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在老爸看熱鬧中死去……
以為正在遭遇危險的人是他人而袖手旁觀,最後卻發現那人恰巧是自己的親人,這樣的故事常見諸報端。據報導,4月18日,瀋陽市于洪區沙嶺鎮蘭桂台村村口的102國道上發生慘劇,28歲的李寶明先是被一輛車撞倒,後又被多輛車從身上碾過導致死亡。在車禍現場的李老漢抱著看熱鬧的心態目睹了車禍的全過程,既沒有採取阻攔措施,甚至連肇事車的車號都沒有記,交警讓他作證時他也不配合。後來他發現,死者竟是自己的兒子!(4月21日《華商晨報》)
在筆者看來,這類故事並非源于純粹的巧合,也不是什麼因果報應,而是一個道德扭曲的氛圍中不斷重複並將繼續複製的必然現象,是一個充滿哲理的警世寓言。
從數學和家庭意義上說,李老漢本不應該將這場車禍置之度外——你之外的“他人”被撞了,這個“他人”中就包括你的兒子和你的家人,雖然這樣的幾率不大,但並非一點兒沒有,因為幾率不大就抱著看熱鬧的心態對待傷者和生命,就放過舉“眼”之勞就能記住的逃逸車輛,這本身就有點不負責任。如果說這就是“報應”,那這種報應並沒有太多的宗教成分,這本來就是有可能發生的事情啊!
從地域和“生物圈”這個意義上看,李老漢也犯了大錯。消息中表明,這場車禍就發生在他和他的家人所在村的村口——你自己經常路過的地方,肯定也是你的家人經常路過的地方,被車撞倒的人,即使不是你的家人,起碼也是你的朋友、熟人、鄰居街坊,都是與你自己生存有關的小圈子裏的人。當你親眼目睹車禍時,怎麼就沒有產生“是不是我的家人或鄰居被撞了?萬一是了呢……”的想法?每個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肇事車逃匿了有可能永遠找不到,在這樣重大的事情上,你有什麼理由心存僥倖?
從營造道德氛圍這個角度看,李老漢更應在這件事上好好反思———你之所以這樣做,也許有很多前提,如以往有太多的人經常這樣做,你只是模仿而已;如你本人曾經因“多管閒事”而吃過虧,等等。但這都不是理由,至少不是“大理由”,因為用看熱鬧的心態看待車禍和死亡,這是對踐踏生命的司機的故意放縱,是對車禍受害者的二次傷害,只能導致更多的人都這樣做,只能使已被污染的道德氛圍進一步被污染!在這個持續污染的過程中,沒有一個人能從中得到好處(包括常常肇事逃逸的司機———他也有可能被更加兇殘的司機殺死),也不會有一個人不受其害,你李老漢當然也不例外!
我當然知道,許多社會問題確實是“大環境”出了問題才導致的,但我更知道改造“大環境”的前提或第一步,是每一個人都能自覺地參與對身邊“小環境”的改造,當我們改造完所有的“小環境”後,“大環境”就不言而喻了。
“拯救今天的他人,就是拯救明天的自己”,讓我們都好好記住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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