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伽經講記--109

2013/01/06 01:24

3利害為過


第三個方面,說辨難利害為過失。這一點也很要緊,我們在實際的修行當中,譬如修定當中,你會看到一些境界,當然,個人的情況不一樣,境界不一樣,但是一般來說,你在修定境界當中,或者是你在修某種法門的觀行當中,你計較利害,計較這個是不是善行,這個是不是惡行。譬如修密教的人,他要請求本尊加持,他想本尊加持,希望降魔。一有這個念頭——本尊加持降魔得解脫,這就是辯難利害。一生這個執著了,你就不知道所謂善啊惡呀、佛啊魔呀實在是同一個境界,你就墮入到法執了。所以,破法執很不容易的,所知障一層一層的。在修法的過程中,同樣要破法執。我們前面講了,一切法都在本始基裏顯現嘛。本始基像大海一樣的,涅槃法也好,輪回法也好,都在這個本始基裏頭顯現,但是,本始基是法爾的空性,自然而然的,像上面講的,你如果辨難利害的話,就會抓住一切法如幻的明相以為是實有,那就有生死流轉。所以對這法執,特別是修行過程當中,越向前進這微細的法執就越要下功夫除。所以在實際修持上首先要排除障礙,經上講嘛,“執障除滅,無擾其心”。這就是講要破法我執,不要辨難利害,不能夠計較利害。這個利害還不是我們世俗講的利害關係,什麼這個好啊不好啊,這個境界對呀不對呀,不論這些,你一計較都是法執。


4)破希疑


第四就是破希疑。破希疑輪回涅槃,為什麼破希疑呢?因為一般在修行當中都有一個牢不可破的心理障礙,對輪回害怕,對生死害怕。怕死啊,怕死就是疑;而對涅槃就嚮往希望。破希疑就是破對輪回的恐懼和對涅槃的希求,這才能破法執。你如果抓住一個東西,總是對輪回覺得可怕,對涅槃清淨境界去求啊,這就是法執。這要說清楚,要不然那這樣說破法執,我就不求涅槃了,不是這樣。當然起修的時候還得怕、還得求,我這是講境界上,一層層到了這個境界的時候,要破這個法執,不要對生死有疑懼恐怖,不要對涅槃有希求。我是這樣說的,不要誤解了,說我要破希疑,就放蕩無羈,那就糟了,撥無因果了。不是那樣子,我再三說明一下。因為佛家的基礎首先是建立在輪回上,然後教眾生怎麼樣離開輪回,般若波羅蜜,到涅槃彼岸嘛。但是,這裏要明白,確確實實不是說真的有一個地方是涅槃界。我們常說到涅槃彼岸,回頭是岸,不是這個岸真的有一個涅槃境界,有個涅槃界。我們在輪回界看到


有種種的明相顯現,那麼在涅槃界裏還有許多諸佛集會,還有種種曼陀羅等等,那些現象好像是涅槃界的顯現。但那都是說法的方便,隨世俗權說的,千萬不要執著,以為真的有一個涅槃界。此岸到彼岸,好像此岸輪回界是一個境,彼岸涅槃界又是一個境,了脫就是從這個岸到那個岸遷境,不是的,講出離生死不是講遷境,不是講從一個境遷到另一個境叫出離。因為從本始基、從高層次來看,沒有一個真實的境界可以使你遷出遷入的。所以講到這就可以清楚了,講修佛道實際上無非都是要你內證那個本始基,佛道也就是內證本始基。這就是講輪回界是空的,涅槃界也不是實有的本體,這樣說就能夠把法執徹底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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