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菩提心》--6

2012/11/16 08:13

菩提心的特徵及實踐


  凡夫的心靈世界中,每種心行皆有各自的特徵:貪心有貪心的特徵、嗔心有嗔心的特徵、慢心有慢心的特徵。那麼,菩提心的特徵又是怎樣的呢?《華嚴經》告訴我們:發菩提心者,所謂發大悲心,普救一切眾生故;發大慈心,等佑一切世間故;發安樂心,令一切眾生滅諸苦故;發饒益心,令一切眾生離惡法故;發哀湣心,有怖畏者,鹹守護故;發無礙心,舍離一切諸障礙故;發廣大心,一切法界咸遍滿故;發無邊心,等虛空界無不往故;發寬博心,悉見一切諸如來故;發清淨心,於三世法,智無違故;發智慧心,普入一切智慧海故。


  除此而外,許多大乘經論皆從不同角度對菩提心的內涵進行了闡述,內容極為豐富。根據我個人的修學心得,主要歸納為以下幾點。若能把握這幾個要領,發心決不會出現方向性的偏差。


  1、覺悟


  凡夫心之特點為不覺,又稱無明。因無明所惑,導致我法二執及貪嗔癡三毒,由此造作輪回之業。所以,十二緣起的第一支即為無明。凡夫因無明而念念不覺。我執生起時,因不覺而陷入我執的泥沼中;貪心生起時,因不覺而陷入貪心的作用中;嗔心生起時,因不覺而陷入嗔心的怒火中。如此越陷越深,不斷執著貪嗔癡煩惱及所緣影相,長劫流轉於生死輪回中。


  菩提心則代表了覺悟的力量。正如《大乘本生心地觀經》所言:自覺悟心能發菩提,此覺悟心即菩提心,無有二相。凡夫和聖賢的區別,關鍵就在於一念間,前念迷即凡,後念悟即佛;前念著境即煩惱,後念離境即菩提。發起菩提心,標誌著有情生命的覺醒。這一覺醒,驅散了無明長夜,照破了生死迷夢。菩提心的修行中,必須以覺悟為本,於念念中保持覺醒,觀五欲六塵為夢幻泡影,對貪嗔癡及種種凡夫心的顯現了了分明,不隨其轉。故《大集經》雲:雲何名為發菩提心?了知貪性則名發心,若複了知瞋癡慳妒陰入諸界,無明行識名色六入,乃至生老病死大苦是名發心。可見,了知貪嗔癡的實質,也是發菩提心的重要內涵。


  身為菩薩,不僅了知我執是一切過患之本,更了知利他乃成就功德之源。菩薩之稱,源自梵語菩提薩埵,意為覺有情。因而,菩薩在自覺的同時,更以覺他為己任,以大慈、大悲、大喜、大舍之四無量心濟度眾生,共同邁向覺行圓滿的境地。


  2、無我利他


  凡夫心是執我的。生活中,人們最常想到的正是自己。一生都在為我的衣食住行、名利地位、事業財富而拼搏。然而,世間的一切煩惱痛苦、是非紛爭也無不因而起。


  無我,是佛法不共世間和外道的思想,佛教中列為三法印之一。無論是聲聞乘還是菩薩道的修行,都是建立在無我的基礎上。聲聞行者因了知無我而成就解脫涅槃;菩薩行者則因通達無我而能真正利益眾生。在發菩提心、行菩薩道的過程中,最大的障礙便是我執。因為凡夫心的特點是處處為著想,這一習氣根深蒂固。當我們發心利益一切眾生時,必然面臨和自我利益的尖銳衝突。唯有剷除前進道路上的障礙,我們才能在菩提大道上勇往直前。那麼,如何解除這一障礙呢?佛法告訴我們,我執乃無明所致,因不瞭解生命真相,或執著色身為我,或執著各種想法為我,或執著財產事業為我。若以般若智慧加以透視,便能明瞭諸法皆因緣合和之假相,無常亦無我。


  如果能夠徹見的虛幻不實,執我也就毫無意義,自他之間的鴻溝亦將不復存在。通達無我,才能徹底地利他;而通過利他的修行,又能不斷淡化我執。《金剛經》中,特別強調將無我正見落實于修行中:佛告須菩提:菩薩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令入無餘涅槃界;如是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一眾生實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眾生相、人相、壽者相,則非菩薩。何以故?須菩提,實無有法,名為菩薩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類似的經文在經中多處出現,諄諄告誡發菩提心的行者,在修習菩薩道的過程中,須以般若空性慧了知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如此,才能成為合格的菩薩。


  3、無限


  凡夫心是有限的。其中的所有心理因素,皆來自生命延續過程中某些經驗的積累,亦有其特定的物件。貪心有貪心的所緣,嗔心有嗔心的所緣,慢心有慢心的所緣,而這些所緣境必然是有限的。人們只會對己所喜樂之境生起貪著,不可能貪著一切;也只會對不如意的所緣境生起嗔心,不可能嗔恨一切。


  菩提心則不同,其所緣是無限的。菩提心的發起,是緣一切眾生為物件,為利益一切眾生而成就菩提心行。這一點,是許多大乘經典都談到的。《華嚴經》雲:菩薩不為教化一眾生故發菩提心,不為教化百眾生,乃至不為教化不可說不可說轉眾生故發菩提心,廣說如阿僧祇品……是故我發此願,淨一切刹,我願乃滿。斷一切眾生煩惱習氣,我願乃滿。這是何等弘大深廣的願力。在《金剛經》中,佛陀亦就發心問題如是開示: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眾生,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同樣告訴我們,菩薩應以救度一切眾生為所緣,不論其身處何道,也不論其生命形態如何,都是菩薩盡力救度的物件,無一例外。《勝天王般若波羅蜜經》中,則有這樣一段對話:“‘世尊,雲何發菩提心?佛言:大王,如生大悲。’‘世尊,雲何生大悲。佛言:不舍一切眾生。’”諸佛菩薩之心量,因為不舍眾生而寬廣無限。在我們所熟悉的《普賢行願品》的十大願王中,不論是禮敬諸佛還是恒順眾生,每一願皆以盡虛空、遍法界、十方三世一切諸佛或盡法界、虛空界,十方刹海所有眾生為所緣境,充分體現了菩提心的廣大和無限。


  4、平等


  凡夫心是不平等的。因為凡夫有我及我所執,註定不能平等對待一切。因為有我,就有自他之分;有我所,就有親疏之別。身為凡夫,總是執我而棄他,而在人與人的關係中,更是充滿著好惡取捨,因而導致世界的種種不平等現象。


  菩薩的修行,則要從不平等的凡夫心中擺脫出來。發起菩提心之後,一方面要通過聞思經教認識到一切法的平等性,認識到一切眾生的平等性;一方面要在觀修和實踐的過程中,對一切有情生起真實的平等心。對於菩薩道行者而言,倘若還有絲毫好惡親疏的分別,就不能成為合格的菩薩。正如宗大師在《菩提道次第略論》中所指出的那樣:若不先斷除對於一類有情起貪,及對一類有情起嗔之分類,而修平等心者,則任隨生起慈悲,仍有類別。所以,平等舍心也是菩薩行者所應修習的重要內容。


  菩薩的慈悲,乃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無緣,即沒有任何附加條件;同體,即沒有自他和好惡親疏之別。這樣的慈悲,是建立在自他平等的基礎上。《普賢行願品》告訴我們:以于眾生心平等故,則能成就圓滿大悲。因為對一切眾生都能平等無別地看待,才能成就究竟圓滿的大悲。事實上,不僅菩薩行者應常行平等法,佛陀自己也是這樣為我們作出了榜樣。《佛說海意菩薩所問淨印法門經》中,與會菩薩如此讚歎道:了知平等菩提心,世尊常行平等法。世尊所行,正是說明了修習平等心的意義所在。


  5、無相、無所得


  凡夫心是著相的。因為凡夫充滿著自性見,對身心世界的一切都生起實在感,執著有實在的美醜、垢淨,有實在的我、我所。所以在做任何事的過程中,都帶著有所得之心。若是立足於有相、有所得的凡夫心,無論怎樣努力,最後成就的仍是凡夫心。


  而菩提心是無相的。首先,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發心即是無相。其次,在行菩薩道過程中亦不能住相,正如《金剛經》所說:(佈施時)應不住色生心,不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在這段經文中,佛陀告誡我們:佈施時不可住佈施相,不可執著有能施的我、所受的他及所施之物。唯有三輪體空,才能圓滿佈施波羅蜜,才能成為菩薩道的資糧。否則,與人天善行何異?佈施是如此,六度萬行莫不如此。第三,菩薩修習一切法門時,不僅不能住相,更不能生有所得之心。這也就是《金剛經》所強調的,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世尊,佛說我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是第一離欲阿羅漢。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則不說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者。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無論是住相或生有所得心,都是凡夫心的表現。唯有通達無相、無所得,才能成就勝義菩提心,圓成無上佛道。


  菩提心的實踐,由願菩提心而落實於行菩提心。無論是發願還是行持,都應依菩提心的特徵進行檢討,檢查一下這一心行是覺還是不覺?是有我還是無我?是利已還是利他?是平等還是分別?是有限還是無限?是住相還是離相?是有所得還是無所得?菩提心的實踐過程,正是不斷調整心行的過程。如果我們的發心是不覺、有我、利己、分別、有限、住相、有所得的,那就說明我們還是地道的凡夫。反之,如果我們的發心具足覺悟、無我、利他、平等、無限、無住、無所得的特點,才是合格的菩提心,是與諸佛菩薩不二的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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