫“中謝”二字,直到聖號落於下格黃道格。 《靈寶文檢》說:“章表奏申關牒符撽,又必假天府之印,以示信也,印則各有師傳者,欲天地神祇人鬼知所行之法,有所受之也,無施而不可也。” 寫好的“疏文”最後蓋上印,以水(酒)用印,忌諱用油印,一般水印上達之疏,油印則為下達,而油污者神不納。 最後的年月要蓋印“道經師”。如在太歲(丙午) 即端正不印,此印在年月(者)知出於向書,殊不取矣。現在全真道對於印的位置,基本上在“年”的下半“午”字,如遇“牒文”在謹封蓋印封字“留下土”。 用硃筆對牒劄榜文的點,為其中的死名數目可以點殊,餘學者不得擅點。特別強調:文疏宣讀完畢,入焚化爐,“燒表文不得有油物,更不能用油燭直接焚化”。 三、進表上疏吉日 據東晉許真君(239-374)《玉匣記》說,上疏吉日:“宜天月德,天月德合,月空,聖心,母倉,解神,定成日”,均為天開黃道,或吉神值日。 如天德擇吉日口訣:“正丁二坤(申)宮,三壬四辛同,五乾(亥)六甲上,七癸八艮(寅)逢;九丙十居乙,子巽(巳)丑庚中。 天德合擇吉日:天德正月在丁(丁巳,丁未),與壬相合,凡正月見壬,既是天德合。(按十天干甲乙丙丁戊分別與己庚辛壬癸相合;凡正月這一月遇見壬子,壬寅……壬戌皆為天德合吉日)其他二月……十二(丑)月依此類推。 凡做道場法事活動,開壇必須選擇吉日,避丙寅、丁卯、丙申、丁酉、戊戌、戊辰及受死龍虎凶敗日。 為什麽要注意呢?據呂樸庵《定制集》中《玄都律》云:“上章表切忌戊戌,戊辰。為何?辰為天門,戌為地戶,辰將龍,戌將狗,其日,太上丈人詣太上老君,九炁丈人詣九老仙都君, 對效天下男女各應生,應死之籍。並且天帝對效男女罪過,故天門不開。 齋醮開壇時須避雷霆‘庭’,白虎大煞;如果白虎入中宮,其日忌正廳動用鐘鼓法樂,犯則大凶,並且不得為十惡五逆之人上章,大風大雨不得上章,身有六疾不得為善士上章。 設立齋醮三會,八節,五臘,小會,四始,本命日許願,奏章,懺悔,設醮則存亡兩利。” 道教在齋醮方面一般逢“戊”不朝聖,特殊情況,祖師聖誕,或三天,或七天以上法會者,如逢“戊子”日,就須避過“子”時,除大型法會的特殊性,一般來說“戊不朝真”更不能上章奏表。 對於道教齋醮科儀、疏文的研究中所謂的“牒劄符命”規範的書寫格式,基本是早期道教的延續和繼承。 對於聖誕祝壽,上“北斗疏”消災,奏“文昌疏”祈求司祿、 仕途等各有專職的疏文內容,其中一些文字性的個別字可以增減外,其餘如開頭、結尾都是無法改變的,而且規定,如要不是這樣的話,就會招致“罪孽”。因此, 在做齋醮科儀時,儘可能完美地運用疏文這一道教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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