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學--9

分類:華嚴部
2012/09/20 08:26
  於是,所謂普賢經典是一群部、品所成立的《華嚴經》,文殊經典所活躍的文殊菩薩由般若經典的舞臺,移其玉資轉到《華嚴經》,而增加多分行道的積極性,以至更進一層彌補而完成,至此可見到普賢菩薩之活躍,而且是貫通整個一經,其趣向是壓倒性的普賢思想,必定有此瞭解才是。
  然而大概的說,普賢思想,若以極嚴密去探尋經典成立史的變遷,最初所想像普賢行是一般大乘菩薩之所修行。後來,次第改變意義,被理解到的是特殊的普賢菩薩行了。說其推移之事情,在《華嚴經》中以普賢行資格作為大乘菩薩行之究竟,為此特殊加以強調之結果,不但不止安置於一般的大乘菩薩行,必定要以特別的菩薩資格與其他諸菩薩相比,就中與文殊必有明鮮區別。假若不如此,一般大乘菩薩行均可視為是普賢行者,修此行之一切菩薩一律皆可為普賢菩薩。
(注釋:從普賢行為一般大乘菩薩所行去考察,特別為理解普賢菩薩行,就其路徑有關經典文獻的考證,作者在其「普賢行願思想發展史的意義」(龍穀大學紀要第一輯佛教學論纂七九——)一文有詳細觸及,可一併參照。)如此,基於經典成立史之說明,無論思想之任何變遷,究竟證入法界為華嚴之證果,以舍那為果觀,以普賢為因觀,是當無異論。法藏《探玄記》卷第一說明以法界開攝成因果:「普賢法界為因,舍那法界為果。」(注釋:大正藏第三十五冊頁一二○上。)釋示以法界因果為一經之宗趣。又可看成為一經縮影之〈入法界品〉,其宗趣同樣的在《探玄記》卷第十八說:「既明入法界,即以此為宗」(注釋:同上·頁四四○中)稟承上述澄觀在其《普賢行願品疏》卷第一說:「以入法界緣起普賢行願為宗。」(注釋:卍續一·七之三·頁二四九右——。)如此說,當可明瞭普賢行在一經中之地位了。
  既是以普賢行有大乘菩薩所行之特色,所謂文殊經典所釋示諸種行法,也就以普賢行為中心,成為集大成之十地行道,當然是普賢行。特別是在成立史上看到,〈十回向品〉成為普賢思想之萌芽,有淚厚氣息之現象。後來明白認定作為判別普賢思想之素質,由這一點上故說明一般大乘菩薩行作為普賢行,得知與所謂十種波羅蜜之普賢行有所關連。如此特重極厚於普賢行,智儼決定一乘十玄門之最初
(注釋:大正藏第四十五冊頁五一四上、中。),圓滿終極入法界是決定為普賢。法藏在《探玄記》卷第一,整卷《華嚴經》以普賢法界為因,舍那法界為果,於是以法界因果定為一經之宗趣。(注釋:大正藏第三十五冊頁一二○上、中。)並且在《華來旨歸》中以一句話說明經典之歸結,即:「窮盡法界,超越虛空界,唯以普賢之智方能窮其底。」(注釋:大正藏第四十五冊頁五九六下。)依此可知,置普賢於一經之中心,詮表普賢行才是貫通了一經之中心點。
  解釋普賢之字義,智儼說:「行周法界曰普,體順調善稱賢。」
(注釋:《搜玄記》卷第四(大正三十五·頁七十八下)。)法藏稟承其說:「德周法界曰普,用順成善稱賢。」(注釋:《探玄記》卷第十六(大正三十五·頁四○三上)。)澄觀、宗密亦大體襲依此說,所以得知在教學上之解釋為一貫而且一致。(注釋:普賢之源語,〈入法界品〉梵本為Samantabhadra,音譯為三曼多跋陀羅。Samanta是善,bhadra是吉之合成,表示為讚賞大乘菩薩之語,是極為適當的稱呼。另外加carya形容詞,此譯為必可修行,caryasamantabhadra漢譯為普賢行。)此是自利利他稱讚圓滿大菩薩行表現的善吉之名,所以其行能夠涵蓋極廣大的內容。《探玄記》有十種普賢行:「一、達時劫,二、知世界,三、識根器,四、了因果,五、洞理性,六、鑒事相,七、常在定,八、恒起悲,九、現神通,十、常寂滅。」(注釋:《探玄記》卷第十六(大正三十五·頁四○三中)。)又此十種之中各各具有十門,辨明百門普賢行,由此則了知普賢行是何等的廣大了。
  《華嚴經》中直接以普賢為品名的是《晉經》第六會之〈普賢菩薩行品〉
(注釋:《唐經》中有〈普賢行品〉,並且其第一會開出《晉經》中所無的〈普賢三昧品〉。),在《貞元經》特別於最後附加了晉、唐兩經所沒有的〈普賢行願品〉,以具體的說明普賢行願之內容。而且在經第七會〈離世間品〉中,對於普慧菩薩問有二百個問題,而普賢菩薩能答說有二千行法,由此可見出普賢活躍情況(注釋:在《唐經》中另外有重會普光法堂會之最初置有〈十定〉一品,以普賢為上首,說十大三昧之相。)。同時不可忘記,尚有第五會置於最後之〈十回向品〉。此品是金剛幢菩薩入菩薩明智三昧,於出定後釋說十種回向法,說明迄今所修,得來無量之大行,必須統一回向為眾生、正覺、實際,其所回向善根之三種回向,則如法藏所指示,以「成就普賢法界德用,為此品之宗趣」(注釋:《探玄記》卷第七(大正三十五·頁二四二上)。)。因而其中所明示之三種回向義,為廣說統攝十種回向,實在是雄大壯麗!其所現示之壯觀,非以言語所能道盡。主要是依普遍之原理的回向成就,則說明能得真正自在之境地,以到達涅盤之證真。依於此品之上首,假使以金剛幢菩薩,但其內容普賢思想表明極為濃厚。並且其次出現之〈十地品〉,所見十地之正行亦正是普賢行,如此,十波羅蜜行自身即是普緊行。
  另一方面《般若經》中說明乾慧等十地
(注釋:特別在《大品般若經·發趣品》卷第二十(大正八·頁二五九下)。),此與《華嚴·十地品》說十波羅蜜思想(注釋:卷第二十五(大正九·頁五六一中):「是菩薩於念念中,具足十波羅蜜及十地行。」),可看出有連系性。然而按照《般若經》,經中以一貫修行的主要德目為般若波羅密。六波羅蜜中,若除去般若波羅密,則單是道德的行法,並無甚深重大意義,此則依《般若經》作為舞臺而所活躍,為文殊的抽象表示。如此文殊移來《華嚴經》所謂文殊經典,從第二會〈名號品〉至第六會〈十地品〉,構成初期成立之天宮四會部分。其上首也有其他諸菩薩名,但大體依于文殊為象徵所別開之智慧內容。以文殊為內德,對文殊親自讚歎普賢行是散在第二普光法堂會諸品。以文殊為上首,而尚未完全。但已漸漸地脫離般若之十信會。接著十住、十行、十回向,乃至十地,天宮諸會正是切合普賢思想,於現示終成普賢思想壓倒之形勢,尤其是〈十地品〉所說意義。般若空給與華嚴十地思想影響最為強大,呈現出普賢行作為空觀思想之契機之意義。
  以上事情,大約是記述於《華嚴經》最後之〈入法界品〉中。由此記述,推知最初善財行者也被文殊所指導,最後歸向普賢得證入於法界。整個《華嚴經》是以《普賢經》漸漸承受了文殊般若思想影響,終於轉移成為華嚴獨特立場。因此般若似乎站在對「有」豎起對立意識,而以破邪立場,全力否定其他法界。對此,華嚴則脫離了空觀的方法論,以空觀包容下真正之「有」是不可或缺為要件,所以前者若以「空觀」為立場,後者則以「正在進行的空觀」,或者是「空之斷層」為立場。以理解《華嚴經》是以普賢行作為預備的思索,則能明確的瞭解其全貌。再以普賢行之內容,在《晉經》卷第三十三〈普賢菩薩行品〉之起初,普賢菩薩說:「菩薩摩訶薩,起一瞋恚心者,一切惡中無過此惡。」
(注釋:大正藏第九冊頁六○七上)對瞋恚惡德極力忌嫌。更說:「起瞋恚心,則受百千障礙法門。」詳細的告訴障礙內容,然因瞋恚是妨害菩薩利他功德之大悲攝化之障礙。所以為了消除此等障礙,力說必須處於此空觀之地而修習十種正法。又在後之〈離世間品〉中揭示十種普賢心,與十種普賢行願法相互照應時,住於大慈、大悲等菩薩利他心之大行。21(注釋:《晉經》卷第三十七(大正九·頁六三四下——)。)應以一切無所有之空為根基才能獲得通達,此即是諸佛如來最大誓願授記法。能與此同一歸趣者,應[同號皆名普賢],必是獲得廣大無盡功德者。這在〈離世間品〉中說有二千行法,以真正菩薩之行法,為了具備普賢之德,善住於無所有之心,修持波羅蜜行22(注釋:《探玄記》卷第十七(大正三十五·頁四一八中)。)。法藏解釋此品名,要以四法說明:「一、離世間之妄執,二、緣起世間成為無自性故,三、在世間而不為世間所攝,四、佛果究竟即一切世界而不著於世間。」普賢行是善巧於一切行而泯滅其行跡,所以普賢行能現示其堂堂正正之普賢行,解說廣大有行而吉詳之普賢行,乃是華嚴深深內藏之空觀,要是看走了這一點,那可斷定是真正不懂華嚴矣。
  既然普賢行以其本質的性格為具有空觀的意義,除了空以外不得不有普賢行,依此看來《普賢經》被稱為《華嚴經》。當該瞭解原本是建立在空之理地上說有行作為其主要點。後代所發達之普賢信仰也曾一度建立在空之理地,如不是透過普賢思想,畢竟是無法成立了。《華嚴經》中,從古型的次第而增廣之跡象看出,最新所添加的是〈普賢行願品〉,按照普賢行願,善財悟入不可思議解脫法界之狀況有所詳說。在《貞元經》卷第四十之起初有十種廣大行願:「一、禮敬諸佛,二、稱讚如來,三、廣修供養,四、懺悔業障,五、隨喜功德,六、請轉法輪,七、請佛住世,八、常隨佛學,九、恒順眾生,十、普皆回向。」23(注釋:大正藏第十冊頁八四四中。)見其一一內容是如何的具體而實際。
  前文引用古型之部品所顯示,普賢行之內容專以強調空性之理地,比較很顯著地積極的將內容移到於行上之事,述說以空觀之普賢行改為有之行門,慢慢移轉到普賢信仰之過程。由此了知,以普賢思想產生了具體的普賢信仰已至潛藏著萌芽之事。總之,普賢行以顯著地具備有積極的相貌,發展至具體的與實際的法門之現示,此該屬於《華嚴經》成立史上極新的層次,貫通《華嚴經》之主流是以空觀為普賢思想,如此才能成為占住無礙無盡法之基盤的地位。
  2有空思想與緣成
  對於印度大乘佛教學派,學者們一般區別分為二種思想系統。一是以龍樹、提婆為中心的中觀派,稱為空宗。另外有無著、世親系統的瑜伽派,如所周知的稱為有宗。
(注釋:此事在義淨《南海寄歸傳》卷第一(大正五十四·頁二○五下)中說:「所雲大乘無過二種:一則中觀,二乃瑜伽。中觀則俗有真空,體虛如幻;瑜伽則外無內有,事皆唯識 。」以後此兩派統成為佛教之常識。)。然而,龍樹與世親的自己意識中並沒有築成兩派對立的立場,只是後代的學者們各各投其所好而相對峙立,造成兩系學派對立,進而有二種相持對立之稱呼。也許這兩派對峙之形成,說不定是在佛滅一千年以後。若依法藏解釋,此兩學派思想皆是基於「緣起」一種理由,從「諸法緣成」之一大前提下,因為根據同一理論而發展成為二種結論,所以其結果是歸納為一種有、空合成,即《五教章》卷第四說此為「此乃相成而非破也」。(注釋:大正藏第四十五冊頁五○一上。)站在色之立場上解說色與空之相即關係,或是站在空之立場上看此色、空系而所生起相異之結論。所以以色即是空為清辯之義立,空即是色為護法之義存。(注釋:此事於《十二門論宗致義記》(大正四十二·頁二一八中)中,也論及有關其根本的立場。)即緣起之法是幻有,所以亦是真空。空是「有之空」,同時有亦是「空之有」。由此可見,了知兩者決非相破而是相成。
  說色所以是空者,因為不執著色、空是有的實體。即時說有一法者,因為在同一空間中同時不可說有其他法存在,即無一物故,得同時顯示法存在意義。以一般之平面的以上之看法,現在所有之法也是空,空故即是有的意義。誠然「色即是空」,依此有色;「空即是色」,由此見空。那就是「色即是空」與「空即是色」。色之存在理由和空之存在理由,於互為因果關係上出現了二義交徹無礙而彼此相成,非為同一內容而以逆順之文句表達反覆重述之簡單方法。
  色與空為永遠的相對立,如色是色,空是空,則不是緣成法。主要空是現出色之否定面,色只是指出空的肯定面,成為空是以色為色,色是以空為空。「從緣生故必無自性」
(注釋:《五教章》卷第四(大正四十五·頁四九九中)。),這是法藏之解釋。不是先有了法其後生起緣起,而是以緣生或緣起,就在事實之中,並無矛盾之處。「緣起之法」作為自證立場表白出來;所以在法藏所著《金師子章》一卷中,設有十門法界緣起之相狀,以此比較容易理解之方法,使吾人應深思此意。
  《金師子章》之組織是著者平常作為教學組織之綱領,「略作十門」說明緣起之大綱:一、明緣起,二、辨色空,三、約三性,四、顯無相,五、說無生,六、論五教,七、勒十玄,八、括六相,九、成菩提,十、入涅盤之十門組織。
(注釋:以一部組織是《五教章》四卷為初,《華嚴經旨歸》、《華嚴經義海百門》各一卷等為通規,於其內容比比莫不皆然。于此,本宗以十貫通重重無盡。同時,十之文字表示一個完全的滿數,根據此表示重重無盡之義,筆舌難盡其深奧之義,以有限的言辭文筆顯示,故分十門為其常規。)首先由佛教之大綱緣起說起,其最後究竟之目的構成菩提與涅盤,以巧妙地說盡法界緣起之真相。第一門「明緣起」,是佛教根本思想,為最初之前提。(注釋:此種類例在另外作品的《華嚴經義海百門》(大正四十五·頁六二七——)中也可以見到。)依此成為空門,即是第二「辨色空」之階段。又現示差別之有門,依此則為第三「約三性」階段。由「緣成」緣起之大前提,導出「一切法是空」與[一切法是有」,提示了二種不同的結論。幻色真空故即緣起即空,若色不是空則不須要藉托於緣起。緣起之法不外是要顯現空為目的。確實,色、空可說是佛教緣起思想之中心立場。然而,諸法之體相,平常說有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之三性,而三性是終歸於同一際地,但應先將諸法體性分為真、俗二諦(圓成實性為真諦,遍計、依他二性為俗諦),以此為有相,浮現於表面上。
  同時,若拘泥執著諸法體相於三性差別立場,應顧慮為尚未了達緣起真相。以三性差別即現示平等無相之一性,將三性攝導於同一際地之歸結,即顯出第四「顯無相」之階段。即遍計是情有而理無,在凡夫迷情上是有,若從真正道理上正視即是無。又,依他是相有性無,因緣所生之依他法,其相差別雖為有,但其自性必定是無。又,圓成是理有情無,真理是從道理上說雖然是有,若在迷情上完全是無。所以依三性之密意即有「相無性」、「生無性」、「勝義無性」之三無性,將其綜合歸納為無相一際地即無相之一門。雖然以相盡歸納為無相之一性,此性其實亦非成為無生不可,所以有第五門「說無生」,超絕了相對,而立向絕對之緣起。即是泯絕了諸妄想言說,而性相皆是寂然,實在無生亦不可得雲,但勉強立說無生罷了。如此,第一門是列舉了緣起之概括,從第二門至第四門,以相對的立場來觀察緣起真、俗,有、無兩面。至於第五門,由超越一切相對的絕對立場言說緣起之同時,以不被緣起束縛上,從此當為線索而導出無盡之緣起。第六門是論五教。第七、第八之「勒十玄」和「括六相」之相繼。是為表示機感不同,建立有異之教類,以還源說明領域,緣起作為教法而提出教法有「論五教」差別之方面。如此,緣起之究竟是在說十玄緣起、六相圓融,以及最後把握住緣起之真相是能證之智為「成菩提」,其所證之理為「入涅盤」,以結成一部《金師子章》一卷之構想。確實的,色、空是緣起的兩面觀察,決非絕緣而另有其他,結果空有必定是合成,為賢首教學之目標。按照法藏《般若心經略疏》
(注釋:大正藏三十三冊頁五五三上。)中指出:色、空相望,其關係具有三義;第一相違義,空與色完全相反,色存空無,空存色無,色空互相否定。第二不相礙義,說色時不是實有之色,唯是幻有之色,在色之當下不礙於空,說空時亦不礙於色,彼此具有互為相通關係。第三明相作義,此第二義更進一步,建立色與空互為相作關係。即幻色的色是一如原樣即是空,因為空是當下亦即成為幻色。空是不滯於空,色是不執於色,空有卻能彼此相成,而得成色是色,空是空。誠然,色與空互相為對立矛盾,相互否定;但是,空與色在於緣成上即為同一,實是緣起即空之原故也。以此真正的了知色,才能真實的了知空,同樣的真正能通達空者,亦同時能獲知真實的色。解釋此色是大悲,空是大智,由於觀察「色即是空」,成就大智,是故也不住於生死;因為觀察「空即是色」,成就大悲,而不住涅盤。(注釋:同上·頁五五三中。又承遷之《華嚴金師子章注》(大正四十五·頁六六八中。)依空有合成,其結果即大智與大悲,表示也不住生死亦不滯涅盤,是大乘菩薩之行道,此即是法藏所以主張色、空二義交徹無礙,相成相作之理由。
  有一位藝術家,用金質為材料,以高超技術(手藝),鏤刻了一座金獅子象。所造出的金獅子,看其形相是由於藝術家手藝,忽然出現之獅子,如活生的獅子,吾人執著,認為是實在的,這是吾人常識誤之想法。然而,現今所見之獅子,只是靠藝術家手藝所造成,不過是一個假相而已,獅子相之現起,只是金質生起變化罷了。因為其生亦畢竟是不生之生。獅子雖是有其體,但可說是完全不生,只是金獅子以元本不生之金而藉托于緣現成為不生之獅子之相,此即是緣起真相。此章文中稱謂「正見」。正見即是對邪見說,邪見就是撥無因果。上面所說,如不能證知在空有合成上立緣成無相,緣起無性,則不能契合真正因果之理。
  依于上文所述,而能了知,在華嚴有空合成上,對於空義好像依照中觀學直接原樣所採取了破邪的方式,並未加以任何訂正或改竄,亦未見到有何深化之形跡,就將事事無礙的無盡緣起容入其教學之中似的,但實際不然。因中觀學是以空為主導的立場,是始終貫通徹無自性而連續破除邪執,依於否定任何實執,但又不顯示持有任何企圖。不然,若中觀學抱有任何企圖,則不外是反將空觀自殺,空觀亦須在否定中抹煞一切,否則,也不能說生真正空觀。於此中觀學,立場上在積極的有行上未曾有明瞭的表面肯定,是故不無缺憾。進展到華嚴之時,於是一度展開了無盡緣起。明瞭不可得空,轉生為肯定的有行,明瞭了「有成於空」之同時「空成於有」,於重重無盡關係上,一切事法各有其當然之位置。法藏《義海百門》中有:「若舉空即一味唯空,若舉性即一味唯性,若舉如則一味唯如。」
(注釋:《大正藏》第四十五冊頁六二九上。)指出由有、空合成之立場,一切空即性、即如,並且「泯則泯其體外之見,存則存其全理之事,即泯常存,即存常泯」,說明泯空存有為一體不可分之事。以中觀空之當面問題之方法論的立場,即將中觀空其本質的中心點,安置於佛教一貫所流行的實踐上去,至少於詮說方面,將空作為客觀的研究物件,而超脫、否定了有法,以鑽入空地而遙遙超越。然而以此為無所缺點的華嚴法界緣起,無盡之構造採納,作為直接目的及其論說的歸結,以揮法界緣起之特色。于此完成了徹底深化的有即空,空即有。空觀之矛盾否定的不可得空,將其地位投進於華嚴空有合成。古來一般說:「般若是空觀之始,華嚴是空觀之終。」由此一消息表示了甚深之意義。
  3三性與真妄
  有、空兩義合成于緣成。說有即無、無即有者,於此能見到理事無礙法界之至極,那正是終教之當位。同時真妄問題為事事無礙之根本的基盤,得容納於其中時,可能當下即成為圓教的內容。關於這問題,法藏著有《妄盡還源觀》中說到。總體的來說,以海印森羅常住用與法界圓明自在用,一是從海印三昧,另一是從華嚴三昧說起。真如本覺是妄念去盡而本心澄寂時,森羅萬像是一心所現,於炳然中浮出其相。分別以真如本覺本具之無量功德,和其所修萬行為顯現本具之性所用。在華嚴大行中明示真妄交徹,理事圓融,因行中即說果德。真如與諸法不離而相即,為在圓教立場上才能有所理解。吾人以此作為線索,法藏在彼之《五教章》卷第四有所說明。
(注釋:大正藏第四十五冊頁四九九上。)〈義理分齊〉一章於四門中,初二門有關「三性同異義」與「緣起因門六義法」,從真妄與事理問題上,對華嚴空有想作進一層去考察。。
  究竟《華嚴經》的〈十地品〉於《華嚴》一經中是佔有極重要之地位,今不必加以多說,此一品因為是緣成思想之發詳,所以具有重大的意義。特別是其中之「三界虛妄,便是心作;十二緣分,是皆依心」一文,見其作為後代佛教之各種教學,成為至高無比的中心要點使用,即可思過半矣。按照十二因緣之順逆兩觀所現示之染、淨緣起,其淨緣起意味著契當於真如,染緣起是表示於迷界流轉。此流轉與還滅之契機是把握在一心。一心就是真如,同時,也非是妄法不可。
  此〈十地品〉一文,另一方面與〈夜摩天宮菩薩說偈品〉有名的唯心偈
(注釋:大正藏第九冊頁四六五下。)將其相互對照看,更能明瞭一心作用之意義。唯心偈以「心」作為中心,那就是「心如工畫師,畫種種五陰」。心是「一切世界中,無法而不造」。所以「諸佛悉皆了知一切由心所轉」,若如此理解者,稱為善能見到真佛。特別是此中「心如佛亦爾,佛如眾生然,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此三法無差別之一偈滲介於其間,該三法均為同等的看待。心、佛、眾生三法是法性緣起上之作用,各各表現不同的過程而已。心者,只是法性緣慮作用,於此緣慮對象之法性上有開悟作用者成為有價值之佛;而迷妄作用者成為無價值的凡夫,在法性緣起過程上所稱三法根本主客未分,皆為同格,這是天臺智顗的看法。然法藏專以心為主,一切迷、悟、染、淨悉以心為中心,由一心所轉成。「法由心所造」,「一切由心轉」,按照前後之句,規定中間三法無差別。天臺站立於性具說解讀此文,而法藏即以緣起上稱坐於性起說,兩者不外是理解唯心偈而有不同立場。
  因此雖是三法無有差別,法藏以由心能造佛,又能造眾生之理由,當然三法不得有所差別,心是作佛與眾生二者的能依,同樣的對其中任何一者也能成為所依,故心是置於能造之立場,心與佛成為無差別的同時,心與眾生亦無差別。又如《起性論》也說,若因由真如而有無明,則無明之根源也可於真如求之,因由佛而有眾生,則佛與眾生也應該該是無差別。由此可想到圓成實性之真如與遍計所執性之妄法,使其相結合是依他起性之阿黎耶識,則三性相即問題,當可大大地浮現出來了。
  到底一切萬有之種種現象,若從唯心論的立場來說明,是依染緣起之分別智所造出。原來不生不滅之法,是由分別之智慧而現起其相,所以若放下妄念,一切萬象悉不留其相而還歸不生不滅之本然,是出於真如,還源於真如。於是,圓成實性的真如即是心行處滅,遠超過吾人凡夫之知識境界。《起信論》所說:「一切諸法是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若真如是一味平等而境智泯亡,應該稱為:「言亡慮絕,空不可得。」可是稱真如為空者,並不是說全無內容之意義,而是本具過恒河沙功德。唯以吾等有限言語是說明不盡。不但如此,若想要說明者,以妄念妄情作為計度,反而使真如遠離矣。剛才說此真如為空不可得,似如由其內容為無相之緣故。事實所謂真如無相一義上,非依於空解說。若說有相嗎?即是無相。若說無相嗎?即是有相。就此有相、無相上,不得作任何決定,才是真實之意義,說為空不可得也。
  如此真如之有無,因已超越吾人以妄情可決定之範圍之意義,所以稱為是空。然而若舉體隨緣,皆成現象諸法,那也是無異于隨緣形成萬法根源。唯以現象背後所橫著之一實體不可當為有,則必須理解以舉體諸法絕對完成之有。
(注釋:《五教章》卷第四(大正四十五·頁四九九上中))法藏以一真如有不變和隨緣二種屬性,舉出真妄、理事相互交徹之點,其隨緣而成染、淨,而且不失其自性清淨。現以明鏡映現影之喻作為說明,明鏡無論是對清淨或不清淨之物體,一切均照原像映現不誤;雖說明鏡因映現了染、淨物體之像,但仍不失明鏡之明淨,反而將染淨之影,按照原樣映現,則表示其自身是明鏡。不變之真如是隨緣成為諸法,同時也不消失其不變之德相。隨緣而成染、淨,永恆而不失自性清淨。因不失自性清淨而成隨緣為諸法,所以此二義唯是一性。因映現了淨法,鏡之明淨度並無特別的增加:若映現了染法,也未染汙了鏡之明淨。按照了淨法現出淨法,是顯示鏡之明淨是同一意義;照了染法映出染法,亦是鏡之自顯明淨。即一明淨之鏡子上,所照映之染、淨皆同一染淨顯示出一影像;但若鏡面上掛蓋了塵埃者則就不算數了。假若明鏡沒有塵埃,其所映出之影像是染淨一如。假如吾人不加予智慧分別,則不能于圓成實性上,不解不變與隨緣是一致的,在真如上,空、有並不矛盾的。蓋以有、空二義本來並不相異的,只是在同一體上,對於內、外上有二種立場而已。因此,空不阻害有,有也不礙空之建立。有即空,空即有,有與空成立,成為各各在可能之契機上,為各自內中所具有。不變、隨緣的空、有二義相互規定其生存方式,又相互沒合其影而無他,並且知道是同一體性。
  三法中所論說之佛與眾生,同是一理。即還滅之佛對流轉之眾生說,眾生是遍計所執性,結果是迷情。尤其在法相教學上,雖然同是遍計所執,但分為能遍計、所遍計、遍計所執三種,有關各各道理,在法相宗似有獨特解釋。現在性宗將此立為「情有」和「理無」二義。「情有」者,以心外有實法,在自己妄情上浮現我法之相,所謂迷情,此是約有之義說。「理無」者,既是凡夫迷情,所以實際上是無,不過是假有,若由道理上推論,原本就是無,並且真如是完全無妄染,因此不得不說為「理無」,此是空義,如此,眾生法的遍計所執之一體上了知情有、理無和有、空二義而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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