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232

分類:法相宗
2013/03/28 10:04

卯五、非義相應(分二科) 辰一、標


非義相應者:當知有十種。


  「非義相應者」,這一句話是第五句,這裏頭「當知有十種」。這是先「標」出來,底下是「列」。


辰二、列


一、無義,二、違義,三、損理,四、與所成等,五、招集過難,六、不得義利,七、義無次序,八、義不決定,九、成立能成,十、順不稱理諸邪惡論。


  這是「非義相應」有這十種不同,底下《披尋記》有一點解釋。


《披尋記》五六五頁:


非義相應等者:引不可愛生,是名無義。不引可愛生,是名違義。不順道理,是名損理。因喻相違,非所極成,是名與所成等。引他徵詰,是名招集過難。空無自義,是名不得義利。以餘因喻,成此因喻,是名成立能成。餘文易知。


  「非義相應等者:引不可愛生,是名無義」,你立出來的這種言論,能引起不可愛的這種,令人不可愛這種苦惱的事情生起,這叫做「無義」。這個義是可愛的,無義就是沒有可愛的事情。辯論一個道理,這個道理是大家不明白的,你立出來,大家希望明白,如果你說得很合乎道理,增長大家的智慧,大家都歡喜,那叫做引義;結果反倒弄糊塗了,不知道說什麼,那麼就是無義,「是名無義」。


  「不引可愛生,是名」叫做「違義」。是引不可愛生,大家引,你不歡喜,那叫做「無義」。「不引可愛生」,叫做「違義」,調轉過來這麼解釋。「不順道理」,「是名」叫做「損理」,不能隨順這個道理,叫做「損理」。


  「因喻相違,非所極成,是名與所成等」,這個「因喻相違」,你立出來一個道理,然後說出一個因,說出一個喻,這個因和喻,和那個義,和你立的義理相矛盾,這樣子。「非所極成」,對方也不贊成,也不同意你,你自己也是不同意,這也是不合道理,兩方面都不同意。「是名與所成等」,這叫做與所或立的道理是相等的。因為你立出來的這個道理,是所成立的,所成立的就是需要用因和喻來成立它,結果你這個因和喻不能成立,就和那個所成立的道理一樣,還不能成立。這個因也立不住,喻也是立不住,那麼所成立的義,也是立不住了,這樣子,你就是有過失了,就不合道理,叫做「因喻相違,非所極成,是名與所成等」。


  譬如我們剛才說,聲音是常住的,立出這麼一個道理來。底下,識所量故,猶如瓶分,這樣這個因和喻,就不能成立這個所成立的聲常,聲是常住的這個道理,不能成立。那麼用因、用喻去成立這個所成立,不能成立,那麼就是這個道理,也不能成立了。本來是應該成立的,結果不能成立,所以與所立是相等了,「是名與所成等」。


  「引他徵詰,是名招集過難」,這個「招集過難」是什麼意思呢?你說出來的話不合道理,就很容易引起對方來難問你,「是名招集過難」。像那個純陀尊者,這個故事我以前講過,和周利槃陀伽辯論,就是梵天婆羅門,問他,我可以同你辯論嗎?純陀尊者說:「我能與梵天辯論,何況你這盲無目者乎?」說他盲無目。然後梵天立刻就說好,「盲與目有何差別呢?」要他回答。這時候純陀尊者不能回答了,這就是「引他徵詰,是名招集過難」。這個過難是你招來的,你本身說出的話就是有問題,「招集過難」。


  「空無自義,是名不得義利」,你這個立論裏邊,你立說這個道理,你實在沒能夠有一個好的道理,一個很充分的道理在裏邊,這叫做自義,「空無自義」。若是說我們佛教徒,佛法是我們的自義,但是你說出這話來,表達不出來佛法的勝義,那就是「是名不得義利」,你得不到一些功德的。


  「以餘因喻,成此因喻,是名成立能成。」這個「不得義利」、「義無次序」、「義不決定」,這個就沒有講。「義無次序」這個也容易明白,所說的道理不決定,這也容易明白,就是第九句「成立能成」,這句話不大好懂,這底下加以解釋。


  「以餘因喻,成此因喻,是名成立能成」,這個「能成」是什麼?就是「因喻」;這個所成,就是宗。宗因喻,宗是所成立的,因喻是能成立的。你現在這個能成立的因喻,都不合道理,還要用別的因,別的喻來成立它,這就是不行了。就像這個打,這個軍隊作仗的時候,城裏面的軍隊,被別人困住了,另外來一部軍隊來援助的時候,又被敵人的軍隊來打這個能幫助的,把他打垮了,一下子兩方面都垮了,被救援的也不能救,能救的也垮了,就是這樣意思。這個能成立的,你要做這件事,是這樣子,就是太笨了,就是有過失了。這叫做圍點打援這句話,這個敵人的軍隊在城裏面,對方用軍隊把他圍起來,叫做圍點,一點的點;那麼被圍的軍隊,其他的地方還有力量,派了軍隊來援助他,叫做援。而圍城的這個軍隊,另外又有力量來打這個援助的,把援助的打垮了,城裏面的也就垮了。這上面正好是這個意思,「成立能成」,這個能成的自己都不能成立,所以還需要來成立,這樣子,結果就輸了,「成此因喻,是名成立能成」。「餘文易知」,這是「不稱理諸邪惡論」,這都是非義相應,是這個意思。這是第五句。


卯六、不以時


非時者:謂所應說,前後不次。


  「非時者」這是第六句,這個「非時」怎麼講呢?「謂所應說,前後不次」,就是所應該說的言論道理,前面後面沒有次第,這個混亂,東一句、西一句這樣講,這樣子是不可以,是有過失。


卯七、不決定


不決定者:謂立已復毀,毀而復立,速疾轉換,難可了知。


  「不決定者」,這是第七句,「謂立已復毀」,自己立出來一個道理,後來又把它否認了,不是這樣子。「毀而復立」,破壞了以後,我還要再立這個理,這句話。這樣子不決定,這也是不行。「速疾轉換,難可了知」,很快地就把自己所立的道理,又變動了,究竟你是怎麼樣意思呢?不知道,你自己都不決定。


卯八、不顯了


不顯了者:謂言招譏弄,不領而答;先為典語,後為俗語,或先俗語,後復典語。


  「不顯了者」,這是第八句,「謂言招譏弄,不領而答」。這「不顯了者」,就是你說出來的言論,會引起對方的譏嫌、戲弄,就是一下子就指出你有過失來,說你有過失,那就是「譏」,也叫做「弄」,也是戲弄了一下。「不領而答」,你所說出的言論,能招引對方的譏弄,而且是「不領而答」。對方,敵對的人,說出來話,你還沒有明白,你就去回答,當然是答非所問,就被對方譏弄了,這是一種錯誤,這是不顯了。「先為典語,後為俗語」,這個先為典語,這個「典」就是經典,就是法語,就是古代的賢聖人說的話,能夠說出這種法語,這是不錯的;「後為俗語」,後來就不能繼續說了,就說一些庸俗的一些語言,這可見這人讀書不夠,讀書讀得不夠,加上可能記憶力也有問題,這樣子。「或先俗語,後復典語」,這也是不莊嚴,有問題,有過失。


卯九、不相續


不相續者:謂於中間言詞斷絕。


  第九句話「不相續者:謂於中間言詞斷絕」,中間有些地方沒有話好說,這也有問題,這是第九句。


寅五、結


凡所言論,犯此九失,是名言過,墮在負處。


  「凡所言論,犯此九失」,他所說的,所有的言論,都犯這九種過失。「是名言過,墮在負處」了。這是第五科「論墮負」。底下第六科「論出離者」,這是第六大科。這個「論出離」怎麼講呢?


癸六、論出離(分三科) 子一、標


論出離者:謂立論者,先應以彼三種觀察,觀察論端,方興言論,或不興論,名論出離。


  這裏分三科,第一科就是「標」。怎麼叫做「論出離」呢?「謂」這個「立論」的人,你若想和別人家辯論,你要立出來一個道理,這個人。那麼應該怎麼準備一下呢?「先應以彼三種」情況來「觀察」,「觀察論端」,觀察自己所建立的這個理論,這個言論的開始。「論端」是開始,觀察論的開始,應該怎麼做,應該怎麼樣立這個論,怎麼樣情形,預先要想好。「方興言論」,然後再開始說出來言論,你再發表,應該是這樣;「或不興論」,或者我就不要同人家辯論,你先觀察好,這叫做「名論出離」。這「出離」是什麼?就是出離過失,從過失裏面出來,我不犯過失,應該這樣做。


  這是「標」,底下是「列」,列出來,「三種觀察」是什麼呢?這底下列出來。


子二、列


三種觀察者:一、觀察得失,二、觀察時眾,三、觀察善巧及不善巧。


  作這「三種觀察」,這是列出來,底下解釋。解釋分三科,第一科「觀察得失」。分兩科,第一科是解「釋」,先辨這個觀察,怎麼叫做觀察。


子三、釋(分三科) 丑一、觀察得失(分二科) 寅一、釋(分二科) 卯一、辨觀察


觀察得失者:謂立論者,方興論端,先當觀察我立是論,將無自損損他及俱損耶?不生現法後法及俱罪耶?勿起身心諸憂苦耶?莫由此故,執持刀杖,鬥罵諍訟,諂誑妄語,而發起耶?將無種種惡不善法而生長耶?非不利益安樂若自若他及多眾耶?非不憐愍諸世間耶?不因此故,諸天世人無義無利不安樂耶?


  「觀察得失者」,這一個意思是這樣,「謂立論者,方興論端」,他在建立他這個理論,他這個言論的開始的時候,「先當觀察我立是論」,我建立這樣的言論,「將無自損損他及俱損耶」?將會不會,因為這個事情還在未來,所以是叫做「將」,我這樣論,將來是不是有沒有損害了自己,也損害了他人?也損害自己,也損害他人,叫做「俱損」。或者但是損害自己,不損害他人;或者是損害他人,不損害自己;或者自己他人都是有損害,這樣想一想。


  「不生現法後法及俱罪耶?」我建立了這樣的言論,它是不是能夠生出來現法罪,或者後法罪及俱法罪呢?是不是這樣子呢?「現法罪」,就是現在的生命,色受想行識,會有因此而引發罪過;或者現在沒有,將來可是有罪過,叫「後法罪」;或者現在也有罪過,將來也有罪過,叫「俱罪」過。會不會這樣子?這是一種,這是觀察它的過失。


  「勿起身心諸憂苦耶?莫由此故,執持刀杖,鬥罵諍訟,諂誑妄語,而發起耶?」或者勿由,不要因此生起了我身心的憂苦呢?是不是呢?我若建立了這樣的言論,是不是有不可能生起身苦、心憂苦呢?會不會這樣子呢?「莫由此故」,不要由這個言論,而引起來「執持刀杖」,互相「鬥罵諍訟」、「諂誑妄語」,會發動這些事情,這都是看看有沒有這種過患。


  「將無種種惡不善法而生長耶?」這是總說。我若離開這樣的言論,這樣的理論,是不是會,將來會有這麼多的惡不善法的罪過生起呢?這樣子,這麼觀察。「非不利益安樂若自若他及多眾耶?」說我立這種言論,是沒有,或者是有,能利益自己和他人及多眾,安樂自己及他人及多眾呢?這樣子。這個「利益」,應該出世間聖道的利益;「安樂」是世間的利益。


  「非不憐愍諸世間耶?」我若是這樣立如是論,是不是對世間沒有哀愍心呢?是有哀愍心,是沒有哀愍心呢?這樣子。「不因此故,諸天世人無義無利不安樂耶?」說因此故,諸天世人無義無利不安樂;說不因此故,諸天世人無義無利不安樂耶?這麼樣觀察,這幾句話是觀察功德。


卯二、顯出離(分二科) 辰一、於不應作


彼立論者如是觀時,若自了知我所立論,能為自損,乃至天人無義無利,亦無安樂;便自思勉,不應立論。


  這底下第二科是「出離」,前面是觀察,這底下是出離。分兩科,第一科是「於不應作」。


  「彼立論者如是觀察」的「時」候,若自己知道「我所立論」,「能為自損,乃至天人無義無利,亦無安樂」的話呢,「便自思勉,不應立論」,便自己思惟,勉強自己,我不要這樣做,我心裏想要這樣做,但是不要這樣做,這就是「勉」,不應該立論。


辰二、於所應作


若如是知我所立論,不為自損,乃至能引天人義利,及與安樂;便自思勉,當立正論。


  這是第二科「於所應作」。「若如是知」,你若能夠這樣知道,「我所立論,不為自損」,也不損他,「乃至能引天人義利」,及引天人的「安樂」。那「便自思勉,當立正論」,那你應該建立這個正論,來利益人,來安樂人,應該這樣子。底下第二科是「結」。


寅二、結


是名第一或作不作論出離相。


  這是第一科,或者是作,或者立論,或者是不立論,這叫做論出離相,就是出離過失,能有功德。


丑二、觀察時眾(分二科) 寅一、釋(分二科) 卯一、辨觀察


觀察時眾者:謂立論者,方起論端,應善觀察現前眾會,為有僻執,為無執耶?為有賢正,為無有耶?為有善巧,為無有耶?


  「觀察時眾者」,這是第二科,先是解釋,分兩科,第一科是「辨觀察」。


  「謂立論者,方起論端」的時候,「應善觀察現前眾會」,顯現當前這個集會的人。「為有僻執,為無執耶?」這些人,集會這麼多的人,是不是有邪僻的執著,不合道理的執著?「為無執耶?」為是沒有執著呢?都是有智慧的人呢?「為有賢正,為無有耶?」為這個集會的人,都是賢哲的人,都是品德好,有智慧的人,「為無有耶?」這是一種觀察。「為有善巧,為無有耶?」這個集會的人,有善巧通達法義的人,「為無有耶」呢?這是有這麼三種觀察。底下第二科「顯出離」,第一科「於不應作」。


卯二、顯出離(分二科) 辰一、於不應作


如是觀時,若知眾會唯有僻執,非無僻執;唯不賢正,無有賢正;唯不善巧,無善巧者。便自思勉,於是眾中不應立論。


  「如是觀」察的「時」候,「若知眾會唯有僻執,非無僻執」,大眾裏面只是這樣的人,「唯不賢正」的人,「無有賢正」;「唯不善巧」的人,沒有善巧通達法義的人。「便自思勉,於是眾中不應立論」,就應該這樣做。這底下「於所應作」。


辰二、於所應作


若知眾會無所僻執,非有僻執;唯有賢正,無不賢正;唯有善巧,無不善巧。便自思勉,於是眾中應當立論。


  「若知眾會無所僻執」,沒有那些邪僻執著的這些外道,「非有僻執」;「唯有賢正」,有正義感的,有智慧的人,「無不賢正」;「唯有善巧」通達法義的人,「無不善巧」的人。「便應思勉,於是眾中應當立論」,這樣說。


寅二、結


是名第二或作不作論出離相。


  「是名第二」段,「或作不作論出離相」,這是第二種。


丑三、觀察善巧及不善巧(分二科) 寅一、釋(分二科) 卯一、辨觀察


觀察善巧不善巧者:謂立論者,方起論端,應自觀察善不善。我於論體、論處、論依、論嚴、論負、論出離等,為善巧耶?不善巧耶?我為有力能立自論摧他論耶?於論負處,能解脫耶?


  這是第三科,就是分兩科,第一科是「釋」,釋中先「辨觀察」。怎麼叫做「觀察善巧不善巧」呢?


  「謂立論者方起論端」的時候,應自己要觀察「善」與「不善」。怎麼觀察呢?「我於論體、論處」,論的「體」性、論「處」所、論所「依」、論莊「嚴」、論墮「負」、「論出離等」,「為善巧耶」?我對於這些事情,我是不是有智慧,能夠做得到呢?「不善巧耶」?我沒有這個智慧,我不能夠這樣勝任這件事呢?「我為有力能立自論摧他論耶」?我是有這樣智慧的力量,能建立自己的理論,來摧伏對方的理論呢?「於墮負處,能解脫耶」?對於論負處的這種過失,我能夠解脫這個過失嗎?這樣觀察。底下第二科「顯出離」,先「於不應作」。


卯二、顯出離分(分二科) 辰一、於不應作


如是觀時,若自了知我無善巧,非有善巧;我無力能,非有力能。便自思勉,與對論者不應立論。


  如是觀的時候,「若自了知我無善巧,非有善巧;我無力能,非有力能。便自思勉,與對論者不應立論」,你不要和他辯論了,不要立論了,辦不到的事情,不要辦,「不應立論」。


辰二、於所應作


若自了知我有善巧,非無善巧;我有勢力,非無勢力。便自思勉,與對論者當共立論。


  「若自了知我有善巧」,自己若明白自己有這樣的善巧智慧,「非無善巧;我有勢力」,有這種威力,「非無勢力。便自思勉,與對論者當共立論」,應該這樣想一想。


寅二、結


是名第三或作不作論出離相。


  第三種應該是這樣子,你當然你這樣想一想,辦不到的事就不要辦,不是滿好嗎?什麼事也沒有。這是這一大段文,最後一段是「論多所作法」,這一段講完了,這個「聞所成地」就結束了。「聞所成地」結束了,然後就是「思所成地」了。


癸七、論多所作法(分二科) 子一、標列相


論多所作法者:謂有三種於所立論,多所作法。一、善自他宗,二、勇猛無畏,三、辯才無竭。


  「因明處」這一科,一共是分七大科,現在是第七科「論多所作法」。這一科分兩科,第一科是「標列相」。


  「論多所作法者」,這個「因明論」,它有很多的作用。是什麼呢?「謂有三種於所立論,多所作法」,這個「多所作」,這就是有三種的不同。這三種對於所立的這個論,這個論的宗旨,它會有很多的作用。那三種呢?「一、善自他宗,二、勇猛無畏,三、辯才無竭」,就是這三種,你具足了這三種的功德,你會有很多的作用。


《披尋記》五六七頁:


論多所作法至辯才無竭者:論莊嚴中說有五種,今於此中唯取其三,名多所作。謂善自他宗,言具圓滿,及與無畏。所餘二種,於所立論,非多所作,是故不說。辯才無竭,即彼言具圓滿所攝應知。


  「論多所作法至辯才無竭者」,這個論莊嚴中,前邊那個論莊嚴裏邊,一共是有五相,「說有五種,今於此中唯取其三」,從五個裏面,只取其中的三相,「名多所作」。這三種就是「善自他宗,言具圓滿,及與無畏」,這三種。其他的,一共是五種,敦肅和應供這兩種不取,這底下解釋。「所餘二種,於所立論,非多所作」,那兩種對比起來,不是能作很多的事,「是故不說」。這三種裏邊,「辯才無竭」這一個,「即彼言具圓滿所攝應知」,就是論莊嚴裏邊那個言具圓滿,就叫做辯才無竭。這三種。


子二、問答辨(分二科) 丑一、問


問:如是三法於所立論,何故名為多有所作?


  前面是標列的三個標列相,這三種相。這以下「問答辨」,也就是加以解釋的意思,分兩科,先「問」。「如是三法於所立論,何故名為多有所作?」什麼理由說它有很多的作用呢?底下回答。


丑二、答


答:能善了知自他宗故,於一切法能起談論;勇猛無畏故,處一切眾能起談論;辯才無竭故,隨所問難皆善酬答。是故此三,於所立論多有所作。


  「能善了知自他宗故,於一切法能起談論」,如果你能夠善巧的了知,自家的宗旨,和對方宗旨的話,你就會於一切法,你都會發起善巧的言論,發揮它的意義,所以多有所作。「勇猛無畏故,處一切眾能起談論」,所以這也是能夠多有所作。「辯才無竭故」,他的智慧辯才沒有窮盡,所以能夠「隨所問難皆善酬答」,都能夠善巧回答他的難問。「是故此三,於所立論多有所作」,這個「多有所作」,實在來說,就是從前面的論莊嚴裏邊,種種的條件裏面,提出來這三個是最重要的,是這樣的意思。


庚四、聲明處(分二科) 辛一、結前生後


巳說因明處,云何聲明處?


  這底下是第四大科「聲明處」。這個「聞所成地」就是五明處:第一個內明處、醫方明處、因明處,現在第四個就是「聲明處」。這裏邊分兩科,第一科是「結前生後」。


  前面這一大段,已經宣說了「因明處」的事情,這是結前,結束前文。「云何聲明處」,是什麼意思呢?這一句話就生起後文。這是第一科,底下第二科「標列隨釋」。分兩科,第一科是「標列」,先是「長行」。怎麼叫做「聲明處」呢?聲明處實在就是印度人,關於文學上面的事情,就是文字上面的學問。這個字怎麼樣讀,這個字是什麼意思,各方面的關於文學這一方面的事情,就叫做「聲明」,是這樣意思。這底下說「長行」。


辛二、標列隨釋(分二科) 壬一、標列(分二科) 癸一、長行


當知此處略有六相:一、法施設建立相,二、義施設建立相,三、補特伽羅施設建立相,四、時施設建立相,五、數施設建立相,六、處所根栽施設建立。


  「當知此處略有六相」,應該知道這個聲明處的境,這個境界,總而言之,它的要義,就是有六個項目,六個重要的地方。「一、法施設建立相,二、義施設建立相,三、補特伽羅施設建立相,四、時施設建立相,五、數施設建立相,六、處所根栽施設建立」,這個聲明處,也就是他們文學方面的範圍,不出這六類,就是這六個範圍,就說這六件事,那就叫做聲明處。


  這個「施設建立相」怎麼講呢?這個「施設」就是安排的意思,排列。譬如說是寫一篇文章,你就是用這個文字,一個字一個字,一句一句,一節一段,把它排列出來,這叫做「施設」,就是安排。其實這個「施設」這件事,真是很普遍,說這個房子,把這個地基弄好,這個牆和杆、窗戶、門,都把它弄好,排列好,就是造好了,這叫做施設。這個「建立相」,這個建立是什麼意思呢?把這個文句,把它排列好了,就有所建立。說是我現在主張是要用功讀書,我這一篇文章的大意,是勸人用功讀書,那麼這是這一篇文章的要義。這一篇文章的文句排列好了,就把用功讀書的這個義,就建立起來了,是這樣的意思。所以「有所施設」,就是有所建立。這是長行,底下就是嗢柁南說。


嗢柁南曰:法義數取趣,時數與處所,若根栽所依,是略聲明相。


  這個「法」就是法施設建立相,「義」就是義施設建立相,「數取趣」就是第三補特伽羅施設建立相,這樣意思。底下「時數與處所,若根栽所依」,這個「若」就當個及字講,以及的及。「及根栽所依」,就是處所根栽施設建立相,是這樣意思。「是略聲明相」,這就是聲明處的要義,「略」者要也,它要義的相貌是這樣子,分這麼六大科,來說明聲明處的大義。


  這是「標列」,底下第二科是解「釋」,解釋分六科,第一科先解釋「法施設建立」。分兩科,第一科是「徵」。


壬二、隨釋(分六科) 癸一、法施設建立(分二科) 子一、徵


云何法施設建立?


  怎麼叫做「法施設建立」呢?這是問。底下解釋,先是「標一切」。


子二、釋(分二科) 丑一、標一切


謂名身、句身、文身,及五德相應聲。


  這就叫做「法施設建立相」。在這個《解深密經.分別瑜伽品》也提到這件事,就是提到這個法。這個「法」是指什麼說的呢?就指名句文說的,指這個名句文。這個「文」就是字,一個字一個字的字;由這個字組織成「名」,每一件事,每一件物,都有它的名。譬如這叫做燈,這叫做房舍,這叫做人,這叫做花,這叫做草,每一件事都有它的名。這個「身」就是它的體,它有個體相的,字也有它的體相,每一個事物的名,也有它的體相。這個「句」就是由眾多的名,組織成一句一句的。「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這就是一句。諸,也是個名;行、無常,都是名,這麼多的名,組織成一句一句的,那麼這個句多了,就是一節一節、一章一章的,這就叫做名句文身。這個名句文身就叫做「法」,它的內容就是這個;而它的意思,就是能詮顯某一種道理,某一種意義的,它有這個作用。


  「及五德相應聲」,這個名句文裏邊,當然我們把它寫出來,寫出來字,或者是黑色的字,或者是白色的字,我們眼睛可以看,那就成了色了,色聲香味觸的色。但是若是人要說話的時候,這個語言裏面的取趣相,也就是名身、句身、文身的,在語言裏面的取趣相,就是各式各樣的名字,名句文身的。所以語言是聲音,寫出來就是色,色、聲就是這兩件事。但是在這裏邊,「五德相應身」,這個名句文身的取趣相,名句文身的聲音,名句文身的語言裏邊,要有五種功德相應。這個聲音裏邊有五種功德與它和合,「相應」是和合的意思,也就是具足的意思,具足這五種功德,那就叫做「法施設建立」。這五種功德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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