菁英主義
菁英主義
菁英主義(英語:Elitism)是從現實主義出發來理解和闡釋政治與社會的結構及其發展的一種理論。
起源
儘管人們可以從柏拉圖、馬基雅弗利等人的著作中找到菁英主義的蛛絲馬跡,但是,一般觀點認為系統而有影響的菁英主義形成於19世紀末20世紀初,在20世紀70年代達到其發展的頂峰。
早期的菁英主義發源於義大利。莫斯卡、帕累托、米歇爾斯、奧爾特加、勒龐等人在批判大眾民主的基礎上發展了早期的菁英主義理論,韋伯、熊彼特等人則從民主政治出發,論證了菁英民主的政治合理性。當代的菁英主義者,如伯納姆、米爾斯等人則從經濟和制度的角度論證了菁英主義。
實質
菁英主義的興起反映了西方思想界對大眾民主興起的保守態度,人們試圖以菁英主義來對抗大眾民主的潮流。受到來自多元主義、社會主義等思潮的批判和挑戰,菁英主義在當代日趨衰落。晚近崛起的新菁英主義則更多關注利益集團,試圖在菁英決策、菁英統治的合法性等問題上有所突破。
人們而常常使用「權力菁英」、「社會菁英」、「寡頭」、「統治階級」等概念來稱呼菁英。帕雷托在區分「菁英統治」和「民眾」兩個概念的基礎上從「高度」和「素質」兩個方面來定義菁英;韋伯、熊彼特等人傾向於將菁英視為民主政治的獲勝者;拉斯維爾則試圖以「高度」的概念作為定量地分析菁英的標準。但時至今日,即使是菁英主義者內部,菁英的含義亦並不一致。
早期的菁英主義有一種貴族傾向,把身份、地位、財產作為衡量菁英的標準。在不斷的發展過程中,菁英主義逐漸接受並融合了民主的某些要素,發展成為菁英民主。菁英主義民主否認古典民主理論中「人民主權」、「公意」、「共同福利」等價值取向,更傾向於將民主視為一種方法或是一種程序,對民主採取工具主義的態度。這種程序民主的概念直接影響到達爾、亨廷頓等人的民主理論。
影響
菁英主義關注社會的權力結構及其特性。早期的菁英主義更多地體現為一種社會理論,它把社會中的人分為菁英與大眾兩種類型,並提供了「菁英—大眾」的兩分法。
以大眾主義者的角度而言,常認為菁英主義者是蔑視大眾的。甚至認為菁英主義是一種蔑視、嘲笑,甚至是仇視普通大眾,認為大眾是一個無知、盲動而又自命不凡的群體的主張,而認為「奴隸」、「野蠻人」、「烏合之眾」、「群畜」等名詞是菁英主義下的產物。事實上,理想的菁英主義只是極少數,大多數菁英其實只想保護菁英的地位,當人處於有利位置的時候,往往有權力成癮現像,不原意放棄手中的利益,這就是人性,所以才有了制度化限制權力的民主機制。菁英主義作為既得利益者作為剝削、奴役中、下層階級,以致於使菁英主義這個觀念後來卻成為「剝削者」、「敵視大眾者」的代名詞,菁英主義認為這是階級偏見,但大多數情況下菁英主義的確是作為剝削階級存在
人類歷史而言,高度文明(civilization)通常為上層菁英和下層平民共同所開啟。因為上層菁英通常不需擔憂生存問題,而有餘力去發展文化活動以致於高度的文化活動,但是隨著時間的發展,菁英腐化墮落,而被平民推翻,從而創造出更高的文明。這樣的成果是菁英階層與大眾階層合作的結果。大眾階層提供生產服務和創造力,菁英階層是管理者。由此可知,菁英階層與大眾階層的存在,在人類文明的發展上都是不可缺少的。但這樣的明確二分法卻是沒有意義的。畢竟,一個人是否為菁英(或大眾階層),這種界定並沒有明確的指標,因為真理的追求是無止境的。既為無止境,就沒有絕對的菁英。但大眾階層卻是可以明確界定的。若一個人沒有「永恆性的體認(對社會責任良知的體認)」、沒有「成長的自覺」、不知行合一的去求知、求真,那這樣的人就很有可能成為「無知者」。然而,缺乏上述體認的菁英份子在人類歷史中卻佔多數。是以出現了「大眾」。大眾(mass)一詞在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開始被強調。
菁英主義者幾乎普遍對民主政治抱有悲觀主義情緒。在他們眼裡,民主制是騙人的把戲,根本不會成功。菁英主義者不認同迎合大多數人的利益,常常把大眾民主政治發展描繪成為所謂的「暴民政治」,只有政治菁英才是民主政治的堡壘,佑護民主免於暴民政治等等。
菁英主義的興起從另一個角度暴露了西方民主制度的缺陷,排擠大眾的參與。菁英主義傾向於將民主視為程序的作法在某種程度上推動了民主與自由主義的結合,為當代西方憲政民主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礎。在現代政治學理論體系中,菁英主義理論的影響已經超出其理論本身,在政治科學領域裡有著重要地位。
著名菁英主義者:新加坡前總理、現任內閣資政李光耀。
[編輯] 參見
菁英心態
新菁英主義
菁英政治
菁英理論(elite theory):
戴伊(T. Dye)與傑格勒(H. Zeigler)在《民主政治的諷刺》(The Irony of Democracy)一書中, 所提出的主張此理論認為公共政策乃是由少數菁英份子所制定的,絕大多數的社會大眾並未參與制定過程。菁英藉由他們所佔據的公私權力的重要職位而決定了政策,通常他們對於政策的穩定性及持續性具有共識的觀念。換言之,在政治上、經濟上、學術上及社會上具有優勢地位者主導了公共政策的制定。
[編輯] 參考文獻
義大利,加塔諾·莫斯卡:《統治階級》,賈鶴鵬譯,譯林出版社,2002年版。
德,羅伯特·米歇爾斯:《寡頭統治鐵律》,任軍鋒譯,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義大利,V·帕雷托:《普通社會學綱要》,田時綱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1年版。
Parry, Geraint: Political Elites, New York: Praeger Publishers, 1969。
新加坡在治国上有其独到之处。前国家总理、现内阁资政李光耀奉行的是精英政治,精英主义。李光耀认为,国家、政府与公共服务机关必须由精干的人才来治理。在他看来,搞裙带关系不可能培养出治理国家的一流人才,最多也不过是些二三流的角色。国家、政府决不容许靠裙带关系的角色领导,而只能由精英来领导。搞裙带关系不但不能培养出治国精英,而且还削弱政府机关的行政效率,降低公务员的士气。李光耀在退出政府总理,转任内阁资政后,曾这样总结自己的治国之道:他的最主要的一项政策就是物色和留住全国最优秀人才,并且在各个领域方面考验和栽培他们,然后在他们身上作投资,派遣到外国最好的著名大学深造。
李光耀的这些思想观点,是他施政的基础,也是他治国实践的总结。他非常清楚的认识到,“精英难求,必须及早培养”。在新加坡,从小学四年级就开始分流,到六年级再分一次。每年对高中毕业生举行会考。由英国剑桥大学出题,考试前10名作为国家的精英,一切费用由国家承担,送到剑桥大学或其他外国名牌大学学习。新加坡派出精英到国外学习,并不是送出去不管了。送到国外只是学习西方的科学技术,现代化管理,但要求他们必须保留亚洲人所固有的传统和价值观,用西方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发展经济,但国家的文化要避免西化,不能忘记自己的文化根源。这些学生毕业必须回国,作为精英到政府机关工作。在政府机关,不但工资要比他人高,而且在提拔上也比其他公务员要快。精英一般一年就晋升一次,而其他公务员要几年才晋升一次。新加坡现任副总理李显龙准将就是一个当年的精英。他是李光耀的儿子,但是,他决不是通过父亲的关系提拔的,而是作为一个治国精英走上政坛的。在新加坡,政府的部长们和各个法定机构如经济发展局、建屋发展局等机构的一把手和各部、局的常任秘书年纪都比较轻,在走上工作岗位后,他们还会得到特殊的培养。国家通过不同的方式对他们进行评估,看他们能够最高担任什么职务。根据他们的潜能来有目标的培养。
在促进新加坡的经济发展上,他们可以说发挥了重大作用。担任领导职务的多是精英,所以,在他们的手下,也就很难有庸才。这样,自然就提高了政府机关的办事效率。新加坡近几年在世界竞争力排名上,一直名列第一。李光耀就这样评价自己的精英:新加坡是由这些最优秀的人才所创造的,如果没有他们,他就无法掌握那么多的力量来执行任务。因为有他们的协助,政策可以很好地贯彻、调整和修正。所以,李光耀总结自己的治国之道:最大的成功之处就是栽培优秀的人才,罗致众多的人才,提高政府的形象和生活的素质。
吴作栋担任总理后,继承了李光耀的精英治国思想。明确提出,要把最优秀的人才留在政府机关。所不同的是,他提出一种新的观点:要建立以人为中心的社会。主张“应珍惜与栽培全民,不应只培养少数精英。”应当说,这种观点比单纯的精英治国又更进了一层。这并不是说,吴作栋就放弃了精英政治,而只是除了培养精英外,还非常重视整个国民素质的提高。这种观点概括起来说,就是精英治国,全民治国。他指出:我们有必要改变只有少数领导人对社会和国家课题进行思考与负责、其他人只照顾自己与日常生活的想法。对国家兴旺发达,精英有责任,每个普通公民也有责任。这种思想观点与我们的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是相似的,所不同的是,他们付诸实践,并取得了成功。应当说,这种精英政治与全民政治的结合,更有利于国家的进步与发展。实际上,自新加坡建国以来,政府就一直教育自己的国民关心国家的兴亡,把每个人的前途与国家的命运发展联系在一起,只是在治国上,更注重精英们的作用。
新加坡在精英治国上取得了成功,其政府官员无论是总理还是部长,或者其它高级公务员,都不利用自己的权力将不肖子弟安排在政府机关,不允许子女们干预国家政治,也不允许子弟们利用自己的权威经商办企业。政府要员们既不敢违反法律,更不敢触犯舆论。这样,就为精英们治国创造了宽松的施政环境,使他们的才华得以施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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