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輪回的科學證明--2
這些人他們通常會走到一個邊界前面,這個邊界是代表這一生和來世的邊界,如果過去了就是來世。這些人他們沒有過去,但是他又不想回來,因為回來,他覺得人間太苦了,一回來還是發現自己躺在手術臺上,身上插滿了管子。所以這時候他不想回來,可是又被一種無形的力量牽引,結果他又蘇醒過來。在他蘇醒過來以後,就會給醫生講述剛才的所見所聞,這種就是一般性的瀕死體驗。我們剛才講到,這種是少數人,能夠他的頭腦保持清醒,因此他能夠看到這些比較好的境界。那些糊裏糊塗的人,當然他們的瀕死體驗我們沒有辦法知道,因為他們已經忘記了,健忘了。
但是,也不是說所有的人都是這麼樣美好的境界,也有些瀕死體驗很可怕。例如在這部科研著作裏面,《天堂印象,一百個死後生還者的口述故事》,這本書就記載著一百個這種瀕死體驗。其中有一個講的是個德國警察局長,這個警察局長為人很粗暴、很冷漠、很殘酷,一點愛心都沒有。他就有一次很可怕的瀕死體驗,原來他的靈魂出體以後,他就發現有很多那些殘酷的、兇惡的幽靈圍繞著他。其中有一隻幽靈,還張著血盆大口要撲上來咬他,很可怕。所以我們曉得,這個一生如果是惡念太多,心地沒有愛心,這種人往往在臨命終時招感這麼可怕的景象。
實際上對於瀕死體驗的研究,早在三千年前,在佛教裏面就已經有了。你看在佛經裏一部著名的經典,《地藏菩薩本願經》,這裏面就有一段瀕死體驗的描述。《地藏經》的經文是這樣的,“閻浮提行善之人,臨命終時,亦有百千惡道鬼神,或變作父母乃至諸眷屬,引接亡人,令落惡道,何況本造惡者”。你看看,這就是講的瀕死體驗。這是講閻浮提,就是我們這個地球上,地球上的人,哪怕你是善人,等到你臨命終的時候都會見到那些惡道鬼神,他們變成你的家親眷屬。那些人其實都是你過去生中所結的冤親債主,他變成家親眷屬來勾引你,讓你迷惑,到惡道受苦;惡道就是所謂的地獄、餓鬼、畜生,三惡道;更何況是造惡的人。
所以經上提醒我們,哪怕是造善,這一生雖然是個大善人,但是難免在過去生中都會跟人家結了怨。有這些冤親債主,他在你臨命終時趁虛而入,抓緊這個機會來討債、來報怨,所以提醒我們要念佛。《地藏經》裏面告訴我們,“臨命終時,若念得一佛名,一菩薩名,一辟支佛名,不問有罪無罪,悉得解脫”。所以修淨土的人,在臨命終時候念著阿彌陀佛,不但是過去生中的這些冤親債主統統都退喪了。而且我們在念佛的念中,就見到阿彌陀佛來接引我們往生極樂世界。
可以說對於證實靈魂存在的研究,第一個以科學的實驗證實有靈魂存在的,是這位英國的醫生,叫做山姆.帕尼爾博士。他的實驗其實很簡單,他是這樣設計的。他是對一百多個那些瀕死的病人,快死的人,都是正在手術臺上進行搶救。他就用一個木板,上面放了一些小物體、小東西,吊在病床手術臺的上方天花板上。病人是看不到這種小物體的,只有醫生本人知道上面放的東西是什麼。他的理論是,假如病人他有靈魂,在昏死過去之後他會飄到上方,能夠看到板子上面放的是什麼東西。等他蘇醒過來之後,能夠告訴醫生,這就證實了他有靈魂。只要有一個人能夠說得出來,那就證實真的有靈魂。結果這個醫生,他對一百多個病人來進行這樣的實驗,當然不一定個個都能夠從手術臺上救活過來。實際上只有七位,七位是被搶救過來以後,他能夠說出木板上放的小物體是什麼。所以他是在世界上是第一次用科學的實驗,來證實有靈魂的存在。
跟這位帕尼爾博士的實驗有相似之處的地方,這位美國加州大學的查理斯.塔特博士,他也是用科學的實驗證實有靈魂。他的研究物件不是那種快死的人,他是研究健康的人。他是對一些在健康的狀態下,就能夠有靈魂出體的這種現象的人來研究。其中有位婦女,比如說一位婦女她能夠靈魂出體,於是塔特博士就讓她來到他的實驗室,讓她躺在一個床上。在她靈魂出體之前,先放一張紙條在一個很高的架子上,這個紙條上面列印上五位的亂數字。如果這個婦女她的靈魂出體,能夠看到這個紙條上所寫的五位亂數字,等她回來以後能夠說出來,這樣子就證實有靈魂。
結果這個實驗重複的進行,每次這個婦女都能夠準確的說出。放在很高的架子上,這個婦女的身體沒有辦法接觸到,沒有辦法看到的那個地方,紙條上的數字,都能夠準確說出來。我們曉得如果說學了點數學的概率,能夠猜中紙條上的五位亂數字,這個概率是十的五次方分之一,也就是十萬分之一。也就是說你做十萬次實驗,你只能有一次猜中,這才是符合這個概率。沒想到這個婦女每次她都能夠講中,這證明她確實是有靈魂。這個靈魂離開身體以後他還能看,能夠把紙條上的數位給記下來,能夠給塔特博士說出來。所以這些實驗給我們一個結論,告訴我們靈魂確實是存在的,靈魂就是人投胎轉世的主體。
下來我給大家講一個故事,這個故事是個真實的故事,這個故事是發表在英國的一本書上,是一九九二年的一本著作。這個故事講的是靈魂買房子的故事,你看靈魂還會買房子。故事是講在英國有這麼一個婦女,這個婦女她有靈魂出體的習慣,經常都靈魂出體出去外面逛,旅遊觀光。有一次這個婦女的靈魂她看到一所房子,這所房子她很喜歡。之後又在幾次靈魂出體的遊歷當中,她又來看這所房子,愈看就愈喜歡。房子從裏到外,形狀、擺設她都很喜歡,但是她又不知道這個房子在哪里。後來她跟她的先生搬家,從英國的愛爾蘭搬到倫敦,到了一個新的地方,當然第一件事情是要找房子。所以趕快拿報紙看廣告,找到一個很便宜的房子,正在打廣告要賣。
於是找到房產的經紀、仲介人來看房子,結果一看這個房子,正是靈魂出體所看見的那所房子,當然很高興。一問之下,仲介人就告訴她,說這個房子裏鬧鬼,所以賣得這麼便宜。因為房主整天在這個房子裏看到鬼,所以要急於脫手。這個婦女覺得這個房子正是她夢寐以求的房子,決定還是要買,就約房主來見面,來談價格。結果房主來了見面,房主一見到這個婦女就驚叫起來,他說“你就是我見到的那個鬼”。你看這個房主已經跟這個婦女見過好幾次面了。原來這個婦女的魂飄到那個房子裏,經常跟房主見面,房主以為是鬧鬼。
可見得靈魂離開身體以後,就能夠那麼自在的,能夠快速的在愛爾蘭和倫敦兩地飛行。我們在地圖上看到,愛爾蘭跟倫敦至少相距也有四百多公里。沒想到這個靈魂離開身體以後,他能夠快速的在兩地飄移,沒有時空的限制。我們這個肉體就不行了,肉體它受我們的時間、空間的限制,不能夠自自在在的在兩地之間自由的飛行。所以,當我們的靈魂到了肉體裏面,反而受到肉體的限制。老子以前就給我們講過,“吾之大患,為吾有身”,說我最大的憂患就是因為我有這個身體。為什麼?這個身體禁錮了我的靈魂,不能夠讓我的靈魂自由自在,想出去旅遊觀光都比較難。
現代的人為了這個肉體,要滿足肉體的欲望,財、色、名、食、睡這個五欲,做了很多自私自利、損人利己的這些虧心事。靈魂本來是我們肉體的主人,結果現在成為肉體的奴隸,為了這個肉體奔忙、造業。所以為肉體所造作的這些惡業,真的虧欠了我們的靈魂。真正要明白科學真相的人,曉得肉體不是我們的主體。就像衣服一樣,穿了幾十年,穿舊、穿破了,就要把它扔掉,再換件新衣服。真正我們的主體是我們的靈魂,關鍵是要怎麼樣去提高我們的靈性的生命。現代人不懂,他整天想方設法要健身,為了這個身體,真的想盡方法,花盡心思。沒想到這個身體它是短暫的,它不是永恆的;真正永恆的是我們靈性的生命,所以健身就不如修心!
我們再來看看,人每一生每一世輪回,靈魂不正是像找房子一樣嗎?找到一個身體,就像找到一所房子。在這所房子裏面一住就住幾十年,房子有老、有壞的時候,這時候就要換房子。所以關鍵問題是我們換的那所房子,是不是比我們現在的房子要更好?怎麼樣讓我們所換的房子更好?那就是要修善業,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所以這些科學的實驗,這些科學的發現,給我們確實有很多的啟發。
現在科學對於靈魂的研究,確實是多方位,非常深入。有些物理學家他們居然用量子力學,這些現代物理學來研究靈魂。像這位著名的美國思惟科學研究院資深研究員,阿密特.戈斯瓦密博士,他就是用量子力學來論證靈魂的存在,是有他的理論依據的。他發表的這篇論文著作,叫做《靈魂的物理學》,你看靈魂能夠飛、能夠看、能夠做工、能夠買房子,說明靈魂是有能量的,所以他就用物理學的角度來進行論證。這個方面學科的研究真的是非常的深入了,時間關係不能夠深談,我們就先談到此地,就跳到第二個科研領域。
第二個西方對這種輪回轉世的研究,是對那些能夠記憶前生的人的立案調查研究。這類的研究是以史蒂芬森教授為代表的,他採用傳統的科學研究方法來進行了研究。這種方法歸納為“發現物件”,首先要找到一個能夠記憶前生的一個孩子,這發現物件了。然後“獲取資料”,就開始進行搜集資料;然後“立案質疑”,然後“當面取證”,甚至要找到那個孩子前生所在的家庭來找證據;最後“追蹤觀察”,然後“寫出報導”。這是一種傳統的邏輯思惟。這種研究方法可以說容易讓人家信服,因為它的證據很確鑿,可信度很高,客觀性很強。不過這種方法的問題,是在它花的時間太長了。因為一個案例,從發現物件,到研究立案、核實調查,都總得要幾年的時間,甚至十幾年的時間。所以難得史蒂芬森教授這四十多年,他能夠搜集三千多個這種案例。
在這裏給大家從他的一本著作裏面,來講他的一個科研案例,這個案例因為很奇特,所以給大家來報告一下。這個案例是講印度的一個小男孩,一個小孩子,他在一九五四年,那時候這個小孩子才三歲半,就因為患天花病死了。死了以後,父母當然就非常的悲傷,棺材停在屋子裏,第二天早上就準備去埋葬。這個父親依偎在棺材旁邊,非常的傷心。到了三更半夜,突然他覺得棺材裏面有動靜,馬上打開棺材一看,看到這個小孩子已經蘇醒過來了。很高興,喜出望外,就馬上拿水、拿食物來給他吃。這個小孩子居然拒絕接受,他開口說話,他所說的話已經完全不是原來這個小孩子。
這個小孩說,他是印度另外一個村莊的一個青年人。這個小孩本身他是三歲半,這個小孩的名字叫賈斯伯。結果他說他自己是二十二歲的青年,說他自己叫做香克,是維希迪村的一個男子,這個二十二歲的青年是個婆羅門。我們知道印度它的階層、種族分得很嚴格,婆羅門是貴族,貴族的人是不會吃平民家的食物。這個小孩子的家裏是平民,所以他真的醒了之後,居然拒絕他父母給他的食物。幸好鄰居家有個老太太是個婆羅門,所以她就義務給他做食物,這樣小孩子才肯接受,要不就得活活餓死。
這個小孩子他就敍說自己前世的情況,提到他臨死前的那一幕情景。他說他有一天去參加一個親友的婚禮,結果在那個婚禮上遇到一個仇家。這個仇家借了他的錢,沒有還給他,竟然在他的酒裏頭下了毒藥。他也不知道,就喝了這個酒,在回來的路上,酒的毒性發作,他覺得天昏地暗,就從馬車上就摔下來,死了。這件事情誰都不知道,史蒂芬森教授因為要核實這個事情,真的找到小孩子所說的他前世的村莊,真的找到那個家庭,核實,果然有這麼一回事。大家都不知道這個人原來是被毒酒給毒死,都不知道。大家都以為是他在參加完婚禮之後,在回來的路上從馬車上不慎摔下來摔死的。
所以當這個小孩子講到他前生這個仇家,怎麼樣毒死他的時候,那是咬牙切齒。我們曉得他的仇家心裏很惡毒,像《太上感應篇》上講的,“負他貨財,願他身死”。他以為打了個如意算盤,沒想到這個仇家卻是生生世世還記恨著,當然他一找到機會一定是報復。所以怎麼可以去跟人家結怨?怎麼可以傷害人家?殺害人家,別人來世一定會找機會來討命債的。這種案例,我們古時候稱為叫做借屍還魂。就是因為這個三歲的小孩他真的死了,屍體還沒有腐爛之前,還能夠用,結果另外一個靈魂又投到這個身體裏,所以他成為另外一個人,這叫借屍還魂。
古代的這些筆記小說,像《聊齋志異》,都有這種借屍還魂的這些故事,其實都是真實的。我們中國醫學的上古時代的一部著作,《皇帝內經》,這裏面也記載著關於借屍還魂的案例。我們曉得,為什麼借屍還魂回來的這個魂,他能夠這麼清楚記憶起自己的前世?為什麼我們在座的人沒有一個能夠記得起前世?記得起前世的請舉手,你看真的沒有。這是因為佛告訴我們,人入胎以後,在母親肚子裏做胎兒是很苦的,佛把它比喻成像地獄一樣,叫胎獄之苦。
現在醫學都已經很發達了,末學來臺灣之前,就看了一部醫學的紀錄片。現在醫學已經能夠用三維的角度,來拍攝胎兒在母體裏面的生活情況,拍得都很清楚。真的看到胎兒在母體裏面動也不能動,外面有些響聲、動靜,他就會起反應,就會有痛苦。佛在經裏面講的,母親喝一杯熱水,真的像進入了火山地獄,喝一杯冰水,就好像寒冰地獄,真的是那麼苦。出生的時候就更苦,出生的時候,佛比喻叫進入夾山地獄,夾著出來,那更苦。出生以後,因為嬰兒在母體裏面,皮膚都非常的細嫩,所以一出來,接觸到空氣,真的像針刺一樣痛。我們自己都會有些經驗,當自己如果有了大片的傷口的時候,這個傷口接觸空氣,你就會覺得很刺痛。嬰兒也是一樣,嬰兒全身那真的像針紮一樣。所以你看嬰兒一出生,都是哇哇大哭的。為什麼哭?因為他痛!大家有沒有見過一個嬰兒出來,還微微這麼笑著的?
正因為有這麼多的痛苦,所以把前生的記憶都給磨掉了。你看我們到醫院裏頭都知道,看到那些大病的人、久病的人,他們的記憶力都退失了。嬰兒也是一樣,因為他受過十月懷胎之苦,受過夾山地獄之苦,出來還要受苦,所以真的這些記憶全部給磨掉了。借屍還魂這個例子,因為他沒有受胎獄之苦,他沒有入胎,他的魂直接進入三歲小孩的身體,所以他能夠有著清晰的、新鮮的記憶。
關於輪回轉世的這些案例很多,史蒂芬森教授從他的三千多個案例當中,他居然能夠總結一些輪回的規律。其中他有個這樣的規律,他提出來,說人在輪回當中,如果是前世被刀刺殺的,或者是被子彈打死的,那個傷口,受傷那個部位,往往會在下一生身上留下個胎記,一出生就有胎記,他是這個理論。這個理論,他結合生物學的觀點和輪回學的發現,寫了這部著作叫做Where Reincarnation and Biology Intersect,《輪回學與生物學的融匯》。
在這本書裏面就有這麼幾個案例,我們來看看他是怎麼樣講他所謂的胎記理論。其中有個這樣的案例,講到美國有個小女孩,這個小女孩叫溫妮,生活在一個家庭裏,這個家庭父母、自己、還有個姊姊。在一九六一年,溫妮才六歲,就在一次車禍中不幸身亡。當溫妮去世以後,父母、一家人都籠罩在悲痛之中。當她死後六個月,溫妮的姊姊,也是個女孩,她就夢到溫妮說要回到家裏來。這個事情以後大概兩年的時間,她母親就懷孕了。在懷孕當中,也能夠清楚的夢到,溫妮說“媽媽,我現在要準備回家裏來團聚了”。後來生產了,一九六四年生產,在生產的時候,她父親在產房門口,很清醒的時候,就能夠聽到他自己過世的小女兒溫妮來告訴他,聲音也很清晰,說“爸爸,我現在回家來了”。後來就生了一個小女兒,取名叫蘇珊。
當蘇珊兩歲的時候,她就能夠開始講述自己前生,她說她前生就是這個家庭裏的小女兒溫妮。所說的很多的情況,後來都被史蒂芬森教授核實了。比如說她很喜歡溫妮生前的兩張照片,總是拿著照片,指著裏頭的人說,“這照片上的人就是我”;一張掛在床頭,一張自己身上還帶著。當她兩歲的時候,別人問起她,“小朋友你幾歲了”?她就回答“我六歲”。明顯這是錯誤的,但是溫妮當時遇車禍身亡的時候確實是六歲,所以小女孩還記著她前生那個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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