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媒體的哀歌



分類:好文共賞

2010/12/19 23:31



雖為張先生個人意見,但是我看到財經媒體也開始有此現象,真是有許多不想說的感受,大家真的要好好用"心"及"腦"看媒體了


 


台灣媒體的哀歌


2010/12/16 11:39:20


張鐵志


本周台灣媒體界出現一枚震撼彈。《中國時報》資深記者黃哲斌在個人博客寫下一篇辭職感言──乘著噴射機,我離開《中國時報》。他的辭職是因為無法忍受台灣媒體已經被置入性行銷收買。

媒體希望對社會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卻常常壯志未酬。政治是當前媒體的緊箍咒。而台灣媒體面對的則是,在商業壓力之外,還有政治權力的利益收買。

置入性行銷已經是台灣媒體的奇幻字眼。其意思就是政府或企業在媒體新聞版面置入廣告以作為一種行銷手段。

這個狀況最早是企業在消費或生活版以軟文進入新聞版面,過去十年,政府的手開始介入媒體:先是政府花錢買廣告,後來是在新聞版面和報社合作辦政策座談會宣導政府政績(當然是由政府給報社一筆費用),如今,政府是直接購買新聞,讓讀者根本無從辨識這是客觀報導還是廣告。

面對問題的惡化,媒體改革運動要求馬英九在2008年當選總統時簽署一份反政治性置入性行銷的承諾書,要求政府不得進行含有政治目的的置入性行銷;不得進行含有政治目的的政令宣導。但事實上,馬英九上台這兩年,政府各部門購買新聞卻達到前所未有的嚴重。

據台灣《財訊》雜志報導統計,今年前十一月的政府採購決標公告中,案名直接冠以購買媒體新聞專題專題報導的共有三十三件、4385萬台幣,若加上叫作專題企劃的媒體購買案則共達8600萬台幣,這還不包括政府機關以其他名目或以非公開方式進行的媒體置入行銷。尤有甚者,政府已經成為僅次於建築業的最大廣告主,整體廣告量則近十七億元。

這兩年的最新趨勢是,連大陸各省市政府都在台灣報上進行置入性行銷,以新聞報導方式宣傳各省市的觀光或投資價值。

在報社內部,不但業務部門干涉編輯,許多記者或是編輯部門主管都肩負著去爭取政府廣告的任務。用這名離職記者的話:記者變成廣告業務員,公關公司與廣告主變成新聞撰稿人,政府與大企業的手,直接伸進編輯台指定內容,這是一場狂歡敗德的假面舞會。

這也是台灣媒體和政治的巨大哀歌。置入性行銷不只讓媒體的專業度與可信賴度被徹底踐踏,政府用金錢幹預媒體,欺騙民眾的作法,更是民主精神的墮落。而事實上﹐媒體與政治﹐正是台灣民眾最不信任的兩個領域。

希望這封離職信,會是台灣政府與媒體改革的一個重大起點。


 


 



乘著噴射機,我離開《中國時報》


2010-12-13 08:55 迴響490點閱:120410


是的,我借用了John Denver的經典老歌歌名,「Leaving on a Jet Plane」,我最近常哼唱這首歌。順帶一提,此曲於1966年發表時,原名為「Oh Babe I Hate To Go(喔,寶貝我不想走)」,好吧,兩者都能代表我的心境。


因為從昨天起,我離開了工作十六年又五個月的《中國時報》。


離開的原因很單純,不是跳槽、不是資遣,不是優離優退,而是「我再也無法說服自己,這是個值得託付的行業」。


說來矛盾,兩年前,我調回報社擔任調查採訪室記者,期間沾了一群優秀同事的光,陸續參與「我的小革命」、「民國九九,台灣久久」、「名人家族故事」、「不景氣不低頭」等系列報導,兩任總編輯給予極大的尊重與空間,一方面,這差事是值得賣命的、這報社是值得賣命的。


另一方面,我越來越難獨善其身、越來越難假裝沒看到,其他版面被「業配新聞」吞噬侵蝕的肥大事實,新聞變成論字計價的商品,價值低落的芭樂公關稿一篇篇送到編輯桌上,「這是業配,一個字都不能刪」。


然後,它們像是外星來的異形,盤據了正常新聞版面,記者努力採訪的稿件被擠壓、被丟棄。記者與主管被賦予業績壓力,不得不厚著面皮向採訪對象討預算、要業配,否則就是「不食人間煙火」、「不配合報社政策」。


一家親愛的報紙同業,甚至採取浮動薪資,廣告拉得多,業績達成率高,才能享受較好的待遇。另一家報紙主管開會時,公然指責不配合的女性同仁說,「大家都在賣屁股,你不要自命清高」。


於是,記者變成廣告業務員,公關公司與廣告主變成新聞撰稿人,政府與大企業的手,直接伸進編輯台指定內容,這是一場狂歡敗德的假面舞會;花錢買報紙的讀者,卻不知道自己買了一份超商DM與政府文宣。


所以我遞了辭呈,辭職理由填寫很翔實:「台灣報紙業配新聞領先國際潮流,自認觀念落伍告老還鄉」,我希望留下紀錄,或可作為一種溫柔的抗議,一種委婉的提醒



在此同時,我必須聲明:


一、我抗議或提醒的對象,是整體報業環境。有些同業的賣相更凶狠、姿勢更難看;而且我必須說,《中國時報》待我不薄,我也付出自己最精華的青春歲月,如今拍拍屁股,兩不賒欠。我衷心寄望這家六十歲的老報紙,除了錙銖計較下一季的財報,也能一如老闆蔡衍明的社慶宏願,「不僅成為全球數一數二的華人媒體集團,更能成為最有影響力、最受尊敬的媒體集團」。


二、我無意指責或鄙視任何個人,報社裡有許多我尊敬的同儕,他們大多比我認真敬業、大多像我一樣痛苦無奈,然而這時節這景氣,誰沒有老母幼子要養?而且,我也曾是奉命行事的一份子,因此,我沒有權利批評任何人,但我必須一次又一次、反覆地說:業配新聞是欺瞞讀者的,違反專業倫理的,破壞社會信賴的怪物。


三、先講好,我的人品一點都不高尚,我貪財、好色、嗜酒、物質欲望強、騎50cc機車偶爾會超速、曾有刷爆信用卡的紀錄。但至少,我知道,這一行有些不該跨越、不該碰觸的紅線,越過此線,左邊是山岩峭壁,右邊是斷崖狂濤,毫無閃躲會車的僥倖空間。


舉幾個例,當我跑社會新聞時,不只一位朋友找我「開店插乾股」,電玩店、理容院,他們只要我的記者名銜,我一毛錢都不必出,就能坐領乾薪,但是,我回絕了;


還有一位三溫暖大亨,打電話希望當我的「麻吉鬥陣」,我自己開條件,只要我不再寫他的三溫暖有公共安全疑慮、不再寫他因色情按摩被警察抄店,可是,我也拒絕了;


或是澳門賭場業者曾號召一個「記者砲兵團」,邀請社會記者去澳門旅遊,包吃包喝包住包女人,只要寫篇豪華賭場見聞即可,我還是咬著牙拒絕了,一位相熟的同業,三天兩夜帶了一打保險套。


各位,請再讀我的唇:我的人格並不清高,我也不是吃齋念佛,難道我不想點頭如搗蒜說「好好好好好」?我當然想,想得要命;只不過,我更相信,「人生總有非賣品」,並非世間萬物身上,都有一個標價牌。


例如,讀者的信任;例如,專業判斷與良知;例如,自己的人格與報社的信譽;例如,寫或不寫的自由權利


業配新聞破壞了這一切,奪走了這一切,它以每字一、兩百元的代價,將新聞變成廉售的開架商品、「整合行銷」名目下的一項配件、政府標案的簡報甜蜜點。抗拒業配的主管或記者,反而變成害群之馬,變成昧於現實的唱高調者,變成觀念落伍的侏儸紀恐龍。


所以,我承認自己老了,笨了,落伍了,半年前,我就決定離開新聞圈,從此投入三件事:


一、我將進行一項長期的採訪報導與評論,揭露置入行銷如何影響新聞自由、政府與企業如何藉由預算控制媒體內容,我的部落格也無限期改名為《【圖解】第一次買新聞就上手》,算是我送給自己的畢業禮物,也是送給我曾摯愛的、餵養我十數年的新聞報業的臨別贈禮;


二、我將發動一項連署串連,反對各級政府花費公帑置入行銷。在各種業配新聞中,公部門以納稅人的辛苦錢收買媒體,最是可議,我常說,「政府左手伸進我們的口袋,拿錢賄賂媒體,然後將右手伸進我們的腦袋」,花博、ECFA、國光石化政府不努力為政策辯護、不努力作民間溝通,現在連文宣廣告都懶得做,直接砸錢買新聞,這是一種最最混蛋加三級的媒體控制。


所以,我的第一步就是反對這種「掏口袋騙腦袋」的雙重剝削,更何況,現任總統當選後,曾向記協、媒改團體簽署一份「反政治性置入性行銷」的承諾書(點此放大
),我們只是喚醒他的記憶而已(按此連署,部落格左列也有連結)。



這項連署的訴求對象,當然包括朝野政黨。民進黨執政時,以置入行銷控制媒體的紀錄也很抱歉;早在七年前,游錫堃擔任行政院長,就打算統一發包買媒體,我當時發表一篇「游院長,為何『置入』錯了」,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溫故知新。


三、凡是任何機關、團體、學校、機構對此議題有興趣,只要人數超過三十人,歡迎寫信到news.onsale@gmail.com,或在部落格左上角留言板以「私人留言」邀請,我都願意無條件演講分享,我一概婉拒演講費、車馬交通費,也請勿準備排骨便當、雞腿飯或西點小餐盒,開水我會自己帶


在我的能力範圍內,我願意與任何人交流溝通「媒體置入行銷」議題,特別歡迎各級政府新聞聯絡單位、企業公關部門、廣告公關公司或媒體採購人員、媒體經管階層或業務部門,以上不受人數限制,蔡老闆、王老闆或其他老闆尤其歡迎(大笑)。


最後,這裡從一個貼貼小孩照片、聊聊喝酒讀書、發發中年牢騷的部落格,被迫轉型為一個機機歪歪的議題部落格,實非得已,還望黃大寶、黃二寶的粉絲別打我。


我最近重讀五年前,前輩記者林照真在《天下》的深度報導:「誰在收買媒體?」,感觸益發深刻;五年來,台灣媒體的怪狀不但沒變少,而且業配手段越發「狗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我沒筆誤),從業者的痛苦掙扎尤甚於前。


幾年前,我仍任職於中時電子報,當時目睹業配新聞「和平崛起」,廣告主試圖介入新聞產製流程、試圖讓記者與編輯成為企業公關部門的附庸。然而,編輯部至少還肩負守土之責,換句話說,「吵完一架大多還挺得住」;而今,零星戰役早已結束,專業倫理的防線一路潰退,除非你抱定「不幹最大」的決心,否則只能眼看新聞版面逐步被廣告侵蝕、瓜分,更可怖的是,你無法望見未來的底線。


這故事一言難盡,我們就從明天開始。


【註】
此文歡迎助印轉寄,不提作者或出處網址都行,只要附上文中連結即可,無論你要按一個讚,或按一個幹,我都沒意見。


我相信,以中時的言論自由風氣,這篇溫柔提醒不會招致任何形式的文字獄;萬一,我的部落格莫名其妙被「河蟹」了,被「網路長城」了,我希望中時當局給我一個合理說法,否則我會嚴正抗議「馬英九還我牛」。同時在另一個部落格
裡,我會持續書寫,不會就此閉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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