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廣論 奢摩他 第49 講
聞法意樂
思惟利益遍滿虛空的如母有情眾生,因此無論如何一定要得到所能獲得果位之中究圓滿的佛果珍貴寶。就得到此果位而言,能得的方法是佛陀親自所開示的佛法。對於佛法的部份,應該沒有顛倒的瞭解,然後把這個意義經由思惟產生思慧、修慧,如此來實修的話,證悟就會按照次第逐漸逐漸的進步,之後當然就可以得到究竟的佛陀果位。
不過就此方面而言,實修的方式(觀想的方式)假設不知道的話,不論自己或他人也好,大家往往會因為學習佛法之故,而走入顛倒的道路,不能趣入正確的道路,因此可能就會導致聖教衰損,或者使經論裏好的傳統毀壞、破壞掉,會有這種危險。如此一方面學習佛法,對佛教本身又不能發揮幫助,反而毀壞佛教,或者引其他的人進入顛倒的道路,對眾生造成傷害,會有這麼一個危險。
因此我們的方式應當追隨至尊仁波切,就他無誤沒有顛倒開示的內容來學習,產生沒有錯誤的瞭解,然後將此沒有錯誤的瞭解,向他人講說弘揚,引他進入正道,如果這樣的話,那對自己和他人都能產生幫助,這樣才是正確,如此思惟調整動機之後,來聽聞教法。
復習
沉掉產生的時候應該怎麼作?心專注在對境上面之後,假設昏沉掉舉產生的時候應該怎麼作?沒有產生的時候應該怎麼作?分成這二項。第一項,昏沉掉舉產生的時候應該怎麼作?這又分成二項來說明,⑴對於沉掉還沒有認明清楚,它的對治就是應當去瞭解、認明清楚,⑵假設已經認明清楚沉掉之後,可是不把它斷除掉的話也不可以,因此也要把它斷除,所以不把它斷除這個毛病的對治是什麼也要說明。
我們現在進行到第二項。就是已經認明昏沉和掉舉之後,若不消滅昏沉掉舉(不去作),這就不對啦!應該要去消滅它,所以要作行。
作行又分成二項來討論,第一項P368最後一行,此中分二,正明其思和滅掉沉掉的方法,因為前面有談到要花力氣去把沉掉消滅掉,花力氣是指內心的思惟,要靠內心的思惟,沉掉是一種內心的狀態,所以要靠內心的思惟才能夠把它滅掉。
內心的思惟是什麼呢?就是思心所。所以要先解釋什麼是思惟的心所,內心的思惟就是一種業,要把這部份認明清楚,然後把沉掉消滅掉,這個要作一個說明。(因此要說明內心的活動,這個思心所是什麼樣子,認明思心所之後,再去把沉掉滅掉。)
其次是運用思心所把沉掉滅掉,不僅僅是沉掉產生的時候,要把它滅掉,沉掉沒有發生的時候,在它的因的時候,也要能夠把它滅掉呢!所以接下來就要說明沉掉產生的因是什麼?在因的時候也要運用思心所把它滅掉,這裏要講沉沒的因是什麼?掉舉的因是什麼?沉沒的因講解完畢了,現在講解掉舉的部份,這是引用《菩薩地》的經文來作說明。
正講
P 372L 2掉舉相者,前面引用《本地分》講解完畢,對於裏面一些重點不是很明白的地方(即字面上有點困難的地方),再作一個詳細的解釋。前面談到掉舉相,P371最後一行,「何等掉相」,這個「相」字要解釋為「因」,即至尊仁波切談到掉舉相者,謂掉舉因。」所以這裏談到的都是掉舉的原因,跟前面談到沉沒的行相者,應當要瞭解行相這個字就是原因,它是一個同義詞,所以是一樣的道理。
再來解釋「太舉者,」P 372L 2,與此俱行欲等等四個項目同前面,太舉是什麼意思呢?「謂於可欣境太執其心,」對於美好的對境內心執取的太過強烈。
上次沉沒談到「懈怠俱行欲勤心觀」四個項目,現在談掉舉還是這四個項目欲勤心觀,但是變成內心太舉,就是執取的太強烈,對於這個對境一心專注執取它,用很大的力氣,太過精進,太大的力氣去執取它。然後「於與此俱行欲等四法如前廣說,」前面就講過欲勤心觀等四個法,因此「相」是什麼意思?「太舉」是什麼意思?欲等四法也是跟前面一樣,這些都有談到過。
這部份就像上次《修次中編》雲「若時如盲」,就好像眼睛閉起來,對於內心的部份如果太緊繃或專注的話,這是沉沒的原因。P366最後一行《修次中編》雲「若時如盲或如有人趣入暗室或如閉目」閉目就是指這個意思,閉目就是沉的原因,就是眼睛閉起來對於內心太過於專注,一心緊繃在那裏,這是沉沒的原因。
太舉也是指內心太過專注,發太大的力氣。即指內心對於喜歡的對境,一心太過專注,發太大力氣去抓它的話,這樣以後要作禪修的時候,因為心再三再三追逐的緣故,會不斷不斷的產生掉舉,所以把這個列入掉舉的原因。
「由是,」就是由前面的原因之故,就是由前面所討論到的內容,前面引用《本地分》做根據,解釋把沉沒的原因滅掉,把掉舉的原因滅掉,沉沒的原因、掉舉的原因前面都已經談到,之後,由前面所說的內容來瞭解,「前說未修中間防護根門等四,於滅沉掉極為利益,」不過在前面所談到防護根門等等四項,對於安止和勝觀的產生非常有幫助,(但)在下座實修的時候防護根門等四項,所談到對於安止和勝觀的產生,很有幫助只有防護根門,並沒有談到飲食知量,夜的初分、後分不要睡覺好好的精進作實修,而這個部份會產生什麼幫助呢?並沒有特別解釋。但是這裏有談到,等等的四項,在滅掉沉沒和掉舉的方面極有幫助。
根據《本地分》的引文來看,說明這四者是有關係的,在滅掉沉和掉方面而言,這四者都有必要、都很有幫助。
防護根門等等,下座實修的時候所要作的四個專案,首先在滅掉沉沒方面有很大的用處,由這個方式而言,對勝觀的產生就很有幫助。在滅掉掉舉方面這四個項目也有幫助,也就可以推理得知,在產生安止這方面就有所幫助。
因此之故,下座的時候所要實修的四個項目,就非常重要,有必要努力去做,它的反面就是不能夠防護根門,飲食也不能夠知量,而且不能夠正知而行,更不能夠做到夜的初分後分不睡眠精進瑜伽(夜的初分後分也睡眠不精進瑜伽)。這四個反面都會變成沉沒產生的原因,掉舉產生的原因。既然是沉掉產生的原因,當然就有必要把它排除掉。不僅這四個項目,而且前面有談到很多其他的原因,對於其他原因是什麼也要有所瞭解,然後把其他原因也都要消滅掉,如果這樣努力的話,當然就有辦法把沉和掉消滅掉。
因此「沉掉雖微,皆以正知正覺了已,悉不忍受畢竟滅除。若不爾者,『名不作行。』」就是不要說沉掉產生之後,這是粗分,就算沉掉沒有產生粗分沒有產生,它的前面有它的原因要出現嘛!那時候沉掉還是很細分,原因出來的時候,就算在那個時候,正知也要馬上察覺,了知它是沉的原因,掉舉的原因,不能夠接受它,立刻要把它消滅掉,一分一秒也不要放縱它,也不要使它產生,也不要使它繼續存在,立刻就要把它滅掉,所以在微細微細的時候就不能夠放縱,就應當去察覺而把它滅掉,這要靠正知。
(「《辨中邊論》說是三摩地過。」)所以不要說沉掉產生了要把它消滅掉,就算它的原因出現,才剛要引發出來,很細分很細分的時候,也要立刻把它消滅掉,這是辨中邊分別論所談到。這樣我們就瞭解什麼是不作行,不作行的意思,就是指沉掉的原因出現的時候,在還非常微細非常微細的時候,不以正知察覺,不把它消除掉,繼續忍受接受它的話,就稱為不作行,即不採取手段把它消滅掉。不作行是安止產生的一個嚴重的障礙,因此不能夠這樣子做,這是說明什麼叫做不作行。
前面已經說明什麼是不作行,而且辨中邊分別論也有談到這是等持產生的一個障礙,這都講完了。故,因此之故「故若有說」,有人這樣講,「微細掉舉及散亂等初時難斷,舍而不斷。」這是一種說法。「又謂彼等若無猛利恒常相續,微劣短促不能造業故不須斷,」可見這有二種情形。第一個是微細掉舉和散亂等初時難斷,散亂要解釋為沉沒,因為散亂解釋為沉沒前面也出現過。
P366倒數第五行,「《集論》亦於說隨煩惱散亂之時說其沉沒,然彼說散亂亦有善性非定染汙(不一定是煩惱的類型)。」談到隨煩惱的時候裏面也有一個散亂,這個散亂也說就是沉沒,所以把散亂解釋為沉沒。因此P372故若有說微細掉舉及散亂等初時難斷,此散亂要解釋成沉沒,因為前面集論已經把這個字解釋成沉沒,可以這樣解釋。
另外解深密經也有談到,「…當知是名內心散動。」p 366L 8,散動就是散亂,解深密經也是作這樣的解釋。因此在解深密經和集論的經文裏,都有談到散亂這個字要解釋為沉沒。
因此之故,若有說微細掉舉和散亂產生的時候,就是指微細的掉舉、沉沒還有產生的時候,可是這個時候會產生什麼想法呢?就是微細的掉舉和沉沒剛產生的時候,心裏會想,沉沒和掉舉才剛剛出現還這麼微細,而且我才剛開始作禪修,因此不必去管它,還這麼微細,抱著一種放縱的想法,不去理它沒有關係,它還細分,我現在才剛開始要實修,不用去管它,有這麼一種想法,這就是不作行。
「又謂,」另外一種想法,這時候沉沒和掉舉的原因出現還很細分,又不是威力很強大,又不是持續很久,現在的沉沒和掉舉只是一個小小的無關重要,沒有什麼關係。為什麼呢?因為它不會累積業,如果要累積業的話,一定要內心思惟很多,力量比較強大的時候才會去造業,現在沉沒和掉舉還很薄弱,又不是持續很久,因此不會累積什麼業,如果不會引發累積什麼業的話,將來不會成熟出什麼異熟果報,所以沒有關係不用去管它,因此在斷掉它的方面也不去作,這都是不作行,因此不作行有這二種原因。「為斷彼故而不作行,」不用把它斷掉有這二種情形,這二種都是不作行。
「此皆不知修習清淨三摩地法,」前面這些主張說法,對於清淨等持的產生的方式是什麼完全不知道,可是「詐現為知,」不懂裝懂,認為我很會,裝作這樣一個樣子,然後「欺求定者,」去誤導一些想要追求等持禪定的人,去作這樣一個教導,引入顛倒的道路,如果是這樣作的話,「以舍慈尊等所抉擇修習三摩地之法故。」
為什麼說他們是一種欺騙,是一個錯誤,不懂裝懂呢?因為不作行而言是安止等持產生的一種障礙,現在又說它不是一種障礙,是可以作的,可是從廣大行道次第,即從至尊慈氏傳到無著等等歷代的廣大行持上師,他們所抉擇出來的這個廣大行的道次第,被你這樣一講就將之丟掉了,不須要嘛!因為慈尊以來廣大行道次第都談到,不作行本身是等持禪定產生的一個障礙,現在你又說它不是障礙,那就是把廣大行道次第丟掉嘛!
而且不作行的時候,認為我們是一個初學者,現在只要去滅掉粗分的沉和掉就好啦!這個細分的部分現在不必去滅掉,這不是我們要作的事情,不必嘛!還這麼微細,有這麼一個說法。第二個說法,現在力量還這麼薄弱,又不會累積業,所以沒有什麼關係,這種說法都是不對的。
不作行本身是一個毛病,要把不作行這個毛病去除掉,那就是作行!作行應該怎麼作呢?下文就要說明,首先最初的毛病應該都是掉舉,這是最初要出現的毛病,所以掉舉出現的時候應該先把此毛病消滅掉,之後慢慢變得比較好,接著再把沉沒的毛病去除掉,沉沒去除掉,接下來又會產生掉舉,跟前面不一樣的,又會出現了,這時候再把它消滅掉,然後已經消滅掉之後,又會產生另一個沉沒,又跟前面不一樣,再把它消滅掉。這樣反復進行之後,逐漸逐漸到最後任何類型的沉沒、掉舉全部都沒有,這時候才是一個非常純淨的等持,什麼類型的沉沒掉舉全部都沒有,才能夠做得非常的純淨,所以不作行本身是一個毛病,當然它的對治方式就是要去作行、要去對付,要怎麼去作呢?下文就談到。
「如是滅沉掉時(即作行),多因掉舉散亂為障先勵斷彼,」此散亂不能再解釋為沉沒了,此散亂要解釋成胡思亂想,屬掉舉的類型,但因掉舉是屬於貪戀之心,有時後內心胡思亂想念頭很多,但不一定屬於貪戀之心,不過還是屬於類似掉舉的類型。
如是滅沉掉時,首先掉舉的部份障礙在前面要先滅掉,因此先滅掉舉和散亂(胡思亂想),此散亂和前面談到的散亂意思不一樣。P 372L 6「故若有說微細掉舉及散亂等初時難斷,」此散亂要解釋成沉沒,現在這裏不解釋為沉沒,要解釋成為掉舉的類型但是屬於胡思亂想。因此將之並列在一起,解釋成掉舉的類型,所以一樣的字,但是往往有不同的意思,這要依上下文來判斷瞭解,所以一樣的字有時候好幾個意思,不容易瞭解。這裏不能跟前面一樣解釋為沉沒,要解釋為掉舉的一種類型即胡思亂想,即掉舉和胡思亂想,這是前面遇到的障礙,要努力將之斷除掉。
「由此勵力便能止息粗顯掉散(掉舉散亂),獲少安住。」此時住分就會得到一點點。「爾時應當勵防沉沒,勵力防慎沉沒之時,又有較前微細掉動障礙安住,」把沉沒滅掉之後,又有比較微細的掉舉、散亂(動)出現,又會障礙住分安住。「為斷彼故又應策勵,掉退滅已住分轉增,」如果把掉舉去除掉,住分就會越來越強烈,如此不斷的進行。
「爾時又有沉沒現起,故於斷沉又應勵力,總散掉時應當錄心,」總結散亂掉舉時應當收心,「住內所緣而求住分,」把心收回來,住分就會越來越強烈,不過當住分產生的時候,心好像會沉下去,會有這種毛病產生,所以要勵防沉沒,為防止沉沒之故,要讓內心很明晰,不過當內心明晰,又會引發掉舉,所以又要去對付掉舉,又要收心,所以「住分生時勵防沉沒令心明瞭。此二轉轉修習無過勝三摩地,」如此即是修無過等持的一種方式。
因此至尊仁波切作一總結,當掉舉、胡思亂想很多的時候,把內心收攝回來,去除掉舉,此時心的住分就會增強(即掉退滅已住分轉增),不過當神識完全安住在對境上的時候,神識會好像沉沒掉下去一樣,會發生這種情況,故言爾時沉沒現起。排除沉沒的方法就是令心明瞭,讓內心轉為明晰,但是當內心轉為明晰的時候,慢慢又會引發掉舉,此時再像前面一樣把心收攝回來。故言此二轉轉修習,此二項目輪來輪去不斷的禪修,這種禪修方式才是修無過失三摩地(等持)的方式。
因此「不應唯於澄淨住分全無持力俱行明瞭而起希求。」不應該希求只有安住的部份,內心只有有力量去執取對境(住分的部份),只有這個。「全無持力俱行明瞭,」即明晰的部份(清澈的部份)不存在,這個不可以。就是有力的明分也須要,心也要可以安住在上面,這二個條件都有必要。
已經認明沉掉之後,應當要努力消滅它,但是現在不作,稱為不作行。而不作行的對付方式就是作行,因此作行是對治的方式,首先要瞭解對付的物件是不作行,不作行是什麼意思?前面有說明不作行的意思,不作行是指細分的沉掉產生時,以此原因來想,認為我是一個初學者,去滅除細分的部份不是我現在要作的工作,這是第一種想法。
或者現在產生沉掉細分的部分力量又不是很強大,又不是持續很久,不會累積業,因此也不必消滅它,有這種想法因此不去作、不去消滅它,此即稱為不作行。
去除不作行的方式當然是作行,作行又是如何去作呢?即要如何消滅呢?滅掉沉掉就是一種活動、一種行為,應該要去作這種行為,到底要如何做呢?即最初細分沉掉產生的時候,也要用正知去察覺,已經察覺之後還不能夠放縱它,要花力氣去消滅它,要花力氣好好努力,此即稱為作行。
能夠努力去作消滅它的活動,這個能作者是誰呢?即內心的思心所,此亦稱為業。一般而言,談到作行的行,即是十二緣起的第二分支無明、行分支,此行分支和作行是同義,通常解釋業的時候,行也被解釋為業,所以行的意思即是作一些行為,但是(能作者)是誰去作這些行為、作這些事情呢?即是內心的一個心所‑‑‑‑‑思心所。當然我們現在討論思心所、作行不是要討論十二緣起的內容,但是作行這個字卻是同一個字呢!
十二緣起裏談到行,是講輪回中不斷的流轉,這個果是如何形成,就是透過作了某些活動形成此果,故作了許多活動就是作行,因此作行就是思心所。我們現在當然不是討論輪回的過程,現在是討論不要讓細分的沉掉產生,產生了要如何將之滅掉?滅掉的時候還是要透過一些內心的活動,內心去將之滅掉的活動,即稱為作行。能作者即是思心所‑‑‑‑思惟的心所,我們現在最主要討論的內容即此。因此大綱裏就分成不作行的對付方式,正明思心所及滅沉掉的方法,這二個並在一起討論,因此先解釋思心所,然後再運用思心所滅除沉掉。
一樣的道理,五蘊裏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此中的行也是此處所言的行,也用了行的詞句。五蘊的情況是首先遇到色聲香味觸的對境,故要先說明色蘊,遇到色聲香味觸這些對境之後,內心接觸後,內心就會產生許多感受,快樂、不快樂等等許多感受,因此接下來就有受蘊(感受),感受已經產生了,接下來就會下判斷、決斷,判斷這是好的、這是不好的,此判斷就稱為想蘊。判斷完畢(想蘊已經結束)後會如何呢?對於我已經判斷為好的部份假設現在沒有擁有,想要去擁有它;假設已經擁有將來想要繼續擁有它,不要離開它,此時也要進行一些活動。
還有我判斷為壞的、不好的這個部分,假設現在我已經擁有,就想要進行許多活動要丟掉、離開它;如果現在認為壞的部份而現在我也沒有,未來我也不要遇到、不要產生,還要進行很多的活動,所以接下來就要進行很多的活動、很多的行為,這些活動就稱為行(行為、活動)這些活動行為即是業,故行亦稱為業。
進行了很多的活動,就累積了許多的業,這些活動(業)會不會消失不見?不會,會變成一個習氣,這習氣會被神識帶著走,不會消失的無影無蹤,所以接下來有識蘊,因此就有色受想行識五蘊,五蘊是這些內容,所以五蘊裏的行就是活動,進行許多的行為、活動的意思,所以用行這個字。
十二緣起的第二分支“行”也是進行一些行為、活動的意思,現在談到作行也是進行一些活動,都是同樣一個字,同樣的意思。
P365談及整個大鋼,心專注於所緣對境後應該如何作?⑴有沉掉時應如何修⑵離沉掉時應如何修。有沉掉時應如何修又分成二項,這二項已經講解完畢。沉掉產生的時候要先察覺,察覺之後要把它滅掉,這在前面已經都作完了,當沉掉都已經沒有了,如果還要想辦法把沉掉滅掉,那就不對了,所以用作行的方式把沉掉滅掉,沉掉滅除之後就不須要作行了,可見二個不一樣,因此要分成二項來講,有沉掉時應該如何作?無沉掉時應如何作?沒有沉掉的時候,作行應該停止了,不要再作行了。接下來就討論第二項即第二離沉掉時應如何修?
「第二離沉掉時應如何修?」如前,是指前面的二個大綱,這些都講完了。即按照前面的大綱努力去作(「如前勤修」)就會「斷除沉沒掉舉,」連微細的部分都會斷掉。按照前面的大綱,即使是細分的沉掉出現,也不能夠放縱,用正知察覺,察覺之後不放縱它,用作行將之斷除,所以沉也沒有掉舉也沒有,「則無沉掉令(心)不平等,」這些都沒有了。令心不平等,心不能夠平衡,不是掉在沉沒一邊就是掉在掉舉一邊,沒有在中間的狀態(不偏沉沒或不偏掉舉的情況),「其心便能平等運轉,」此時心就能夠完全平衡,不掉在沉沒邊,也不掉在掉舉邊。
我們現在的心都是不平等,我們現在的心沒有走在中間,不是掉入沉就是掉入掉舉。沒有沉沒、沒有有掉舉的情況,對我們而言根本就沒有,所以這裏談到按照前面的方式努力去作,就不會這個樣子了,沉掉都消滅掉,心完全平衡了。
但是心剛好走在中間完全平衡的時候,「若功用行是修定過,」如果花力氣再採用作行的話(功用是花力氣,行是作行),這是修禪定等持的過失,此時內心已經平衡了,在平衡的情況下又採用作行花力氣,其實這是一個毛病,對於這個毛病而言,「於此對治應修等舍。」
作行運用的方式即五種遍行(受、想、思、觸、作意)中的是思心所,作行的時候要觀修思心所,運用思心所把沉掉的原因滅除,主要是運用思心所,若已經運用思心所把沉掉都滅掉了,在此時如果還要去運用思心所那就不對了。所以現在這個時候就不能再去運用思心所,前面去觀修思心所有它的目的、作用,這些都已經作完了。現在就要把思心所放下來,那現在要運用什麼呢?于此對治應修等舍,在此時要採取的是等舍,等舍是指要把前面的思心所放下來,因為不須要用到了,沉掉都滅掉了,此時要運用的是等舍。
等舍列在十一個善法中,這也是心所,心所中的十一善心所,等舍即是其中的一項。十一善心所:信心、不放逸、輕安、等舍、知慚、知愧等等共十一項,等舍即是其中的一項,因此在進行禪修觀修的時候,讓我們的心要越來越好,越來越進步,而要讓心越來越進步,一定要好好的去運用心所,即在什麼段落要運用什麼心所,要剛剛好拿捏到分寸,在那個時候剛好運用這種心所,如此做的話內心就會越來越進步,所以好好瞭解心所就非常重要了。就如這裏所談到的,現在要運用的就是等舍,等舍不是感受當中的舍受,後面還會再解釋等舍的意思。
此時應當要修等舍,作行要把它放下,不能夠再用啦!此是指心平等的時候就應當要修等舍,要先將作行放下,下文要引經據典說明,引「《修次第中編》:『若時見心俱無沉掉,』即按照前面的方式,把沉和掉都滅掉了,且已經看到內心有此情況的時候,就應當『於所緣境心正直住,』對於所緣境內心已經完全安住在上面的時候,『爾時應當放緩功用,』在此時應當把花力氣去作行對付這些先放下來。
功用即花力氣,p365大綱已經談到了。二、修習知已為斷彼故對治不勤功用。不勤功用的對治方式就是要勤作功用,就是要花力氣去作行(用思心所),此時已經作了、發了力氣,也把沉掉都滅掉了,已經沒有了。此時前面花力氣、功用對付的活動要放掉,故要放緩功用是指這個意思。
此時要做何事呢?修習等舍。放緩功用是不必發任何(大)力氣,可是沉掉也沒產生,因前面已將之滅掉了,故現在不必發大的力氣沉掉也沒有產生,此時應當『修習等舍,如欲而住。』」內心能夠安住在所緣上多久就安住多久,以此方式進行。此是能立的原因,說明來源出處。
此時所要破除的部份,是什麼呢?作行和發功用,即此處所談到的要把作行和發功用破除掉。我們運用等舍要破除的部份,作行是什麼?功用是什麼?這個要先認識、瞭解,才有辦法把它去除掉,因此就要知道功用、作行會產生什麼毛病?這個要先說明要先瞭解,為什麼要把它破除掉?
請看文,「何故作行或有功用為過失耶?此由心掉則攝錄,沉則策舉,」由心掉舉則把內心收攝回來,內心沉沒則振奮內心,如此來反復「防護修習。有時,」就是某一個時候,到了一個適當的時候,「沉掉俱不現起,沉也滅掉掉舉也滅掉,即前面談到心平等的時候。「若仍如前,」若在此時仍然如同前面一樣為了去除沉沒掉舉之故「防沉防掉策勵而修,」發很大的力氣而修,「反令散亂。」如此反而會引發內心的散亂。
現在所談運用等舍要破除的有功用或作行是指什麼意思呢?即此處所談到的,內心沉掉都不會產生的時候,又像前面防止沉沒、防止掉舉採取很多的行為,這些作行是要破除掉的部份。為什麼呢?它有何毛病呢?「反令散亂。」如果在沒有沉掉的情況下繼續作行、功用,反而會產生散亂,此是「如《修次第次後二編》雲:(都談到的)『心平等轉,若仍功用,爾時其心便當散動。』」心已經平穩沒有沉掉的時候,如果還是有功用,還是作行的話,那時候內心就會引發散動。因此在此時就應當將之去除,不要再採用作行了。
接下來至尊仁波切作一詳細的區分,「故於爾時須知放緩,此是放緩防慎作用(放緩功用),非是放舍持境之力。」現在談到要修等舍。要放平緩要放鬆掉的是前面所談的功用還有作行,這部份的力氣要放掉,但非是放舍持境之力、有力的明分,執取對境要有力氣(明分),此力氣不能放掉,若放掉此力氣就變成細分的沉沒,放掉的部份是什麼呢?至尊仁波切詳細作了此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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