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邊的願行:普賢菩薩《3 》
懺悔的方法有三:
一作法懺,先興起七種心,一慚愧心、二恐怖心、三厭離心、四發菩提心、五怨親平等心、六念報佛恩心、七觀罪性空。於佛前緣想,十方諸佛菩薩及聖賢僧,合掌敬禮,披陳過失,求哀懺悔。或於眾僧前求懺悔,揭露身心所犯過失,誓不再造。至於懺法,古德依經作有法華懺、方等懺、大悲懺、淨土懺、地藏懺、梁皇懺及慈悲三昧水懺等課本,依之修禮,至誠懺悔,可滅身口意犯戒之罪。
二取相懺:謂於修定時作觀,或於念佛修行時,念念悔過,感佛來應,摩頂授記,或放光現瑞,名取相懺,可滅煩惱性罪。
三無生懺:又名無相懺,或實相懺。即是正心端坐,念無生理,觀罪性空;或止息身心,正念真如,契入實相。可滅障礙中道無明。古人言:「罪由心起將心懺,心若滅時罪亦亡;心滅罪亡兩皆空,是則名為真懺悔。」就是無相懺。
觀普賢經言:「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眾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當知人非聖賢,熟能無過?何況眾生,一向不明佛法,不信因果,不識善惡,不知邪正,只憑主觀妄想分別,胡作非為。即使今生奉公守法,宅心仁慈,又焉知宿世未種惡因,當感惡果。是以懺悔,非唯出家人自救之法,亦是一般人改往修來的良方。若能誠心懺悔,痛改前非,既可滅罪,還可生福。
佛弟子中的提婆達多,曾犯破和合僧,出佛身血,以醉象踏佛,及害蓮華色比丘尼等極重之罪。直至臨終,猶生惡心,以毒塗指,欲想害佛。當時,地生猛火,焚燒其身,被逼產生一念悔意,想向佛求救,僅稱「南無」二字,便已氣絕身亡,直墜地獄。因其罪孽極重,應墮阿鼻地獄,長期受苦,但因臨終一念悔意,及出家善根功德,故僅受一劫之苦,即可上生天上,於六十劫內不墮三塗。天報命盡,下生人間,出家學道,法名:「南無。」
又提婆達多的好朋友阿世闍王,曾殺父禁母,枉殺無辜。由於宿生善業因緣,突然省悟,自責不已,因往佛前求哀懺悔,從佛修學,積極向善。以此懺悔修善功德,雖仍然難免地獄果報,但得重罪輕受,縮短地獄受苦時間,僅入拍球地獄,即轉生天,二十劫不再墮三塗,最後報生人道,出家修行,證辟支佛果。
佛滅度後一百年間,印度有王名阿育,個性凶殘好殺,設人間地獄,命劊子手耆厲,濫殺無辜。人間地獄室中,陳列各種殺人刑具,作為殺人武器,凡誤入者必死無赦。時有一名為海比丘,遙見此人間地獄,樓房高廣,外表富麗堂煌,以為是富豪之家,進入化緣,及見各種刑具陳列,恐怖欲出,已為耆厲所擒,欲行死刑,為海比丘,並不怕死,只恨出家多年,道業未成,就此斷送性命,實在不值。因求援刑一月,以便精進辦道,然後就死。耆厲不肯,因為海比丘苦苦懇求,僅允寬限七日。由於七天時間有限,為海比丘端坐一旁,忘餐廢寢,精進修觀。直至最後一天,限期已到,仍末開悟,焦急萬分。傍晚,人間地獄,處決一名失節婦女,為海比丘,親見行刑,頓感人命無常,四大無我,五陰虛偽無主,而入空觀,得須陀洹果,繼續深入禪定,終證阿羅漢果。
耆厲處決婦女後,繼而將為海比丘,拋入大鍋污水中,加薪燒煮,可是其火滅息,水變清涼,長出蓮華,為海比丘,端坐華中,光明照耀,耆厲無法張目,急報阿育王。王聞報趕赴刑場,被為海比丘威德攝伏,慚愧心生,求哀懺悔,即毀人間地獄,請為海比丘,回宮中供養。自此,敬信三寶,廣造塔寺,大興佛教,為佛教護法功臣,福報無盡。
可知懺悔,確能使人改過自新,反迷為悟,滅罪生福,離苦得樂。若然人皆學佛,實行懺悔,改往修來,必然可以彌補法律之不足,減少社會層出不窮的罪惡,挽救人類的墮落,阻止人間不幸的事情發生。
(1) (5) 隨喜功德
隨是隨順,喜是歡喜,惡盡言功,善滿言德。在世間言,一切慈善救濟的福利設施,有扶危濟困之功,有增長福祿之德,名有漏功德。據出世間言:二乘聖人,進修四諦十二因緣等法門,有斷煩惱了生死之功,有證我空真知之德。大乘菩薩廣修六度萬行,諸波羅密法門,有自利利他之功,有成就菩提道法之德。二皆名無漏功德。十方諸佛,從初發心,至成菩提,於其中間,三祇修福慧,百劫種相好,有圓滿諸波羅密之功,有五住淨盡,二死水亡,圓證三德秘藏之德。
佛之功德,微妙難思,是世出世間功德之最,我等佛子,既要隨喜世間有漏功德,更應隨喜出世間無漏功德,特別是微妙難思無窮無盡的佛功德。如普賢菩薩所說:「十方一切諸眾生,二乘有學及無學,一切如來與菩薩,所有功德皆隨喜。」十方一切諸眾生,包括四聖六凡。或問:四聖功德,當然應該隨喜。六道凡夫,有何功德可言?如何隨喜?當知凡夫眾生,雖然各有所短,但亦有所長;所長之處,就是功德。
例如:地獄眾生,雖罪大惡極,但當其受苦之時,能悔過思善,便是功德。鬼道眾生,有主命鬼王,有堅牢地神,有護法金剛,亦有宅心良善的鬼魂,便是鬼道眾生的功德。至於畜生,犬能守夜,雞能司晨,鴉有反哺之孝,雁有不二配之貞,螞蟻有團結力量,蜜蜂有合作精神,以及一切有利有助於人類的動物,都是畜生道眾生的功德。天道能修四禪八定是功德,阿修羅能造生天之福亦是功德,人道有禮義廉恥,孝弟忠信等善法,就是功德。總之,於六道眾生中,擇其善者而從之,見其惡者而改之,就是隨喜功德。何況六道眾生,皆有佛性,皆當成佛,所以皆應隨喜。
隨喜功德,可消除妒忌障礙,令人共襄善事。可惜世人不知隨喜功德,反而妒忌心生,不喜他善,不耐人榮,往往己不修而惡人之修,對他人的成就,不惜運用毒辣手段,破壞中傷,無所不用其極。致使世間:「事修而謗興,德高而毀來。」忌賢害能之事,層出不窮,佛法不興,妒忌障礙,實是主因之一。
在佛教言:嫉妒之為患,僅亞於慳貪與瞋恨。貪與瞋固是啟發社會爭端的罪魁,導致人類互相殘殺的禍首,而嫉妒忌害,卻是破壞人之善根,障礙人合作的大敵。普賢菩薩,為興佛教,為饒益眾生,教人以隨喜功德,代替妒忌障礙。無論是凡是聖,不管有漏無漏,世出世間,一切功德,悉皆隨喜。對於利他善事,皆以身業協助,以口業讚美,以意業隨喜。使身口意三業清淨,廣種福田,廣積陰德,自然善因善果,利樂無窮。
(2) (6) 請轉法輪
請是請求,轉是轉動,輪是譬喻。因為輪有轉動之功,有摧碎障礙之德。用以譬喻佛說法,有令人轉惡向善,轉凡成聖之功,有摧毀煩惱,粉碎生死之德。所以凡佛弟子,皆應殷勤勸請,諸佛菩薩,以及一切善知識,轉大法輪,以利己利人。
普賢菩薩言:「十方所有世間燈,最初成就菩提者,我今一切皆勸請,轉於無上妙法輪。」世間燈,是佛的代名詞,因為諸佛皆以始覺智,照本覺理,證得實相般若智光,能照破眾生心中無明煩惱闇,猶如世間之燈光,能除幽室暗,因名世間燈。普賢菩薩,秉其威德神力,於十方諸佛前:「悉以身口意業種種方便,殷勤勸請,轉妙法輪。」且「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目的無非為利益眾生,為令正法久住。
我等生不逢時,佛在世時我沉淪,今得人身佛滅度,雖然,但請轉法輪,非限於一佛二佛,更不限於釋迦牟尼佛。在空間言:十方法界,現在皆有佛住世,即此婆婆世界,釋尊又何曾入滅?只因我等貧窮無福慧,沒在煩惱深淵,不能見佛而已。若能依智轉識,心清智明,自然可以見佛。
在時間言:一切菩薩,阿羅漢,辟支佛,甚至一切出家人:一切善知識,皆是未來之佛,皆應勸請其轉法輪。是以,但能發願請轉法輪,隨時隨地皆可依願起行,或請佛說法,或請菩薩再來,弘法利生;或請法師講經說法,令末世眾生得聞佛的正法,以摧邪顯正,覺世牖民。
此外,亦可從聞思修,體證力行,以證明三寶功德,固然是弘揚佛法;然而造寺建塔,供佛安僧,使三寶住世;或著書立說,闡釋佛經,使佛的正法,弘傳於將來,亦等於請轉法輪。當知,國家興亡,匹夫有責,佛教興衰,四眾弟子,責無旁貸。誠應殷勤勸請,一切善知識,恆轉法輪,以弘傳佛法,續佛慧命。但切忌利用弘法,販賣如來,從中取利。
(3) (7) 請佛住世
佛有三身,佛的法身,法爾天然,本來具足無量真淨功德,但離相寂然,絕諸戲論,無染淨增減,無生滅去來,更無住與不住。佛的報身,經無量劫修集善根,積聚無量福慧,因行圓滿,報得極淨常滿,周遍法界的自受用身,亦無住與不住。唯佛應身,依平等理,本甚深智,起廣大淨妙功德身,應地上菩薩根機,轉大法輪,決眾疑難,令他受用大乘妙法樂,名他受用身。若應地前眾生機,有機則應,機盡還滅,生死去來,住與不住,皆隨眾生機情而定,因緣聚會時,佛非生而生,非住而住;若化緣已盡,佛住世無益,即示現入滅。
法華經雲:「佛久住於世,薄德之人,不種善根。」又雲:「若見如來,常在不滅,便起憍恣,而懷厭怠,不能生難遭之想,恭敬之心。」因此,佛為令眾生:「心懷戀慕,渴仰於佛,便種善根,是故如來,雖不實滅,而言滅度。」
當佛的應身,將示現涅槃時,普賢菩薩即懇切至誠,勸請諸佛常住世間,如普賢行願品言:「諸佛若欲示涅槃,我悉至誠而勸請,唯願久住剎塵劫,利樂一切諸眾生。」同時「諸菩薩、聲聞、緣覺、有學、無學,乃至一切諸善知識。」普賢菩薩悉皆勸請,莫入涅槃。因為二乘聖眾,能支持佛法大廈,普蔭眾生。
至於善知識,亦能自行化他,令人離惡生善;是以不但勸請諸佛,及三乘聖人住世,亦勸請一切善知識住世。雖然,十方諸佛,二乘聖眾,及一切善知識,無不各本大慈大悲,大願大行,恆住世間,常轉法輪,利樂眾生。但我等若無請轉法輪之心,請恆住世之願,將無法與諸佛菩薩,及諸善知識的願行相應。又如現在,十方諸佛菩薩,雖住世間,我等不見,等如入滅;雖轉法輪,我等不聞,等如不說。若然我等能發願請佛住世,請轉法輪,自當生生世世,見佛聞法,長養善根,速證菩提。還能使正法住世,真理之光照耀世間,作為人天眼目,黑夜明燈。
(4) (8) 常隨佛學
佛是三界導師,四生慈父,常隨佛學,不致誤入歧途,枉受生死。佛是幽室明燈,苦海慈航,常隨佛學,可破無明暗,度生死海。佛是迷途指碑,人天眼目;常隨佛學,可轉迷成悟,共證菩提。雖然,當今婆婆世界,釋尊已滅,彌勒當生,芸芸眾生,失所依估,但十方世界微塵數佛,今正住世,轉大法輪,欲隨佛學,可發願往生十方佛國,承事供養。何況釋尊雖曾示現涅槃,其實不滅。
中國隋朝智者大師,入法華三昧,見釋尊仍在靈鷲山為眾說法。我等若能憶佛念佛,學佛之行,作佛之事,何異常隨佛學?更何況當年釋尊,曾敕令六十二億恆河沙法王子,於末法時,深入婆婆,教化眾生?我等若能親近善知識,供養侍奉,聞法思惟,如說修行,亦等如常隨佛學。問題在於我等,是否肯尊重承受善知識的教導?能否依照善知識的指示如說修行?
華嚴經普賢菩薩言:「我願常隨三世學,速得成就大菩提。」是說明能常隨佛學之目的,因為常隨佛學,學佛的智慧,學佛的慈悲,學佛的願行,必然速得成就佛果無上菩提。
(5) (9) 恆順眾生
恆是永恆,簡非短暫;順是隨順,簡非違逆。眾生,包括四聖六凡,凡有生命的有情。學佛人欲想速證菩提,唯一辦法,是隨順眾生。因為隨順眾生,是成佛基礎,度生秘訣;亦是建立人間友善,促進社會和諧,導致世界大同的主要力量。否則,你與眾生,意見相左,互逆互違,勢成水火,將如何建立友誼?怎能和諧共處?將如何教度眾生,完成六度萬行的因花,成就無上菩提的結果?
普賢行願品說:一切眾生,是菩提樹根,諸佛菩薩,是菩提華果,諸佛菩薩,無不「因於眾生,而起大悲,因於大悲,生菩提心,因菩提心,成等正覺……若諸菩薩,以大悲水,饒益眾生,則能成就阿褥多羅三藐三菩提故。是故菩提,屬於眾生。若無眾生,一切菩薩,終不能成無上正覺。」
學佛人必須恆順眾生。不但恆順人道眾生,甚至恆順六道四生一切眾生,如普賢菩薩一樣:「皆於彼隨順而轉,種種承事,種種供養,如敬父母,如奉師長,及阿羅漢,乃至如來,等無有異。於諸痛苦,作為良醫:於失道者,示其正路:於闇夜中,為作光明;於貧窮者,令得伏藏。」如是實行財法二施,以解除一切眾生物質與精神上的困苦,以滿足一切眾生生活及心靈上的需要,甚至為防止殺害眾生,而嚴持禁戒;為停止惱亂眾生,而修忍辱行;為廣度眾生,而精進辦道;為覺悟眾生,而勤修禪定;為教化眾生,而廣學般若。令一切眾生,徹底解除身心苦惱,獲得真理光輝的照耀,走向佛道,共證菩提。
常隨佛學,是正確的自利;恆順眾生,是純正的利他。學佛人發菩提心,行菩薩道,從常隨佛學正確的自利中,策動恆順眾生純正利他的行為;再從利他的行為中,完成自利的功德。如是自利兼他,自濟濟人,以達到學佛之目的,完成救世救人的願望。這是出家人最高的志願,亦是出家人應有清淨偉大的行為。
(6) (10)普皆回向
回是回轉,向是趨向,將自己積劫所修自利利他功德,回轉趨向所期望之目的,名為回向。真正發菩提心的菩薩,廣修六度諸波羅密,目的非為個人利益,反而將個人所修的功德利益,回向眾生,願與法界有情,共同分享個人的成就,名回自向他,亦即回向眾生。菩薩上求佛道,下化眾生,所積功德,不求人天福報,不求二乘小果,但求佛果菩提,是回因向果,即回向菩提。菩薩廣作利生事業,目的趨向真理,惟求涅槃,是回事向理,亦即回向實際。
回因向果,回自向他,是隨相回向;回事向理,是離相回向。若但離相回向,將墮二乘,不肯回小向大,上求佛道,下化眾生。若但隨相回向,將同凡夫,執事廢理,處處著相。是以菩薩回向,必須離相,而離相的同時,又能隨相。離相是空,隨相是有,空有皆不著,二邊俱遠離,會歸中道,事理圓融,空有不二,才是普皆回向。
又常隨佛學,是上求,是回因向果;恆順眾生,是下化,是回自向他;上求下化皆不執著,是回事向理。但能以上求下化功德,回向菩提,回向眾生,回向實際不名為普;必須以修前九種大願所積功德,悉皆回向菩提,回向眾生,回向實際,方名為普。如普賢行願品言:「所有禮讚供養福,請佛住世轉法輪,隨喜懺悔諸善根,回向眾生及佛道。」才是普皆回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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