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廣論 奢摩他 第40 講
思惟、目的是利益遍滿虛空的如母有情眾生,無論如何一定要得到所能獲得的果位之中,究竟圓滿的佛果珍貴寶。就得到佛果方面而言,方法應當是純正的佛法,這個純正的法應該是完整的、沒有錯誤的,而且次第應當是沒有錯亂的,具足這些條件的就是道次第,如此對道次第來進行聞思,產生這個動機來聽聞教法。
首先,心要能夠專一安放在所緣對境上,此時要齊備二種特色,在齊備二種特色的情況下,心完全安放在所緣的物件上面,已經安放在所緣的物件上之後,會發生什麼事呢?沉掉會產生,過一段時間之後昏沉和掉舉會出現。
沉掉如果產生,首先要去認識它,這個要由正知分析把它辨明清楚,如果要透過正知去分析辨明清楚,那事先前面就要先瞭解沉的性相是什麼?掉舉的性相是什麼?這些要先瞭解清楚,然後才能夠運用正知,如同自己所瞭解的性相一樣去分析,沉有沒有出現?掉舉有沒有出現?如果分析清楚了,發現它出現了之後,才能進行排除的活動,把它排除掉,把這個順序瞭解後就知道大綱要分成二項。
心已經安放在所緣的對境之上,後面要做什麼事情?後面要做的事情就是二項,即當沉和掉舉產生的時候,應當要做什麼事情?沉和掉舉已經離開了(沒有了)應當要做什麼事情?就分成這二項。
如果沉和掉舉產生的時候,當然要進行排除的工作,把沉掉排除掉。假設沉和掉舉沒有產生,就不能再進行排除的工作,因此要分成這二項。首先第一項,如果不能認明清楚沉和掉舉,應當要怎麼做?再過來是已經認明清楚了,可是我不努力把它排除掉的話,這也不對啊!應當對治的方式是什麼?這個要先瞭解。
前面談到沉和掉產生的時候,當然我要進行對付的工作,把它排除掉,假設我不對付它,那就不對了。但是沉和掉已經沒有了,我又進行對付的工作那也不對,這個時候不要用對付的工作。
首先第一項沉和掉產生的時候,我應該怎麼作?這裏要先分成二項,就是產生的時候,當然我要先用正知把它界定、辨明清楚,已經辨明清楚後,當然我要用對治的方式把它排除掉,所以這裏就要先講沉和掉的性相是什麼?先作一個抉擇。
之後就談到,在禪修的時候能夠了知沉掉有沒有產生的正知,要怎樣產生呢?現在就談到第二項。P367倒數第二行,正知雲何生耶。要去檢查分析沉和掉有沒有產生,當然要靠正知,而正知怎麼產生呢?現在談到這個段落。
P367L6于正修時生覺沉掉正知之方便者,一直到倒數第二行,正知雲何生耶的前面,這整個段落算是一個銜接的段落,這個段落要討論的是一定要產生正知,正知非常重要,一定要有,原因何在呢?這個段落都要說明原因,為什麼一定要產生正知,這是說明原因的。為什麼當作一個銜接的段落呢?因為實際上這整個段落正式要講的內容是正知如何產生?用什麼方法可以產生正知?這是這個段落要討論的主題。可是先要說明為什麼要產生正知?它為什麼重要?原因何在?用這個段落來作說明。說明之後馬上就想到原來正知這麼重要,非要產生不可,但是怎麼產生它呢?實際上這個段落的主題思想,是用什麼方法來產生正知。但是先用這段落來銜接說明它非常重要是、有原因,重要的原因是什麼?做了說明之後馬上想到,那有什麼方法來產生正知呢?接下來就銜接到倒數第二行,正知雲何生耶,怎麼產生正知呢?因此前面這一段當作是一個銜接的段落。
正知雲何生耶?接下來就討論這個問題,正知產生的方法要靠什麼?方法有二個,p367倒數第二行修正知重要一因,那表示還有其他的原因,這只是重要的一個原因,所以這是第一個原因,還有其他的原因來產生正知,現在講的是第一項。再過來還有第二個原因,p368L2餘一因者,是正知不共修法。產生正知的原因要講二項,現在要講第一項,前修念法,即修正知重要一因。這裏開始要講第一項,一直講到p368L2餘一因者的前面為止,這是第一個原因。即修正知重要一因,以若能生相續憶念,由此開始要講方法,重要的因素要怎麼做,講了之後還要用《入菩薩行論》《辨中邊論釋》來作支援的根據。
首先解釋重要的原因,p367倒數第二行,前面修憶念的方法,實際上就是修正知重要的一個原因,因此這裏要從憶念和正知因果關係來作說明,以若能生持續憶念,即能破除忘境流散,如果內心憶念的力量很強大的話,那把觀修的所緣對境忘掉了,心思散亂而離開了,這種情況就不會發生,所以就能破除掉。因為這種情況不會發生、能夠破除掉之故,因此昏沉和掉舉已經產生了很久仍然混然不知,這種情況就不會發生,亦能遮止沉掉生已久而不覺,所以這種情況就不會發生。
因此之故,當新產生沉和掉的時候馬上很容易察覺了、就能夠知道了。這個意思是指沉和掉一來的時候很容易知道,為什麼呢?因為平常不是這樣子,所以現在如果沉和掉出現會成為一種新的情況,因此內心立刻就可以察覺它,很容易去了知它。
譬如假設二十四小時內心都在沉和掉之中,現在如果沉掉出現了,如何去察知它呢?沒有辦法,不可能知道嘛!因為大概不是一個新的情況,不會有一個新的感受,因為始終都在沉掉裏面,所以現在要去認識它、察知它,實在是很困難。因為二十四小時都在昏沉和掉舉之中,所以沉掉有沒有產生,沒辦法知道,因為都在裏面,因此沒辦法知道。
現在假設憶念的力量非常強大,因此二十四小時差不多都不在沉和掉裏面,因為都有憶念的力量很強大,維繫在所緣上面,如果這樣偶爾沉掉才出現,那會變成內心一個新的情況,這個新的情況一出現,當然馬上會有新的感受,很容易察覺得到。所以假設憶念的力量很強大,念力很強大的話,當然要去察覺沉掉就很容易了。
這個部分自己切身的經驗也很容易瞭解的,就自己禪修的經驗看一看,假設在念力不存在的情況下,沉和掉會持續很久,但是在念力齊備的情況之下,沉掉就算產生也非常短暫,這個自己切身經驗觀察一下就很容易瞭解了,真的是這個樣子(確實是這個樣子)。
底下又談到,又覺失念之沉掉,與覺未失念之沉掉,二時延促觀心極顯。覺失去憶念的沉掉以及覺未失憶念的沉掉,這二種段落時間短或長很明顯,自己觀察自己的內心切身的經驗就會知道。在沒有念力的情況之下,沉掉都要很久,有念力的情況下很容易察覺,一下子就結束了。就表示念力存在的情況下,正知很容易產生。因此沉掉就算出現,也不會太長,時間延和促(長和短)就很容易知道了,這個是切身經驗就可以知道了。
故《入行論》密意說雲:「住念護意門,爾時生正知。」入行論考慮到前面的內容故如此開示。前面的情況就是p367倒數第一行,故生沉掉極易覺了,前面談到很多原因,不過結論就是這個樣子。前面倒數第二行,若能生持續憶念…,故生沉掉極易覺了。中間的段落我們就跳過去,中間段落有一個因果關係存在,即如果有持續的憶念,憶念的力量強大的話,那忘掉對境、心思流散不會發生,因為這個事情不會發生之故,因此沉掉產生很久也不會察覺,這種情況也不會發生。所以只要新的情況(沉掉)出現,馬上就容易覺了,所以這其實只有「若能生持續憶念,故生沉掉極易覺了」這樣就可以明白瞭解。
考慮到這個情況,故《入菩薩行論》針對這一點作了這個開示,「住念護意門,爾時生正知。」如果安住在憶念之中,守護自己內心的時候,正知很容易產生,就是前面的句子,p367倒數第二行,如果內心有持續的憶念,故生沉掉極易覺了,極易覺了就是正知,產生沉掉的時候很容易察覺,察覺的力量當然就是正知,所以有持續憶念,如果憶念的力量強大,正知就很容易產生了,這個剛好就是《入菩薩行論》所談到,住念護意門,爾時生正知。正知就很容易出現了,可見憶念的力量很重要,如果憶念持續存在的話,正知就很容易產生了,這是從《入菩薩行論》作一個支援的根據。
《辨中邊論釋》(世親所寫),裏面是引用無著的句子。《辨中邊論釋》雲「言(即引用別的書的內容)正知者由念記言,覺沉掉者,謂安住念始有正知,是故說雲(指別的經文有這樣談到)由念記言。」所謂的正知是指憶念不忘失,如果憶念不忘失就很容易了知沉掉,這是引用別的經文。所以安住在憶念之中,很容易就具足正知,有的經文就談到,如果不忘失憶念的話,就很容易產生正知,就引用這麼一個經文來談到。
再來是餘一因者(又另一個原因、第二個原因),是正知不共修法,前面談到產生正知ㄧ個重要的原因是靠憶念,經由念力本身就容易產生正知,已經講完了。再過來是純粹就正知自己來講,怎樣產生正知,從正知自己的角度來考慮,不共的修法是指這個意思。
即令心緣佛像等所取之相,或緣能取明瞭等相,次如前說于修念中,行相要嘛是所取對境的行相,要嘛就是能取內心的行相。次如前說于修念中,是指憶念的力量也存在,就前面談到的方式,修憶念的時候念力已經存在了,在念力已經存在的情況下,再去觀察內心,於其他的對境已經散亂開了還是沒有散亂開,這樣去維持住這個心,這是修正知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
關於這一點是根據《入菩薩行論》雲「數數審觀察身心諸分位,總彼彼即是守護正知相。」前面有談到一個部份要稍微瞭解一下,即令心緣佛像等所取之相,或緣能取(執)明瞭等相,這裏談到二個所取和能執,通常「所取」指的是對境,這是緣取對境的一個行相。或者「能執」是指有境本身。所以經常用取和執這二項,唯識宗最常用此,唯識宗的空性是指取執、它質為空之空性,「取」就是指所取的對境,「執」就是心識本身,它質是不同的材質,不同的質料,這是空的、沒有的。這是指就所取的對境和能執的內心本身,他們是本質完全不相同,是無關係的其他者,這種情況是空的、是沒有的,不是這個樣子的,這就是唯識宗討論到的空性。
這裏講的取是對境(物件),執是心識本身。在安止的段落談到,要緣取一個所緣物件來觀修,可以緣取佛像,因此這裏談到佛像,譬如緣取釋迦摩尼佛像來當作我要觀修的物件,這個也可以,這種情況就是所取。緣取一個對境來當作物件,但是有時候可以緣取自己內心明晰的部份當作所緣的物件來觀修,這個也可以,所以內心明晰的部份也是可以緣取的,這裏談到或緣能取明瞭等相,緣取內心明白瞭解,那個「明」是指明晰,「了」是瞭解,緣取內心明白瞭解(明晰瞭解)這個部份,來當作物件,這個也可以。
假設緣取內心明晰的部份,那是配合密咒乘的禪修方式,如果緣取佛像是緣取所取的對境,這純粹只是顯教乘門禪修的方式。不過如果緣取內心明晰的部份,就又有二種情況,一個是內心世俗諦的方面,一個是內心勝義諦的方面。
如果就內心勝義諦的方面來講,是指內心自性本身它是空性的,空性的部分去討論的的話,就是內心勝義諦的部份。其次如果內心世俗諦的部份來講,首先內心本身是一個神識,因此神識它有一個明白瞭解的能力存在,這個部分並沒有討論到內心空性的部份,就心本身而言它是一個心識,它有一個明白瞭解的能力,它能夠認識清楚,這是內心一個特色,所以緣取內心這個特色,內心本身是一個神識,它有一個明晰瞭解的能力,專注在這個特性上,這是就內心世俗諦方面來緣取的,這跟空性的意義沒有關係。
這裏討論的是內心緣取明白瞭解等相,是指內心世俗諦這個部份的特性,不是指勝義諦這個部分的特性。內心無論如何它是一個心識,神識它有一個明白瞭解的能力,這個部份可以當作顯宗禪修的方式,但是假設內心明白瞭解的能力更加細分,到了最微細內心的時候,那又是屬於密咒乘門的實修方式。
前面已經講了正知的產生,要靠二個原因,由此能生沉掉將生了知正知,因此之故前面已經談過二項,之後「由此」是指第二項,就是不共的修法,由此能生沉掉將生了知正知,用第二種方式會產生正知,是講沉掉即將要產生的時候,就能夠察覺的正知,靠著第二種方式就可以產生的。
「由修念法」是指前面那種方式,第一種正因,透過強有力的念力,會產生正知,所以修念法是指前面那種方式(第一種正因),是遮散後所起忘念(是遮除已經渙散之後所起的忘念),這二種情況應善辨別,要區分清楚。
這樣應該可以瞭解,至尊仁波切做了一個清楚明白的區分,就是正知之所以產生要靠二個原因,一種靠著憶念的力量來引發正知,這是第一種原因,第二種是作為察覺沉掉(偵查力量)的正知,它是如何產生?產生的方式是什麼?明白把它區分清楚,如此做了一個開示。把二種情況做了詳細說明之後,最後至尊仁波切就說,應善辨別。就是要好好的、明白的把它區分清楚,意思就是不能把它混為一談,引發正知產生的原因是什麼?把這二個全部混在一起,或是沒有次第關係,或是全部混雜在一起,或是忘了一項、不齊備等等,不是這個樣子的。因為已經講了正知產生要二個原因,而且二個原因也都把它明白講解區分清楚,所以要能應善辨別。
不能妥善把它區分清楚而作實修,就會有不好的效果。前面談到正知產生的二個原因,一個是作為偵查的力量的正知如何產生,一個是依靠念力的力量而產生的正知又是怎麼來做。這二種原因要詳細說明,把它區分開來。如果把二者都混雜在一起,意思是指這是一個原因如此來產生正知,這是一個不共原因來產生正知,這是由念力而生出來的,這是作為偵查用的正知,這些都不瞭解,只知道正知,把這二種原因全部混雜在一起,不能夠區分清楚的話,現在作實修者很多人都是這個樣子的。
若不爾者,「爾」是指前面應善辨別,如果不能夠妥善的辨別清楚,辨別生正知的二種原因,雜一切心全無分別,把這二個原因全部混雜在一起,不能夠區分清楚,如今後人修習而修,就像現在很多人都這樣來作禪修,全部把它混雜在一起,不能夠區分清楚、也不瞭解,因此就這樣來作禪修,如果這樣禪修,由混亂因,三摩地果恐亦如是。就是因的部份含含混混,果的部份也是含含混混,因為禪修的時候,二種正因的內容不能區分清楚,所以含含混混,這樣去作實修,以後生出的等持也是含含混混的,不是很純淨的,也僅僅只是這個樣子呢!這個就是不能夠把它分辨清楚,它的毛病弊端就會這個樣子。
「故」就是結論、所以,就表示應善辨別很重要,如果不這樣做會有什麼後果?故應順大論細慧觀察修驗抉擇,應當自己要作實修的時候,實修的方式、實修的內容一定要根據大論詳細所作的開示內容,好好的進行抉擇,這是極為重要的,要靠大論所開示的內容,把要禪修的內容好好的謹慎作抉擇、明白清楚,然後再進行實修。不應唯恃耐勞,只靠著自己精進努力,對於所要修的內容怎麼作,這些都沒有作抉擇,也沒有經由大論做詳細的分析,就靠自己精進努力埋頭苦幹就實修了。
如果這樣就如攝波羅蜜多論雲「獨修精進自苦邊,慧伴將護成大利。」如果單獨只是靠精進來作實修,最後只會有很多的勞累痛苦而已,如果有勝慧陪伴一起的話,這個實修才會有很大的成效。
正知的產生靠二種方法(二因),第一個原因是靠著念力而引發的正知,其次是作為偵查方式的正知,這是講正知怎麼產生靠什麼原因?這裏還談到它的功效,作為偵查方式的正知有何功效呢?沉掉還沒有產生之前能夠分辨明白清楚,沉掉還沒有來之前,就能夠瞭解清楚,這是作為偵查方式的正知。
由念力產生的正知,是指沉掉出現的時候,馬上就能夠抓到它,馬上就能夠察覺(知道)呢!可見它的功效各自各自不同,因此要把它區分清楚,這前面也談到過,把它區分清楚非常重要呢!
作為由念力產生的正知,沉掉出現馬上就能夠察覺,而且由忘失所緣對境形成的散亂,這種毛病也不會產生。這個就談到作為偵查方式的正知,它的用處、功效在哪里?由念力產生的正知,它的功效、用處在哪里?所以各自各自不同的。
在實修的時候,這個區分非常重要,因為如果能夠把它區分清楚的話,禪修的時候,就能夠觀察現在到底缺少哪一個能力?這個能力不足的部分應該怎麼去加強它?用什麼方式可以使它產生?這些才能夠知道嘛!才能夠去看看自己的實修是怎麼樣子的調整更加進步。
現在所談的這些內容完全都不知道,變成實修的時候是含含混混的,因為實修的次第也不知道,數量也不知道,二種正因的功效、利益是什麼也不知道?如果這樣去作實修的話,就很容易形成一個後果,就是勞而無獲,故言獨修精進自苦邊,亦即實修到最後非常勞累不堪,但是沒有任何成效,勞而無獲。
我們現在的實修,大概非常肯定都是這樣作實修的,含含混混作實修,沒有辦法把它區分清楚。這樣做的話一個小時、二個小時、今天實修或是實修一周、持續一個月、持續一年,含含混混之故,常常都是勞而無獲,這裏談到不可以這個樣子。因為如果這個樣子,只會自己吃虧,發了很大的心血勞力,不過到最後沒有什麼成效,所以是勞而無獲。
憶念和正知的討論,不是只有在安止的段落才需要的,實際上在廣論道次第的學習也都非常重要的,即一定要有大論作為根據,對於論典裏詞句的意義要沒有顛倒,正確瞭解它的意義,瞭解了之後才能夠作實修,實修才不會錯誤。
對於廣論的講說者、學習者,也有這樣的情況,就是在解釋說明的時候,想到什麼就說什麼,而不是根據對論典的意義,有一個正確的瞭解,然後把所瞭解的內容說出來。如果這樣作可能會使別人我愛執更加嚴重、煩惱更加嚴重,可能有這種危險。
自己學的時候是看廣論,禪修也應該是禪修裏面的內容,應該是這個樣子。可是等到講說的時候,卻想到什麼就說什麼,各種各類隨便亂講、脫口而出,如果是這種樣子的話,就二邊不一樣了,這可能會發生一個危險,即把對方引導進入顛倒的道路,使他的內心我愛執還要更加嚴重,煩惱還要更加嚴重,因此這裏為什麼談到,即使是講說無論如何一定要根據大論的內容,這是非常重要的。
我們已經講完第一個大綱,即如果不能認明沉和掉,要靠什麼來對治?這個分成二項,首先要抉擇沉和掉的性相,以及在觀修的時候能夠察知沉和掉是要靠正知,正知如何產生?這二個都講完了。即不能夠認明清楚沉和掉,對治的方式是什麼?這個講完之後要講第二項,即已經認明清楚沉和掉,認明清楚之後,應當是要發力氣,把沉和掉排除掉。假設不發力氣把它排除掉的話,那怎麼辦呢?還要做一個討論,還有一個對治的方式。
P368L9第二修習知已為斷彼故對治不勤功用,修習正念正知之法,若如前說善修習已,前面都已經討論過啦!按照那個方式妥善的去禪修,妥善的產生憶念和正知之後,生起有力的憶念和正知,靠前面的方式可以產生,由有威力的正知就算是極細的沉和掉皆能覺了,必無不知沉掉之過。所以不能察覺沉和掉的過失根本就不會產生。
然彼生已,忍受不修破除功用。問題是沉和掉已經產生之後,應當用對治把它排除掉,可是現在不運用對治把它排除,就會形成等持(三摩地)最大的一個過失,因為若心成習,如果養成這樣一個習慣,遠離沉掉的等持就不能產生。這個意思是指一定要依止對治,把沉和掉排除掉,前面說由正知故已經察覺了,察覺了之後一定要用對治的力量把沉和掉排除,假設不能運用對治排除沉和掉就會有這些毛病了。
一樣的道理,平常我們學習佛法的時候,應當把所學習到法的內容,立刻付諸行動而作實踐,把所了知的法放在內心上,把這個法跟自己的內心結合在一起,運用這個法來作實修、來作實踐,這樣去改變自己的內心,應該是要這樣子作,立刻付諸實踐。
就像這裏談到的,由正知察覺沉和掉之後,當然立刻把它排除,但是現在不作,讓沉掉繼續下去,就會非常嚴重,會形成一個惡劣的習慣。假設學習佛法之後,佛法內容已經瞭解了,但是不把所瞭解的內容運用在內心去作實修,就不能發揮功效了。
這種情況就是只瞭解佛法的內容,但是不重視將佛法運用在內心上而作實修,這樣會變成一個壞習慣。就像現在談到沉掉已經產生了,但是不重視把沉掉排除掉,就是跟這個情況相類似的,這裏談到若心成習,就是指成為一個惡劣的習慣。成為一個壞的習慣就是指前面談的毛病不知道,透過方法學習憶念和正知之後,已經知道毛病,但是就算毛病已經知道了,可是又不把毛病排除掉,繼續處於毛病之中,所以會變成一個惡劣的習慣。
知道佛法,是要用佛法的內容來改變自己的內心,把心和法結合在一起而作實修,但現在不作,即佛法學習了也知道了,可是又不去作,這樣會變成一個壞的習慣,就像這裏談到的,如果壞的習慣養成之後遠離沉和掉的等持不可能產生,因為不排除沉和掉,所以西藏口語有此說法,裝油的皮口袋,油就不可能再使它柔軟了,一般來講皮革塗上油會變成很柔軟了,但是假設皮做成一個袋子,裏面是裝油的,如果已經變成很僵硬了,之後在塗油會柔軟嗎?它不會柔軟了,因為它常常裝油,它已經變成僵硬再塗油沒有效果了。
如果一個人瞭解佛法之後,可是不運用佛法來實修,調伏自己的內心,內心變得非常的頑劣,然後為了調伏內心的頑劣,告訴他你要學習這個佛法、學習那個佛法,對他能不能發揮效果呢?不能發揮效果。因為當你跟他說你要學這個法、要學那個法的時候,他懂的佛法比你還多呢!因為他已經聽很多了,可是聽過這個法,他不重視把法跟自己的內心配合在一起,調伏自己的內心,不這樣作。
雖然知道了,但是不去作,這就稱為法棍。即佛法他瞭解很多,但不重視用佛法來調伏自己的內心,這種情況之下沒有任何方法可以調伏他的內心,為什麼?因為調伏內心的方式只有佛法,可是佛法又不能來調伏內心的時候,就沒有任何其他的方式可以調伏內心了,就會形成這個毛病,這個就是一個惡劣的毛病,這時候沒辦法再改變了。
這種例子很多,譬如有一個人生了某種病,這種病只有一種藥可以治療的話,但是他的體質對這種藥過敏,會便成毒,那就無藥可救啦!,因為這個藥就是要治這個病,可是藥又變成毒,當然就無藥可救了。佛法是調伏自己的內心,可是對這個人而言學習佛法之後,佛法使他的內心變得更加頑劣,那就無藥可救了,因為佛法對他已經沒有用處了,就變成法棍。跟這個情況相類似,意思即指這個惡劣的習慣不能養成,現在沉掉的產生都已經察覺了,可是又放任它根本不把它排除掉,如果這樣養成一個壞的習慣,將來遠離沉掉純真的等持當然不可能產生。
到目前為止談的是不運用對治的話,會產生什麼毛病,所以運用對治實在是非常有必要,必要的原因何在?就前面談的如果不作會有這些毛病,即遠離沉掉的等持就不能夠產生了,此即不運用對治就會有此過失,這些已經瞭解了。
瞭解之後就知道要運用對治,所以「故」就是一個結論,故生沉掉為斷彼故。如果產生沉和掉為斷彼故,對治不行應修作行功用之思。為了把沉和掉斷除之故,所以不排除沉掉這個毛病應該怎樣去對付它呢?即對治的方式?對治什麼呢?對治不行即不進行對治(不進行排除的工作),這個毛病要去除掉,應修作行功用,所以不作行的對治就是修作行。作行指的是什麼?就是思。我們內心去思惟對境,就稱為思,用思這種方式來把不作行去除掉。
應修作行功用之思,思是指思心所,即去思惟對象的思,通常談到業和思心所是同義詞,在十二緣起分支的第二項就稱為行,即此作行,作行就是能引業。行是第二個分支,常常講行為,就是作某一件事情,也就是業,所以能引業就是這個作行。
舉個例子而言什麼叫做作行呢?經常舉的例子即思心所,這裏也談到應修作行,功用就是發力氣的,即此思心所,觀於這部份討論要分成二項,首先要界定清楚什麼稱為思,心所裏的思是什麼意思?要先界定清楚,「明」是界定清楚,已經界定清楚之後,要說明如何運用心所的思去把沉和掉滅掉,這是一項。再過來要說明清楚沉和掉產生的原因是什麼?
因此攝類學和心類學應當要學一些些,因為這裏談到思的時候是思心所,心所裏面的一個部份,所以要瞭解心所,到底有哪些心所?思心所的特色是什麼?心所分成那麼多個,也會把它分成不同的類型,在不同類型中思這個心所是屬於什麼類型?把心所分成不同的類型,就表示它們有不同的作用,這個思心所是屬於什麼作用,這些學習過心類學就容易明白瞭解。假設沒有學習過,都曾經跟大家談過了,心類學、攝類學多多少少要學一些,否則的話這些內容不太容易瞭解的,如果這些內容不太容易瞭解的話,要說明什麼是思心所的話,可能是自己猜測,天馬行空隨便講一講。除此之外,對於思心所的內容要準確瞭解非常困難,除非把攝類學、心類學學一學,不然的話要瞭解思心所是有點困難。
同樣的道理,這裏談到作行,作行是業,就是十二緣起的第二個分支行,在業力因果的理論就會講到業,業又分成有漏的業、無漏的業。業有的是能引的業,有的是圓滿的業,有的是定受報的業,有的是不定受報的業,業又分成好多種,所以心類學,俱舍論裏業力因果理論,這些都有必要好好學一學。
假設這些都有學,有基礎的話,學習下士道的內容,談到業力因果的部份,可能就比較容易瞭解了,假設這些都沒有學過,去學習廣論僅僅單獨學習廣論,學習到下士道,想要把下士道的內容有一個準確的瞭解,其實非常困難,所以無論如何大家要把攝類學、心類學這些其他的論典,對廣論的學習有幫助的其他論典一定要好好的學習,因為在學習廣論上都很有幫助、很有功效、很有用處的。
此中分二:(一)正明其思滅沉掉法,(二)明能生沉掉之因。第一項如集論雲「雲何為思」這要界定什麼是思,要說明思心所的性質、作用是什麼?因為思心所,有如此作用之故,我是不是可以運用它來滅除沉掉?怎麼去運用它呢?又進一步來說明。
正明其思滅沉掉法,如集論雲「雲何為思」這是第一項。滅沉掉法,是為斷沉掉發動心已。這是第二個大綱,就是滅沉掉法,其中界定思心所那個部份,如《集論》第一行至第三行,這裏面還要分成二項。
如集論雲「雲何為思」這是一般來談思心所是什麼意思?它的性質作用是什麼?再過來第二行,此中是說,這是個別來講思心所,所以界定思心所的部分又可以分成二段,前面那一段是指一般來講思心所是什麼樣子的內容,這個講完了。特別就現在這個滅除沉掉的部分來講,這個部分的思心所又是什麼內容?分成二段來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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