澈見本心問答集--18
3、問:您說“本心是絕對的,非真非妄。有時方便說‘離妄即真’,實說應為真妄皆離,離為幻,亦複離,離無所離,即得除幻。幻除即是恢復本來心,所有對立者皆名幻。如真與妄,凡與聖,生死與涅槃,佛與眾生,明與暗,迷與悟等等。”然本心一句也不能說是絕對的,如果是絕對的,那麼本心從本以來應該湛然清淨,何有真妄之相需要“皆離”呢?本來真妄皆離已經離很遠了,如果再加上“離無所離、既得除幻”一句,則離本心更遠了,不是嗎?那到底絕對的本心有沒有“絕對”呢?不然怎會還要那麼麻煩啊!
答:若不是絕對的,還有對立的話,就不是本心,所以本心湛然清淨。但因眾生起妄執,為讓眾生識自本心,佛菩薩大開方便,故曰:有時方便說“離妄即真”,實說應為真妄皆離,離為幻,亦複離,離無所離,即得除幻。幻除即是恢復本來心,所有對立者皆名幻,如:真與妄、凡與聖、生死與涅槃、佛與眾生、明與暗、迷與悟等等。
4、問:您說“本心實無這些東西,若執著者即是意識心不是本心,意識心幻染又幻淨,然本心無染淨。但為方便說法,必須藉這些對立的名詞。所謂修行亦如幻,修行也是意識心的作用,故名以幻除幻,但不入斷滅,也就是說,只是除幻即可,不可除掉(壓制)本心。”如果說對本心不明了的話,學人是有可能把妄心當本心的,而把真正的本心給除掉(蒙蔽)的。然而“對立”其實是有其必要的,而不是只適用方便說法,何以見得呢?大家剛在修行的時候,哪一個不是從“我”下手,誰一開始就能“無我”呢?修行也沒那麼複雜啊!搞的跟寫論文一樣!普賢菩薩也還在修啊!
答:剛修行時,從“我”下手,或從“無我”下手皆可,但不可從“對立”下手,因為“對立”裏,是找不到真正的潔淨,只是落入了染淨、生死涅槃、生佛、天堂地獄等等的大染缸裏,永不得真正的潔淨,走不出一場幻染又幻淨的戲論中。普賢菩薩也還在修,但不是修對立法。
5、問:您說“因為本心與意識心同體異名,常難以分別,若經壓制是名斷滅。即滯礙難行,是名無般若。若不能善分別本心與意識心,則觀經不能了義。如此段圓覺經所說之心即是意識心。”其實若不能善分別本心與意識心,也沒那麼嚴重到“觀經不能了義”啦!起碼還有“文字般若”啊!而本心與意識心的認證,即使是像聲聞、緣覺這樣的聖者,也無法如實了知的啊!何況我輩凡夫呢?
答:如果想得到的只是文字般若,以隨緣故,吾人也贊同。
6、問:出家的意義是什麼?
答:出家相是秉持印度的佛教相,本身並沒有侮辱任何人的意思。出家相都有其深義的,可讓人一看就知道是佛教徒。出家、舍發、忍辱衣、清淨身、念珠、一缽、一袋等等教相,皆有其代表的佛法,佛法雖為無形無相之心法,但無形無相則無以為教,故巧設種種教相。出家眾為傳佛之慧命,以其身為教相,方便傳法。實為慈悲利益眾生的行者,為我等所不能及也,是為僧寶也。吾人甚表欽佩!
7、問:“自內證可成熟佛果。”請問:自內證,即自證本心之本然,禪宗所謂“一悟即至佛地”,此為頓悟者。“修所成慧”非另立,於實際參悟中,聞、思、修、證,無次第可言,此中如何談成熟“佛果”?
答:一悟即至佛地,此為頓悟者,能于聞、思、修、證中無次第,唯自內證者,證本心之本然,于本心上實無可修。然長久以來所積集的眾生習性,不能頓脫,故須漸修習性。一切所能修者,皆是習性,並非本心,眾生雖為眾生,然其本心與佛無異,本自具足,實無可修。只為妄執眾生習性,假名為眾生,故只修眾生習,不修本心。能自內證者,譬如已知目的地而出發,故不久將成就,是名成熟佛果。否則,若不知目的地就出發,或已知目的地而不出發者,皆不能成就如是法。唯習性輕薄,是為利根者,能頓悟頓修,頓成佛法。
8、問:開悟者若認為還有習性要修,表示它對解脫法還未能澈底覺悟。再者,若說修是修習性,我們知道習性本妄,本就是妄對妄,亂打一場,聰明的修行者,首先應體認此點吧?
答:您說得沒錯,但澈悟者自然無習性可修,唯說法者須如是說“頓悟圓覺,漸修習性”,方能為眾所接受。若眾不能接受,正法難傳矣!然真能澈悟者,自得無習可修,此法雖為方便,但澈悟者即知方便即究竟。故曰:唯習性輕薄,是為利根者,能頓悟頓修,頓成佛法。
9、問:佛言:“善男子!應以出世間般若自內所證。”是何義?
答:此出世間般若自內所證,是術語,故吾人直示“出世間般若”白話,未有遺漏,故曰:能自內證者,即證知自心始終無垢無染,清淨微妙,恒常不動,性無生滅,出世入世,自性常住,證此法性,則心常得安穩、清涼、安靜、寂滅,如是名為證真如。自具足一切功德。盡知恒沙諸佛法界,無差別相,此為最勝第一義。此名出世間般若。
10、問:覺他未行,能一悟即至圓滿佛果地嗎?
答:未能自覺而先能覺他,無有是處。是故需能一悟即至圓滿佛果地,方能覺他,否則是名傳教,令他“藉教悟宗”。唯有圓悟佛地者,方能傳法。
11、請問:一悟即至佛地,是入如來因地法行吧?
答:一悟即至佛地,也是悟入眾生本有之清淨覺地,是名如來因地法行。
12、問:您為什麼一直強調“只修眾生習”,“只為妄執眾生習性”,那妙善行呢?
答:修眾生習即是妙善行,除此之外別無所行。
13、問:請問您的“是名成熟佛果”,是沒有圓滿菩薩因地的六度萬行的般若妙善行嗎?
答:既然澈悟本心,自然啟發出清淨般若,六度萬行全依此般若而出,故本性已具足六度萬行無有欠缺。若不識本心,六度萬行即無所依,如盲走夜路。
14、問:那佛的兩足尊,豈不是便成了一足尊了嗎?
答: 聞所成慧、思所成慧是理,自內證是行,理行雙修,即是佛的兩足尊。如文殊菩薩(理)與普賢菩薩(行)是佛之兩脅士。
15、問:您說:“修眾生習即是妙善行,除此之外別無所行。”您說修眾生習即是菩薩妙善行。也就是說修斷眾生吃喝賭毒等習即是菩薩佈施等六度萬妙善行。您的意思是修此斷惡行即是妙善行!如果是這樣的話,戒殺生就是放生?這樣那些出錢出力放生的行為,不是很可笑嗎?如是惡習即是善行,善惡已不分。您這是反佛說吧?
答:所謂十善者,乃身口意三業中所行之十種善行為。即:(一)殺生。(二)偷盜。(三)邪淫。(四)妄語。(五)兩舌,即說離間語、破語。(六)惡口,即惡語、惡罵,(七)綺語,即雜穢語、非應語、散語、無義語,乃從染心所發者。(八)貪欲,即貪愛、貪取、慳貪。(九)嗔恚。(十)邪見,即愚癡。離以上十惡,則為十善。所以汝徒處無為,即具足十善,此無為法不生業障。為本心所具足。您所說之“出錢出力放生的行為”,是有為法,是善業會有善報,善業、惡業都是業能生福田、生天道,雖不墮三惡道,但仍處於六道輪回中,不能出輪回。一切有為法如空幻泡影,唯能無業行者,不生善業,而了生死出輪回。放生的行為是有人先抓再放生,不如提倡不抓生物,亦不放生。即是無為法。既然澈悟本心,自然啟發出清淨般若,六度萬行全依此般若而出,故本性已具足六度萬行無有欠缺。若不識本心,六度萬行即無所依,如盲走夜路。
16、問:雲何“已具足六度萬行無有欠缺”的生滅有為無漏福德法呢?
答:一切有為法,如空幻泡影,如夢一場,本來無生,隨緣而為,無須執著。
17、問:又本性您說已具足,雲何您說還要“六度萬行……,如盲走夜路”的修外妙善行?
答:妙善行是無為法,非有為法,故于澈悟本心後,自得圓滿諸善,所謂:(一)不殺生,(二)不偷盜,(三)不邪淫,(四)不妄語,(五)不兩舌,(六)不惡口,(七)不綺語,(八)不貪欲,(九)不嗔恚,(十)不邪見。無為而自得圓滿。
18、問:您“提供參考”,是否已入另一種撥無因果的偏空境呢?因為本心無為法是無因緣性的不是嗎?
答:吾人已解釋多次了,以無所受而受諸受,雖受因果報應,於心不分別順逆諸境,自然無所受,故能於受報後不生諸善惡業,自然不受後有,是名無業行,無業行不是無因果,而是超越因果。
19、問:您說“方能覺他,唯佛一人,好大氣魄啊!”又說“……至圓滿佛果地,方能覺他”,也就是說不是“佛”者就不能“覺他”,因為菩薩不是佛,就不能“覺他”,以不能覺他故,菩薩永不能成佛嗎?
答:佛、菩薩、金剛、眾生,只是假名,唯覺與不覺。佛只是覺悟的眾生,眾生是未覺的佛。菩薩已能自覺故能覺他,已覺悟之菩薩亦不自稱為佛,因為覺悟者知“實無佛無眾生”,為度眾生故,回入塵勞,不是他們還沒有覺悟,若依您之見,西天二十八祖,乃至中土六祖慧能大師,應無一是悟道者,因為他們沒有一個能稱為佛。
20、問:“圓滿佛果地”是果,與“如來因地法行”是因,果與因是一樣?那就是說:圓滿的佛與未成佛的眾生是一樣?
答:一切所證之果地,其實也是證“正因地”而已,並無其他果地可證。換句話說,覺悟也只是覺悟“本來面目”,或曰“本來風光”而已。現雖為眾生,其本心與佛無異,所謂度眾生者,只是度眾生幻而已,實無眾生可度。“佛滅度無邊眾生,實無一眾生得滅度者”,因為眾生本來成佛。是故佛與眾生,只是迷悟之差,本性無異也!
21、問:您說:“悟道者所傳之禪,方名傳法,否則是名傳教。”仁者,勿受名所囿!傳法者,假名傳法,實無法可傳。印心者,假名印心,實無心可印。是故,我常方便假名,於人說法道:依清淨法而修,乃至真理大道也。
答:雖是名相,但為傳法,須假借名相,非執著名相,
若識法者,自能脫去名相,悟得實相,佛法雖為無法之法,亦無法可傳,然世尊為傳此無法之法,說了四十九年,三百餘法會,仍對弟子說:我說過的法如我手上的樹葉,我沒說過的法如樹林裏的樹葉。並不是法完全無可說,就是說法,既然法由言語說出,就成了法相,若識法者,自能脫去法相,悟得實相,不會著相修行。所以識法者,即知佛沒有說法,若說佛有所說法,即是謗佛,不解如來義故。
問答篇四十一
1、問:佛法亦本無生耶?
答:佛法本來無法,但為清淨耳目,故佛說無法之法。若耳目得以清淨,自然澈見諸法本無生,說者無說,聽者無聞。
2、問:正知見是無住不生不滅而無礙生滅法。這才是大乘法、是佛法。若只是不生不滅法才是二乘法,但亦是佛法吧?
答:您只知文字表面之義,不知文字亦有般若,故作見文轉頌之義。不生不滅實非您所解,佛法是不生不滅法。換句話說,佛法是無生法,本無生故亦無滅,是謂不生不滅。一切的生滅,只是幻生又幻滅,非實有生滅。故非關住與不住或礙與無礙。譬如:人於夢中,見自己生煩惱而欲滅煩惱,及醒後,即知本無煩惱(悟煩惱無生),自然無須滅煩惱。既知煩惱是夢幻中事,自然住亦得,不住亦得,更非關礙與不礙故。若不知是夢,則住亦礙,不住亦礙,因不解“無生”義故。
3、問:吾認為:欲行了義教,先修不了義,登高必自卑,行遠必自邇,龍樹說:不依世俗諦,不得第一義諦!即是說此吧?。
答:吾人真不知您學佛、觀經學到哪里去了?
(一)不了義之教並不是了義教的階梯,不了義之教,是不正確的觀念,只有越行越遠,請問:有哪一部經,教學人先修不了義?但聽聞經曰:依了義,不依不了義。不求正知,自迷猶可,不可迷惑眾生。“登高必自卑,行遠必自邇”,您講的很好,但是不了義之教不是了義教的“卑、邇”,而是不同方向。
(二)樹菩薩說的不錯,不依世俗諦,不得第一義諦,因為第一義諦是依世諦建立的,離開世諦,也得不到第一義諦的,但是世諦也是了義教,若觀念不正確,所謂的“第一義諦”也非了義教。若得正知見者,世諦即第一義諦,無二無別,方便即究竟。未曾聽聞了義教與不了義教無二無別,請您說法應自慎重!
4、問:如所說“心性本來真常”,已悟者是不如此說,何以故?所謂常、無常是眾生之輪回語,而“菩薩已入地者”是不如此說。所謂菩薩已入地者,即是以“自礙心而滅諸礙”,有如持刀以自斷首,首斷即無能持者。已入地隨順者,不言常、無常,以能所皆已斷之故吧?
答:“心性本來真常”,此真常非您所說之相對真常,也就是說:非對無常而說真常,乃離無常與常的一種真常性,文字實難以形容,但不借文字又不能溝通,所以請您深入其意,得其意忘其文,自能顯出“真常無生義。”吾人發表“三法印與一實相印”一文,意在融合南北傳之教義,若能得其義者,自能消彌大、小乘行者數百年來的爭議。雖力量微薄,但願盡一己之力,融合大、小二乘之教義。小乘(阿含)行者,以身心修行“無常、無我、涅槃。”大乘行者,以身心如幻,因地法行,直接脫落身心,顯現真我、真常、真淨、真樂。是故直取一實相印,即是涅槃寂滅相。
5、問:“理則頓悟,乘悟並銷,事非頓除,因次第盡”是何義?
答:理則須頓悟,頓悟是悟知其本性,本性既顯現,則乘悟並銷。本性既顯,實無出入,唯長久累積下來的習性,須靠事修,因次第盡,是所謂“頓悟圓覺,漸修習性。”理的方面,即圓覺經所曰:“善男子!知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覺,亦無漸次。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依此修行,如是乃能永離諸幻。”理事終雖一如,但不能頓悟頓修者,則須“頓悟圓覺,漸修習性。”是故頓悟則無出入,只待修“習”成熟佛果。若有出入,則理未悟也!
6、問:就算您能“頓修”也不代表是“頓除”的義理。若是已頓除,則不應再有無明,結果呢?習氣還是再出現,所以還是仍落入“事非頓除,因次第盡”的窠臼中吧?
答:“頓修”“頓除”皆為修習、除習之事修。然理還是須頓悟,理何有“頓除”之說?圓覺經說之甚明!您還不懂嗎?
7、問:故頓必由漸,漸不必頓吧?
答:理若不頓悟,如盲走夜路,四方皆易位,修行無可依。是故,六祖壇經曰:不識本心,學法無益!但事可漸修,理悟如初生師子兒,事修如獅子之養成,即能獅子吼(說法無畏)。理悟不澈(漸),無法事修,如初生為狐兒,待百年養成,也是野幹精。理唯迷與悟,迷不是悟的前導或階梯,故理唯有頓悟,方名為悟理,悟理後方能事修。
8、問:我也沒說理不應漸悟,只是您之前說“在此覺地,還出入嗎?何時能達不出?所證果地者,與因地同也,非有他地可證,您還有何地可出入?”那是誤解我所證,我只是說斷見惑,不再對無生的義理有懷疑而已,但無明習氣仍還在。所以,理悟不代表沒出入,因此才說:“理則頓悟,乘悟並銷,事非頓除,因次第盡。”
答:所證果地者,與因地同也,非有他地可證。是故,理悟者,即是處於正因地。然所證果地,與因地無異,是故無此地與彼地之分,何有出入?若有出入者,則見地不真,不名為“理悟”。
9、問:您說:“您在此覺地,還出入嗎?何時能達不出入?所證果地者,與因地同也,非有他地可證,您還有何地可出入?”仔細思考,若真是果地覺與因地發心同,那裏還有“可證”的說法?若有所證,那就是未斷礙心(見圓覺經菩薩已入地隨順覺性)。但以眾生未離幻之故,所以就有出入。
答:所謂“可證”者,即是因地與果地兩者相契,名曰:“證道”,或曰“印證”。如果如您所說“因地與果地”不同,由因地修到果地,兩地不同的話,則不可說是“證道”。應說是“到道”。換句話說,如果認為“因地與果地”不同的話,是見地不真,若見地不真,當然是理悟不澈之過。您說:“但以眾生未離幻之故,所以就有出入。”,您以幻相掩蓋實相,以眾生未離幻之立場談第一義,當然有錯亂之憾。若去除“眾生未離幻之故,所以就有出入”,當然知第一義者,于眾生清淨覺地,豈會有出入?
10、問:觀仁者之諸言,頗有所謂“宗通說不通”的狀況。換言之,對於“佛理”可以瞭解,對於“佛法”之瞭解卻不足。以至,還不知何謂“第一義諦”的義理。
答:“佛理”就是“佛法”與“佛教”的通達,也就是“通宗通教”,方名澈悟佛理。以能藉教悟宗,是故能“通宗通教”,方名澈悟佛理。您的“第一義諦”的義理,有待摒除己見觀經,方能讓佛經義(法水)流入內心,洗滌知見(所知),自然會脫去一切知見,若是邪知見,自然消失,若是正知見,則將契入本心,以相契故,正知見亦會自泯。此時,自知一切法界皆是緣影,緣影空故,本自寂滅,即是萬法寂滅,無障無礙,真性顯耀之時,乃能真知“第一義諦”的義理,並頓悟無生之義。
問答篇 四十二
1、問:三藏十二部主說“法身佛義(體)、報身佛義(相)、化身佛義(用)”。法身佛義講無生,報身佛義講所證境界,化身佛義講如何證無生的方法。
答:在“第一義諦”的義理,不論一體三身的次第法,三身本一心體,心體本來不生不滅(無生),不染不淨,本來如如,無任何境界可分別,是名“第一義諦”。
2、問:“第一義諦的說法是‘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此有故彼有,此滅故彼滅’等‘諸現象的說明及分析’之語,而不是真假、常斷之類的主觀說法,這等說法叫做俗諦吧?
答:您以權法掩蓋實法,實法是離斷、離常,以非斷非常故,為了表達此境地,強名為“真常”,否則,如何授受?若不執著「法相”者,得其意,自然泯其言。又,實法是離於有我、無我故,“有、無”是意識分別的產物,離意識分別心,即能顯現真性,為了表達此境地,強名為“真我”,否則,如何授受?若不執著「法相”者,得其意,自然泯其言。再則,“第一義諦”謂本性不生不滅,本自無生,非對滅而說無生,您不解“第一義諦”真諦,雖言“第一義諦”,但說次第語:“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此有故彼有,此滅故彼滅”等。
答:若不是絕對的,還有對立的話,就不是本心,所以本心湛然清淨。但因眾生起妄執,為讓眾生識自本心,佛菩薩大開方便,故曰:有時方便說“離妄即真”,實說應為真妄皆離,離為幻,亦複離,離無所離,即得除幻。幻除即是恢復本來心,所有對立者皆名幻,如:真與妄、凡與聖、生死與涅槃、佛與眾生、明與暗、迷與悟等等。
4、問:您說“本心實無這些東西,若執著者即是意識心不是本心,意識心幻染又幻淨,然本心無染淨。但為方便說法,必須藉這些對立的名詞。所謂修行亦如幻,修行也是意識心的作用,故名以幻除幻,但不入斷滅,也就是說,只是除幻即可,不可除掉(壓制)本心。”如果說對本心不明了的話,學人是有可能把妄心當本心的,而把真正的本心給除掉(蒙蔽)的。然而“對立”其實是有其必要的,而不是只適用方便說法,何以見得呢?大家剛在修行的時候,哪一個不是從“我”下手,誰一開始就能“無我”呢?修行也沒那麼複雜啊!搞的跟寫論文一樣!普賢菩薩也還在修啊!
答:剛修行時,從“我”下手,或從“無我”下手皆可,但不可從“對立”下手,因為“對立”裏,是找不到真正的潔淨,只是落入了染淨、生死涅槃、生佛、天堂地獄等等的大染缸裏,永不得真正的潔淨,走不出一場幻染又幻淨的戲論中。普賢菩薩也還在修,但不是修對立法。
5、問:您說“因為本心與意識心同體異名,常難以分別,若經壓制是名斷滅。即滯礙難行,是名無般若。若不能善分別本心與意識心,則觀經不能了義。如此段圓覺經所說之心即是意識心。”其實若不能善分別本心與意識心,也沒那麼嚴重到“觀經不能了義”啦!起碼還有“文字般若”啊!而本心與意識心的認證,即使是像聲聞、緣覺這樣的聖者,也無法如實了知的啊!何況我輩凡夫呢?
答:如果想得到的只是文字般若,以隨緣故,吾人也贊同。
6、問:出家的意義是什麼?
答:出家相是秉持印度的佛教相,本身並沒有侮辱任何人的意思。出家相都有其深義的,可讓人一看就知道是佛教徒。出家、舍發、忍辱衣、清淨身、念珠、一缽、一袋等等教相,皆有其代表的佛法,佛法雖為無形無相之心法,但無形無相則無以為教,故巧設種種教相。出家眾為傳佛之慧命,以其身為教相,方便傳法。實為慈悲利益眾生的行者,為我等所不能及也,是為僧寶也。吾人甚表欽佩!
7、問:“自內證可成熟佛果。”請問:自內證,即自證本心之本然,禪宗所謂“一悟即至佛地”,此為頓悟者。“修所成慧”非另立,於實際參悟中,聞、思、修、證,無次第可言,此中如何談成熟“佛果”?
答:一悟即至佛地,此為頓悟者,能于聞、思、修、證中無次第,唯自內證者,證本心之本然,于本心上實無可修。然長久以來所積集的眾生習性,不能頓脫,故須漸修習性。一切所能修者,皆是習性,並非本心,眾生雖為眾生,然其本心與佛無異,本自具足,實無可修。只為妄執眾生習性,假名為眾生,故只修眾生習,不修本心。能自內證者,譬如已知目的地而出發,故不久將成就,是名成熟佛果。否則,若不知目的地就出發,或已知目的地而不出發者,皆不能成就如是法。唯習性輕薄,是為利根者,能頓悟頓修,頓成佛法。
8、問:開悟者若認為還有習性要修,表示它對解脫法還未能澈底覺悟。再者,若說修是修習性,我們知道習性本妄,本就是妄對妄,亂打一場,聰明的修行者,首先應體認此點吧?
答:您說得沒錯,但澈悟者自然無習性可修,唯說法者須如是說“頓悟圓覺,漸修習性”,方能為眾所接受。若眾不能接受,正法難傳矣!然真能澈悟者,自得無習可修,此法雖為方便,但澈悟者即知方便即究竟。故曰:唯習性輕薄,是為利根者,能頓悟頓修,頓成佛法。
9、問:佛言:“善男子!應以出世間般若自內所證。”是何義?
答:此出世間般若自內所證,是術語,故吾人直示“出世間般若”白話,未有遺漏,故曰:能自內證者,即證知自心始終無垢無染,清淨微妙,恒常不動,性無生滅,出世入世,自性常住,證此法性,則心常得安穩、清涼、安靜、寂滅,如是名為證真如。自具足一切功德。盡知恒沙諸佛法界,無差別相,此為最勝第一義。此名出世間般若。
10、問:覺他未行,能一悟即至圓滿佛果地嗎?
答:未能自覺而先能覺他,無有是處。是故需能一悟即至圓滿佛果地,方能覺他,否則是名傳教,令他“藉教悟宗”。唯有圓悟佛地者,方能傳法。
11、請問:一悟即至佛地,是入如來因地法行吧?
答:一悟即至佛地,也是悟入眾生本有之清淨覺地,是名如來因地法行。
12、問:您為什麼一直強調“只修眾生習”,“只為妄執眾生習性”,那妙善行呢?
答:修眾生習即是妙善行,除此之外別無所行。
13、問:請問您的“是名成熟佛果”,是沒有圓滿菩薩因地的六度萬行的般若妙善行嗎?
答:既然澈悟本心,自然啟發出清淨般若,六度萬行全依此般若而出,故本性已具足六度萬行無有欠缺。若不識本心,六度萬行即無所依,如盲走夜路。
14、問:那佛的兩足尊,豈不是便成了一足尊了嗎?
答: 聞所成慧、思所成慧是理,自內證是行,理行雙修,即是佛的兩足尊。如文殊菩薩(理)與普賢菩薩(行)是佛之兩脅士。
15、問:您說:“修眾生習即是妙善行,除此之外別無所行。”您說修眾生習即是菩薩妙善行。也就是說修斷眾生吃喝賭毒等習即是菩薩佈施等六度萬妙善行。您的意思是修此斷惡行即是妙善行!如果是這樣的話,戒殺生就是放生?這樣那些出錢出力放生的行為,不是很可笑嗎?如是惡習即是善行,善惡已不分。您這是反佛說吧?
答:所謂十善者,乃身口意三業中所行之十種善行為。即:(一)殺生。(二)偷盜。(三)邪淫。(四)妄語。(五)兩舌,即說離間語、破語。(六)惡口,即惡語、惡罵,(七)綺語,即雜穢語、非應語、散語、無義語,乃從染心所發者。(八)貪欲,即貪愛、貪取、慳貪。(九)嗔恚。(十)邪見,即愚癡。離以上十惡,則為十善。所以汝徒處無為,即具足十善,此無為法不生業障。為本心所具足。您所說之“出錢出力放生的行為”,是有為法,是善業會有善報,善業、惡業都是業能生福田、生天道,雖不墮三惡道,但仍處於六道輪回中,不能出輪回。一切有為法如空幻泡影,唯能無業行者,不生善業,而了生死出輪回。放生的行為是有人先抓再放生,不如提倡不抓生物,亦不放生。即是無為法。既然澈悟本心,自然啟發出清淨般若,六度萬行全依此般若而出,故本性已具足六度萬行無有欠缺。若不識本心,六度萬行即無所依,如盲走夜路。
16、問:雲何“已具足六度萬行無有欠缺”的生滅有為無漏福德法呢?
答:一切有為法,如空幻泡影,如夢一場,本來無生,隨緣而為,無須執著。
17、問:又本性您說已具足,雲何您說還要“六度萬行……,如盲走夜路”的修外妙善行?
答:妙善行是無為法,非有為法,故于澈悟本心後,自得圓滿諸善,所謂:(一)不殺生,(二)不偷盜,(三)不邪淫,(四)不妄語,(五)不兩舌,(六)不惡口,(七)不綺語,(八)不貪欲,(九)不嗔恚,(十)不邪見。無為而自得圓滿。
18、問:您“提供參考”,是否已入另一種撥無因果的偏空境呢?因為本心無為法是無因緣性的不是嗎?
答:吾人已解釋多次了,以無所受而受諸受,雖受因果報應,於心不分別順逆諸境,自然無所受,故能於受報後不生諸善惡業,自然不受後有,是名無業行,無業行不是無因果,而是超越因果。
19、問:您說“方能覺他,唯佛一人,好大氣魄啊!”又說“……至圓滿佛果地,方能覺他”,也就是說不是“佛”者就不能“覺他”,因為菩薩不是佛,就不能“覺他”,以不能覺他故,菩薩永不能成佛嗎?
答:佛、菩薩、金剛、眾生,只是假名,唯覺與不覺。佛只是覺悟的眾生,眾生是未覺的佛。菩薩已能自覺故能覺他,已覺悟之菩薩亦不自稱為佛,因為覺悟者知“實無佛無眾生”,為度眾生故,回入塵勞,不是他們還沒有覺悟,若依您之見,西天二十八祖,乃至中土六祖慧能大師,應無一是悟道者,因為他們沒有一個能稱為佛。
20、問:“圓滿佛果地”是果,與“如來因地法行”是因,果與因是一樣?那就是說:圓滿的佛與未成佛的眾生是一樣?
答:一切所證之果地,其實也是證“正因地”而已,並無其他果地可證。換句話說,覺悟也只是覺悟“本來面目”,或曰“本來風光”而已。現雖為眾生,其本心與佛無異,所謂度眾生者,只是度眾生幻而已,實無眾生可度。“佛滅度無邊眾生,實無一眾生得滅度者”,因為眾生本來成佛。是故佛與眾生,只是迷悟之差,本性無異也!
21、問:您說:“悟道者所傳之禪,方名傳法,否則是名傳教。”仁者,勿受名所囿!傳法者,假名傳法,實無法可傳。印心者,假名印心,實無心可印。是故,我常方便假名,於人說法道:依清淨法而修,乃至真理大道也。
答:雖是名相,但為傳法,須假借名相,非執著名相,
若識法者,自能脫去名相,悟得實相,佛法雖為無法之法,亦無法可傳,然世尊為傳此無法之法,說了四十九年,三百餘法會,仍對弟子說:我說過的法如我手上的樹葉,我沒說過的法如樹林裏的樹葉。並不是法完全無可說,就是說法,既然法由言語說出,就成了法相,若識法者,自能脫去法相,悟得實相,不會著相修行。所以識法者,即知佛沒有說法,若說佛有所說法,即是謗佛,不解如來義故。
問答篇四十一
1、問:佛法亦本無生耶?
答:佛法本來無法,但為清淨耳目,故佛說無法之法。若耳目得以清淨,自然澈見諸法本無生,說者無說,聽者無聞。
2、問:正知見是無住不生不滅而無礙生滅法。這才是大乘法、是佛法。若只是不生不滅法才是二乘法,但亦是佛法吧?
答:您只知文字表面之義,不知文字亦有般若,故作見文轉頌之義。不生不滅實非您所解,佛法是不生不滅法。換句話說,佛法是無生法,本無生故亦無滅,是謂不生不滅。一切的生滅,只是幻生又幻滅,非實有生滅。故非關住與不住或礙與無礙。譬如:人於夢中,見自己生煩惱而欲滅煩惱,及醒後,即知本無煩惱(悟煩惱無生),自然無須滅煩惱。既知煩惱是夢幻中事,自然住亦得,不住亦得,更非關礙與不礙故。若不知是夢,則住亦礙,不住亦礙,因不解“無生”義故。
3、問:吾認為:欲行了義教,先修不了義,登高必自卑,行遠必自邇,龍樹說:不依世俗諦,不得第一義諦!即是說此吧?。
答:吾人真不知您學佛、觀經學到哪里去了?
(一)不了義之教並不是了義教的階梯,不了義之教,是不正確的觀念,只有越行越遠,請問:有哪一部經,教學人先修不了義?但聽聞經曰:依了義,不依不了義。不求正知,自迷猶可,不可迷惑眾生。“登高必自卑,行遠必自邇”,您講的很好,但是不了義之教不是了義教的“卑、邇”,而是不同方向。
(二)樹菩薩說的不錯,不依世俗諦,不得第一義諦,因為第一義諦是依世諦建立的,離開世諦,也得不到第一義諦的,但是世諦也是了義教,若觀念不正確,所謂的“第一義諦”也非了義教。若得正知見者,世諦即第一義諦,無二無別,方便即究竟。未曾聽聞了義教與不了義教無二無別,請您說法應自慎重!
4、問:如所說“心性本來真常”,已悟者是不如此說,何以故?所謂常、無常是眾生之輪回語,而“菩薩已入地者”是不如此說。所謂菩薩已入地者,即是以“自礙心而滅諸礙”,有如持刀以自斷首,首斷即無能持者。已入地隨順者,不言常、無常,以能所皆已斷之故吧?
答:“心性本來真常”,此真常非您所說之相對真常,也就是說:非對無常而說真常,乃離無常與常的一種真常性,文字實難以形容,但不借文字又不能溝通,所以請您深入其意,得其意忘其文,自能顯出“真常無生義。”吾人發表“三法印與一實相印”一文,意在融合南北傳之教義,若能得其義者,自能消彌大、小乘行者數百年來的爭議。雖力量微薄,但願盡一己之力,融合大、小二乘之教義。小乘(阿含)行者,以身心修行“無常、無我、涅槃。”大乘行者,以身心如幻,因地法行,直接脫落身心,顯現真我、真常、真淨、真樂。是故直取一實相印,即是涅槃寂滅相。
5、問:“理則頓悟,乘悟並銷,事非頓除,因次第盡”是何義?
答:理則須頓悟,頓悟是悟知其本性,本性既顯現,則乘悟並銷。本性既顯,實無出入,唯長久累積下來的習性,須靠事修,因次第盡,是所謂“頓悟圓覺,漸修習性。”理的方面,即圓覺經所曰:“善男子!知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覺,亦無漸次。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依此修行,如是乃能永離諸幻。”理事終雖一如,但不能頓悟頓修者,則須“頓悟圓覺,漸修習性。”是故頓悟則無出入,只待修“習”成熟佛果。若有出入,則理未悟也!
6、問:就算您能“頓修”也不代表是“頓除”的義理。若是已頓除,則不應再有無明,結果呢?習氣還是再出現,所以還是仍落入“事非頓除,因次第盡”的窠臼中吧?
答:“頓修”“頓除”皆為修習、除習之事修。然理還是須頓悟,理何有“頓除”之說?圓覺經說之甚明!您還不懂嗎?
7、問:故頓必由漸,漸不必頓吧?
答:理若不頓悟,如盲走夜路,四方皆易位,修行無可依。是故,六祖壇經曰:不識本心,學法無益!但事可漸修,理悟如初生師子兒,事修如獅子之養成,即能獅子吼(說法無畏)。理悟不澈(漸),無法事修,如初生為狐兒,待百年養成,也是野幹精。理唯迷與悟,迷不是悟的前導或階梯,故理唯有頓悟,方名為悟理,悟理後方能事修。
8、問:我也沒說理不應漸悟,只是您之前說“在此覺地,還出入嗎?何時能達不出?所證果地者,與因地同也,非有他地可證,您還有何地可出入?”那是誤解我所證,我只是說斷見惑,不再對無生的義理有懷疑而已,但無明習氣仍還在。所以,理悟不代表沒出入,因此才說:“理則頓悟,乘悟並銷,事非頓除,因次第盡。”
答:所證果地者,與因地同也,非有他地可證。是故,理悟者,即是處於正因地。然所證果地,與因地無異,是故無此地與彼地之分,何有出入?若有出入者,則見地不真,不名為“理悟”。
9、問:您說:“您在此覺地,還出入嗎?何時能達不出入?所證果地者,與因地同也,非有他地可證,您還有何地可出入?”仔細思考,若真是果地覺與因地發心同,那裏還有“可證”的說法?若有所證,那就是未斷礙心(見圓覺經菩薩已入地隨順覺性)。但以眾生未離幻之故,所以就有出入。
答:所謂“可證”者,即是因地與果地兩者相契,名曰:“證道”,或曰“印證”。如果如您所說“因地與果地”不同,由因地修到果地,兩地不同的話,則不可說是“證道”。應說是“到道”。換句話說,如果認為“因地與果地”不同的話,是見地不真,若見地不真,當然是理悟不澈之過。您說:“但以眾生未離幻之故,所以就有出入。”,您以幻相掩蓋實相,以眾生未離幻之立場談第一義,當然有錯亂之憾。若去除“眾生未離幻之故,所以就有出入”,當然知第一義者,于眾生清淨覺地,豈會有出入?
10、問:觀仁者之諸言,頗有所謂“宗通說不通”的狀況。換言之,對於“佛理”可以瞭解,對於“佛法”之瞭解卻不足。以至,還不知何謂“第一義諦”的義理。
答:“佛理”就是“佛法”與“佛教”的通達,也就是“通宗通教”,方名澈悟佛理。以能藉教悟宗,是故能“通宗通教”,方名澈悟佛理。您的“第一義諦”的義理,有待摒除己見觀經,方能讓佛經義(法水)流入內心,洗滌知見(所知),自然會脫去一切知見,若是邪知見,自然消失,若是正知見,則將契入本心,以相契故,正知見亦會自泯。此時,自知一切法界皆是緣影,緣影空故,本自寂滅,即是萬法寂滅,無障無礙,真性顯耀之時,乃能真知“第一義諦”的義理,並頓悟無生之義。
問答篇 四十二
1、問:三藏十二部主說“法身佛義(體)、報身佛義(相)、化身佛義(用)”。法身佛義講無生,報身佛義講所證境界,化身佛義講如何證無生的方法。
答:在“第一義諦”的義理,不論一體三身的次第法,三身本一心體,心體本來不生不滅(無生),不染不淨,本來如如,無任何境界可分別,是名“第一義諦”。
2、問:“第一義諦的說法是‘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此有故彼有,此滅故彼滅’等‘諸現象的說明及分析’之語,而不是真假、常斷之類的主觀說法,這等說法叫做俗諦吧?
答:您以權法掩蓋實法,實法是離斷、離常,以非斷非常故,為了表達此境地,強名為“真常”,否則,如何授受?若不執著「法相”者,得其意,自然泯其言。又,實法是離於有我、無我故,“有、無”是意識分別的產物,離意識分別心,即能顯現真性,為了表達此境地,強名為“真我”,否則,如何授受?若不執著「法相”者,得其意,自然泯其言。再則,“第一義諦”謂本性不生不滅,本自無生,非對滅而說無生,您不解“第一義諦”真諦,雖言“第一義諦”,但說次第語:“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此有故彼有,此滅故彼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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