澈見本心問答集--7

2013/03/13 16:40
  3、問:所謂的無我有由理上所認知的無我,及事上所證悟的無我,兩者是有差別的。理上所認知的無我,是經由聽經聞法或自己深入經藏所得知的,也就是如實的了知我身為四大五蘊假和合,沒有實在常一的我體故名無我。而事上所證悟的無我,是經由理上的正確認知,再透過止觀雙運,及戒定慧的修持,逐漸的破我執而證悟我空的真正無我。
  依您所言:如果真證入無我境,則照見五蘊皆空,諸法平等,則無所住,無所住而生其心即是清淨的本心,此心入一切世法而不染,因一切法是空幻豈有可染處?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故縱橫自在,知是幻自然無礙見聞覺知、七情六欲,既然無礙何須以假面具示人,就讓它自然流露!
  疑問是:既已(證入)無我境,照見五蘊皆空,那表示已經是阿羅漢果以上的境界,既已得阿羅漢果,那也就表示見思惑已經漏盡,既已無見思煩惱,何來七情六欲,您說就讓它自然流露是何道理?
  如果是理上的(認知),我相信,因為雖則理上不迷惑,但事上依然會有七情六欲,如果是事上的證入,那您之言就有言語上的疏忽之處,這就是理上與事上的差別。
  答:感謝您的用心,吾人有個很深的感觸!有很多行者,為求能理解佛法,把自己埋在三藏十二部經裏苦讀、研究,但仍舊是無法貫通經與經的實義,也就是不能把一切佛法串起來,總是覺得法法相礙。如果真能把一切佛法串起來,那表示您已經持一串無相佛珠了,或說已經總持一切法,或曰得陀羅尼,或曰得佛真言。
  為何不能得佛真言呢?因為不能善分別一切法故。法本平等,無上下之分,無三乘之別,但人根有深淺,故分聲聞、緣覺、菩薩等法,但其究竟目標無二致,故若不要執著自己現行的境地(不管我們現行何等法
  ),我們可以看到有一法,能無礙一切法,能盡通一切法,他就是本住法。也就是無上法王,或曰本師如來,為萬法之所師,用時彌六合、遍法界,不用時又遍尋不著。其實這是一切眾生本具足,不是做眾生時它就滅、垢、減,不是成佛時它就生、淨、增,他始終是不生不滅,不淨不垢,不增不減。
  話說回來,如何是能善分別一切法?也就是能妥善分別權、實諸法,以及聲聞、緣覺、菩薩等法,而遵循佛經指示,如圓覺經曰:
  善男子!末世眾生將發大心,求善知識欲修行者,當求一切正知見人,心不住相,不著聲聞、緣覺境界。
  這不是說聲聞、緣覺不好,因為未得正知見人,無法從聲聞、緣覺法及權法中得正知見,用以盡通一切法,而菩薩法及實法可貫通一切法,然後方能徹見聲聞、緣覺、菩薩法,及一切權實諸法而善分別之。如果不能善分別一切法,或許其一生只是把佛法作局部的整理,盲目修行,枉然一生。
  其實理事是一如的,以佛圓滿的境地來看阿羅漢果的境界,相對來說,羅漢果仍在修行中,仍須增上待以成佛果,而佛圓滿境地,是無上的,無修無證,恢復本然。是故:
  未修行時,有七情六欲是正常的。(見樹是樹)
  正修行時,有七情六欲是不正常的。(見樹不是樹)
  悟佛道時,有七情六欲是正常的。(見樹是樹)
  4、問:所謂的證入無我,是已漏盡一切見思煩惱,所顯現出來的無我,如果還有七情六欲,就不名實際所證悟的無我,而還處於理上所認知的無我的範圍內。
  譬如別人罵你一句,怒火一起,好阿!七情六欲自然的流露,既生怒火不能如如不動,當下已被境所轉,怎能言證入無我,則照見五蘊皆空,諸法平等?既已照見五蘊皆空,已無感受,為何會領納苦而生怒火,這樣算是五蘊皆空嗎?既視諸法平等,不生染心,若有七情六欲,是有染還是清淨?
  答:所謂的證入無我,是已漏盡一切見思煩惱所顯現出來的無我。您把證入無我,解釋成斷常死寂的無我。所謂漏盡一切見思煩惱,並不是盡一切見思煩惱,漏儘是指煩惱盡,並不是見聞覺知盡,所以見聞覺知是正常存在的,只是清淨無煩惱而已,如君所解與植物人表情有什麼不同。
  又:既然悟入無我境,則知五蘊皆空,諸法平等,七情六欲豈礙我心,表面雖隨情器世間隨緣而現歡喜相,怒目金剛相,哀憫眾生相,慈悲相,大樂相,乃至貪、憎、癡相,但本心無染無淨故恒常清淨。如果讓七情六欲影響到本心的清淨,那表示尚未真證無我
  ,而誤認諸法實存,五蘊未空,故受其影響,須知:佛菩薩也是有情眾生所覺悟而成,故需存七情六欲才能度眾生,無情則無佛種,將成敗根之士。故吾人說:
  既然一切情器世間如空幻如夢,故已經無障礙,能自由自在,但為濟渡眾生,那怕回入塵勞,身處有情世界,故七情六欲很自然地讓它流露出來,但已不能危害,能濟渡眾生,因他不是斷滅見聞覺知,而是降伏其心,並以無所住而生其心,故能濟渡眾生。此時心已無緣於貪、憎、癡,我們雖見其表面似有貪、憎、癡,但三毒與煩惱於其心畢竟寂滅,故不能害,不能礙,不能苦其心,因無緣有情故,能行無緣大慈,無緣大悲,無緣大喜,無緣大舍。
  所謂無緣是指無攀緣,不是斷緣或絕緣。所謂有情,是指無緣之情,也是無所住而生之心。若無所住而斷滅其心,即是無情無佛種。
  5、問:眾生因有我、法兩執,而生出煩惱和所知兩障。煩惱障又名惑障,是屬於我執的範圍,即貪、嗔、癡等諸惑擾亂有情之身心,能使眾生流轉於三界內之分段生死,此煩惱能障礙涅槃,故名煩惱障。所知障又名智障,則屬於法執的範圍,能障礙所知境之實性,令能緣心於所知境迷闇不了,能障菩提,故名所知障。
  三世諸佛沒有一尊不歷經菩薩十地,從制伏兩障之現行,再令斷其種子,舍其習氣而能成佛的。所謂的不落入聲聞緣覺的境界,那是說雖已證入我空,而不停頓在我空的階段,不自私自立不知度人,能有大悲心,能行菩薩道,上求圓滿佛道。
  請恕直言:不如同您所說這樣就是小乘的見解,和自稱不知所然的大乘知見,所謂的實法,是實修實證所得,非是依於經論所詮釋的。
  答:君所說之法,是吾人十餘年前,常說、常觀、常想、常談之法,也是與時下最能取得共識的法,但若真的務實的依此權法修行者,經久年後,會發現那是行不通的法,只能嘴皮上戲論一番而已,因為他完全違反了自然。當然是我們未深入實法,只做局部的整理所生的誤解,所謂道法自然,故佛法不可能違反自然,應如實深入甚深法界,並以了義經作佐證,就是圓覺經、解深密經及諸法無行經,方能降服了當時迷惑的心境。
  供錄諸法無行經提供參考,以進一步瞭解信解甚深一相法的行者之所行處。經雲:世尊!惟願說是不可思議方便之法,一切聲聞辟支佛與新發意菩薩所不能及,但為信解甚深一相法者說之。爾時佛告師子游步菩薩摩訶薩言:善男子,汝今諦聽善思念之,吾當為汝解說此義。”“唯然世尊,我當受之。
  爾時世尊以偈答曰:
  若人欲成佛, 勿壞於貪欲,
  諸法即貪欲, 知是則成佛。
  貪欲及恚癡, 無有能得者,
  是法皆如空, 知是則成佛。
  見非見一相, 著不著亦然,
  此無佛無法, 知是名大智。
  如人於夢中, 得道度眾生,
  無道無眾生, 佛法性亦然。
  道場無所得, 若得則不有,
  明無明一相, 知是為世尊。
  眾生即菩提, 菩提即眾生,
  菩提眾生一, 知是為世尊!
  6、問:這是由上向下建立的正知見,甚為稀有。若這句話早說,或者就沒有人會誤會了!
  答:由上向下建立的正知見,這句話是套用別人的說法,而吾人一向是以貫通權實諸法來解說的,因為從上向下建立正知見,以實通權,實權相融,這是吾人所依的本住法,及內心自證法而解說的實權並進法。如果由下向上建立知見,很難證入究竟,故知見常有誤差。如果真能證入究竟,那也絕對可以由上向下建立知見。
  吾人在此聲明,若實不能悟入吾人所說法,但請仍依自己的現行佛法繼續修行,若有激起一些疑竇,或許能成為日後大悟的契機,所謂大疑大悟,最終還請取證於佛經。吾人句句依自己實證所說,絕不信口胡說,說此難信之法,實為甚難!甚難!
  問答篇十六
  1、問:請說明諸法空相一文中,而亦不應於中作無實想,以觀諸法為清淨阿賴耶識而現空性。若諸法非為空性,則必生諸法塵()。無能清淨阿賴耶識,故諸法雖常現萬象,亦應悟其本空性、本無生。
  又:無實乃指非真?如何觀諸法清淨阿賴耶識而現空性?
  答:自性本來清淨,始終無染著,佛說法是為清淨阿賴耶識,並非清淨自性。阿賴耶識也是微細識,既是微細識即是染,但其究竟處即是法身,只是為微細染所遮,不能全體露(法身),因阿賴耶識是最深層的意識,若能使之清淨,則餘七識自淨。故于緣生義中宣說諸法、諸物性空無自性,是為清淨阿賴耶識而說,故萬法須現空性方名無染,否則清淨的本身即是另一種,故須觀諸法為清淨阿賴耶識而現空性。若諸法非為空性,則必生諸法塵(),不能清淨阿賴耶識。為觀諸法為清淨阿賴耶識而現空性,故諸法雖常現萬象,亦應悟其本空性、本無生。因其為分別夢幻影事所生之幻象,故其實質本無、本空。唯須知:觀諸法空相是法(),不是道(),顯法身才是目的()
  2、問: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第五百四十一:一切如來應正等覺,皆由般若波羅蜜多通達真如、法界、法性及實際等,成就法身,由法身故,說名為佛。是何意?
  答:一切如來所相應的正等正覺,皆由大智慧通達真如法界之法性(法性即空性),及通達實際等(實際即實相)而成就法身。因法身是由正知見所成就的,由成就法身故說名為佛。(為說法故,稱名為佛,實無佛無眾生,因眾生本來成佛,故實無眾生。既無眾生,故亦無眾生成佛者,亦無佛可成,為說法故,暫稱名為佛或眾生。故曰說名為佛)
  3、問:大方廣佛華嚴經卷第十七:以平等智莊嚴其心,以如來智莊嚴法身。是何意?
  答:持齋的真實義,即為以平等智莊嚴其心,使心得平等心;既得平等心,則離一切分別;既離一切分別,則取捨不生。取捨既不生,則八風不立(生不成);八風既不立,則心境自如如,是名為持齋。以如來智(大圓鏡智)莊嚴法身,即得清淨法身,大圓鏡智即無垢智,從無染識得,或曰般若智。
  4、問:大方廣佛華嚴經卷第三十四:複次佛子!譬如虛空彌廣,悉能容受一切眾生而無染著,如來法身亦複如是,照一切眾生世間善根,離世間善根亦無染著,何以故?如來法身,於一切染著悉已斷故。是何意?
  答:如來法身不著惡根,亦不著善根,於一切染著悉已斷故。須如實知之:惡有惡業,善有善業,既有善惡諸業,必將落實成果報。既成報即是輪回,故七佛通誡曰:諸惡莫作,諸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凡夫只知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而不知自淨其意,故成福報,但常沉六道之中,輪回不止。因業由心生,故須自淨其意,使心常清淨,心既清淨,業無由而生,無業即無果報,自然出輪回。佛是無業人,無業並非善惡諸事皆不為,而是一切有為皆能自淨其意,故於業識上有為無為均無業染,自然常清淨。
  5、問:瑜伽師地論卷第七十八:曼殊室利菩薩摩訶薩請問佛言:世尊!如佛所說如來法身,如來法身有何等相?佛告曼殊室利菩薩曰:善男子!若于諸地波羅蜜多善修出離,轉依成滿,是名如來法身之相。當知此相,二因緣故不可思議,無戲論故,無所為故,而諸眾生計著戲論,有所為故。是何意?
  答:修十地波羅密多時,須解其實義,得其實義後即須善修出離諸地波羅密多,以不執著諸地境界名為出離。因十地波羅密多諸菩薩,仍有微細清淨相(清淨相也是法相),故須轉依如來智,方能圓滿,能得圓滿是名如來法身之相。此相有二因緣:無戲論、無所為,故不可思議。(戲論是指非究竟之論。無所為是指雖容受一切法,而無染著,故能雖有所受而無所為。”)
  6、問:以上的經文是否說明法身都是可以修行而得的?如果是這樣的話,法身就和自性就不同了吧?
  答:法身是依正法而成就的,法身清淨則法眼清淨,能自見本性(見性)。自性本來具足一切功德嚴身,非修行而得,而法眼不淨者不能見。故以清淨法眼(清淨耳目)強名為,實無所得,只是清淨法眼而已,以無所得為
  7、問:金剛三昧經序品第一:諸法空相,性非有無,非無不無,不無不有,無決定性。不住有無,非彼有無,凡聖之智,而能測隱。諸菩薩等,若知是利,即得菩提。是何意?諸法空相是本身不生不滅嗎?但卻能生萬法或顯現法身嗎?
  答:諸法空相,以其諸法性為空性,非能以識來分別其有無,故亦非無、非不無,非有、非不有,因不能以識分別,所以無決定性來分別其有無,故不能住其有無,若仔細思惟,有無實為意識心的產物,非本有的,故不是以有無之凡聖分別智而能測得。若諸菩薩等有利慧能知其利,即得菩提。也就是說,諸菩薩若能依般若智,體悟諸法空相之義而得其善利者,即名得菩提。
  8、問:大方廣佛華嚴經卷第三十一:清淨法身,非有非無,非方便,非不方便,隨眾生所應,悉能示現。非滅非不滅,亦非不現。是否說明:所以法身是無定相的,雖然無定相,但還是能見的部份呢?
  答:若得諸法空相,即得無遮故,是清淨法身,自然能恒隨眾生所能相應而悉能顯現,當眾生不相應時,法身非滅非不滅亦非不現,只是眾生無所見。
  9、問: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第五百七十二:知一切佛法身無相,方便示現相好莊嚴,隨諸有情心所好樂,即能方便而授與之。這裏是否可以解釋為法身是隨緣所現,無定相?如菩薩度眾生,應以何身得度即以何身度之的解釋?
  答:菩薩知一切佛法身無相貌,無相貌則無方便說法,故以方便示現相好來莊嚴佛法身相,而隨有情(眾生)心所好,方能方便傳授之。
  10、問:般若燈論釋卷第十三:法身者,永離人故,智故,身故,諸有戲論故,三界所不攝故,是出世間無漏法聚故,名為法身。這段經文中的三界所不攝是指甚麼呢?
  答:法身者是出世間無漏法(究竟法)所共成的,故無人、無智、無身、無戲論,為三界所不攝。(也就是說欲界、色界、無色界三界所不能攝製。換句話說就是出輪回)。而眾生恒為三界所攝,故不能出輪回。若能得法身,即能澈見三界如眼翳所見之空花相,實不能攝製本心,永出輪回(知幻即名出)
  11、問:佛具法、報、應、三身,眾生亦有此三身否?
  答:眾生具法、報、化三身與佛無異,只是妄想與執著「眾生見,故不能證得。正知見就是佛見,故需遠離眾生見,悟取佛見,方能見此三身。千萬不要依執眾生見,然後懷疑眾生有具此三身。如人蒙著眼睛,一直都看不到日月之光,然後懷疑世間真有日月嗎?
  12、問:此三身是由不同面向而言三,究其實只一身而已嗎?或者實有三身分別存在?已證法身是否僅是起點,之後尚有各個修行位階須進一步圓滿呢?
  答:三身實為一身,同時存在,依自性而有。已證法身即是圓滿,超出十地位階,可入世而不染。
  13、問:看經就看經,為什麼還說是觀經?
  答:不管假觀實觀空觀,何者不須靠想像?故法華修持法,最終還要止觀。就算坐禪,也要想像清淨的心境。當然這只是一種清淨相,不是真的清淨,唯除如來清淨禪,不須想像。如佛於說法前所顯現的神通,只有能觀經者,才能感受到佛之神通三昧,故能頓斷煩惱及雜念,乃至頓斷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急入諦聽狀態,感受無法之法,能去一切法塵,悟取般若智。這才是觀經所能達到的境地。而看經者,就算看了萬遍,也只是收集了一些法塵,障了法眼,難得般若,也只有觀經者,才能知道佛所說法皆為無法之法。故金剛經曰:正法亦應舍。如果不知此義,到時候想要舍法,方知舍法遠比集法難。佛法是無法之法,只為讓行者得般若(清淨之智),用以度過彼岸(恢復清淨心地)。脫去法塵,即能得般若。若能如經文所說而諦觀者,自能體會脫去法塵的境地。
  釋迦佛偈曰:
  法法本無法,無法法亦法;
  今付無法時,法法何曾法!
  迦葉尊者偈曰:
  付時說有法,付了言無法;
  各各須自悟,悟了無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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