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廣論 奢摩他 第24 講

2013/08/04 07:34



思惟利益遍滿虛空的如母有情眾生,無論如何要得到所得的果位之中,究竟圓滿的佛果珍貴寶,就得到佛果能得的方法而言,這個法必須完整齊備,其次沒有錯誤,前後的次第也要正確無誤,這樣的法是我們有必要學習的。就此而言,我們聞思的《菩提道次第》這些特色完全齊備,就其所齊備的特色我們也應當有所瞭解,在這個瞭解之下來進行聞思修,其中先仔細的聽聞,然後思惟、禪修,透過禪修,覺受證悟就會產生,覺受證悟產生後才能夠逐漸的進入地道,在地道之中升級,然後逐漸的成就佛果,產生這個動機之後來學習教法。


又有說,於所緣住心,皆是著相(p 353L 5),「又有說是有人這樣主張,只要心住在一個對境上,持續在上面,這都是著相,因此對方主張要不系所緣,完全沒有依靠任何對境,這樣才算觀修空性,這是對方的主張。


接下來要破除對方的主張,如何破除呢?故先說明對方的主張,心要無所緣來觀修,這才算是觀修空性,凡是有所緣取都是執著行相,所以此是未解修空之現相,這表示對方完全不知道如何觀修空性,這是破除對方。


當知爾時若全無知,破除的方式,你完全不知道觀修空性,因為那時若沒有一個能知的心識存在,也沒有所謂觀修者觀修空性,沒有一個能知者存在,那什麼叫觀修呢?若有知者,如果有一個能知的神識,他去知道什麼?不然為什麼稱能知的心識,因此一定有他所知的物件,有所知ㄧ定有所緣,因為對境、所知、所緣是一義故(都是同義),所以一定有對境存在。凡是主張三摩地(等持)皆是著相的話,這說法是完全不合道理的。


你的主張:認為觀修的時候沒有對境,可是現在又說有對境,而凡是有對境你說都是執相,一開始你主張是觀修空性沒有執相,可是我現在用邏輯推理分析,你又說:對啊!實際上是有執取行相,這與你說觀修空性是沒有執取行相相互矛盾,這是第一個破除對方,是故彼說不應正理,你的說法沒有道理。


之後又再破除,又是否修空,又再講一個道理。其次就你的主張而言,觀修空性是何義呢?就是沒有緣取任何對境,心不是專注緣取在任何一個對境上面,故無緣取是觀修空性,有此一主張。這主張有何毛病呢?


又是否修空,須觀是否安住通達實性之見而修,非觀於境有無分別。所謂觀修空性,並不是如你所主張,因為是不是觀修空性應該如何判斷呢?應該是對於對境的實相完全瞭解,以此瞭解作為見地,然後心完全放在這個見地上面,一心安住繼續維持在上面,這才稱為觀修空性。而不是看是否有緣取對境,所以是否是觀修空性,須觀是否安住通達實性之見而修,應當是對於對境是什麼?這部分瞭解的很清楚,對於它的究竟實相的部分已經了知,這個了知是一個見地,故言通達實性之見地。靠著這個見地,心要安住在這個見地上來觀修,這才稱為觀修空性。


就你的主張而言是沒有放在任何對境上面,但實際上心要放在對境上面,不僅要放在對境上,而且還要去分析這個對境到底是什麼?因此要了知它的究竟實相,由這個思惟分析,瞭解究竟的實相,產生的見地,心放在上面而作觀修,並不是像你所主張的非觀於境有無分別,下當廣說。不是用這個來區別的,不是有沒有分析對境來區分,完全不是的,後面才要詳細的說明。


至尊仁波切在後面要解釋空性的意義是什麼?觀修空性又是什麼意義?觀修空性一定是靠著去分析對境的實相,不去分析對境的實相,怎麼觀修空性呢?去分析對境徹底瞭解對境到底是什麼?它的究竟實相是什麼?心安住在上面,這樣才能稱為觀修空性。不把對境做任何的分析,怎麼算是觀修空性呢?


非觀於境有無分別,觀是分析簡察(簡別觀察)的意思,不是有沒有去分析簡察對境,用這個方式來做判斷的,這是對方的主張。所以不是跟你的主張一樣,因為對方的主張是不去觀察分析對境,就稱為觀修空性。假設對於對境只要有所分析簡察的話,這都不是觀修空性。所以對方主張觀修空性是不作任何的思惟、分析,只要有思惟分析對境這都不能稱為觀修空性。


本派的主張不是這樣,所以稱為「非」,不是用此來判斷的。所以提出本派的主張不是這個樣子,本派的主張:是否安住通達實性之見而修,以此來作為判斷的標準,有沒有觀修空性,要看你有沒有安住在通達實性的見地來觀修?有的話觀修空性,沒有的話沒有觀修空性。


首先要有究竟實相的了悟當作見地,然後心要完全安住在這個見地來作觀修,有此就是觀修空性,沒有的話就是沒有觀修空性。可見觀修空性的標準,首先要有對境,沒有對境就完全沒有啦!不但要有對境,然後要分析此對境到底是什麼?亦即瞭解它的究竟實相,由此變成通達實相之見地,有此見地後心還要完全安住在此見地上來做觀修,有這樣做稱為觀修空性,沒有這樣作則無觀修空性。


首先要對於對境有一個徹底決斷的瞭解,形成一個見地,然後還能夠安住在上面,以此方式來判斷到底有沒有修空性?所以本派談到的觀修空性和你所談到的觀修空性差別實在是太大了,完全不相同。


又指出對方第三個毛病(P353)又說安住無所緣者,彼必先念「我當持心,必令于境全不流散。」次持其心。是則緣於唯心所緣,持心不散,言無所緣與自心相違。跟自己內心體驗(禪修的情形)、覺受相違背,為什麼跟自心的體驗、覺受相違背呢?要分析一下,你說修空是這樣,那我們仔細分析看看你講的內容,就是無所緣取,即沒有緣取任何的對境,不作任何的觀察分析,如此稱為修空性。


那無所緣這句話又是什麼意義呢?我們仔細分析看看就能瞭解的,會發現跟自己當時禪修的情況其實是相違背的,為什麼呢?因為首先內心以無所緣取來作觀修,即對於過去的情形我都不想它,現在的情形我都不想它,未來我要做這個、做那個全部都不想,因此對於過去、現在、未來任何的對境,我的心都不要去思惟它,為了達到這個境界,要去攝持我的內心,好好的抓住我的內心,讓心沒有流散到過去、現在、未來這些事情上面,心裏面首先產生這個想法,這個是動機。


在動機的時候已經想過我要抓住我的心,讓我的心不跑到過去、現在、未來,在還沒有禪修之前,先有這個動機想法,然後根據這個動機去攝持自己的內心,意指抓住我的內心,擋住內心沒有放射到過去、現在、未來,即以此為目標去攝持內心不流散,緣取在這個目標上而攝持自己的內心,這樣跟自己所講的「言無所緣」好像有點相違背,亦即跟自己實修的體驗看起來是相違背。


仔細分析第三個毛病即對方所主張的心無所緣,以有所緣取都是執相,不過這個主張其實有沒有所緣呢?有啊!因為緣取自己的內心,為什麼呢?因為在還沒有禪修之前,心裏面要想著:我的心不要去思惟過去、現在、未來,我要好好的去掌握抓住自己的內心,讓它都不要去想過去、現在、未來。有了這個動機之後,去作觀修,觀修的時候是緣取自己的內心,把內心當作所緣的對境,緣取自己的內心抓住它讓它沒有想過去,也沒有想現在、未來,沒有任何的思惟,這時候是不是有緣取到自己的內心,然後讓內心不要思惟過去、現在、未來呢?是啊!所以是緣取自己的內心,緣取自己的內心之後,攝持自己的內心,約束、抓住、攝持住讓它不要想過去、現在、未來,所以有沒有緣取對境呢?有啊!緣取自己的內心。所以是有緣取,不是沒有緣取。這是第三個毛病。


把三個毛病分析一下,第一個毛病,指出對方的主張自己本身有一個內在的矛盾。因為對方批評至尊仁波切的主張安止的實修是如何如何。對方批評這樣的解釋不對,這個解釋是完全執著行相的觀修,凡是執著行相的觀修都是妄念,我完全不緣取任何的對境,我才不是執著行相,這是對方的主張。至尊仁波切如何將之破除呢?因此就問了對方,並指出其實對方的情況才是執著行相,以此來指出對方的主張自己本身有一個內在的矛盾,你說不是執著行相,實際上確實是執著行相,所以有一個內在的矛盾,這是第一個破除。


對方批評至尊仁波切主張的這種禪修方式,是執著行相的、是妄念的禪修,然後至尊仁波切指出對方的主張有一個內在的矛盾,因為你說沒有執著行相,實際上你自己才是執著行相的觀修,邏輯推理在哪里呢?就是前面談過的這個部份,這裏講的是他自己本身的推理就有一個內在的矛盾,這是第一個毛病。


第二個毛病是對方主張我的觀修是沒有執著行相(沒有任何緣取),是觀修空性,因此至尊仁波切指出對方的毛病,沒有緣取任何對境不能算是觀修空性,因為觀修空性的意思,應該是指對於對境的究竟實相的見地,安住在這個見地上來作觀修,才稱為觀修空性。就你的主張而言,究竟實相連邊都沒有摸到呢!為什麼呢?因為沒有緣取對境,在沒有對境的情況之下,那對境的究竟實相到底是什麼根本不用講了,究竟的實相連摸都沒摸到呢!那怎麼算是觀修空性呢?根本不能算是觀修空性,觀修空性應該是對於對境的究竟實相,有一個正確的通達瞭解之後,安住在這個見地上面來作觀修,這才稱為觀修空性。不要說觀修空性,你都還不緣任何對境,那更不要講究竟實相,這怎麼算是觀修空性呢?所以這又是一個毛病,第二個毛病。


第三個毛病是指跟親自禪修的情形(真實的情況)完全相違背,當著手行動去禪修的時候,你的主張和你禪修的實際情況完全相違背(因為你實際上禪修的情況體驗是什麼樣子,完全相違背),有這三個毛病之故,所以你的主張根本不合理。


接下來至尊仁波切談到:故明修定諸大教典,說多種所緣,義如前說,因此之故明白闡述修禪定等持的諸大教典,都有談到多種所緣,這在前面都已經詳細解釋說明。這句話的意思是指你的解釋說明,完全沒有任何根據。即前面P 353L 5又有說於所緣住心,皆是著相,即有人這樣說,這跟我們現在非常像,故明修定諸大教典,這是至尊仁波切的告誡,好像跟我們現代人講一樣,現代很多人也是這個樣子,這句話要講又有說於所緣住心,皆是著相,有些人主張是這樣子。


這種主張完全無根據,完全是信口開合,完全不是根據聖典來做解釋,現代的人也是這個樣子,現代不是很多這種情況嗎?完全自己信口開合,自己內心有什麼想法,有什麼體驗,然後就寫書指導禪修,完全信口開合,應當如何實修,說我這是甚深的口訣,特別的觀修方式,是最為深奧,別處都完全沒有,現在很多這種人。


又有說於是某一個人的主張,其實跟我們現在也是非常類似的,因此至尊仁波切把它破除的時候,就說應當對於明白闡述修定的諸大教典,從佛陀以來往聖先賢很多人,都已經把如何禪修等持,都已經寫了非常詳細的著作聖典,去闡述禪修的方式。如果要禪修、要學習應當根據這些教典來做解釋說明,應當要有根據。所以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要呼應到前面,某某人的主張:又有說,那你的主張是完全無憑無據,完全是信口開合,完全是講自己的想法而已,因為聖典裏談到多種所緣,即前面談到的淨行所緣、善巧所緣、淨惑所緣、周徧所緣,前面所做的解釋完全都是由往聖先賢的聖典作為根據,用這些內容來解釋的。義如前說,故於住心之所緣,應當善巧。因此我們對於這些禪修緣取什麼對境應當要精通瞭解嘛!


如果對這些聖典所述的禪修方式內容都不瞭解,就沒有辦法知道禪修的時候到底要緣取什麼對境,這些對境的必要性何在?有何特色?對我有何幫助,這些都不會瞭解的。因此不根據聖典來解釋說明的這種人,就是完全信口開河,無憑無據,認為這是禪修其實完全沒有根據的,如果沒有好好的學習瞭解的話,不知道禪修的方式,不知道往聖先賢怎麼講的話,還會把這些無憑無據的解釋當做正確去實修,這種情況也很多。


因此之故,至尊仁波切諄諄勸勉:故於住心之所緣,應當善巧,亦即應當把大論的內容好好的讀一讀,好好的瞭解,在此瞭解之下,才能夠知道禪修對我的幫助利益是什麼?因此對方的主張都是無憑無據信口開合,有此毛病,這是因為沒有根據大論的緣故。所以就我們而言,應當好好對這些大論研究,知道所緣對境是什麼?好好的善巧之後,才會知道對方無憑無據的說法毛病何在?缺點何在?我們才有辦法知道。


以前在至尊仁波切的時代有這種情形,現在就更多啦!情形是指無憑無據、信口開合,想到什麼就說什麼,去指導禪修,現在這種情況就更多啦!所以至尊仁切針對當時的情況就講應當善巧,這是告誡、勸勉我們對這些要特別小心謹慎,應當好好的善巧往聖先賢的聖典,這也是告誡我們應當好好研究往聖先賢的聖典,因為如果不這樣做的話,實在太可惜啦!


因為往聖先賢的聖典裏詳細的闡述禪修的方式,這些禪修的方式,都能夠讓我們內心的聰明力量,越來越強烈,不斷的進步,而且在滅掉煩惱上面都有很大的幫助,這是根據佛陀傳承下來正確的方式,現在不學習這些,把它束諸高閣,而在外面各處跑來跑去,對於這些無憑無據信口開合的人,去學習他的教法,這些方式首先對於內心煩惱的滅除沒有幫助,對內心智慧聰明的增長進步也沒有幫助,不僅如此可能還導致內心的妄念、胡思亂想更多,因為這種禪修的方式都說你修了幾天之後看到這個,修了幾天之後看到那個,再幾天之後你會有這個感受,幾天之後你會有那個感受,禪修者自己的內心胡思亂想,想很多。


為何內心會胡思亂想呢?因為這個禪修導致的,表示這個禪修方式有點錯誤。假設是一個正確的禪修方式,應當是讓內心聰明的力量越來越強,還要引發勝觀,而且還能夠滅掉煩惱,如果有這些徵兆,表示這個方式是正確的。現在都不是,而且妄念越來越多,胡思亂想越來越嚴重,更加證明這個禪修方式有錯誤,所以至尊仁波切諄諄告誡應當善巧。


如果把至尊仁波切這裏所談到的所緣內容,觀修所緣取的對境,以這個作為基礎來作觀修,就會是一個正確的禪修方式,如果捨棄這個方式而不用,到外面去學習各種奇奇怪怪的禪修方式,可能會導致內心胡思亂想越來越嚴重,而且不會變得更加聰明,反而變得更愚笨,會發生這種危險。因為正確的禪修方式,應當是已經有的煩惱逐漸逐漸減少,本來愚笨透過禪修內心的智慧逐漸發展,慢慢變得聰明。錯誤的方式不但不能滅掉煩惱,煩惱會越來越多,不但不能更加聰明,反而變得更加愚笨,因此應當善巧,這個要注意,這個相當重要。


其次,去除諍論,又修次論說,奢摩他所緣無定,安止的所緣不固定,《道炬論》也談到隨一所緣來作禪修,這個意思是指,義謂不須定拘一種所緣差別,非說凡事皆作所緣。在《修次第論》和《道炬論》談到任何所緣都可以,至尊仁波切談到禪修的時候,不可以任何所緣都可以,應當要根據聖典裏開示的禪修所緣,以這個方式來實修,這才是正確的。這個剛剛都解釋完畢了。


可是馬上就有人提出疑問,《修次第論》和《道炬論》談到沒有固定一個呢?不然《修次第論》和《道炬論》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就問了這麼一個問題,開示在下文,義謂,這是至尊仁波切的回答,義謂就是指《修次第論》和《道炬論》這些話的意思,是指不須定拘一種所緣差別(個別),《修次第論》和《道炬論》是指在聖典所開示的所緣物件,不是一定要抓住一個所緣,然後一直實修這一個所緣,緣取一個個別的所緣一直持續的實修,不是這個意思。隨一所緣或無定是指聖典所開示的所緣對境,任何一個都可以作實修,你也不固定要實修哪一個,任何一個你都可以實修,所以不能說我在所緣裏面個別個別選一個,只有修這個,其他我都不要修,只有這個才對,其他都不好,不能夠這樣做。這裏面不需要拘束任何一個,裏面的你都可以作實修,是這個意思。


非說凡事皆作所緣,「非說」是指修次第論和道炬論裏面的意義不是如此,不是說隨便任何對境都可以當作所緣,不是做這樣解釋的。不能夠把書裏的詞句摘錄出來以此作為原因、作為根據,禪修的時候任何所緣都可以當作對境,這個解釋完全錯誤,應該是指聖典裏所說的所緣對境,任何一個都可以禪修,不是要固定在某一個上面。


二顯示何等補特伽羅應緣何事(P354)這要看總綱(P350)初又分三,()正明所緣()顯示何等補特伽羅應緣何境()顯示所緣異門,正明所緣即正式說明,正式明白闡述所緣的物件是什麼樣子?這解釋完畢了。解釋完了會產生一個問題,即前面講了有好幾種所緣的對境,可是什麼人應當緣取什麼對境呢?是不是馬上產生這個問題。何等補特伽羅即指某一種人,應該修什麼所緣對境對他才比較好呢?是不是會發生這個問題,因為前面講聖典講的所緣對境有這些這些,之後馬上就會發生一個問題,那什麼人應該緣取什麼對境,對他有最大的幫助呢?所以要解釋這個問題,因此就有第二項。


某一種補特伽羅應當修什麼呢?若貪增上乃至尋思增上補特伽羅,尋思就是胡思亂想妄念很多,增上是力量強大,貪心力量強大,瞋恨力量強大,愚癡力量強大,傲慢之心力量強大,還有胡思亂想力量強大。應如《聲聞地》引《頡隸伐多問經》的內容來作說明。


我們現在都是凡夫俗子的階段,內心的煩惱力量都很大,但是應該有不同的情況,就是有些人可能貪念之心力量比較強大,有些人瞋恨之心力量強大,有些人愚癡之心力量強大,有些人傲慢之心力量強大,有些人是胡思亂想、妄念的毛病特別嚴重,有些人可能全部均衡、平均分配,這種情況應該是有的,所以要根據這種情況來禪修,因此才說若貪增上,即指前面的貪瞋癡傲慢和胡思亂想,一直到尋思增上的補特伽羅,要照《聲聞地》所引的《吉隸伐多問經》的開示。


吉隸伐多,若有苾芻勤修觀行,是瑜伽師。若唯有貪行,應於不淨緣安住其心(這是指貪心)若唯有瞋行,應於慈湣,若唯癡行,應於緣性緣起,若唯有慢行,應于界差別安住其心。又雲「若唯有尋思行(胡思亂想)應于阿那阿波那念(出入息、數息觀)安住其心,如是名為于相稱緣安住其心」這樣做才稱為相對稱相符合緣,安住其心,這是引經據典來說明。


後面不是佛經的內容,是引《聲聞地》無著菩薩的開示「此中若是貪瞋癡慢及尋思行補特伽羅,彼於最初(一開始禪修的時候)唯應先修淨行所緣而淨諸行,其後乃能證得住心,又彼所緣各別決定,故於所緣定應勤修。」所緣各別各別都有差別,因此對於自己的所緣一定要勤修。這是引《吉隸伐多問經》、《聲聞地》。


然後至尊仁波切作結論,故於所緣定應勤學,依於前面這些經文的根據,對於所緣一定應勤學,是指某一個人五種煩惱的情況哪一種最為強烈,首先一定要針對那個毛病,特別緣取它的對境,要很勤快努力的按照這個方式禪修。譬如貪心嚴重一定要先修不淨觀,假設不是先開始修不淨觀,修很多其他所緣的話,沒有用處,因為不能鎮住自己內心的貪念。假設修其他的禪修之後,內心的貪念一產生的話,前面的禪修全部都完蛋了,假設得到安止,安止很容易衰損,一開始也不容易得到安止。假設不是安止,只是得到一些等持,等到他貪念之心產生的時候,又像瘋子一樣等持又衰損。安止等持神通都是會衰損的法,所以首先要分析自己內心的煩惱哪一部份比較嚴重,一定要先把這個煩惱壓住,這是首先一定要做的。


前面講的是某一種人他的煩惱可以區分成五種類型,從貪念到妄念嚴重分成五種類型,解釋說明各種類型的情況。接下來還有一種,即各種煩惱都非常均衡的,沒有哪一種力量特別強大,每一種力量都很均衡都很強大,所以沒有辦法說哪一個力量特別強大,前面講的五種類型是某一種力量特別強大,但有一種不能確定哪一種力量特別強大,因為差不多每一種煩惱的力量都很強大,應該也有這種情形。


但另外還有一種情形,就是五種煩惱每一種力量都很薄弱,所以禪修補特伽羅就分成五種情況,一種是各別某一種的煩惱力量很強大,這種情況就有五種,再有一種是各各煩惱的力量都很強大平均的,另有一種各各煩惱都很薄弱也很平均,總共七種。


假設是後面那二種情形,就不能說一定要修哪一個所緣,沒有辦法固定修哪一個,譬如貪心力量強大,應該修某一個所緣瞋恨力量也是這麼強大,愚癡也是這麼強大,傲慢之心也是這麼強大,妄念散亂也是這麼強大,就不能夠決定他一定要先修某一個所緣,因為他五種力量都很強大,所以就不須要固定在某一個所緣上面。那這個人對淨行所緣的五種物件,任何一個都可以作實修,沒有必要一定要先修這一個先修那一個,任何一個他都可以的。


相同的情況,如果是煩惱力量薄弱者,也是一樣的,就是淨行所緣的五個物件不能確定一定要先修哪一個,因為五種煩惱力量都很均衡都很薄弱,所以沒有指出他應該先修哪一個、後修哪一個,沒有辦法做一個區分說明的,因此五個裏面任何一個都可以作實修。


後面接著解釋,若是等分(五種煩惱力量都很強大)或是薄塵(五種力量都很薄弱)補特伽羅,於前所緣隨樂攝心,淨行所緣五種物件隨便一個他都可以,緣取後攝心,無須決定。不必決定先從哪里開始修,這有《聲聞地》作為根據。《聲聞地》雲「等分行者(煩惱平等的人),隨其所樂精勤修習,唯為住心非為淨行」重點放在攝持他的內心,不是要淨掉以前的習氣、習慣。


「如等分行者,薄塵行者,當知亦爾。」跟等分行者的情況一樣,薄塵行者(煩惱比較薄弱者)也都是這樣的。煩惱均衡都嚴重,五種淨行所緣他依據任何一種來作實修都可以,但不能離開這個之外,去修其他者,那就沒有用處。煩惱薄弱也是一樣的,煩惱再怎麼薄弱還是有煩惱,還是會導致毛病,仍然要引發毛病的,因此應當在淨行所緣五種物件裏,不須要固定,選任何一個來實修都可以。


前面談到貪念之心等等五種煩惱,各別各別力量強大的情況有五種,一種是五種力量都很強大,一種是五種力量都很薄弱,一共有七種補特伽羅。不過實際上項目只有三種,一種是各別煩惱強烈者,這有五種人,第二種是煩惱都均衡,第三種是煩惱都很薄弱,因此分成三大項目七種人。各別煩惱強烈者應當如何實修?煩惱平均者如何實修?煩惱薄弱者如何實修?下文要各別、各別說明。


首先貪等五增上者謂先餘生中(前輩子、前輩子)於貪等五(貪瞋癡慢妄念)已修已習(串習)已多修習,故於下品貪等五境,亦生猛利長時貪等(產生長久、強烈的貪心等等)。是指貪念之心等五種任何一種力量強大的情況,是因為他的前輩子前輩子,對於貪念之心等五種的任何一個,依靠它的對境,然後也串習了很久,因此導致它的力量很強大,譬如因為上輩子貪念之心的對境,然後再三、再三依靠貪念之心的對境,內心再三的串習,且串習的時間很久、很長,造作這方面的業也很多,因此就會導致這輩子貪念之心的力量就會很強大,貪念、瞋恨、愚癡都是這樣的情況。


貪念之心強烈的情況是什麼樣子呢?於下品貪等五境,亦生猛利長時貪等。下品對境是指不是很悅意的對境,即此對境不是很容易讓我產生貪念之心的對境,它不是很悅意的對境,但是就算在這種情況下,因為補特伽羅以前串習貪念之心很嚴重,故對此不是很悅意的下品貪等對境,一樣產生貪念之心,而且產生過量的貪念之心,亦即對一個小小的下品貪念對境,一樣產生強烈的貪念之心,而且這個貪念之心力量也強大、持續也很久了,如果是這種情況,就說這個補特伽羅內心的貪念之心力量比較強大,於此類推貪念、瞋恨、愚癡、傲慢都是這樣的情況,這是貪念的下品對境,這是五種個別的情況。


等分行者,謂先餘生中於貪等五不修不習不多修習,然於彼法未見過患,未能厭壞,故於彼境無有猛利長時貪等,然貪等五非全不生。平等者跟前面五種個別的情況不一樣,它不是依靠在貪念、瞋恨某一種煩惱的對境上,也不是對某一種煩惱的對境,不斷再三串習的煩惱,也不是某一個煩惱串習的很多,因為對這五種對境,都是一樣平等各個都有累積,這裏談到的不修不習,修是依靠在此對境上的意思,習是串習,不修、不習、不多修習是指不依賴於某一種對境,不串習某一個對境,然後不再三的在某一個對境上造作很多業,前面是講某一個各別的情況,各別的情況都是依於某一種類型的對境,再三的依靠、串習它,因此才會某一種情況特別嚴重。


五種都平均的這種人,是不依靠在貪瞋癡等等某一個對境上,譬如前面所講某一種類型貪念之心強烈,是他依靠在貪念之心,再三依靠這種對境,再三串習,因此貪念之心再三串習的很嚴重,現在不是依靠某一個物件,也不是某一個煩惱再三的串習,也不是這個煩惱累積很多,亦即五種全部都一起,沒有哪一種特別嚴重,但這種人又未見過患,對於自己進行貪瞋癡等等情況,沒有特別看到它是一種煩惱,是不好的。未能厭壞,沒有看到它是一種毛病,當然他也不會一一對治把它滅掉。又不能把它滅掉,不依賴對治把它消滅掉,這種人對於貪念、瞋恨等等五種對境,大概都差不多一起在進行的,因為假設他是對於某一種對境再三依靠,再三串習累積了很多的業,那這方面的煩惱一定力量很強烈,如果某一種煩惱力量很強烈,強過其他的煩惱,就應該列入前面各別類型中,但他現在沒有這種情況,他每一種、每一種都不是再三依靠,也不是再三串習,也不是持續非常久,就差不多全部都一起進行,沒有哪一個力量很強大的,是這樣一種情況的。


從至尊仁波切這個句子談到,等分行者大概是指五種力量都很強烈,或是五種力量都普通普通,應當可以這樣來做解釋,二種類型都有,因為是平等平等嘛!不是說各別哪一個力量非常強大,就是五種力量都很強大,或是五種力量都普通普通中等,大概這二種都可以這樣做解釋,二種類型都有。


其次力量薄弱者,薄塵行者,就是五種力量都很薄弱,謂先餘生中於貪等五不修習等,見過患等,故於眾多美妙上品可愛境等貪等徐起,于中下境全不生起,這種人對貪等煩惱、種種對境產生煩惱,只有對上品的對境才會產生煩惱,中品和下品的不會產生煩惱,譬如以貪念之心為例,一億元才產生貪念之心,如果只有幾百、幾千、幾萬根本都不值一顧,根本都不想要,是對上品才產生貪念之心。


如果是瞋恨之心的話,要殺死我的父母親就非常憤怒,其次偷走了我一部車,偷走了我幾十萬元,不怎麼樣嘛!沒有什麼感覺,不會生氣,是在很嚴重的情況下才瞋恨,一點點小小的事情他不會瞋恨,即指對於上品的對境才會產生煩惱,其他中品、下品煩惱都不會產生,有這種情況就是煩惱的力量很薄弱。


前面區分成三種類型,一種就是某一種貪念等等的力量特別強大,看至尊仁波切的句子(354L12)又增上貪等經極長時,等分行者,非極長時,薄塵行者,速證(得到)心住。三種類型中,首先增上貪等,前面可能要做一點點修正,即五種煩惱的力量都很強大,歸納在第一種類型,即指五種煩惱中某一種煩惱的力量很強大,有貪念之心特別強烈,有的瞋恨之心特別強烈,這有五種。還有一種就是五個煩惱力量都很強大,很均衡,這也列入第一種類型,像這種增上貪等就是某種煩惱力量很強大,或者五種力量都很均衡力量都很強大,這種人實修的時候,他的時間要很長,(速證心住)得到內心安住時間要很長很久。


等分行者就是五種力量都普通普通、平均、也不大也不小,都很平均的那一種,就不須要很長的時間。薄塵行者五種力量都很均衡很小的這種,很快,速證心住,很快內心就能夠安住了,這個證是得到的意思,譬如以量證悟就是用量證知、也就是以量得到它。


這裏的內容應該是這個樣子,即前面談到的平均者,分成二種,力量都很強大,力量都很薄弱,這個可能是錯誤應當要更正,等分行者(平均者)就只有一種類型,就是五種煩惱的力量不是很強大也不是很薄弱,就是中間。


可是力量強大者,應該分成好幾種,就是可能某一種煩惱力量很強大,可能某二種力量很強大,可能某三種力量很強大,可能五種力量都很強大,這個都把它算成一種類型。而等分行者是五種煩惱力量也不強也不小,薄塵行者就是五種煩惱力量都很薄弱。


也有這種情況,就是某一補特伽羅從貪念之心來看,他是列入貪念之心非常強烈者,可是他的瞋恨之心就中等,但愚癡之心就很薄弱,從這種方式來分析的話,補特伽羅的類型各種各類非常的多,像這樣一個人他的貪念之心可以列入煩惱嚴重者,瞋恨之心列入煩惱等分者,他的愚癡之心列入薄塵者,也有這種類型。


仔細分析的話,補特伽羅的類型就千變萬化很多,不過總而言之,關鍵重點就在分析內心的煩惱,哪一種類型煩惱的力量強大,要先把力量強大的煩惱滅掉,然後再滅掉力量中等的煩惱,最後再滅掉力量薄弱的煩惱,一定是按照這個次第來進行。


這是講觀修的次第,首先要做的淨行所緣,煩惱力量大的先滅掉,煩惱力量中的,煩惱力量小的,按照順序滅掉之後,先去除這些毛病,這部份用的是淨行所緣。再來是善巧所緣,進入善巧所緣什麼人要修什麼對境?這是接下來這個問題。


善巧所緣為何補特伽羅之所勤修,如頡隸伐多問經雲「頡隸伐多,若有苾芻勤修觀行,是瑜伽師。若愚一切諸行自相,或愚我有情命者生者能養育者。補特伽羅事,應於蘊善巧安住其心。」這二種補特伽羅緣取一種所緣,後面還有四種所緣,可是只有三種補特伽羅,所以第五個補特伽羅要緣取二個對境。


下文言「若愚其因(第三種補特伽羅)應於界善巧,若愚其緣(第四種補特伽羅)應於處善巧,若愚無常苦空無我(第五種補特伽羅)應於緣起處非處善巧安住其心。」此五所緣正滅愚癡。這五種所緣剛好能滅掉內心的愚昧無知,因為透過此觀修把內心愚昧無知每一項滅掉,內心聰明的功德就越來越增長。


故前言若愚一切諸行自相,此愚是指愚昧無知,煩惱的力量比較強大,就是愚昧無知,就是在那一方面愚昧無知,在這種情況下修所緣對境,就能夠把這種愚昧滅掉,此五所緣正滅愚癡,就是能夠把這種愚昧滅掉,把這種無知排除掉,就能得到了知,所以提到五種補特伽羅,針對五種所緣。第一、第二種補特伽羅緣取一個對境,剩下的三個補特伽羅還有四個所緣,因為第五種補特伽羅緣取二個所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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