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妒的病理分析──心理分析與佛法十二因緣的比較--1
佛洛伊德對焦慮煩惱的心理分析,有跟佛法異曲同工之處,前者有現代醫學的訓練及多年的臨床觀察,後者有古印度醫學的訓練加上多年的修行體驗,兩者都先後對人性有過深刻的洞察,都企圖瞭解苦惱的起源與消除之道,比較兩者觀點的異同,或將有助於後人對人性開展的認識。
意識是什麼
意識在佛法裏歸人五蘊中的識蘊,“蘊”原意為積聚、緣合之意,識蘊內緣六根(人的五官加上意根)、外緣六境(色、聲、香、味、觸、法)聚合而成“六識”,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此六識與色身(五蘊中的色蘊)配合,加上外在條件(光、空氣、濕度、空間等四大)的因緣,構成人類情緒(五蘊中的受蘊)、認識(想蘊)、本能或意志(行蘊)的基礎。
值得注意的是,“識蘊”並非先“行蘊”存在,所謂“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覺其味”即指“行蘊”不出現的情形。在這裏,不妨先把“行蘊”視為“注意力”。顯然,要先有注意,才能有意識,但反過來看,沒有意識,又怎能注意?
這個問題不妨以動、植物的“習性”做類比。有些植物有“向光性”,它不需注意,它就向陽;有些動物喜歡溫暖,它不需注意,身體就往氣溫適合它的地方傾靠。這個“不需注意”的性“向”,可以看成注意的“原型”(初始狀態)。
除了“習性”以外,動植物都有生長和壽命(衰老)的現象,也就是說,都有“新陳代謝”。這個“新陳代謝”也不需注意,它就隨緣運轉。也許,可以問一個問題,植物究竟有沒有“意識”?
依照上面所提的識蘊,沒有“意根”就沒有“意識”,“意根”特指神經系統,只有動物才有神經系統,也就是說,只有動物才有“意識”。至於,介於動植物之間的單細胞鞭毛蟲,雖同時有動植物的一些特性,但它連最雛型的神經系統都未形成。
人類的意根分為中央神經系統和周圍神經系統,前者分成腦和脊髓,具中又以腦下垂體、下視丘、自律神經系統、三角副腎腺體為調節免疫系統的“軸心”,身心一旦受到太大壓力(如情緒長期沮喪),免疫系統就會受到衝擊,“軸心”調節不成,人就會生病。
自律神經系統包括呼吸、汗腺分泌、心跳、體溫調節、骨節鬆緊等,都不待“意識”或“注意”即能自行調整,除非“外力干擾”過大,自行調整的機能不會喪失。佛法所修習的“止觀”,基本上就是放下“自我”的主宰,對自律神經系統而言,“自我”是一種外力。
“意識”大致來講呈流動,連續狀,雖然有時也因心不在焉而有遲滯不前的樣子,但樣子看起來遲滯不前,實質上仍是流動且連續。如人開車,心不在焉,車子還是在動,手還是在駕駛盤上,腳也沒離開油門,所不同的只是他不知道車子是否已經開過頭了。如人讀書,心不在焉,眼睛從頭第一個字溜到最後一個字,但是,卻一個字也沒有看進去。
這樣說來,心不在焉並不代表意識活動停止。不注意,意識活動照樣進行,甚至也可以有“無意識”(unconsciousness)的行為,如夢遊症和催眠下的行為。佛洛伊德把意識看成內在感官,把“無意識”看成一個連續活動的動力系統。這個“無意識”不以“注意”為存在要件。只要遇上情境,它就有趨避因應,以趨樂避苦為主,但不一定自覺到,也因此,不易當下察覺。
心理分析的“無意識”不能理解為“沒有意識”或“意識中斷”,也不能理解為“意識不出現”。對佛洛伊德而言,無意識代表意識的另一面,屬於自我不能察覺記得而照樣有作用的“暗影面”。更精確地說,無意識與意識都是流動連續的,前者是上游(母),後者是下游(子)。
“無意識”很類似佛法十二因緣裏講“無明緣行,行緣識”的“行”,也就是五蘊中的“行蘊”。用最近生理學學理來解釋,“無意識”可以看成一種特殊的大腦皮質過程,“它”因為生理緊張而有尋求立即滿足的衝動,從佛洛伊德的角度看,這種對立即滿足的要求與“意識”不同,“意識”比較考慮現實條件,心理表現則為願意等待或延後滿足。“無意識”之所以比較不能等或延後,因為“它”像呼吸、心跳一樣是一種生命本能,刻意“意識”壓抑,一定會遭來“反作用力”。
因此,“無意識”先於“意識”,生物演化與生理結構逐步發展的學理也肯定這個觀察。佛法十二因緣同意這個說法,因為依日常語言經驗觀察,人絕大半是話先出口才“意識”到自己說了什麼話,如果要刻意“意識”到要說什麼內容,說話的速度必然要慢一倍以上。依佛法“止觀”(個人修證體驗),“無意識”通常先於“意識”半秒,即使刻意或很用力地去“意識”,結果“無意識”還是要比“意識”快將近一個脈搏的時間,大約4/5 秒。修行上常說“當下”,其實嚴格講,大部份都是“隨觀”(“隨”後緊跟著「觀”),說“現觀”,只不過在表達其間誤差極小而已。
基於這個止觀體驗,十二因緣指出,“行緣識”,這個“行”就是無始劫來的習氣烙印有基因藍圖的密碼,也就是佛洛伊德所強調的“無意識”或“生命本能”。
意識的作用
傳統佛教(包括印順的《佛法概論》)把“識蘊”解釋為“明瞭識別”,事實上,根據個人修證體驗,“識蘊”主要內容是流動、連續,如通了電的機器、電腦、本身尚未有認知與識別的功能,只有分別作用。《佛陀的啟示》這本書就偏向這個解釋,該書作者鍚蘭老法師Rahula認為,“意識”不能辨認事物,辨認這個字在英文裏是re-cognize,直譯成中文是“再認知”,就像英文裏的記得 re-member)有“記起前的事情”之意,同樣,“辨認”這個字已不是感官的第一印象,它有“再認”的涵意。依五蘊分別細觀,“再認”是“受蘊”與“想蘊”的功能,前者屬情緒的再認,後者屬認知的再認。
有人以為“意識”既會延續,又與身心相依,就直覺以為“意識”是“自我”或靈魂或業報的受者,具實,意識只是一個連接軟體(受蘊、想蘊)與硬體(色蘊)的電流;況且,這個意識電流沒有“行蘊”及前述外在條件配合也還起不了任何作用。勉強能說有個“自我”的是“行蘊”,因為“行蘊”是一切習氣的積聚,與眾不同,有“獨一、自在、常”的“相似性格”。獨一是“非我不可”,“自在”是“非現在滿足不可”,常是“從古到今常相左右”。說這些是“相似性格”,意謂:“不必然如此”,不必然“非我不可”,不必然“非現在滿足不可”,也不必然“從古到今常相左右”。唯一可以強調的是每個人的“行蘊”都有與眾不同的特質(idiosyncracies),如人手掌,天底下找不到兩個人完全一樣。這個特質稱為個體性(individuality)或個性(character )皆可,稱為“自我”(self)則嫌晦澀。美國哲學心理學家米得氏(George H. Mead)把“我”分成受格的“我”(me)和主格的我(I),前者是意識下確定知覺的自我,後者不能完全確知,因為它指向未來,如人說話之前,不完全確知他將要講的每個字、每個聲調、每個語氣、每個表情,借用米得氏的用辭,也許可以稱“行蘊”為“我”(I)。
回頭來說“意識”的作用。“意識”能分別異同、能認知(cognize ),但不是辨認(recognize),瑞士分析心理學家楷容(Carl Jung)定義意識的根性、本質是:排除、選澤和區別(exclusion, selection, and discrimination),透過他的說
法,我們又看到意識有“注意”(即排除和選擇)的先行因素,人何以意識這個而不去意識那個,六境當前,何以選擇色境或聲境或香境或味境或意境?具中勢必要有“行蘊”的作用,這個“行蘊”就是基於驅力(drive)的“我要”(I want )。佛法把行蘊看成無始劫來的習氣,這個“無始”就是不知緣起的“無明”,所以十二因緣的第一個關係是“無明緣行”。
無意識的作用
前面說過,“無意識”並不是“意識不現前”,而是不待“意識”分別的本能活動,這個本能活動從植物到多細胞動物到脊椎動物到人,各以其不同型式的新陳代謝(在植物是行光合作用)和性聯合(sexual union)表現,前者表現為饑渴反射,後者表現為兩細胞間基因資料的交換(如花粉的受精)。基於這個生物界現象如實的觀察,佛洛伊德把人的本能分為“性”與“非性”兩種,前者可在自身求得滿足,如“自淫”、“自患”;後者饑渴依賴外緣,不得不有所“等待”,其後發展為服從現實的自我(ego)。“性”的本能因為一向不感覺物件缺乏(以自身為物件),一旦自身不再做為物件,就難以控制。
所謂“自身不再做為物件”,要從性的發展說起,人的“性感”以觸受為主,遍佈全身,一開始並沒有集中在生殖器官或新陳代謝的兩個外接器官(口腔與肛門),也沒有集中在青春期密集發展的乳房或第二性征,隨著外在環境與自身的互動,分別烙下愉快(舒服)或不愉快(不舒服)的印記,脫離母體後,自身漸漸發現(意識的分別作用)外緣(客體)也可做為“性本能”的滿足,同時發現與新陳代謝(“非性”的本能)有關的外接器官(口腔與肛門)特別能引起舒服,注意力從此“分化”,這個分化隨著內在生理組織的集中發展受到更大的強化,“性”的本能不再能予取予求的滿足,偏偏習性上不太能忍受“缺乏”,緊張(焦慮的前兆)于焉形成。
第一次焦慮來自與母體分離,臍帶剪斷,內呼吸停止,加上剛經過產道(非剖腹生產)或突然暴露在母體外的氣壓(剖腹生產),呼吸頓感緊張,肺部一下子受呼吸反射大力內震而擴張,“哇”地一聲大哭起來,這就是佛洛伊德講的“焦慮”,在德文裏。他特別選用angst 這個宇,angst的拉丁文語源是angustiae,有窄小產道呼吸緊張之意。
脫離母體,嬰兒意識到自身不能自由使喚“性”的本能,這種感覺,雜阿含經稱為“欲令如是,不欲令如是”,這個習性,阿含用了一個“使”字(巴厘文是anusaya)維妙維肖地描繪了人對“性本能”(佛洛伊德原文用libido這個字)的支配欲。可是性本能是“無意識”的,它不受意志支配,以為意志能支配控制,只徒然造成自我(ego)與性本能的緊張,這個緊張不但消耗掉個體生命力(因為壓抑),也剝奪了個體的享樂能力(因為避開),阿含經稱之為與生俱來的執著「我慢系著使”。
業力與性本能
十二緣起的“行緣識”,“行”相當於佛洛伊德的性本能,“識”因為已經有“行”的成份,所以可另稱為“攀緣識”或“有取識”。這個“攀緣識”類似佛洛伊德所說的神經病“病灶”。
南傳增支部經典把“行”看成“業”的同義宇。“業”有意志或決意之意,先有決意(無意識)才有意識行為,佛陀顯然也是這個看法。一般人直覺以為先有意識才有壓抑後的潛意識(subconsciousness), 佛洛伊德反對這種看法,他甚至認為“潛意識”這個字會令人產生很大誤解,因為真正的心靈歷程是先有“無意識”,因為適應外緣與生理功能分化發展,才產生“意識”。“意識”相當於“心”,“無意識”相當於“心所”。“心所”就是心靈歷程,包括五十二種“心所”裏的“身見”(Sakkaya-ditthi),“身見”相當於英文的I,注意I,不包括me。
佛法講的修“行”,就是修這個“心所”,就是進德修“業”。修“行”與修“心”不同,前者是處理“無意識”,後者是處理“意識”。“無意識”先於“意識”,性本能先於自我(ego); 性本能是業力,處理“性本能”不當而引起焦慮煩惱是“業果”。
“性本能”原本只是單純的身心衝動釋放與滿足,本來可以自行解決(如夢中高潮或自摸),或彈性地以各種興趣轉化,卻因為自我設限或壓抑,否認興趣與需要,而變得本能力量過度累積或扭曲。過度要降伏,扭曲又變得黏著,表面上看起來癡情而馴服,實際上卻個性僵滯死板,不能通權達變,而那本能力是過度發展的,可能變得太相信意志力量,而誤以“意識”為“無意識”,狹隘地限制人性發展而變得教條主義,在修行上則變成專修心意識的定力,而不懂如何觀“心”無常,觀“法”(心所;無意識)無“我”。
業障與神經質
“性本能”的特性是不服從現實與必要性的支配,“它”自由運動,收放自如,橋過水無痕。“非性的本能”(又稱“自我本能”)的特性是口渴喝水、肚餓就充饑,如實判斷外界現實對自我的利害,決定逃避或延緩或適度發洩滿足。兩種本能各行其是,互相調和適應就相安無事,一旦關係破壞就成為致病因素。佛洛伊德認為,“性本能”一有“執著”,“自我本能”就不能如實知見而產生壓抑。神經質源於兩種本能的矛盾,並非源於性。
“執著”是因為自我機能失調,“自我”以為“心意識”是苦惱或緊張焦慮的原因,為消除緊張焦慮,刻意改變“心意識”以求適應,以為問題全在內部,就逐漸與外在現實脫節,不再會想改變外界以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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