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神學的特點
道教神學有它的特點,而道教神學與其他宗教神學不同的特點在於它是一種很華人的信仰觀念,在華人之間亦世代相傳、散播和承傳得廣泛與深刻;這些教義與神學觀念,已成為華人民間流傳的說法和信念,變成了傳統思想。它們既能表現道教教義與其他教教義的顯著不同,又成華人思想之中一些“理所當然”的觀念。這其中,有幾種觀念是最常見於華社的信仰之中:
(一)承負:
許多宗教的因果賞罰,都是強調“一人作事一人擔”的因果律,只有道教是強調“承負”觀。也就是說,一人做的好事和壞事,會上而影響歷代祖先、下而影響子孫。這種觀念使人擔心做錯事會“對不起列祖列宗”、“子孫有報應”、會傷害妻子至親,形成一種對至親家族和後人負責的行為觀。華人的這種因果觀傳播得很廣泛。
(二)長生:
很多宗教,都強調人生是短暫,這些宗教因而須說明,如何把希望寄託在另一個世界。道教則是強調了人生在世上,應以樂觀去應付,並且以能助更多的人為樂,所以便要尋求長生。“長生不老”、“福壽雙全”,已經成為華人善用的祝願詞,也是大家心中的一種積極觀念。只有生命延續下去,才有機會完成志業,完成人格,完成修行,因此,也就發展出“性命雙修”的理論,討論長生不死的神仙境界。由於珍惜人的生命之延續,道教也就與養生及醫藥相結合,以救濟他人和修身延壽為教義之一,促成了中國養生與醫藥研究的發展。
(三)北斗信仰:
在世界上,唯有道教是強調“拜斗”的宗教。道教的北斗信仰,源於黃帝觀北斗,而《北斗經》亦是正一教的重要經典。中國人信仰北斗,是由於北斗周而復始的“斗轉星移”,每日的轉動和每年的轉動反映了人、時間和氣候的變化,這對農業社會的自然成敗和人事生命造成很大的影響。華人以北斗認出北極星,定方向、造羅盤,又以北斗一年所指的二十四方定節令,立農業;華人還以北斗一天轉動的十二個大方向分十二個時辰。道教亦吸收了華人原本的信仰,以為人的魂魄來自北斗,死歸北斗,重要人物的死亡,魂歸時會“北斗星沉”。由北斗信仰發展出了計算人命的“紫微斗數”、消災解難的“點斗燈”、“拜斗”、“點七星燈”之懺儀,以及修北斗九皇大帝的懺儀和各種不同形式的風水學派。道觀和道廟內的斗,也反映了道教的社會意識,即是以中國人的傳統價值觀為基礎的社會意識:(1)斗:代表宇宙。其性空而能容不可計算之萬物。(2)米:代表天上萬星,使人知宇宙的浩瀚,明白人之有限,應以謙虛為本;也代表以農為本,民以食為天。(3)尺:代表規矩做人,代表工匠。(4)秤:代表公平,代表商人。(5)剪:代表婦女持家、代表作事裁剪判斷得體。(6)劍:代表鋤強扶弱、代表道士、俠客、軍士、權威。(7)鏡:代表自我觀照也認清外界。(8)油燈:代表向好的一方,嚮往光明。(9)綡傘:代表來自整個文化、列祖列聖的蔭庇。“拜斗”:提醒人們,在以米為基本生存條件的社會,農業支援了上述各種社會分工,社會的維持與發展也有賴這幾類人互相支援的生活。並且,要把握上述所有價值觀,人們才能生活得美好。
(四)超凡入聖:
道教與其他宗教不同之特點是,它以為人們可以通過現世修行,打破現有的生命價值,進入仙、神、聖的境界。同時,又說明人的尊大。它根據了 《禮記?祭統》所說法:“法施於民、以勞定國、能禦大災、能捍大患”者,都可以成神,而一般積善修行者亦能為仙。而這些神與仙都不是“人為”的,其他生靈若能根據相同的價值,完成最高人格,一樣可以成神成聖。這是一種生命平等觀。
(五)天地父母:
華人是源自地廣人稀的中國。而古時,中國是科技與資源並不發達的農業社會,這種社會最注重人的知識能一代一代的傳承,以及互相不離不棄的扶持,人們必須永遠是前人種樹後人涼,以及保證後輩對前輩能知恩圖報,整個大集體才得以渡過一次次的難關。因此,就形成了對天、地都抱著感恩的心情,又對祖宗和父母賦予生命,亦應抱著感恩之心。在全世界,唯有道教的特點是以“天大地大,父母最大”,強調拜祖。道教相信歷代祖先的神靈永遠看顧著子孫,冥冥中與子孫永遠相處,所以,做人要檢點,以免生前“辱沒祖先”,也怕死後“無臉見祖先”。
(六)三魂七魄:
只有道教以為人的生命之精神部分是由三魂七魄組成的,人死則三魂各自有去向:一入土為安、二輪迴(或說歸北斗,所以又有“北斗註死”的說法)、三入於祖先牌位庇佑子孫,而魄則在屍體腐化後逐漸消失。所以,人們常用“失魂落魄”形容人的失意、用“魂飛魄散”形容人之受驚、用“氣魄”形容人的狀態,並且有強調鍛練“體魄”的說法,這都是道教教義的影響。
(七)道士有志有業:
中國人以農立國,生活在地廣人稀、資源貧乏,又必須與大自然鬥爭的環境裡,形成一套想法:勤勞者不一定生存,不勤勞就一定死亡。這就造成了華人文化強調“自食其力”、“勤”、“不求施捨”的習慣。這也造成了道教與其他宗教不同之處。別的宗教,教士是專業的,而道士卻不是一個專業。嚴格來說,一個人要成為道士,除了三師認可,五老介紹,他的最基本條件,是先要有一份職業,這份職業,必須是助人服務人群,包括為生死行儀禮的“古儒”傳下的禮儀之業,即“師公”也是職業。從職業中觀察他的為人處事之後,才可以讓他披上道袍,學法教。而且一個人受了歸戒後,當上了道士也不是放棄原來的職業,以免他以道業去糊口,淪為訛財,所以叫有志有業。
(八)天道助弱:
道教以為上天之意是賞善罰惡,抑強而扶弱,這種思想,使道教徒崇尚鋤強扶弱之俠義行為,視之為人生的標準之一,也令被委屈與被侮辱的人們保著希望生存。它演變為“善惡到頭終有報”的觀念以及華人特有的武俠思想,華人民間也普遍同情劫富濟弱、替天行道的俠士。當然,“天道助弱”觀念的最大影響,在於它的理念與道教追求《太平》的理念結合,成為了歷代農民起義反抗暴政的信念。
(九)三寶:
《老子》六十七章,其中說:“我有三寶,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儉、三不敢為天下先。”慈即慈愛之意,同章說“天將救之,以慈衛之”。儉,意為節儉愛惜。老子認為,人處世上,應該愛護關懷民眾,並珍惜自己的身體與精神,謙虛退讓,勿與人爭,才能全性保生。這是老子奉行的處事原則。道教襲用老子之說加以衍化,作為修行的法則,並將與其道教的教義、經書、師傳相聯繫,提出道、經、師三寶說。用道教的好生之道來解釋“慈”,用濟物度人解釋“不敢為天下先”,前者為道教仙學的重要內容,後者為宗教奉行的基本準則,進一步解說:“一曰慈,即念蒼生,拔苦與樂,此道寶也;二曰儉,少欲知足,守分不貪,此經寶也;三曰不敢為天下先,謙麾柔弱,先物後己,退身度人,此師寶也。”每個華人可能並不熟悉道教有“三寶”說,但這一套理論的精神,卻已經成為了民眾心目中的傳統美德,認可為合乎善美的道德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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