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三根本要義》通俗解說--1
佛法三根本要義(原文)
向神聖的諸上師致敬!
佛陀全部經典的精華要旨,
眾菩薩推崇備至的無上法,
有緣者尋求解脫的必經口岸,
我今做力所能及的解說。
那些不迷戀世間區區幸福,
為了具足良緣的人生有價值,
一心嚮往眾佛喜悅歸宿的
幸運的人們誠心傾聽:
<一>
若無正確的出世心而追求世間幸福,
就無法進入根除煩惱的涅槃樂境;
迷戀塵世的意識是鎖鏈,
求解脫要發徹底的出世心願。
常想人身良機難得而生存時間不多,
就會從今生今世的糾纏中迷途知返;
深思業報不爽、輪回苦多,
對來世幸福的追求也會斷然絕望。
如此深思熟慮,並念念不忘,
就對塵世的富貴安樂不抱幻想;
時時刻刻除解脫,不生別的念頭,
這時才可以看做萌發了正出世心。
<二>
出離之心若不與正發心相結合,
就不會變成獲得無上菩提,
實現圓滿幸福的有力基因。
因此智者要發菩提寶心。
四條滾滾激流衝擊不息,
無法改變的業力周身捆縛,
身陷我執的堅固鐵籠,
漆黑的無明夜色籠罩著天空。
在無邊的輪回流轉中一生接一生,
連續不斷地遭受著三苦的殘酷折磨。
憐憫淪落此境的慈母眾生,
要發成佛度眾的菩提寶心。
<三>
若無明見真理的智慧,
雖具備出世心與菩提心,
也斬不斷生死輪回的禍根,
因此要千方百計悟出緣起正見。
要認識到世間的和超世的一切事物,
出於因果而絲毫不差之理,
同時,觀念中的執著之物一個個消失,
便步入了諸佛欣慰的軌道。
眾緣結合的現象實存不妄,
非緣合的獨立自性空不可得——
二義若在觀念中彼此對立,
尚未悟出佛陀正見的本義。
什麼時候有此無彼的對立消失,
當看到緣合之物實有的同時
能悟出當體即空,執著無物,
對正見的思辯才算圓滿。
以現象實有消除執實偏見,
以自性空無消除虛無偏見,
悟出緣起與性空互為因果,
就不會墮入執空有二邊的深淵。
對佛道三根本重要義理,
要正確認識,全面領會,
隱居靜處,激發精進之力,
為實現終極目的進行修持刻不容緩。
一九九三年農曆六月十五日
譯于蘭州蘭山腳下
本論的通俗解說
一、佛法總述
要瞭解掌握佛法三根本,首先要對佛法有個總體上的認識和瞭解。如果不瞭解總體,就無法掌握根本。
要瞭解佛法,首先就要瞭解“佛”和“法”這個名稱的含義。
“佛”是“佛陀”的簡稱,“佛陀”是梵語Buddha(布達)的音譯。對這個名稱在漢文佛經中曾有過“休屠”、“浮陀”、“浮圖”、“勃陀”、“部陀”等等多種寫法。後來“佛陀”較流行。“佛陀”又簡稱為“佛”了。唐朝以前的漢語中沒有唇齒磨擦音“f”,“佛”、“浮”等字發“布”或“波”的音,譯經的人是按照當時的字音譯的,後來語音發生了變化,“布”或“波”變成了“佛”。一般名稱的發音不要緊,但密咒的發音是非常重要的,若發音不准,輕則無效、重則會產生副作用。佛院一詞義為“覺醒”。經典中對這個詞的解釋是“從無明夢中覺醒,心智從閉塞中豁然開悟”。歡喜金剛續經中說“眾生本是佛,暫時受污染,染淨便是佛”,時輪續經中說:“什麼是魔?魔是受污染的世俗心;什麼是佛?佛是無染的光明心”。什麼是光明心?什麼是污染?佛法認為任何一個有情識的生命都有一種慈悲善良智慧的光明心基因。這種基因被稱做“佛心”或“如來種”。由於我執的虛幻顛倒原始無明意識(愚昧無知)對人生和一切事物產生錯覺(法執)在此基礎上產生貪愛和嫌惡憎恨情感,以及這種自私弊劣情感支配下的種種行為。這種愛恨和自私愚昧偏見使心靈變得渾濁不清,失去理智良心,導致種種不良行為,(業)造成種種使身心疲憊,困擾不安的痛苦後果(苦)。在這種虛幻顛倒錯覺影響下產生的愛憎偏見等煩惱和造業行為將自己拋入生閉環不息,充滿矛盾和艱難困苦的輪回激流之中,並且在無窮無盡的輪回過程中受到惡業惡習的熏淘污染,原具光明本質的心靈,如鏡生銹,蒙上了厚厚的一層灰塵(受染佛心)。一旦具備內因(具備良緣的人身和向善心、智慧)和外因(聞佛法、修佛道的外部條件),就有可能洗掉覆蓋在光明心上的障蔽(斷除煩惱障和知識障)如撥雲見日,在更高層次上顯現光明心(成佛),這便是去染成佛之義。概括地說:佛是二因(福慧二因),二斷(斷除煩惱障、。知識障)形成的二體(無形法體和有形色體)。佛具有對眾生的無限的愛和同情心(大慈大悲心),無著無礙的智慧(實權二智),和像太陽一樣普照一切,永不息滅,自然的無意識的利眾功德。佛不是上帝、造物主。沒有主宰生命和萬物的特性,不負有將善人接到天堂、把惡人打下地獄的使命。佛不是救世主,佛只是一個脫離苦海、走向光明的光輝榜樣。佛經中說:“自己是自己的救星,別無救星”,又說:“佛無法直接洗掉人們的罪惡,也無法用手抹去人們的痛苦,把自己的覺悟也無法移植給別人;佛只是教給人們自救自脫的方法”。
“法”是梵語Dhrma(達摩)意譯。“法”這個詞有廣泛的含義。世親《論規》中說:“法”有十種含義即:存在;道路;寂滅;知識對像;幸福;生命;學說;必然性;將要發生的事;風俗習慣等。佛經中出現的“法”字,需要根據所指的不同物件確定。佛法的“法”,具有“善說”(揭示真理的學說),“改變惡性”、“拯救苦難”等含義:如世親《論規》中說:“善法改變煩惱心,拯救墮落惡道眾”,佛經中說:“佛法是消除愚暗的慧燈,醫治苦難的良藥”。佛法是人生的精神醫學。有位精神心理學家說:“在現代社會裏70%以上的人都處於精神心理病態”。從佛法的角度看來三界眾生都是受制於妄念,追逐虛幻,“飲鴆解渴”的嚴重精神病患者。
《具舍論》中將佛法分為教證二法。
教法指闡發佛理的三乘四續經典學說及講習傳承行為;證法指戒、定、慧修證實踐及效果。前者屬知識修養,後者屬入道行為。正確的思想行為,產生於正確的理論指導。聞、思、修三個環節缺一不可。沒有佛教理論指導的靜座、修持是盲人騎瞎馬;理論知識若不與思想行為緊密相結合,是紙上談兵,因此佛法的概念本身就包括學和修兩個部分,其中缺一就不是完整的佛法。
從佛法的性質上講;有世間法和超世法兩種,在見道以下的聞思修,戒定慧都屬於世間法範疇。見道以上屬於超世法,見道就是見惑斷除,見性真智初生之道。見道到佛地中間還要經過十地八十一修道的漫長的斷惑過程。意識深層的執著煩惱及其影響,未經過修道的長期磨煉斷除而“見性成佛”只是一種癡心妄想,佛經中,從來沒有這種說法。
根據佛法引度物件的思想層次和方便法門佛法分為聲聞、緣覺、菩薩三乘。前二乘屬於小乘,後一乘是大乘。大乘內部又分為因果二乘,波羅密多乘是因乘、金剛乘是果乘。乘是車船之義。把佛法比做車和船,是表示佛法是自我解脫和普度眾生的工具的意思。大乘小乘是自度和度眾的動機目的和度脫範圍,性能、效果上區分的。其中最根本的區別是有無大慈大悲心和利眾菩薩行。
從佛法的總旨上講,可以分為基礎法、道法、果法三類。
基礎法門分為真諦和俗諦。
真諦的意思是不受時空條件限制的永恆不變的絕對真理。這種真理指的是一切事物的(包括世間的、超世的、凡人和佛的)非緣合的獨立自性的否定概念——空性。對這種法性(空性)的認識,以語詞符號和抽象概念為特點的分別智(世間俗智)只能達到概念性的理解;只有超世的無分別智(直覺智)才能具體的、清晰的、真實地把握;佛法中的有關真諦的論述,只是從世間智的角度,抽象概念的形式進行分析解釋的,對於直覺感知的東西的真實表述,符號語言是無能為力的。但不通過概念形式的理性認識,也無法直接獲得無分別現觀智。比如向陌生國土進軍的軍隊,如果在進軍時沒有進軍地圖,不瞭解山形地貌,通道要塞,前方阻力等情況,盲目地挺進就沒有不失敗的。文字般若(經典)是船,實相般若(現觀智)是彼岸,到達彼岸後,可以扔掉船;但在入海前就想把船扔掉的想法是愚蠢可笑的。因此對那些輕視經教,不學無術的“參禪悟真”的成就,不能不使人感到懷疑。
萬物的空性、法性不是佛創造的,佛只是法性的發現者。佛法揭示法性,使人們認識法性,佛說:“不管佛出世,或者不出世,萬物的法性是不變的”。那麼事物的法性空性最早是那個佛發現的呢?這是一個回答不了的問題。但可以肯定地說,不是釋迦牟尼發現的,因為在釋迦牟尼之前還有過許許多多過去世的佛,而那些佛如果不見法性就不會成佛,因為見性智慧是成佛的不二法門。有人會問:佛法不是釋迦牟尼創造的嗎?我可以肯定地回答:不是。釋跡牟尼只是一位現時世界中的掌教傳法佛,佛法並不是他創造的。釋迦牟尼在未成佛之前也和其他佛一樣,曾經歷過無數世的(三個阿僧祗劫)福慧雙修。佛經中說:釋迦牟尼在學地先後拜師求法的佛共有22.8萬多位。佛稱“如來”之義,就是:“如法走來”——順著成佛的道路,來到佛地。
俗諦的意思是世俗之智所認識到的相對真理,世俗智的認識物件是現象世界,即假像世界的各種事物的存在形式及形成條件、性質、種類、作用、生滅規律、相互關係等——即緣起法。
俗諦和真諦是同一個物件的兩個方面的認識,即俗諦是現象的反映,真諦是本質的反映,兩種認識並不矛盾,是對立的統一,在無分別的直覺中現象和本質,空和有的對立完全消失。認識的主體意識和客體也就像夢境一樣完全溶為一體了。
下面簡略地介紹幾個佛教時基本觀點;
一、四法印——佛法的四條原則。
1、一切有為法皆無常 。“有為法”指的是因緣合成之物,即在一定條件下產生的事物。如種子在一定的條件下生長、發芽,禾苗的形成除了種子,還需要具備水分、溫度等多種因緣,眼識的產生,要靠客體存在,視覺器官正常,注意力不受干擾等條件。有為法指的是具體事物的運動變化,事物的變化是永不間斷的,是即生即滅,今天的我已不是昨天的我,如果把此時此刻的我看成是一刻鐘前的我,就是靜止不變的恒常觀念。一般人認為,人一生幾十年最後生命結束才算無常,其實不然,人體細胞和思想意識每時每刻都在發生著變化,進行著生滅交替的運動。無論是物質或者精神,無論宏觀世界或者微觀世界都逃不脫無常這條規律。
2、一切有漏皆苦。“漏”指貪欲、仇恨、愚昧偏見等各種煩惱心情。這種煩惱能改變人性,喪失理智,故佛法稱“毒”、稱“障”、稱“漏“。輪回中的眾生如像苦海漂泊的帆船,煩惱就像船上的漏水洞,船一漏水,註定要沉人海底,很少有脫險的希望。這種煩惱“漏”逢到適當防條件就會增殖,就像火種引起火災一樣。(見《具舍論》)金錢物欲使人變成動物,權利欲使人變成惡魔,色欲使人變得瘋狂之類就是煩惱溫導致人的精神品質下降的例子。
“苦”指人的精神上的壓抑負擔,煩燥不安,痛苦失望,饑餓疾病痛苦之類的種種身心不愉快的感受。佛法認為輪回人生的本質是苦,生活中充滿了苦,離不開苦。所謂的“幸福快樂”也都潛伏著苦,結局是苦。苦的根源是我執、法執、愚昧偏見,貪婪欲望;憎悟仇恨等等種種煩惱。所以說“有漏皆苦”。世間智慧都帶有自私偏見,愛恨等情緒成分,所以稱作。“有漏智”;世間的幸福都有不穩定性,欺騙性,增加煩惱性等故稱“有漏樂”;世俗心為主導的善行善事都有自私、自利的成分,所以稱為“有漏善行”等等。
3、諸法無我。諸法的“法”代表人和一切事物。“我”指人和事物,被稱做“人“和“事物”的具體的“獨立自性”或“物質性”。不研究,不分析、籠統地稱做“人”,稱做“山”,稱做“水”,但仔細研究分析,人是由物質身驅和思想、感覺、行為、主體意識等五種成分(五蘊)組成的。其中每一種單獨成分都不是“人”。如果軀體是“人”的話,“人”就不會死,因為人的軀體可以長期保存;思想、感覺等精神成分也單獨不能看做是“人”,那麼人的被稱做“人”的“獨立自性”、或者“物質性”究竟在哪里呢?比如機器是由各種零件組裝的,既然是“組裝”,機器哪有“獨立自性“可言?佛法深刻揭示自我和客觀事物的無自性本質,目的是為了消除虛妄的我執和貪心。比如一個人看透自己曾愛得發瘋的戀人是個零件組裝的智慧型機器人時,就會放棄執著追求的念頭一樣。
4、涅槃寂靜。“涅槃”是脫離諸種煩惱的意思。脫離煩惱就是超脫六道輪回之義。佛法認為在生命輪回中無寂靜安寧快樂可言。只有根除煩惱、脫離苦海,才會得到愛恨息滅,身心安寧自在的無為之樂。苦和樂是對立概念,無苦便是樂。
二、眾生生存環境——器世界
佛法認為宇宙是一個無限大的空間,在這宇宙空間中存在著恒河沙數一樣多的大大小小形狀各異的天體。這些天體都在經歷著成住毀空的過程,有的天體上有光、有的上無光、有的天體上有生物,有的上無生物。
我們生存的這個器世界(生命載體),屬於娑婆大千世界。這三千大千世界中,共有十億顆地球。一萬億三幹大千世界天體系,組成華藏世界天體系。這華藏世界天體系也只是更大的宇宙天體系大雪海遍照佛手心的一個微塵團。這個自然生成的宇宙大佛天體系,由無數像華藏世界這樣的天體系組成,人類的智慧永遠揭不開這個迷。
佛法認為眾生的生存環境,是眾生共同的業力和願力創造的,它對眾生的生存、苦樂有極大的影響,人們應該像保護生命一樣保護環境、優化環境。要愛護一草一木。環境的惡化、資源的破壞意味著這個地球上的生命的末日將臨。因此不但傷害動物、鳥獸、昆蟲是犯罪,就連割草砍樹、破壞自然生態、污染環境河流都被視為惡行而屬於佛律禁止之列。
三、生命的流轉運動——輪回
宇宙中的眾有情生命共處於一個生了又死,死了又生,生生死死,永無止境,流轉不息的生命運動的環形激流之中。在流轉過程中沒有片刻停留的自由,沒有固定的貴賤、強弱、貧富、高低的位置,也沒有一成不變的親仇利害的相互關係。忽上忽下,翻滾不息,變化無常。在生死交替的流轉過程中自始至終充滿矛盾和痛苦,被視為“幸福”和“快樂”的東西,也都或者伴隨著苦,或者結局是苦,或者是暫時的鎮痛,或純粹就是從一種苦境到另一種苦境的意識轉移,本質上都是苦。這種輪回流轉,如像一個上下轉動不息的“水車”,三界五道(或六道)的生命就像水車的斗子,忽上忽下地變換著位置。上界的人和八禪天禪力神通廣大的天人,也會墮入下界畜生和地獄道,下界地獄、餓鬼、畜生也會轉生人天之道。
把一個個生靈投入這個流轉系列,並且推動這個巨輪轉動不息的動力究竟是什麼呢?既不是“上帝”或者“神佛”,也不是其他不可知的力量,而是一種虛妄顛倒無明意識和這種意識支配下的善惡行兇(造業)。愛和善行是能使上升的因業,恨和惡行是下墮的因業。
輪回圈中的生命共分為三界五類:
三界是欲界、色界、無色界。五欲,特別是以性欲為主要特點的稱為欲界眾生。其中包括人和欲界六重天,畜牲、餓鬼、地獄生命。畜牧包括各類動物、昆蟲、微生物;餓鬼的指一種遭受饑渴之苦的生命,並非“神鬼”的“鬼”;地獄生命是指身心之苦十分嚴重的一類生命,不一定有特定的區域。色界天是以自生禪維持生命的一類高級生命,無異性愛,身體特別高大,有自身光和神通;共分十七個層次;無色界天生命,只有意識,沒有可見色體,處於世間禪最高境界,共分四個層次。色界和無色界高級生命,雖然有力深厚的禪力和神通,但沒有真智指引的超界禪,仍脫離不了輪回圈,現在有些氣功師,有點微不足道的神通,便認為“成佛”,真是可笑。
四、因果善惡報應
因果報應學說是佛法的基石。佛法認為任何事物都有特殊的原因和必然的結果,有果必有因,有因必有果,無因不會有果,異因不會產生異果——就是說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卵石中生不出小鳥。任何事物的產生和存在都是由因變果,由果變因的連續過程,如麥種變成麥苗,麥苗中生出麥穗,麥穗中又生出麥種。
每個事物都是時間齒輪上的因果鏈條,世界上的整個事物都相互之間形成了因果關係網,事物的存在就是因果關係的存在。由於世間智的局限性,其他學說的因果觀是不徹底的,只有佛教的因果才是最徹底的,把因果規律用在了一切事物的過程中,並把它看作是事物存在的實質。物質的因緣規律是容易認識的,生命的因緣關係有它的特殊性,不通過周密的推理認識不到。因為生命不是純物質的,生命之所以成為生命,除了可見的物質形體而外,還有一個更重要的特質、心識智體,而智體無形,無色,不是可以看得見的東西,只能從感知行為動作中把握和自我感知,因此對生命的認識有了較大的難度。但從事物生存的基本規律仍可以認識生命的規律;。因為生命也是一種存在。對待生命有兩種非常錯誤的觀點即常見和斷見。持常見者認為生命是一種一成不變的存在。佛家認為世界上沒有一成不變的事物,生命也不是一成不變的,生命的存在本身就是因果變化的過程。在一刹那之間,生命都在發生著變化,整個兒生命的存在過程,就是個新舊更替的連續不斷的生命之流。就像河流和電流。持斷見者認為,生命的存在就是物質形體的存在,形體的死亡就是生命的滅亡,沒有前世,也沒有來世。佛家認為生命不是純物質的現象,生命是肉體和精神智體兩種性質完全不同的存在的特殊形式的結合。如果說生命就是肉體的話,肉體可以常期保存,生命為什麼做不到永遠不死呢?如果說生命就是物質形體的功能的話。物質體可以人工製造,科學為什麼創造不出生命來呢?如果說生命就是精子和卵子兩種物質結合的結果的話,同一個父母的子女的感情性格,智力反應,情趣愛好,思想本質,壽命長短等完全應該相同,但為什麼各不相同呢?根據因果規律,同類因產生同類果;物質因只能產生物質果。人體的物質部分產生物質,心識智體並非物質,其生因怎麼會是物質呢?同類因產生同類果,精神智體的同類因也只能是精神,如果否認精神的前因存在就等於承認無因之果,沒有種子的禾苗,這是不符合生成規律的。因此佛家認為生命的肉體部分是物質所生,其精神部分產生於精神因素,這精神因素就是前世的精神智體。又因生命是個前後連續、不斷運行的流動線,就同時間流一樣前後相連,無始無終,有今天也有明天,同理,今世的生命是前世的生命的連續,後世的生命是今世生命的連續。斷見的錯就錯在,只看到生命河流的眼前這一段,並把這一段和前後割裂開來,認為既無前世,也無後世。這種看法就像只承認現在的時間,不承認過去和未來的時間一樣荒謬。佛家認為生命是連續不斷的流,和現世的意識一樣前後相連,不能中斷,從今天的意識、生自昨天的意識,就可以得知今世的意識,生自前世的意識,既然有前世的意識,也就有後世的意識,因為今世就是前世的後世。認識這個問題對佛教來說非常重要。
要認識善惡報應的因果關係,首先要明確什麼是善?什麼是惡?佛法認為凡是不利於或有損于眾生生存幸福的思想行為都是惡,凡是有利於眾生生存幸福的思想行為都是善。善惡是以眾生利益為標準的。報應指的就是思想行為引起的後果。愛引起愛,仇恨引起仇恨,為別人著想,尊敬別人,愛護別人所得到的別人對自己的愛護和尊敬,幹壞事引起別人的報復和受到心理上壓力都是現驗現報的例子;善惡行為的後果產生的時間根據善惡的性質和先後順序有近有遠,有的立刻報應,有的到來世或者隔幾世才報應。這就叫做惡有惡報,善有善報,若是不報,時間未到,時間一到,一定會報。今世的生存環境和苦樂遭遇是前世善惡行為的後果,後世的苦樂前程由今世的思想行為決定。很多人因不相信善惡報應而毫無顧忌地做壞事,最終身敗名裂、遭到法律制裁或者眾叛親離的心理上的重壓就是難以逃脫因果報應的最好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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