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師地論》—240

分類:法相宗
2013/03/30 09:57



辰二、減執


而用轉非無者:顯法有性,由此遠離損減邊執。


  這是第二科「減執」。前面第一科是「增執」,這是解釋第一個頌:「都無有宰主,及作者受者;諸法亦無用,而用轉非無」,解釋這第一個頌。


  前邊是「諸法亦無用者:遮遣即法所分別我,由此遠離增益邊執」,第一個頌的第三句「諸法亦無用」,這是「遠離增益邊執」。這個「諸法亦無用」,這個「諸法」後面有解釋,這個「唯十二有支,蘊處界流轉」,實際是解釋那個「諸法」;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就是這些諸法。「諸法亦無用」,這一切法是有作用的,有作用,是法的作用,說「無用」,不是我的作用。我們有執著的人,在身口意,在色受想行識上,發動種種作用的時候,認為是我在發生作用,有一種是常恆住不變異的是我,這個我在發生作用。現在說是「諸法亦無用」,沒有我的作用,是法的作用,是這樣意思。這個若執著我在發生作用,那就叫做「增益執」,就執著有一個我;本來沒有我,你執著有個我,就是「增益執」,增加上去的,就是那個第一個頌的第三句。


  「而用轉非無」,就是第一個頌的第四句,「用轉非無」,就是色受想行識,或者是眼耳鼻舌身意,它有發生作用,這個作用的現起活動,叫做「轉」。「非無」,不是沒有,是有作用,有作用,是法的作用,而不是我。而這句話「而用轉非無者」,是「減執」,就是「顯法有性」,我是不可得,是沒有的;但是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舌身意,這個十八界這個法,它是有體性的,是有這件事。


  「由此遠離損減邊執」,由於你有這樣的認識,你就遠離了損減這一邊的執著了。如果是你承認有因緣所生法,那麼這是對的;若是說不承認我,也不承認有法,那就叫「損減邊執」,就是本來有的,你把它減去了,那也是不對的,那叫做「損減邊」,這一邊的執著。


《披尋記》五八四頁:


顯法有性等者:由上說言,即法計我,而我無用;然由法故,因果相續,生諸業用,其體非無,故是有性。由是頌言用轉非無。


  「顯法有性等者:由上說言,即法計我,而我無用」,前面文說「即法計我」,就在色受想行識上執著有我,這樣說,這是「而我無用」,那你執著這個我,等於沒有執著。


  「然由法故,因果相續,生諸業用,其體非無,故是有性。由是頌言用轉非無」,「然由法故」,雖然沒有我,可是因緣所生法的法是有,因為有的關係,就有因有果了,因果相續不斷這樣子。「生諸業用」,因也有作用,果也有作用,這個作用是相續不斷的。「其體非無」,這個因果的法體不是沒有,它是有的。「故是有性」,所以叫做「顯法有性」,是有體性的。「由是頌言用轉非無」,所以這樣的原因,說「用轉」是有的,這樣意思。就是我不可得,但是法是有的,這樣子就沒有增益執,也沒有損減執了;損減是一邊,增益是一邊,這兩邊錯誤的執著都沒有了。


  這是第一科解釋完了,第一科就是「遮增減執」,這一科解釋完了,這底下第二科是「顯用非無」。


卯二、顯用非無


用有三種:一、宰主用,二、作者用,三、受者用。因此用故,假立宰主、作者、受者。


  這是「顯用非無」。第一科是「遮增減執」,現在第二科「顯用非無」。這個「用轉非無」就是有這個用,這個「用」有三種的不同:第一個是「宰主用」,第二個是「作者用」,第三是「受者用」。「因此用故,假立宰主、作者、受者」,因為有這樣的作用,所以就假立,就是方便的言說,說有宰主的作用,有作者、受者的作用。


  這個「宰主用」,就是執著色受想行識裡面有一個我,那是執著的問題。現在不是在執著上說,是在因緣法上說。因緣法上說,這一個有情,這一個眾生,他造作種種行動的時候,他是有個宰主的這件事,就是他要決定,宰主就是決定的意思,先要決定有這件事。那麼有這樣的一個作用,所以就立一個「宰主用」。


  第二個是「作者用」,「作者用」是你決定了以後,你就會採取行動;採取行動的時候,就叫做作者,這就叫做「作者用」。第三個是「受者用」,就是事情做成功了,你來享受這件事的成果,享受它的成果,這個時候就名為「受者用」。這都是在這一些因緣事情上假立名字,立出來宰主用、作者用、受者用,所以說「而用轉非無」,這樣說。這底下是第二科「次八頌略釋」,次八個頌略釋。


寅二、次八頌略釋(分二科) 卯一、初三頌(分二科) 辰一、總顯無我(分二科) 巳一、舉有法(分二科) 午一、標說因


雖言諸法,而未宣說何等為法;故次說言唯有十二支等半頌。


  前邊第一個頌是「總標」:「都無有宰主,及作者受者;諸法亦無用,而用轉非無」,這是總標大意。這底下就是「次八頌略釋」,來解釋前面這個頌。分兩科,第一科是「初三頌」,一共八個頌,先解釋前三個頌,第二科再解釋後面的五個頌。解釋初三個頌又分兩科,第一科總標,「總顯無我」。分兩科,第一科「舉有法」。分兩科,第一科「標說因」。


  「雖言諸法,而未宣說何等為法」,前面說「諸法亦無用」這個「諸法」,是說了這麼一句話,但是還沒有宣說是什麼法?是什麼事情說的呢?這是這樣的問。「故次說言唯有十二支等半頌」,所以第二個頌:「唯十二有支,蘊處界流轉」,就是說這句話。說這句話,就是說「諸法」,「諸法」就是十二有支,是十二緣起,那麼有五蘊、有十二處、有十八界的流轉。這個「流」就是相續的意思,相續不斷叫作「流」;這個「轉」就是活動,或者是現起,有現起,才有活動,就是相續不斷的現起活動,叫做「流轉」。這個現起活動,就是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也就是十二緣起,十二緣起是在前後,由前至後,有過去、現在、未來,在時間上解說,就說十二有支,但是每一個部份,無明是一個部份,行、識、名色,乃至到生、老、死,它們都是具足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的。說是無明支,不只是單獨個無明,其實裡邊是有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的,乃至生老死的時候,也是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的。所以這個是一個豎說,一個橫說,是這樣意思。「故次說言唯有十二支等半頌」,就是指「諸法」說的,就這麼多法。


午二、顯說義(分二科) 未一、總遮宰主等


如有支次第諸蘊等流轉,此顯不取微細多我,便能對治宰主、作者及受者執。


  這是第二科,前面「標說因」,就是以諸法為說因,沒有這個法,也就沒有言說了。第二科「顯說義」,顯這個所說的道理。分兩科,第一科「總遮宰主等」,就是總說這件事,不是別說。下面第二科是「別顯受者性」,這是第一科「總遮宰主等」,就是總起來告訴我們,沒有我可得,是這樣意思。


  「如有支次第諸蘊等流轉」,如這個十二有支,前後的次第,都是有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法的流轉相續下來,都是這樣子。說無明的時候,也是有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無明、行,行的時候,你在活動的時候,做這善業,或者是做惡業,做不動業,也是有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的。所以說十二支,也就是在說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了,這樣的活動。


  「此顯不取微細多我」,這句話的意思,「唯十二有支,蘊處界流轉」,這句話的意義,是什麼意思呢?「此顯不取微細多我」。這表示凡夫他執著我的時候,在生命體裡面執著有我的時候,他並沒有去執著這是色受想行識,這是十二處、十八界,微細這麼多法都是我;他執著有我,是很簡單的,很堅固的,他是很簡單地執著有我,並不是執著有這麼多事情。


  「便能對治宰主,作者及受者執」,佛給我們這樣開示的話,無明是緣行,行是緣識,乃至愛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這就是色受想行識,就是十二處、十八界,這樣子去解釋,「便能對治」,我們若能這樣學習,就會發生這種作用,就是能夠對治,能消滅這個宰主、作者及受者這種執著,就是破掉了我,破除去我的執著了。簡單的說,人的活動就是色受想行識,另外沒有我可得的,是這樣意思,看這《披尋記》。


《披尋記》五八四頁:


如有支次第等者:如說十二有支次第為緣,及蘊界處和合流轉,於中諸法微細差別,種種非一,非計我者,有如是相。由是說言,不取微細多我,此能對治宰主、作者、受者是常、是一和合執故。


  「如有支次第等者」,這牒前面這個文。「如說十二有支次第為緣」,總是無明為緣就有行,行為緣就有識,乃至有為緣就有生,生為緣故有老死,這十二有支次第為緣,就是有這麼多的法。「及蘊界處和合流轉」,那十二有支也就是五蘊、十八界、十二處,眾多的法和合起來,才能相續的流轉。「於中諸法微細差別」,在這裡邊,有很多微細的事,色也是一大堆,色蘊,受想行識,都是一大堆,受也是一堆,聚,想行識都是一聚,都有很多法的。「及蘊界處和合流轉,於中諸法微細差別」,在這個十二有支裡邊,每一支裡邊都有很多的微細的差別,各式各樣的法,不是一樣,並不就是一樣的。「非計我者,有如是相」,不是執著有我的人,會執著這麼多的相貌,不是這樣子的。


  「由是說言,不取微細多我」,因此這論文上說,「此顯不取微細多我」。「此能對治宰主、作者、受者是常、是一和合執故」,如果我們能夠這樣子去思惟觀察的話,只是十二緣起而已,只是色受想行識而已,只是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而已,你這樣觀察就能夠對治了這個我的執著了;宰主的執著,作者的執著,受者的執著,執著他們「是常、是一和合」而執,就是執著這個五蘊裡邊,有一個常恆住不變異的我,這個我不是眾緣和合而有的,是個一,這我一定是一,他的體性是一,在時間上說,他是常住的。你若觀察色受想行識,十二處、十八界,是眾緣和合而已,那有我可得呢?所以這就叫做「不取微細多我,便能對治宰主、作者及受者執」,是這樣意思。


  這是第一科「標說因」,底下第二科「顯說義」。


未二、別顯受者性


眼色為緣,生眼識果,無別受者。此中顯示即十八界,說受者性。


  這第二科是「顯說義」。分兩科,第一科「總遮宰主等」,這一科講完了,第二科「別顯受者性」。


  「眼色為緣,生眼識果,無別受者」,這就是從十八界來說,這個眼根,就是眼界,和外邊所緣的色界,有眼有色,以此為因緣,就會生出來眼識果,那個眼識就現起來了。眼根是沒有毛病,這個有色,在可以緣慮的範圍內,這個眼識就現起了。乃至到意根法塵,就生出來意識的果,這裡邊這個識,六境、六根和六識一現起來,那麼識一現起來,就有受、有想,有受、想、行,這個事情,所以這就叫做「受」。


  「無別受者」,不是離開了這因緣生法,另外有一個非因緣生的我能受的,不是,「無別受者」。「此中顯示即十八界,說受者性」,這句話的意思就表示,人,一個眾生的體性,就是十八界,一個六根、六境和六識,說「受者性」,也就指這個說的,另外沒有一個受者可得的。這都等於是修無我觀的意思。


巳二、明無主(分二科) 午一、標說因


雖言無主,而未宣說無何等主,為欲顯示,故次說言:審思此一切,眾生不可得。


  「雖言無主,而未宣說無何等主」,說是「都無有宰主,及作者受者」,這句話是說「無主」,第二科「明無主」。前面是有法,這底下說「無主」。有法,也就是有色受想行識,有十二處、十八界,有十二支,這是有法。這底下說有法,而沒有我,這是「明無主」。分兩科,第一科「標說因」。


  「雖言無主」,前面說「都無有宰主,及作者受者」,說是沒有我可得,但是沒有說明白,沒有什麼主,沒有什麼我,還沒有說這句話。「為欲顯示,故次說言:審思此一切,眾生不可得」,就是第二個頌的後二句,「審思此一切,眾生不可得」。


  「審思此一切」,就是你認真地、深刻地來思惟這個十二緣起,思惟這個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你來注意地、深刻地思惟,這樣的深刻地思惟此一切,「眾生不可得」,我是不可得。「眾生」就是我在從無始劫來,受了很多的生死,所以叫做「眾生」。這裡「眾生」就指我說的,這個我是沒有的。這個《披尋記》念一下。


《披尋記》五八五頁:


眼色為緣生眼識果等者:眼謂眼界,色謂色界,由此為緣,生眼識果,名眼識界。如是乃至意法為緣,生意識果,名為意界、法界及意識界。由是說界總有十八,即於其中眼識等果與受相應,由世俗諦說受者性,除此受用,無別受者故。


  「眼色為緣生眼識果等者:眼謂眼界」,就是眼根。「色謂色界」,就是色塵。「由此為緣,生眼識果」,它們和合了,才有眼識,眼識才生起,「名眼識界」。「如是乃至意法為緣,生意識果」,也是,道理也是一樣。「名為意界、法界及意識界」,那麼加起來就是十八界。


  「由是說界總有十八,即於其中眼識等果與受相應」,「眼識等」,眼識、耳識乃至意識,這個識與法,有根有塵,那裡邊根塵識相應了,那麼就有觸,有觸就有受、有想,有這些事情。「由世俗諦說受者性,除此受用,無別受者故」,在世俗諦這個因緣生法上面,世俗諦就是指因緣生法。因緣法上面說「受者性」,就是有十八界。「除此受用」之外,沒有別的常恆住我是「受者」的,沒有這個道理,所以是我不可得。


  這是「標說因」,底下第二科「釋審思」。


午二、釋審思


言審思者:由依三量,審諦觀察。


  「審思此一切,眾生不可得」這個「審思」是什麼意思?「由依三量」,就是這個修行人,根據三種比量,這三個標準:就是現量、比量、聖教量。這個「現量」,主要指前五識說,前面這個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前五識,前五識對於色聲香味觸的境界,那是現量的境界。因為若沒有那一件事,它就不能引起眼識的作用,耳識鼻識舌識身識,一定要有一個所緣境,前五識才能動。說我們執著有我,前五識是不執著有我的,因為我是沒有體性的,不能引起前五識的作用,一定是指第六識,第六識才能執著有我,就是說虛妄分別了。說這個現量。「比量」就是根據已知道的事情,來推論未知道的事情,加以推理,當然也有非量的,比量的正確,那就名為「比量」,如果搞錯了,就是「非量」了。及依「聖教量」,就是佛所說的法,佛說一切法是無我的,那麼你相信聖言量,你作如是觀的時候,就知道是無我可得。所以叫「審思者:由依三量,審諦觀察」。


辰二、別明建立(分五科) 巳一、內外成就


此若無者,云何建立內外成就?故次說言:於內及於外,是一切皆空,此顯內外,唯假建立。


  「此若無者,云何建立內外成就?」這是前面這個頌講完了,「審思此一切,眾生不可得」這句話講完了。這以下就講「於內及於外,是一切皆空」,講下面這個頌。「此若無者」,這是第二科「別明建立」,前面第一科講過了,現在講第二科「別明建立」。分五科,第一科是「內外成就」,是這個意思。


  「此若無者」,這個「此若無」這句話怎麼講呢?就是我不可得。這個我若沒有的話,前面是說,是沒有我可得,但有法可得。這底下就提出一個問題,說「此若無者」,這個我,宰主、作者、受者這個我是沒有的,假設是沒有,「云何建立內外成就」呢?這個內外的成就怎麼能建立呢?這個意思是說:有我論者,他執著有個我,執著有個我,這個我只是孤獨的一個我,太單調了,所以一定要有我的住處,有我的活動的境界;我的住處就是眼耳鼻舌身意,我的活動的境界就是色聲香味觸法。這樣子,因此就可以知道有我,有所執著的我。你現在說沒有我,沒有我,那要外邊的色聲香味觸法,內裡邊的眼耳鼻舌身意幹什麼呢?這是這麼意思,「此若無者,云何建立內外成就」。


  「故次說言」,下面就說了,「於內及於外,是一切皆空」,這是第三個頌,「於內及於外,是一切皆空」。這個沒有我,而執著有我,執著有我的話,你不能夠停留在那裡,一定是要活動,所以有惑業苦;有惑,執著有我是迷惑,然後就造業了,就有果報。所以有內裡邊的根身,外邊的器界,色香味觸法就都有了;而這個有,都是不真實的。「於內及於外,是一切皆空」,都是不真實,都是虛妄的。雖然是有根身、器界,那都不是真實,所以「一切皆空」,這裡說「空」就是不真實的意思。「此顯內外,唯假建立」,這表示內裡邊的根身,外邊的器界,都是虛妄建立的,也都是無常的,隨時會變動的,並不是永久性的東西,所以不要執著這件事。這個《披尋記》,我看不要念了。


巳二、能觀所觀二種成就


云何建立能觀、所觀二種成就?故次說言:其能修空者,亦常無所有。


  「云何建立能觀、所觀二種成就」,前面第一個問是「內外成就」,這底下第二個「能觀所觀二種成就」。這個意思是說,若是內外都是空的,不真實的,那麼為什麼有能觀者、有所觀的境界這兩種成就呢?都是空了,為什麼作如是觀做什麼?作個能觀的、所觀的作什麼呢?這個修行人感覺到凡夫執著有我,只是一個煩惱的境界,為了破這個我可得,所以要能觀有所觀的。


  「故次說言:其能修空者,亦常無所有」,就是「其能修空者」,「能修」就是能觀,「空」就是所觀,就是修無我觀,用無我的智慧做「能觀」,用我不可得名為「所觀」。而這個能觀、所觀也是因緣生法,它也是沒有我可得的,所以就是「其能修空者,亦常無所有」,從無始劫來,就是沒有我可得的。這是「故次說言:其能修空者」,也是我也是不可得,所觀的空也是我也是不可得的,雖然有能觀、所觀,不能因為這個,證明是有我可得,這樣意思。


巳三、聖者異生二種成就


云何建立聖者、異生二種成就?此顯聖者及異生我,決定無有真實我性,唯由顛倒妄計為有。


  「云何建立聖者、異生二種成就?」這是第三個問題,說是能觀、所觀都是空,沒有我可得,那怎麼會有聖人和凡夫的不同呢?這提出這個問題,這地方回答。「云何建立聖者、異生二種成就?」這個「聖者」就是成就了無我的智慧,那就是聖人;「異生」就是凡夫,凡夫,你有我的執著,你就是凡夫,這叫異生。這個異生,我們前面解釋過,有各式各樣的果報,各式各樣的業力,有各式各樣的迷惑,那麼就叫做「異生」,主要是有我的執著,就叫做凡夫。


  「故次說言:我我定非有」,前面「其能修空者,亦常無所有,我我定非有」,雖然說有聖者、有凡夫的不同,但是也都是無我的。聖人是有無我的智慧,才稱為聖人;異生也是無我,但是異生他迷惑顛倒,有顛倒的執著,所以他執著有我,實在還是沒有我。


  「此顯聖者及異生我,決定無有真實我性」,這個聖者修學聖道,凡夫的流轉生死執著有我,但是決定還是沒有真實體性的我,真實的體性還是沒有。「唯由顛倒妄計為有」,只是由於凡夫的顛倒搞錯了、錯誤了,虛妄地執著有我的,還是沒有我可得。這個《披尋記》解釋:


《披尋記》五八六頁:


聖者異生二種成就者:〈決擇分〉說:三界見所斷法種子唯未永害量,名異生性。(陵本五十二卷十一頁)與此相違,名聖者性。由是當知,二唯假立,定無別體,若執實有,唯由顛倒妄計之所引發,更無有餘為因緣故。


  「聖者異生二種成就者:〈決擇分〉說:三界見所斷法種子唯未永害量,名異生性」,就是你沒有斷我見,我的執著沒有斷,那你就是凡夫。這個我的執著,我有兩種:一個是種子,你常常執著有我,在阿賴耶識裡面熏成了我的種子,這個種子若沒有斷,那你就是凡夫,這樣意思,「陵本五十二卷十一頁」也是說這句話。「與此相違,名聖者性」,能斷我執的種子,就成就了無我的智慧,那就是聖人。


  「由是當知,二唯假立」,從此由這個道理就可以知道,說聖者也是假立的,說凡夫也是假立的。「定無別體」,決定是在色受想行識,另外沒有我的體性的。「若執實有」,你若執著真實有個我,「唯由顛倒妄計之所引發,更無有餘為因緣故」,這個成為聖人,就是無我;你是凡夫,就是有我執,就是這個因緣,另外沒有。


巳四、彼此成就


云何建立彼此成就?故次說言:有情我皆無。


  這底下解釋這一句:「有情我皆無」,解釋這一句。前面說凡聖都是無我的,這樣子,「云何建立彼此成就?」就是有能教化的,有所教化的差別。若說聖人也是無我,凡夫也是無我,都是平等的,那怎麼來建立能教化的和所教化的差別呢?「彼此」,「彼此」就是能教化和所教化的成就,這樣意思。「故次說言:有情我皆無」,雖然說是聖人也是無我,凡夫也是無我,還是有能教化、有所教化的不同,雖然有能教化、所教化的不同,也還是無我,有情還是無我的,「有情我皆無」。


巳五、染淨成就


云何建立染淨成就?故次說言:唯有因法有,染者、淨者皆不可得。


  「云何建立染淨成就?」這是第五科「染淨成就」。若是沒有能教化的,也沒有所教化的,能教化也是無我,所教化也是無我,那怎麼能夠成立有染淨的不同呢?就是聖人是清淨,凡夫就是染污了;執著有我,是染污的開始。「故次說言:唯有因法有,染者、淨者皆不可得」,這就是「有情我皆無,唯有因法有」,就是解釋這一句話。「唯有因法有,染者、淨者皆不可得」,這個「有因法有」這句話,這個法是由因而有的,這個果法是由因而有的,叫做「有因法」,這個法是有因,因為有因而成果,而有果,就是有因法。一有因緣,就是無常的了,就是無我了,所以「染者、淨者皆不可得」,這個染污的凡夫也沒有我可得,清淨的聖人也沒有我可得,也還是這樣意思的,雖然有染淨,我還是不可得。


卯二、次五頌(分二科) 辰一、略釋總頌(分二科) 巳一、釋第三句


雖說諸法皆無作用,而未宣說云何無用;故次說言:諸行皆剎那,住尚無況用。


  「雖說諸法皆無作用,而未宣說云何無用」,這底下第二科「次五頌」,前面這三個頌解釋完了,這底下有五個頌,再解釋。前面這三個頌,一個頌、兩個頌、三個頌,就是「唯十二有支,蘊處界流轉;審思此一切,眾生不可得」,這一個頌。「於內及於外,是一切皆空;其能修空者,亦常無所有。我我定非有,由顛倒妄計;有情我皆無,唯有因法有」,這一共加起來是三個頌。這三個頌解釋完了,底下解釋後五個頌。分兩科,第一科「略釋總頌」。分兩科,第一科「釋第三句」。「略釋總頌」這個話,就是指前邊「都無有宰主,及作者受者;諸法亦無用,而用轉非無」,這是解釋總頌的後兩句:「諸法亦無用,而用轉非無」。


  「雖說諸法皆無作用」,釋這個第三句,「而未宣說云何無用」,說沒有用,這句話怎麼講呢?要解釋解釋。現在要解釋,先提出這個問題。「故次說言:諸行皆剎那,住尚無況用」,這一句話,這是解釋那「諸法亦無用」這句話來解釋這句話。「諸行皆剎那,住尚無況用。如前已說用轉非無」,前面這一句話「諸行皆剎那」,這一切有為法,都是剎那剎那地相續的,相續不斷地這樣子,一剎那現起,就即生即滅了。這個「住」,是這一切法現起了以後它不滅,那叫做「住」。現在說「諸行」,一切法一剎那間現起,一剎那就滅了,它沒有存在,所以住是沒有的。「住尚無」,況且還有作用可得嗎?所以就是「諸法亦無用」,原來是這麼解釋,當然這樣說,一切法都是剎那生剎那滅的,這裡面就沒有常恆住的我可得,這是解釋第三句「諸法亦無用」。這底下解釋第四句,第四句就是「而用轉非無」。


巳二、釋第四句(分二科) 午一、標說


如前已說用轉非無。


  「如前已說用轉非無」,像前面這個論文已經說了,沒有宰主的用、作者用、受者用,說了,那麼沒有我的用,只有假名我的用,「如前已說用轉非無」,這個《披尋記》。


《披尋記》五八六頁:


諸行皆剎那等者:諸行無常,剎那速滅,義無暫住,亦無運轉,是故無用。


  「諸行皆剎那等者:諸行無常,剎那速滅」,很快地就滅了,即生即滅了。「義無暫住」,那個道理表示一切有為法都是暫時的。「亦無運轉,是故無用」,他不能繼續存在地活動,叫「亦無運轉」,所以說沒有用。現在這是解釋第四句,第一個是「標說」,前面的「標說」。


云何無用而有用轉?故次說言:即說彼生起,為用為作者。果故,名為用;因故,名作者。


  「云何無用而有用轉」呢?但是第四句就是說「而用轉非無」了,說沒有用,而又說有用,究竟怎麼回事情呢?「故次說言:即說彼生起,為用為作者」,這底下這句,「即說彼生起,為用為作者」,這是解釋「用轉非無」這句話。「果故,名為用」,「即說彼生起,為用為作者」,這一剎那由種子生現行,就生起了,這叫做「生起」,這個「生起」就叫做「用」,也就叫做「作者」,這是「即說彼生起,為用為作者」。這底下加上解釋,「果故,名為用」,這個「果」,種子是因,種子一現行就是果,那這就叫做「用」,種子生現行,那就叫做「用」。「因故,名作者」,那這個果是誰創作的呢?誰創造的呢?這是「因」,就是種子,那就叫做「作者」,就是他創造的,也名之為「作者」,不是說另外有個實體性的我可得,叫做作者,這樣意思。


午二、隨釋


彼生起者,顯從諸處,諸識得生。彼得生者,非離眼等,彼成就故。


  「彼生起者,顯從諸處,諸識得生」,這底下第二科,前邊是「標說」,這底下第二科解「釋」。


  「即說彼生起」,這個「生起」怎麼講法呢?「顯從諸處,諸識得生」。這表示說從十二處生出來六個識,眼耳鼻舌身意是內六處,色聲香味觸法是外六處,從這麼多的境界,六根、六境生出來識,「識得生」,就是這樣叫做「彼生起」,就是這樣的意思。


  「彼得生者,非離眼等,彼成就故」,這個果,這六個識的果生起,它不能離開內六根和外六處能成就的,它一定依賴六根、六境才能成就,那麼這就叫做果,這也就叫做用,也就叫做因,也叫做果,也叫做用。


《披尋記》五八六頁:


果故名為用等者:由彼果生,故名為用。如從諸處,諸識得生,望能為因,故名作者。非離眼等,彼得成就。


  還是這個意思。


辰二、 廣顯無用(分二科) 巳一、總標


如前所說,諸法無用,此顯無用,略有七種。


  這是前邊這幾個頌,都講完了,這三個頌都講完了,這底下是重新講了。第二科「廣顯無用」,前邊是「略釋總頌」,把那個「都無有宰主,及作者受者;諸法亦無用,而用轉非無」,這是簡略地解釋這第一個頌。這以下就是「廣顯無用」,這是更廣博地來說這個「無用」的道理,就是「眼不能見色,耳不能聞聲」這以下,這以下就是「廣顯無用」。分兩科,第一科是「總標」。


  「如前所說,諸法無用」,像前文說「諸法亦無用」,「此顯無用,略有七種」,但是從這以下,略顯有七種的無用,說七種無用,就是第二科是「列釋」。「列釋」分七科,第一科是「無作用用」。


巳二、列釋(分七科) 午一、無作用用


一、無作用用,謂眼不能見色等。


  「一、無作用用」,是七種無用的第一種,無作用的用。作用就是用,這個用是沒有的,所以叫做「無作用用」。「謂眼不能見色等」,這個頌文上,「眼不能見色,耳不能聞聲,鼻不能嗅香,舌不能嘗味,身不能覺觸,意不能知法」,這都是「無作用用」。這個「無作用用」應該怎麼解釋呢?當然說一剎那生起,即生即滅,也可以說「無用」。但是也可以解釋,眼去見色,不是眼單獨能見色的,要眾多的因緣才能見色,譬如眼能見色,一定要有明,一定要有光明,把所緣的境界現出來,這眼才能見,一定要有明,要有作意心所,還要有第六識、第七識、第八識,「眼識九緣生」,有那麼多的因緣才能見色,單獨它一個法,是不能見的。「眼不能見色,耳不能聞聲,鼻不能嗅香,舌不能嘗味,身不能覺觸,意不能知法」,都是這個意思。它單獨它本身,是不能夠發生作用的,所以是「無作用用」,「謂眼不能見色等」。


午二、無隨轉用


二、無隨轉用,謂於此亦無能任持驅役者。如其次第,宰主、作者俱無所有,故無有能隨轉作用。


  「二、無隨轉用」,前面是「無作用用」,第二個是無隨轉的用。這個「隨轉用」是什麼意思呢?「謂於此亦無能任持驅役者。如其次第,宰主、作者俱無所有,故無有能隨轉作用」,這個「隨轉作用」是什麼意思?就是這一法現起來以後,再繼續地存在,存在的時候,隨它遇見種種事,一剎那現起以後,它沒有滅,它能繼續不斷地發生種種的作用,那叫做「隨轉用」。現在說「無隨轉用」,什麼道理呢?「謂於此亦無能任持驅役者」,說是我們在現實的生活裡邊,我們遇見什麼事情的時候,先來決定,先決定了,然後就開始行動,先決定就叫做「任持」。「任持」就是控制,要這樣子做,也就是決定的意思。「驅役」就是活動的相貌,作種種活動,活動的相貌叫「驅役」。那麼用這兩個,無能任持也無有驅役者,叫「無隨轉用」,就是這個意思。


  「如其次第,宰主、作者俱無所有」,按這個次第,先是任持,而後是驅役,那麼沒有「任持」的作用,就是沒有「宰主」的作用;沒有「驅役」,就是沒有「作者」的作用。這兩種作用,都是不可得的,「故無有能隨轉作用」,所以沒有隨轉作用。就是根本都是識的現起,剎那的生起,即生即滅、即滅即生,這樣子有種種作用,而不是有個實體的我,常住不壞,它相續地發生作用,就是這樣的意思。這是沒有七種作用,現在說了兩種,這底下第三科「無生他用」,沒有生他用。


午三、無生他用


三、無生他用,謂法不能生他。


  這是說一切的因緣生法,沒有生他的作用,法不能生他。看這個《披尋記》。


《披尋記》五八七頁:


無生他用等者:謂一切法從自種生,依是義說不能生他。


  這樣講,這一切法都是從它本身的種子生起的,而不是別的法能令他生起,是這樣子。譬如這穀的種,這穀種,它種在土裡面,這個土,或者水、或者是陽光、或者其它的種種、或者是肥料和合起來,使令那個種子生芽了。種子生芽,這個話的意思,這上面說,「謂一切法從自種生」,那個芽是從種子生的,如果沒有種子,那個土、水、肥料、陽光能生出芽來嗎?是不能的。所以就是「無生他用」,每一法不能令他法生起的,都沒有這種能力,所以法不能生他。這是第三個「無生他用」,第四個「無自生用」。


午四、無自生用


四、無自生用,謂亦不能自生。


  就是種子它自己也是不能生,如果沒有土,也沒有水、也沒有陽光、也沒有肥料、沒有種種的因緣,這種子能生出芽來嗎?種子自己也不能生,所以說「無自生用」者,謂一切法亦待緣生,要有種種因緣和合起來,這件事才能出現的,就是一定要合,眾多的因緣和合才可以生。如果不和合,他也不能生,自也不能生,照理說,這個還是容易懂,容易明白這個。


午五、無移轉用


五、無移轉用,謂眾緣有故生,非故新新有。


  「無移轉用」,怎麼叫做「無移轉用」呢?「眾緣有故生」,就是又要有自家的種子,又要有眾多的助緣,眾緣和合,這一切法才能現起,眼識才能生起,耳識鼻識舌識,各式各樣的法才能生起的。生起了以後,「非故」,生起了就滅了,即生即滅,無用從此轉至餘法,不能轉到,延續到第二剎那、第三剎那,都不能的,即生即滅的,即滅又即生,是剎那剎那的生起,所以「非故」。如果是前一剎那生起,能延續到第二剎那,那就是故了,就是舊的了,不是新的了。它一剎那都不能延續下來,所以每一剎那都是新生起的,都是新的,每一剎那都是新的,所以新新新,都是新,沒有舊的這件事,沒有這個「故」,「故」就是舊,陳舊的,沒有這件事。


《披尋記》五八七頁:


五無移轉用等者:謂一切法從自種子及他緣生,剎那剎那新新相轉,依是義說無移轉用。由於生事,無作、無用、無運轉故。


  「五無移轉用等者:謂一切法從自種子及他緣生」,一切法要有種子,再加上別的因緣,和合了,「剎那剎那新新相轉」,剎那的生起,剎那的生起,都是新的相貌現起,而沒有陳舊的。這就是一切法,都不能住,沒有住的作用。「依是義說無移轉用」,就根據這個新剎那生剎那生的道理來說,一切法不能夠由前一剎那,移轉到第二剎那、第三剎那,沒有這種作用,不能移轉的,「無移轉用」。


  「由於生事,無作、無用、無運轉故」,從這個道理來看,這個因緣所生的這些事,它無作、無用、無運轉故,就是沒有運轉的作用。從這裡看出來,也就是前面無隨轉用,這裡看出來,它不能相續地存在發生作用,它沒有這個作用的,所以是「非故新新有」。


  它這個地方,正好修剎那生滅的無常觀,都是這樣意思。每一法都是這個樣子,人也是這樣子,一切物也是這樣子,都是剎那生剎那滅,剎那滅又剎那生,都是這樣子,而不是一直地存在的,不是一直存在的,那麼這就叫做「無移轉用」,沒有這個作用。就講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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