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格拉底的因果法則
蘇格拉底的因果法則可歸納三種基礎:「多因一果」、「多因多果」、「亦因亦果」。
一個結果產生之前,必有無數因所形成,而單一因子不會產生任何結果,即「無緣境」
,這是極其重要哲學觀,也是現象界的「第一因」。 中國佛教假名「空」,
中國道家假名「無」(?),南傳佛法稱之「淨色」(空間;地水火風;不動名形)。
佛法、道家思想、黑格爾和西方哲學都是唯物主義,世界上只有宗教才是唯心主義,
此一基礎是現象界的第一因,務必要十分清晰才行。
比如說佛教、道教、儒教、基督教、天主教和伊斯蘭教都是唯心主義。
老子、莊子、列寧、康德、毛澤東、柏拉圖、馬克思、笛卡爾、恩格斯、蘇格拉底、
釋迦牟尼和亞裏斯多德都是唯物主義者,後人看成是唯心主義是一種幻覺造成的顛倒,
是根本不清楚第一因。
古往今來有不少先哲把第一因假設成「唯心」是起於時代背景不允許「無形實體」存在,
而真正原因是漏洞百出的思想往往有背離因果法則疑慮,從而產生極其嚴重矛盾衝突,
無法成就出一個圓滿價值體系。 如此,在不得已情況,一方面為了逼出價值體系,
另一方面又要避免流於不可知論,才假設成「唯心」
,實際上在先哲思想體系中都知道第一因是「唯物」。
比如說不能假定一個「無形實體」成為第一因,如不然盤石建立在迷信基礎就成就不了形而上,
更沒有圓滿價值體系,而任何衍生辯證必定一直錯下去而無從因明,越辯越模糊,
誤區越來越大,但本身並不知道,等於是自欺欺人,最終得到結論是缺乏形而上基礎,
卻充滿了形而下主義,然後躲在井底去抨擊世界。
先哲必是唯物主義,假如是唯心主義就不可能發現因果法則,而因果法則也不適用於唯心主義,
因為在其中會一直莫名其妙產生誤區。
一言以敝之:所謂現象界因果法則的「第一因」是物質、盤石,
而且百分之百是不動方,假如是動方就不可能成為「第一因」。
上座部佛教在一世紀繼承因果法則,以「因緣」說明。
北傳佛教及道教為了方便敘述,杜撰「一因一果」、「一因多果」,
可惜這種論點不是「因果法則」,而是忽略緣境變數而產生的邪說,是忽略誤區,
然後自圓其說,便於蠱惑信徒,成就信仰。
現象界不能違背「因果法則」,而「第一因」是物質、盤石、不動方。
以下例舉三道敘述來簡單因明示範:
一問:《三世因果經》:「今生聾啞為何因?前世惡口罵雙親。今生坐牢為何因?前世見危不救人。」
一答:此是「一因一果」,而且前世的「前因」無可考,演變成「無因有果、撥無因果」。
二問:《阿彌陀經》:「舍利弗,彼土何故名為極樂?其國眾生,無有眾苦,但受諸樂,故名極樂。」
二答:無苦而有樂是糞飯不分的一元論,標準「陽明學說」,典型唯心主義,此是「無因有果、撥無因果」。
三問:《無量壽經》:「聞其名號,信心歡喜,乃至一念,至心回向,願生彼國,即得往生,住不退轉。」
三答:此是「一因一果」,而且恒常不壞的「後果」不可知,演變成「死無對證、撥無因果」。
「末法時期,邪師說法如恒河沙。」其實簡易「因明」並不難,
可惜眾生顛倒易慘遭邪師腦控而罹患迂腐病。 如果各位能經常使用
「因果法則」三種基礎去判經,慢慢會長智慧,直到無所惑,大致已了脫生死大事,
情況正如同《卡拉瑪經》揭示了四種保障。
《卡拉瑪經》雲:當修行人的心意識能沒有敵意,盡除憎念、不含雜染而清淨時,
他於現世已經同時獲得四種保障:
第一種保障:如果有輪回,如果有善惡業報,我身壞死後,則有可能往生於善處。
第二種保障:如果沒有輪回,如果沒有善惡業報,則至少於此生中,我活得很快樂,
沒有敵意及憎念。
第三種保障:如果惡人有惡報,因為我對他人毫無惡意,所以我就沒有煩惱痛苦。
第四種保障:作惡者可能不受惡報,但是不管輪回業報是否屬實,當下的我,已經獲得清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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